康熙的对外政策的演变------康熙的海上对外贸易演变的浅析
作者:佚名; 更新时间:2014-12-07

  [论文关键字]:海关 对外贸易 康熙

  [论文摘要]:清代的贸易发展始于康熙中叶,“开海”之后,中国对外贸易以前所未有的速度发展着。但正当中国经济的勃兴处在一个新的高峰时,康熙又下令重新“禁海”。在短短的几十年的兴旺发展之后,中国对外贸易,特别是海上贸易,在近一百年中逐渐走向衰落。近些年来,我国史学者们在清朝对外贸易的演变方面有着卓越的研究成就。对于清朝后期闭关的原因影响和作用以及对我们的启示方面的研究占据了研究成果的绝大多部分。本文将以海上贸易为代表从“康熙年间的对外政策及演变”、“从‘开海’到‘禁海’的原因”、“对外政策演变的影响”及“启示”四个方面分析清朝前期,信捷职称论文写作发表网,康熙的对外政策背后的种种。来对清前第一次开放式的贸易形式进行一些细解。

  康熙(1654—1722),姓爱新觉罗,名玄烨,是清朝入关之后的第二个皇帝。出生于满、汉文化冲突融合的前清时期的康熙,有着不同于以往帝王的开阔眼光和卓略胆识。这位14岁即亲政的年轻皇帝,除了平三番、统一台湾等功绩之外,还颁布了让中国对外贸易迅猛发展的政策—“开海”。而又是什么让这位皇帝在此之后的短短三十年,再次颁布了与此背道而驰的“禁海”政策?而这一演变背后对中国当时及后世产生了怎样的影响?又给了现在的我们已什么样的启示?现在就让我们从康熙年间典型的海关政策为例,分析其海关政策的演变来映照整个康熙年间的对外贸易政策演变。

  一.康熙年间对外政策及其演变

  明后期实行有限制的开放海禁,清朝前期因循守旧的延续着几乎有名无实的朝贡体制,消极被动的应付来到中国大门口跃跃欲试的海外各国。终于于顺治十二年,清政府正式全面推行海禁,规定“广东禁海,凡系飘洋私船,照旧严谨。”(注:《清世祖实录》卷33)“海船除给有执照,许令出洋外,若官民人等擅造两桅以上大船,将违禁货物出洋贩往番国,并潜通海贼,同谋结聚,及为向导劫掠良民,或造成大船,图利卖与番国,或将大船赁与出洋之人,分取番人货物者,皆交刑部分别治罪”( 注:《光绪大清会典事例》卷629《兵部》)。这一“禁海”政策一直持续到康熙中叶。这些政策具体包括“对国产货物出口的严格限制”、“严格限制中国商人制造海船”、“禁止中国史书流出国外”等.

  康熙二十二年(1683年),清政府平定台湾,东南各沿海省份趁机请开海禁,恢复对外贸易的正常运行。康熙二十三年,下令开海。自此两年,在福建、厦门、广东、广州、浙江宁波及江南松江县后设立闽、粤、浙、江四海关,与国外同商(注:《清初四榷关地点和贸易量的考察》)。中外贸易趋于正常化。

  “开海”时的具体政策表现于:

  (一)本国商民出海贸易的基本政策

  出海船只一律限定载重为500石以下,且只能打造单桅,须预先禀明地方官,登记姓名,取具保结,从所在地方领取印票执照,还要在船头烙印号码以备出入海口时官府查验;私带违禁品,如硫磺、军器等物出洋的“照例处分”(注:《清圣祖实录》卷270)。出海船只需缴纳货税、船钞及“耗银”等杂税。中国海上在本国大宗商品的外销经营上也受清朝政府的严格限制。政府在通商口岸瑞星“行商”制度,依靠行商经营对外贸易并通过行商来治理、控制外商。

  (二)外国商民来华贸易政策

  相对于本国商民出海的基本政策,外国商民来华贸易政策要相对宽松的多。在康熙“开海”之前,海外国家便可以以“朝贡”为借口来中国进行贸易。也有个别国家凭借都有的贸易许可证自由出入中国海港进行贸易。“开海”之后,海外商人来华贸易政策有较以往宽大许多。对于税务方面,海外商人虽需交纳同本国商人一样的货税、船钞,但清政府本着“怀柔远人”之意,不仅对海外商人实行减免货税的待遇;在船钞方面,对海外商人所征收的船钞的标准也远远低于本国商人的标准。由史料估算,西方商船所负担的船钞税占贸易额的0.75%,而本国商船所负担的船钞则占贸易额的0.85%。

  自开海以来,国内的对外贸易获得了很大的发针。到东洋、南洋贸贩的船只及人数都日益增多。自“开海”之初,到康熙五十六年重新“禁海”,期间对本国出海商民的政策逐渐放宽,如:将“只能打造单桅”改为“许用双桅”等。相反,对于外国商人来华贸易管理却逐渐加强。如:“外商必须投宿商行的商馆,不得在内河闲游,不得携带枪炮火药,外商遇事必须用禀帖形式通过商行传递给地方政府”等。但出于种种顾虑(第二节会详细说明),康熙重新下令“禁海”,停止南洋贸易,法令规定:“凡商船,照旧东洋贸易外,其南洋吕宋、噶罗吧等处不许商船前往贸易,于南澳等地方截住。所去之人留在外国,将知情同去之人枷号三月;该督行文外国,将留下之人令其解回立斩。”政府虽未限制东洋贸易,但此前一年,日本政府实行的“闭关”政策也大大限制了中国的东洋贸易。自此,一打开的通向世界的大门在短短的三十年后,又强行关闭了。

  二.从“开海”到再次“禁海”的原因

  总体来说,这一转变的原因可分为政治、经济、思想三方面。

  从上述政策上的转变来看,清政府在“开海”之初,就非完全开放,而是有限制的开放。这一点多时出于政治上的原因。康熙在“开海”之初,虽认为商业贸易已可以裕民利国,但后来却在政治上把与外国有联系的本国商业势力视为有害力量。当时,清政府入关不过几十年之久,对于稳固其建立在汉人土地上的证券十分重视。“每以汉人为难治”,使对汉人防范心慎重的清朝统治者及其不安。在康熙执政后期曾说:“海外有吕宋、噶罗吧等处,常留汉人,自明代以来有之,此即海贼之薮也。”(注:《清圣祖实录·卷270》)。除去上述统治者对于汉人反清的种种顾虑,“禁海”出于对西方国家的防范和戒备更为重要。明中叶以后相继航海前来与中国人接触的西方商人都同时兼为海盗,他们的商船队是武装精良的海盗船队。他们不仅在中国领海抢劫杀戮、骚扰同上口岸,掠卖人口,而且还用欺骗和行贿的手段占领中国沿海城市,更有甚者同中国本国的海寇联合抢劫。海外强盗势力日益增长,大大动摇了康熙“开海”的决心。康熙曾预言:“海外如西洋等国,千百年后必受其累。”(注:王庆云《石渠余纪》)。出于对本国汉人和海外强盗两股势力的政治担忧,使得康熙不得不重新“禁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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