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你身为教师,应当对学生负责。(校长在批评一名教师。)
(2)我们身为教师,应当对学生负责。(同上)
同样是“批评”这样一种本质上有损于对方的言语行为,例(1)中校长用了“你”这个人称代词,教训的口吻加强,会令被批评的对方产生抵触情绪,效果是消极的。但是例(2)中校长使用了“我们”,模糊了所指的范围(referentialrange),照顾了交际对方的积极面子,减轻了交际对方的心理排斥情绪,因而产生积极的交际效果。再如:
(3)在本文中,我将从横向和纵向两个角度对这一问题做全面的探讨。(说话者是某篇论文的唯一作者)
(4)在本文中,我们将从横向和纵向两个角度对这一问题做全面的探讨。(同上)
在对某种功绩进行描述时,例(3)单数第一人称“我”的使用会尽量避忌,以免给人造成骄傲揽功的印象。例(4)改用第一人称复数“我们”来表达,以扩大所指的范围,拉近了和读者的距离,显得谦虚谨慎。
在某些交际场景中,说话人为了更好地达到命令、劝慰、警告等的意图,还常常用第三人称指称语来代替第二人称或第一人称,以减轻这种话语对说话人所造成的伤害。如:
(5)这回你就听我一句吧。(生硬)
(6)这回你就听老师一句吧。(和蔼亲切)再如:
(7)Whohasfrightenedyou9.(生硬)
(8)hW ohasfrightenedmybaby?(和蔼)
例(5)和例(7)中,由于说话人所使用的指称语的所指对象在当时的交际语境当中的身份的特殊性,导致了说话人交际话语的不礼貌、不得体,这种说话方式通常为交际者所避忌,因而推崇(6)和(8)。
可见,在特定的情景中,由于说话人在言语交际活动中所充当的角色的特殊性,说话人对某些会造成消极交际效果的人称代词指称语的使用有所避忌,这正是受人称代词指称语的所指对象和范围的限制。
2.专有名词指称语类(Propernoun refer-enee)。所谓的专有名词指称语就是指名字类的禁忌语(names)。语言中很多专有名词指称语在言语交际中是被禁忌的对象。这些专有名词之所以遭到禁忌,也是因为其所指对象是人们现实生活中所避忌的对象。
在中国古代,臣子对君主的称呼,晚辈对长辈的称呼,下级对上级的称呼一般都有一定的礼数:臣民们忌言帝王的名字,百姓们忌言达官显贵的名字,后代忌言祖先的名字,晚辈忌言长辈的名字,等等。因此,形成了“为君者讳,为官者讳,为长者讳,为贤者讳”的名讳制度。比如,唐朝时,为避唐王李世民的“李”姓,把“鲤鱼”改称为“赤鲜公”、“三十六鳞”;今天我们的“正月”的“正”字之所以读成阴平,而不读成去声,也是因为古人为了避秦王赢政的“政”字的结果。所谓家讳,就是忌说忌写长辈和祖先的名字,正所谓“子不言父名,徒不言师讳”。司马迁的父亲名“谈”,于是司马迁在撰写《史记》时,把“赵谈”改为“赵同”,而且在《史记》的全书中也找不到“谈”字。这种习俗一直延续到清代。《红楼梦》中的林黛玉为避其母亲的名“敏”字,在遇到“敏”字时都说成“密”,在书写时常省去一两笔或干脆用口来代替。官讳的典型例子就是“只许州官放火,不许百姓点灯”的说法。说的是宋代四川某一知州李登因名“登”而下令百姓在当地放灯节中把灯改称“火”。所谓圣人讳,就是对圣贤名字的忌讳。孔子、老子、孟子等圣贤的名字“丘”、“耳”、“轲”等长期被放入禁忌之列。到了今天,虽然已经没有过去那种严格的名讳,但是我们仍然认为直呼长辈及尊者的名字是不敬的行为。人们之所以对这些人的名字进行避讳,正是这些名字言有所指,是指代在现实生活中人们所敬畏的人。由于名字具有指代人物本身的作用,因此,人们把对这些人的敬畏转嫁到了对名字的避忌上,以示对他们的尊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