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论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实践教学再定位
作者:佚名; 更新时间:2014-10-17

 

  [论文摘要]实践教学是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改革的重点和焦点。文章分别从性质、主体及形式三个层面明晰了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实践教学的定位,并且在此基础上提出了开展高校思政课实践教学的基本要求和有效方案。

  [论文关键词]高校 思想政治理论课 实践教学 定位

  思想政治理论课(以下简称思政课)是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主渠道,而实践教学是高校思政课的重要教学环节。教育部关于思政课教学的“05方案”实施以来,全国各高校根据中央精神和自身实际情况对思政课教学进行了深刻改革,实践教学成为思政课改革的重点和焦点。但是,高校思政课的教学实效,尤其是思政课实践教学的改革成效并不是十分理想。综合分析,对实践教学定位不准是重要原因之一。因此,有必要对思政课实践教学进行再定位。

  一、对高校思政课实践教学性质的再定位

  (一)对高校思政课实践教学性质的认识偏差
  概括来讲,目前人们对思政课实践教学性质的认识偏差主要表现为:第一是将思政课实践教学狭隘地理解成一种教学方式方法,主要表现为在教学过程中,学生参与其中的演讲、讨论、辩论甚至案例分析等教学方式方法。这种理解和定位过于狭隘,没有理解“实践”的真正内涵,故而不能发挥实践教学的功效,当然也无助于思政课教学目标的实现。第二是将思政课实践教学与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中的实践教育相混淆。这种理解偏差主要是由于对“思想政治教育”与“思政课教学”两个不同事物的混淆。“思想政治教育”不同于“思政课教学”,前者包含后者但不能等同于更不能取代后者;相反,后者虽作为前者的“主渠道”而包含于前者之中,但后者具有自身独立、完整的体系和特有的使命和目标,其自身及其任何组成部分都不容被削弱或取代。上述对高校思政课实践教学性质的认识偏差,信捷职称论文写作发表网,往往导致目前高校中普遍存在的将实践性的教学方法等同于思政课的实践教学,或者用学生日常性的思想政治教育活动替代思政课实践教学等现象,使得思政课实践教学或有名无实,或流于形式,或内容随意、组织不力等。
  (二)对高校思政课实践教学本质特征的分析
  思政课实践教学是思政课教学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与思政课理论教学相对应,在思政课教师的指导下,以开展学生课外参与各种富含实践内容的生活和生产社会活动为主要形式的一种教学活动,目的在于深化学生对所学理论的理解和把握。其性质是“思政课教学环节”,应具备以下三点本质特征:第一,与思政课理论教学具有同等重要的地位,都是思政课不可或缺的组成部分,共同承载着思政课的教学目标和教学任务。第二,与思政课理论教学内在统一,具有解除学生在理论学习中的疑虑、深化学生对所学理论知识的理解、验证理论观点并促进学生将理论转化为自觉行为的功能,两者相互呼应、相互补充,形成思政课教学合力。第三,与思政课理论教学一样,具有教学的系统性与规范性。
  按照“思政课教学环节”来定位思政课实践教学,就必须将其作为课程教学的必要内容明确学时、学分等学制要求,并制定相应的教学大纲、教学计划、教学组织实施方案以及教学成果量化考核办法等一系列的规范性教学文件,使其规范化、系统化。2008年中宣部、教育部制定的《关于进一步加强高等学校思政课教师队伍建设的意见》中明确规定“完善实践教学制度。从本科思政课现有学分中划出2个学分、从专科思政课现有学分中划出1个学分开展本专科思政课实践教学”。这是对思政课实践教学“课程教学环节”性质定位和要求的明示和固化,使得思政课实践教学可以“有章可循”“有的放矢”。
  大学生“思政教育”需要加强社会实践,而大学生“思政课教学”同样需要加强实践教学,二者目标一致,甚至相互渗透,但绝不能将二者混同对待。高校思想政治教育是由高校所有党政团及各管理部门甚至每位教职员工共同承担的。而“思政课实践教学”是由思政课教师依据思政课教学内容,按照教学大纲要求,组织和引导大学生参与生活和社会实践的教学环节。当然,这二者绝非水火不容、各行其道,而是因其目标的一致性,在一定条件下(如时机、内容相契合等)可以相互借鉴甚至融合。但是无论以什么样的形式借鉴或融合,都不能相互取代。因此,把握住“思政课教学环节”的性质定位,按课程教学的规范性和系统性要求,严格规范组织实施实践教学,是推进思政课实践教学的基本前提。

  二、对高校思政课实践教学主体的再定位

  (一)对高校思政课实践教学主体的各种认识
  目前,理论界对高校思政课实践教学主体的看法并不一致,主要有三种见解:一是单主体说,又分为教育者主体说和受教育者主体说两种。前者认为教育者即思政课教师是思政课实践教学的主体,受教育者即学生是客体;后者认为受教育者学生才是主体,教师是为学生的成长发展服务的,不应是主体。二是双向互动说。这种观点认为在思政课实践教学过程中,教师起主导作用,但是学生接受教育影响时,也不是消极、被动的,而具有主动性、能动性,因此这种说法也被称为“主导主体说”。三是主体际说,这种观点认为思政课实践教学是教师与学生在互动交往中,通过“主体—客体—主体”的转化而实现的,在这个转化过程中,教师与学生结成“主体—主体”的关系,即一种主体际关系。
  客观地讲,上述三种观点中第三种观点是最为理想或是思政课教学的最高境界,但也是距离现实最远的;第二种观点是目前教育界大力倡导的,即以教师为主导,以学生为主体;第一种观点中的教育者主体说则是实际上最为盛行和普遍的,但这种模式下的教学效果显然是最不理想的。因此,改变思政课实践教学主体的教师主体性,重新定位思政课实践教学主体是高校思政课教学改革的又一重大课题,同时是思政课实践教学最迫切也是最见成效、最切实际的突破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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