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荀悦政治思想浅论(3)
作者:佚名; 更新时间:2014-12-07
从政治实践上对东汉末年“名实相乖”局面进行扭转的正是继之而起的曹操。从建安八年到建安二十二年,曹操曾四次下令宣布重才能、轻德行的选举标准。曹魏时期负责选举的官吏,正是这些政令的忠实执行者,“(毛)(14)尝为东曹掾,与崔琰并典选举。其所举用皆清正之士,虽于时有盛名,而行不由本者终莫得进。”(13)(《毛玠传》) 去虚名,重实选,是曹操最终能够统一北方的重要因素。“物极而反”,从曹操的这些政令中,可以想见“名实相乖”对于东汉政事的影响,这正是荀悦对于“正积于上,事实于下”反复致意的现实原因。
四 “立制以防忿争,一统序”——对政治统治秩序的维护
荀悦在《汉纪》一书中,对纲纪制度反复强调,希望通过“立制”来维护政治统治秩序。“圣人立制必有所定,所以防忿争,一统序也。”②(《孝成皇帝纪第四》) 这里所谓的“制”,即是指君臣有序的等级制度以及在这一制度规定下各等级的行为规范,其核心即是为了保证上下有序,不可僭越。凡是皇权的离心力量或者可能成为皇权离心力量者,荀悦都一一加以警示,从朝廷三公之设,到地方州牧之置;从皇位继承到诸侯王行径,无不涉及。
汉景帝时,江都王刘非在平定七国之乱时立有军功,汉景帝遂赐以天子旌旗。荀悦以为景帝此举“过矣”,因为天子旌旗代表的是皇帝的无上权威,绝不可轻易予人。“惟器与名不可以假人,人君之所司也。夫名设于外,实应于内;事制于始,志成于终。故王者慎之。”②(《孝景皇帝纪》) 即使是在平叛中有功如江都王者,仍不能以象征天子权威的旌旗作为赏赐,可见皇权之神圣不容觊觎。
汉哀帝于建平二年罢去司空官,将大司空朱博改立为御史大夫,由此引发荀悦对于“立子丞相”与“立三公”孰优孰劣的讨论。他以鼎足为喻,认为朝廷立三公宜于立丞相,理由是:《诗》云:‘夙夜匪懈,以事一人。’一人者,谓天子也。自上已下,必参而成位。《易》曰“鼎足”,以喻三公,所以参事统职。立官定制,三公盖其宜也。”②(《孝哀皇帝纪上》) 荀悦认为立三公宜于立丞相而以鼎足为喻,未免牵强。但置三公以防止丞相权重危及皇权,才是荀悦的真意。甚而有的学者以为荀悦的这一论述是担心曹操有可能藉此僭取朝廷所有的行政权力(而曹操最终在公元208年做出了这一举动)。(14) 荀悦警示曹操的意图后人颇有能领会者。五代时期,南汉陈道庠曾助刘晟杀其兄刘玢而自立。刘晟登基后,为防止诸弟效法自己杀兄自立之举,对诸弟大肆诛杀。陈道庠遂“惧不自安”。其友邓伸以荀悦《汉纪》遗之道庠,道庠莫能晓。邓伸骂曰:“憝獠!韩信诛而彭越醢,皆在此书矣。”(15) (《南汉世家》)邓伸对《汉纪》的评价,可以说是入木三分。东汉末年,州牧之置由临时指派变为常制。据《后汉书·刘焉传》记载,灵帝中平五年(188年),“时灵帝政化衰缺,四方兵寇。焉以为刺史威轻,既不能禁。且用非其人,辄增暴乱。乃建议改置牧伯,镇安方夏,清选重臣,以居其任。……州任之重,自此而始。”(12) (《刘焉传》)荀悦指出汉初废分封制立郡县,本意就是要强干弱枝使权力一统于上,可是现今各州牧权威尊势力重,已成尾大不掉之势,这是“近战国之迹”。荀悦接着指出了避免这种局面的方法,即改置临时受命的监察御史,而废去各州州牧。在《申鉴·时事》篇中,荀悦就州牧、刺史、监察御史“三制孰优”提出了自己的看法,“今郡县无常,权轻不固。而州牧秉其权重,势异于古,非所以强干弱枝也,而无益治民之实。监察御史斯可也。③(《时事》) 与《汉纪》中的看法如出一辙。
荀悦对于皇朝纲纪、制度的强调,针对的正是东汉献帝时期的政事。虽然荀悦在《汉纪》序言中申言献帝“巡幸许昌”,实则正是曹操“挟天子以令诸侯”之时,“时政移曹氏,天子恭己而已。”(12)(《荀淑传》) 当时的东汉皇朝已是权柄不复。因此,荀悦对于朝廷纲纪、制度再三致意,就是希望通过“立制”来维护上下有序的封建统治秩序,重拾汉廷权威。这与他在《汉纪》全书中反复强调刘氏“得天统”的思想是一致的。既有警告当时势威权重的曹操之意,也有鼓励献帝振作,收拾祖宗基业之意。
荀悦所著《汉纪》、《申鉴》,都寓有资政之深意。唐太宗曾对《汉纪》有过一段评论,,“论议深博,极为政之体,尽君臣之义”,并将《汉纪》赐给臣下“寻阅”。(16)(《李大亮传》)“极为政之体,尽君臣之义”,是对《汉纪》一书的总结,也是对荀悦政治思想的评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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