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一个企业要在竞争中立于不败之地,就应该充分调动员工积极性与创造性,调动员工积极性与创造性的一个有利工具就是激励。本文以博弈为工具通过分析企业主与经理人的博弈关系,建立一个模型,进行定量分析。
关键词:博弈论 ;激励机制 ;委托-代理人。
1 绪论
1.1 我国企业激励制度的现状
企业的发展对我国的经济建设起重要作用,在建设和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过程中,企业的改革和发展是一个关键问题。而经营者对企业的生存和发展起着积极的作用,经营者的能力决定了企业核心竞争力的形成和演变。怎样才能最大限度的调动经营者的积极性,对于企业建立现代企业制度,进而发挥现代企业的效率优势,使企业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立于不败之地。然而调动积极性与创造性的一个强有力手段就是激励。激励,是指人们朝向某一特定目标行动的倾向,它将影响员工怎么去适应一个组织。
员工在特定地点和岗位怀有特定的动机会影响生产率。美国学者曾经做过调查, 人在一般情况下, 只能发挥自己能力的20%~ 30% , 而在充分激励的情况下, 人的潜力发挥程度可达到80%~ 90%.激发人力主体的内在行为动机,充分调动其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 就能使人力资源不断增值。因此, 在企业组织结构、人员规模和培训体系既定的条件下, 能否建立一套合适的企业内部激励机制, 往往就成为决定职工个人积极性和企业整体效益的前提。
1.2 “委托代理”模型的理论框架
在非对称信息情况下,委托人不能观测到代理人的行为,只能观测到相关变量,这些变量由代理人的行动和其它外生的随机因素共同决定。因而,委托人不能使用“强制合同”(forcing?contract)来迫使代理人选择委托人希望的行动,激励兼容约束是起作用的。于是委托人的问题是选择满足代理人参与约束和激励兼容约束的激励合同以最大化自己的期望效用。当信息不对称时,最优分担原则应满足莫里斯--霍姆斯特姆条(Mirrlees-Holmstrom?condition),这是由莫里斯(1974,1976)提出。
1.3现代企业的激励机制
现代企业制度下,企业所有权和经营权分离。企业所有者的收益和企业的收入不一致;企业所有者和经营者的目标函数不一致。所有者如何建立有效的激励制度促进经营者努力工作成为了具有现实意义的的课题。本文拟在前人的基础上,对企业内部激励机制进行研究。通过分析激励合同与企业内部各因素的关系,以期使激励机制达到预期的最佳效果。
1.4 本章小结
一个企业要在竞争中立于不败之地,就应该充分调动员工积极性与创造性,调动员工积极性与创造性的一个有利工具就是激励。在企业内部各种激励机制是否能达到预期的效果,怎样设计?本文以博弈为工具通过分析员工与员工,企业主与经理人的博弈关系,建立一个模型,进行理论及定量分析。
2 员工与员工的博弈分析
2.1 智猪博弈
在经济学中,“智猪博弈”(Pigs'payoffs)是一个着名博弈案例。猪圈里有两头猪,一头大猪,一头小猪。猪圈的一边有个踏板,每踩一下踏板,在远离踏板的猪圈的另一边的投食口就会落下少量的食物。如果有一只猪去踩踏板,另一只猪就有机会抢先吃到另一边落下的食物。当小猪踩动踏板时,大猪会在小猪跑到食槽之前吃光所有的食物,才能获得最佳结果。
“小猪躺着,大猪跑”的现象是由于故事中的游戏规则导致的,规定的核心指标是:每次投食的数量及踏板到投食口的距离。放在企业环境下,就是激励力度与激励规则的关系。这个故事给了竞争中的弱者(小猪)以等待为最优策略的启发,但对于社会或企业而言,对企业而言,也就是建立合适的激励规则和激励力度。
2.2 员工与员工的博弈分析
员工与员工之间,同样也存在着博弈关系。这种博弈关系基于人的理性(利己性也可以说是自私性)而产生的,以最少的努力获取最大的回报或者是与其他更为努力的人获得相同的回报,是员工的最优选择。然而企业的工作总要有人完成,员工之间的博弈关系就形成了。而基于员工之间职位高低、职业技能、人际关系等因素的不同,这种博弈关系是一种非均衡的博弈关系。如,在不同的职位的员工之间,就存在着不平等的博弈。部门经理可以独吞其管辖内员工的成绩得到升迁,而原本成绩斐然的底层员工却被埋没。
2.3 本章小结
不难看出,大多数员工之间存在的是“智猪博弈”式的博弈关系。这种博弈关系是由于员工之间强势与弱势地位而形成的,企业作为这个博弈关系的环境,最终结果的承受者和激励规则的设计者,就应该找出一个能够调动员工积极性的规则(制度),以期达到企业资源最优化,企业的效益最大化。有人就认为,一个企业的管理是否完善。
这不由让我们产生反思,美国有世界上最好的公司制度,有强有力的监督机制,有完善的法治体制,为何制度会失效呢?企业作为市场经济中创造价值的主要实体,它的活动需要博弈,更需要规则。但我们在分析中不能忽略一些“人性化”的因素。
3 企业主与经营者的博弈分析
假定企业主为委托人,经营者为代理人。考虑在信息不对称时,即委托人不能观测到代理人的行动和外生变量。只能观测到企业的利润水平。问题的关键就是设计一个激励合同,使委托人最大化自己的得益,同时无论委托人如何奖惩代理人,代理人总会最大化自己的得益。
3.1 企业的收益函数
企业在t时期的收入为yt与t时期代理人的努力程度at以及t时期企业的资产质量bt直接线性相关。
yt=αt*at+βt*bt+ε (3-1)
其中αt,βt都是系数,而且在t时期内是一个定值,ε代表市场上出现的随机事件(外生变量),规定它服从正态分布,E(ε)=0.假定合同初期的资产质量为b0,是不受现任代理人行为影响的常量。
3. 2企业主的收益函数
在代理人履行自己的职责之前,委托人与代理人签定激励合同,规定如果达到一定的经营目标,利润留成,股票期权等,直接同经营业绩挂钩,也可视委托人与代理人约定的奖金比率,在合同期内它不随y的改变而改变,所以可以得到代理人t时期的合同收益函数:
ωt=s+βt*yt (3-2)
这个函数的特征是企业收入的任何改变都会引起代理人合同报酬的改变(Δω=βt*yt),βt为t时期委托人与代托人占有企业的收入,但同时必须支付给代理人报酬,所以企业主时期收益函数为
πt=yt-ωt=yt-(s+βt*yt)=-s+(1-βt)(αt*at+βt*bt+ε) (3-3)
企业主t时期的收益函数期望为:
E(πt)=-s+(1-βt)(αt*at+βt*bt) (3-4)
3.3经营者的收益函数
代人可以根据激励合同取得报酬ω=s+βy,但他必须付出努力采取有效
μt=ωt-ct=s+βt*yt-c(at)=[s+βt(αt*at+βt*bt+ε)]-c(at) (3-5)
代理人t时期的收益函数的期望为:E(μt)=-s+βt(αt*at+βt*bt)-c(at)
3.4合同设计
由上述分析可知,据“委托_代理人”的理论框架,合同的目的就是最大化委托人的得益,所以委托人最大化函数为:
3.5本章小结
以上分析中,遵循信息经济学的通常假设,视企业主为风险中性者,而经营者为风险规避者,在信息不对称的前提下,最优激励合同要求代理人承担比对称情况下更大的风险。由于企业主不能观测到经营者的行动a,以及市场的随机事件。在给定s*,β*时(3-9),他不但考虑自身的利益,而且还必须考虑这样的合同是否为代理人(经营者)所接受,这正是博弈思想的反映,一方的选择要考虑另一方的选择。所谓“最优”就是双方博弈的一种均衡结果。
结束语
本文以博弈论作为工具,对企业内部激励机制,进行理论及定量分析,用博弈经典模型“智猪博弈”对员工与员工之间的博弈关系进行理论分析,用“委托-代理人”理论,在信息不对称的前提下在时期内对企业主与经营者的博弈关系进行分析,虽然很直观,但企业内部涉及很多利益方,还有很多“人性化”的因素。针对不同的博弈方,激励手段都应有所区别,都须进行深入思考。总之,一个企业内部所须的最优激励机制(合同),目的都要充分发挥经营者的能动性,增强企业活力。
致 谢
我在完成这篇论文的过程中得到了很多人的帮助,在论文定稿之际,向他们表示衷心的感谢。
首先我要感谢我的指导教师***老师,这篇论文从选题、查阅资料、问题总结、方程构建及最后的组稿,杨老师都给予了我极大的帮助,在她的悉心指导下,我才得以顺利地完成整篇论文的全部工作。
其次我要感谢我的同学,特别是和我同组的何芳,段国珍,我们经常在一起讨论、交流、相互提出意见或建议。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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