词汇选择与哲学思考:财富的来源、性质与功能
作者:佚名; 更新时间:2014-10-04
 市场经济在交往原则公正、平等的前提下,存在着人们持有财富多寡的自然分化趋势。如果暂时撇开各种以社会调节、社会保险和社会福利形式出现的矫正分配措施——它们无疑在一定程度上是克服这一自发趋势的有效途径——而是去认识这一趋势的形成原因,那么从个体角度来看,问题就在于财富增减的原因是什么。
    在阅读《德意志意识形态》(以下简称《形态》)的过程中可以看到,这一问题同样是当年马克思和恩格斯与施蒂纳发生分歧的问题之一。马克思和恩格斯通过对施蒂纳的讽刺性批判,揭示了自己与施蒂纳在这一问题上对事物本质的认识方法的差异,这种差异是通过对财产概念与资产概念的区别而体现出来的。马克思和恩格斯的这一认识方式,对于我们今天从理论上认识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下的相关问题,仍然具有一定的现实意义和理论意义。
    一、能力与资产:谁带来了财富?
    自从财产所有权形成以来,个人财产的持有多少就一直是一个困扰着人们的社会、经济和伦理道德问题,用最通俗的话语来说,也就是穷人和富人的问题。这一问题随着近代资产阶级所弘扬的自由、平等理念和工业革命所创造的巨大财富与财富占有的社会分化这一现实状况之间的反差,而日益彰显其重要性。它不仅成为人们纷争不休的话题,也成为哲学家、思想家们关注、思考和研究的对象。
    在《形态》一书中,马克思和恩格斯对这一问题的认识与施蒂纳存在着分歧。他们虽然没有对施蒂纳的观点进行系统的分析、批判,但是,我们从他们对施蒂纳的讽刺性批判中,已经能够清晰地看到马克思和恩格斯与施蒂纳的分歧所在,以及在这一分歧中所体现出来的对事物本质的认识差异。
    个人财产持有多少的问题,如果从发生学意义上来进行分析,它不仅涉及到人们对财产的目前持有状况,而且涉及到人们对财产的未来持有状况。马克思和恩格斯与施蒂纳的分歧在一定程度上就是围绕着发生学意义上的财富所有与分化而展开的。这一分歧起始于一个德文词汇:施蒂纳在他的《唯一者及其所有物》一书中,使用了一个具有双重涵义的德文词汇Vermgen(“能力”或“资产”)来阐述穷人和富人的差异。马克思和恩格斯在《形态》第一卷第三篇分析施蒂纳那唯一者的私有财产时,这样阐述了施蒂纳的观点:
    我们可以在这里“插入”一段桑乔(指施蒂纳——引注)的伟大发现的“插曲”,他说在“穷人(Armen)”和“富人(Reichen)”之间,除了“Vermgende”(有能力、有资产的人)和Unvermgende(没有能力、没有资产的人)之间的区别,不存在“其他差别”。(Marx/ Engels Gesamtausgabe, Band 5, S. 347;参见《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3卷,第427页;参见施蒂纳,第292页;cf. Stirner, S. 296)这里的Vermgende应当理解并翻译为“能力”还是“资产”呢?这两种不同的涵义实际上预示着对事物的两种不同的理解:
    如果将其理解并翻译为“能力”,那么我们就遇到了一种今天并不陌生的解释性理论,即“富人之所以是富人,是由于他们的能力、努力”。于此,我们很容易发现,施蒂纳对贫富差别原因的理解与今天自由主义对贫富差别原因的理解是何等相似。即使我们不认为这种相似性源于一种继承关系,也应该将其看作为对同一种事物用同一种方法所进行的认识:这种认识在贫富差别与能力大小之间寻找对应的关系,在两者之间划等号,即富人等于有能力的人,穷人等于没有能力的人;进一步说,富人凭借能力获取、治理、增殖财产,穷人却没有能力去进行这一切。
    如果我们将Vermgende理解并翻译为“资产”,那么它似乎适合于我们所熟悉的马克思和恩格斯的理论,即穷人与富人的区别在于有没有资产。这似乎与施蒂纳想要表达的意思有距离。现在先来看看英文是如何处理这一问题的。
    1976年的英文版将德文词汇Vermgende和Unvermgende翻译为resourceful和resourceless(cf. Karl Marx/ Fredebick Engels Collected Wowks, Volume 5, p. 368),即“有财产资源的人”和“没有财产资源的人”。该词字面上已经不包含“能力”的意思了,已经不能体现德文词汇所具有的双重涵义。根据英文版的翻译,施蒂纳对穷人与富人形成原因的理解似乎是与马克思和恩格斯相近的。
    由于德文词汇Vermgende具有双重涵义,即“能力”或“资产”,其否定词是Unvermgende,即“没有能力”或“没有资产”,因此我们可以提出两个问题:对于施蒂纳来说,穷人缺的到底是什么:是“能力”,还是“资产”?只有弄清楚施蒂纳的原意,我们才能够明白马克思和恩格斯的批判意图。
    然而,对施蒂纳原意的理解取决于对其使用词汇的涵义选择,这样的情况同样存在于接下来马克思和恩格斯所引用的施蒂纳关于穷人与货币关系的论述之中。在这一论述中,对施蒂纳原意的理解仍然取决于对Vermgen(能力或资产)这一词汇的确切涵义的选择。这样的选择存在着几种不同的情况,第一:
    “货币是从哪里来的呢?……人们支付的不是货币,因为货币可能会不足,而是自己的Vermgen,只有借助于这一Vermgen,我们才会有Vermgen……使你们感到遗憾的不是货币,而是你们没有Vermgen,去获得货币。”(Marx/ Engels Gesamtausgabe, Band 5, S. 374;参见《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3卷,第461-462页)施蒂纳的这段话,由于Vermgen所具有的双重涵义而令人费解:无论将Vermgen统一理解为“能力”还是“资产”,这段文字都是无意义的。但是,如果我们按照下面的方式进行不同涵义的选择,整个句子似乎就可以理解了,例如第二:
    “货币是从哪里来的呢?……人们支付的不是货币,因为货币可能会不足,而是自己的能力(Vermgen),只有借助于这一能力,我们才会有资产……使你们感到遗憾的不是货币,而是你们没有能力去获得货币。”这样,施蒂纳的原意就可以理解为将缺乏能力看成是贫穷的原因。但是,换一种译法行不行呢?例如第三:
    “货币是从哪里来的呢?……人们支付的不是货币,因为货币可能会不足,而是自己的资产,只有借助于这一资产,我们才会有能力……使你们感到遗憾的不是货币,而是你们没有资产去获得货币。”根据这一译法,是否拥有足够的资产便成为决定贫穷和富裕的主要因素,因为只有当货币转化为资产时才会带来更多的货币。
    以上是同一段文字的三种可能的译法。第一种不加入任何个人观点,不作任何主观取舍,从而也就难以被理解,并难以进行翻译。第二种、第三种译法作出了截然相反的取舍:根据第二种译法,是否拥有“能力”成为决定贫富的主要原因;根据第三种译法,是否拥有“资产”成为决定贫富的主要原因。
    施蒂纳的原意究竟是什么?从马克思和恩格斯对施蒂纳进行批判的宗旨来说,第二种译法似乎更能够体现马克思和恩格斯所要批判的施蒂纳的观点,第三种译法所体现出来的观点则似乎接近马克思和恩格斯本人的观点,而并非是他们所要批判的观点。从这一角度看,1976年英文版的理解和翻译并不确切,因为它对该段文字的理解和翻译接近马克思和恩格斯本人的意思(cf. Karl Marx/ Frederick Engels Collected Works, Volume 5, p. 396);而如果施蒂纳的观点是这样的,马克思和恩格斯显然没有必要与他进行争辩。
    我国“全集”第一版的译法有第一种翻译的影子,又是第二种和第三种翻译的结合,在对Vermgen一词不作取舍的情况下,把选择权留给读者,例如第四:
    “货币是从那里来的呢?……人们用以支付的不是货币——因为可能会发生货币不足的现象——而是自己的Vermgen(资产,能力),我们只是靠Vermgen,才有能力的……使你们受害的不是货币,而是你们没有能力,是你们无能取得货币。”(《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3卷,第461-462页)
    显然,翻译中词汇的取舍在这里不仅取决于知识背景,也取决于文化生活背景:对这一段文字里面所体现出来的西方观念如果没有了解,对这一段话就难以作出准确的理解。如果读者对文章的理解又有赖于译者的导向性取舍,那么可想而知,无论他在阅读过程中作了多少努力,结果都将是徒劳的,他仍然对马克思和恩格斯与施蒂纳发生分歧的要点问题一无所知。
    现在回到前面的问题:使穷人感到遗憾的是什么?是没有货币,还是没有Vermgen(能力或者资产)(cf. Stirner, S. 305)去获得货币?这里的第二个方面又包含着两种不同的解释:能力或者资产。在施蒂纳看来,穷人缺乏的或许就是能力;对于马克思和恩格斯来说,在这里,无论作出什么样的选择,答案都不会是令人满意的。在他们看来,穷人之所以是穷人是因为存在着将资产和劳动加以分离的现实的生产关系。马克思在早些时候的《1844年经济学哲学手稿》中,就已经将这一分离问题提出来进行思考。显然,对他们来说,问题并不只是穷人是否有能力拥有资产。
    马克思和恩格斯与施蒂纳的分歧并不仅仅简单地在于对“穷人缺乏的是什么”这一问题的答案的不同。那么,施蒂纳在这里使用了一个具有双重涵义的词汇,是有意识地模糊自己想说的意思,还是由于这双重涵义在现实社会中的相互关联而难以作出抉择?本文认为,双方的分歧实际上涉及到对财产性质与功能的不同认识。
    二、财产与资产:功能差异还是性质差异?
    施蒂纳将财产定义为“我”(一般的“我”、“唯一者”)的、排他的所有物,但是这样的所有物在市场竞争机制下具有不确定性;也就是说,在这种情况下,“我”的所有物可能失去,因为除了“我”以外,还存在着其他的私有财产所有者,“我”可能因此一无所有。与此相应,就存在着“我”的财产增多或者减少甚至消失的问题,即财产所有者分化为穷人和富人的问题。而私有财产在施蒂纳看来又是人们所必需的(cf. Stirner, S. 287),这样他就要对穷人少有或没有财产的现象进行解释。至于这个财产是以货币还是实物的形式存在则是无关紧要的,只要不同的财产形式之间可以相互转换即可。
    在马克思这里,对问题的认识就显然不同了:财产与资产是不同的概念,具有不同的性质。马克思在《1844年经济学哲学手稿》时期就已经与经济学家所提出的类似观点发生了分歧。在马克思看来,用以获得更多财产的资产(资本)本来是他人的财产,是已经发生异化了的他人劳动。这样的思想起初并不是建立在劳动价值论基础上的,而是建立在异化劳动概念基础上的。这样的观点首先是从黑格尔那里来的。
    马克思和恩格斯在《形态》一书中进一步将这一研究思路向财产形成的发生学意义上延伸,分析生产关系的历史形成和发展。这在某种意义上既是对施蒂纳认识的一种批判,又是对施蒂纳困惑的一种追根溯源性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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