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实真相是如何被掩盖的(2)
作者:佚名; 更新时间:2014-12-07

  历史学者的“自我审视”,造成了历史研究领域的一种怪现象。比如,潘旭澜先生在《还洪秀全的历史真面目》一文中讲到的“洪秀全的历史真面目”[7],这原本是不需要我们花大力气去做什么考订发掘才能发现的问题。有关的史料不仅很多,而且也很容易获得。然而,半个多世纪以来,我国史学界却一直是视而不见、避而不谈,或是有意地粉饰掩盖。在这些研究领域里,研究者似乎不想去争什么历史事实的“发现权”或史实真相的“揭发权”,而是等待恰当的时机;不径情直遂,而是有所斟酌,甚至缄口不言、避而不谈。结果,一些史实的真相,原先是说得清的;后来却又说不清了;现在则又要花些功夫去把它说清楚。一些涉及历史人物的理解、评说问题,常常是说得早不如说得巧。这里所谓的“巧”,意思是指说得恰逢其时、恰到好处。近二三十年来,中国史、尤其是中国近现代史研究上的一些新观点,有不少都属于这类情况。如果我们要追寻学科研究的“发明权”,那么,有些研究思路或角度,甚至有些具体的论述,早在20世纪的前期就已经提出了,80年代后的新观点,既不是新发明,也不是新问题,仅仅是因现实主题的转换,恰逢其时、恰到好处的“旧话重提”。
  恩格斯曾说:“科学愈是毫无顾忌和大公无私,它就愈加符合于工人阶级的利益和愿望”[8],这当然是史学生存的最佳状态,也是一种理想状态。现场中的历史学者往往处于一种两难的境地:一方面,职业道德和学术良知要求他毫无顾忌、径情直遂;另一方面,社会责任又要求他严格地审视自己的研究成果,避免与现实主题相背离。一旦他发现自己所揭示的史实真相与现实主题不协调,或者发现他的研究会影响或伤害他所服务的、甚至愿意为之献身的那个群体——民族、国家的利益,大多数历史学者会采取缄口不言、避而不谈,以等待适当的时机,其结果便是史实真相的被掩盖。
  
  学科规范功效甚微
  
  科学家的责任是说真话,历史学家自然也不例外。然而,不管是自然科学,还是社会科学,如何保证这一点的实现,至今仍无有效的办法。《真理的社会史》一书告诉我们,科学家的说真话,不是靠研究者个人的道德品行,而是靠学科内在的一整套行为规则[9]。其实,真正对自然科学家起到一些约束、规范或制约作用的,不是形式上的学科规范,而是规范的正常运作和严格推行。正是后者使得人们能够发现谁在违反规则,谁在篡改、伪造实验数据,谁是隐瞒或剔除不利证据的“科学骗子”。正是规范的正常运作及其检视、识别和纠错功能,保证了自然科学家不太敢说假话。当然,科学中的不同门类也存在着很大的差异,大体而言,规范的运作越正常、越严格,其检视、识别和纠错功能越强,其对学者的约束作用就越明显;反之,则越弱、越不明显。
  由此来看历史学科,毫无疑问,历史学是一门有着自身的学术准则和行为规范的学科。伊格尔斯在与海登·怀特争论“历史学是不是文学虚构”时就非常强调这一点[10]。只是与其他学科相比,历史学的学科规范的检视、识别、纠错的功能是较弱的,且常常未能正常运作、严格推行。仍以有关“洪秀全的历史真面目”的讨论为例。“作伪的史料不能使用”,这是历史学的“处理证据的通性原则”,所以,20世纪五六十年代,有关洪秀全的为人暴虐、嗜血成性、穷奢极欲、妻妾成群等记载,都被弃之不用,这似乎符合学科研究的规范。“相反的史料不能回避”,这也是历史学的“处理证据的通性原则”,现今,从“太平天国运动失败140周年历史经验学术研讨会”上的学者发言来看,潘旭澜先生的有关“洪秀全的真面目的”几点概括,一定程度上已经成为太平天国研究专家们的共识[11],有关洪秀全真面目的揭示,似乎正是依据这一条学科规范所得出的结论。但是,从现场的情况来看,原先被弃之不用的材料现今已是“历史真相的实录”而加以利用的这一转变,并不是靠学科规范自身的运作来实现的。
  另外,叶书宗先生在《寻求历史的真实 写真实的历史——也谈历史人物的评价问题》一文中,讲到苏联史学界对有关布哈林的史实真相及其评价的经过,也可以为本文的讨论提供一个案例。有关布哈林的真实史料早已存在,“作者确曾查阅过当时尚未解密的档案”,但他“却不根据事实来写历史”。直到20年后,有关布哈林的史实真相才得到了澄清和纠正。[12]但这时候的澄清和纠正也不是靠学科自身的发展(如史料的新发现)和学科规范的正确运作(学者依据学科规范的互相检视、纠错等)来实现的,而是俄罗斯的现实社会“允许、需要”这样的“澄清和纠正”。如果历史学的某些错误结论,不是靠学科规则自身的正常运作来加以纠正,而总是要等待现实主题的变换,那么,这些学科规则虽然不能说是毫无意义,不过至少在保证历史学的真实性上是难以令人满意的。
  上述的3点讨论,都只是涉及到有关“史实真相”揭示上的困难,都还是属于“历史人物评价”的一个方面,“历史人物评价”的另一个侧方,则牵涉到我们的评价尺度和评价标准。一旦进入到后一个领域,历史学所表现出的“众说纷纭、莫衷一是、多样多变、反复无常”特征似乎为其他学科所罕见。这构成了“历史人物评价”的另一个方面的困难。不过,这已经属于另一类问题,需要专门的讨论。
  
  参考文献
  [1]沃尔什著,信捷职称论文写作发表网,何兆武、张文杰译. 历史哲学——导论. 广西师范大学出版社,2001:101-107
  [2]汤因比. 汤因比论汤因比. 田汝康、金重远. 现代西方史学流派文选. 上海人民出版社,1982:132
  [3]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23卷):17
  [4]郑异凡. 列宁在1923. 南方周末,2005. 3. 24
  [5]古奇著,耿谈如译. 十九世纪的历史学和历史学家. 商务印书馆,1997:90-91
  [6]葛懋春、项观奇. 历史科学概论参考资料(上). 山东教育出版社,1985:127-128
  [7]潘旭澜. 还洪秀全的历史真面目. 探索与争鸣,2004(9)
  [8]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21卷):353
  [9]史蒂文·夏平著,赵万里译. 真理的社会史. 江西教育出版社,2002
  [10]伊格尔斯与海登·怀特的辩论. 书写历史. 上海三联书店,2003. 需要注意的是,伊格尔斯及本文所说的学科规范,与目前学术界所批评、谴责的抄袭、剽窃等现象不是一回事。
  [11]蔡宏俊,刘牧楠. 其兴也渤,其亡也忽——太平天国运动失败140周年历史经验学术研讨会综述. 探索与争鸣,2004(9)
  [12]叶书宗. 寻求历史的真实写真实的历史——也谈历史人物的评价问题. 探索与争鸣,200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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