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关键词]高职 表演艺术音乐专业 人才培养 目标定位 培养方式 人文教育
[论文摘要]针对高职表演艺术音乐专业在人才培养上目标定位偏高、强调“做事”教育、未能体现高职特色等现状,文章提出:高职表演艺术音乐专业应根据学生实际和社会需求确立人才培养目标定位;根据高职教育的特色,调整人才培养方式;应重视人文艺术教育,提高学生的综合素质。
一、高职表演艺术音乐专业人才培养的现状
1.人才培养目标定位偏高。培养目标定位是否准确,是高职教育质量保障的基础。目前,高职院校音乐专业培养目标为:“较强的音乐表演技能,能够胜任专业文艺团体等单位的音乐表演、研究、教育的高等技术性专门人才。”这一培养目标定位与本科院校相似,对于高职学生来说,明显偏高。第一,高职学生无论文化成绩还是专业成绩都不如音乐学院的本科生,因此培养“较强的音乐表演技能”这一目标,对于高职类院校音乐专业来说是不切实际的。第二,“专业文艺团体”要的是专业技能水平较高的演员,“研究”“教育”应是研究生或本科生的培养目标。
2.过于强调“做事”教育。由于受传统“就业至上”价值观念的影响,高职院校普遍存在忽视培养学生人文精神的状况。高职表演艺术类课程过于强调专业学习,强调“做事”教育,强调学生对专业技能的掌握,忽视学生的“做人”教育,诸如精诚合作、不怕困难、勇攀高峰的精神教育,以及与人共事的能力培养;追求所学课程的完整性,忽视了课程之间的融会贯通,学生所学的知识往往是孤立的,不具备举一反三,运用所学知识解决具体问题的能力,所以,高职教育所培养的学生普遍存在着技能单一及知识面狭窄的状况,难以适应未来社会发展需要。高职教育不仅是“做事”教育,更应该是“做人”教育,表演艺术音乐专业也是如此,否则,学生就无法在竞争的社会中立足。
3.未能体现高职特色。目前有不少高职表演艺术专业在培养目标、教学方法、课程设置、管理方式上较多地沿袭了本科教育或是中专教育的模式,没有很好地理解并落实高职表演艺术音乐专业在艺术内容与艺术实践上对学生的要求,强调课程本位而忽视艺术能力,艺术素质教育抓得不力,使高职表演艺术教育发展成了“本科压缩型”或者“中专增补型”教育。
二、根据学生实际和社会需求,确立高职音乐专业人才培养目标定位
1.确立岗位群及就业方向。随着人民生活质量不断提高,对群众性文化娱乐生活的要求也越来越高,因此,社会对具有一定音乐文艺专业知识的人才需求也越来越迫切。艺术培训学校、青少年宫、幼儿园、文艺团体、街道社区文化站等校外教育单位及社会文化活动阵地都需要具有一定的音乐专业知识和表演技能的技术型、操作型人才,而根据学生的实际水平和职业教育的特色,高职院校表演艺术音乐专业正适合于培养这种人才。所以,学生的实际和社会的需求决定了高职表演艺术音乐专业学生的岗位群和就业方向为:艺术培训学校、青少年宫、幼儿园、文艺团体、街道社区文化站等校外教育单位及社会文化活动阵地。
2.依据职业岗位群和就业方向,并结合高职院校的人才培养目标,确立高职表演艺术音乐专业人才培养目标。高职院校人才培养目标主要有以下几点要求:(1)具有应用能力所必备的基础理论知识和专业知识;(2)有较强的综合运用各种知识和技能,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3)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爱岗敬业、忠实肯干、与人合作的精神,安心在第一线工作;(4)有良好的心理素质和健康的体魄。根据高职院校人才培养目标的这些要求,并从高职表演艺术音乐专业学生职业岗位群与就业方向的实际出发,将高职院校表演艺术音乐专业人才培养目标定位为:培养具有应用能力所必备的音乐知识和表演技能,具有良好的心理素质和健康体魄,能安心服务于第一线的技术型、操作型人才。
三、根据人才培养目标和高职教育的特色,调整高职表演艺术音乐专业人才培养方式
1.科学制订教学计划,合理构建学生知识、能力、素质结构。有了明确的就业方向和培养目标,就可以此为依据制订教学计划。高职表演艺术音乐专业教学计划不必以学科教育为中心,也不必追求学科体系的完整性,应强调根据专业所对应的职业岗位群所需要的职业能力来制订教学计划。高职表演艺术音乐专业所对应的职业岗位群为艺术培训学校、青少年宫、幼儿园、文艺团体、街道社区文化站等校外教育单位及社会文化活动阵地,这些岗位需要会唱、会奏、会跳、会讲、会教、会编、会组织策划等具有综合素质能力的全能型人才,因此,在制订教学计划时要注重人才培养的实用性、技能性、科学性。也可让用人单位、企业专家、行业专家直接参与制订,这样制订的教学计划才会更加贴近实际,更有利于合理构建学生知识、能力、素质结构。
2.优化教学方法,聘请有实践经验的教师承担职业性课程教学。教学方法的优劣,直接关系到教学和人才培养的成效。传统的音乐教学是以教师为主体的,学生只是被动的接受者,在某种程度上存在着教和学互相脱离的弊端。要改变这种情况,必须优化教学方法,譬如钢琴、声乐、舞蹈三大技能课程可以用渗透教学法,让学生做小老师亲力亲为。
就以钢琴课为例,可以采用大课、中课、小课等各种授课形式,合理安排教学内容进行教学。在大课上,讲解有关钢琴史、钢琴演奏技巧的重点难点以及解决方法等,并让学生参与分析、总结演奏技术难点;也可由老师作现场示范、学生学做老师进行现场试教,然后,教师和学生共同进行点评,找出问题所在,让学生在校内钢琴课堂上就能亲力亲为,体验教学,为今后实际工作打下基础。在中课上,可以根据学生程度分组进行教学。从进校就可以把学生的演奏水平按照级别进行分组,可分成初级,初中级,中级,中高级,高级。根据每个级别进行授课,这是中课,一般中课的人数在5~6人比较合适,中课尤其在每学年的第二学期的教学更为方便,可以在此学期安排进行钢琴考证,做到教学考证一体化。小课上,针对每个学生在学习过程中所产生的问题展开细化教学。尤其到大二后,选修钢琴学生来说比较合适。这三种授课方式也可灵活结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