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于1932年康区格桑泽仁事件浅析(3)
作者:佚名; 更新时间:2014-12-07
格桑泽仁事件发生时,正值第三次康藏纠纷期间,藏军与康军冲突不断,事件发生后,使康藏关系进一步复杂化,藏军大举入侵巴安,加快了格桑泽仁的失败。格桑泽仁经云南人巴安期间,中央特派员唐柯三正与藏方商定停战协议。为了促进协议尽早签订,唐柯三多次致电蒙藏委员会,对于格桑泽仁“奉滇龙主任函达噶伦”,“布告全康,声称负责解决边区各县纠纷事件”的行为“速谋补救”。藏方代表琼让也就格桑泽仁在中甸就任滇康边区宣慰使职之事质问唐柯三,并称“大白案须再延日期”。可见,藏方对格桑泽仁是心存芥蒂。格桑泽仁事件发生后,西藏地方政府一方面想利用格桑泽仁联合对抗康军,一方面又担心格桑泽仁势力增大后会影响其对康区的争夺。因此,在试图争取格桑泽仁联合抗击川康边防军失败后,西藏军队藉口格桑泽仁攻打贡噶喇嘛一事,率军攻打巴安。格桑泽仁虽然多次组织了有效的反攻,但因寡不敌众,武器不佳,仍伤亡惨重。格桑泽仁与藏军的战斗,使格桑泽仁丧失了仅有的可以与刘文辉部抗衡的一点势力,相反不得不向刘文辉求救。在藏军退败后,格桑泽仁事变也即以格桑泽仁的逃离而告终。
另外,格、刘双方军事力量悬殊过大,格桑泽仁无力与刘文辉抗衡。刘文辉方面,格桑泽仁与刘文辉早有宿怨,芥蒂至深。格桑泽仁提缴二十四军驻巴安马成龙团两个连的器械,公开与刘文辉作对的行为自然会遭到刘文辉的强烈反对及报复。格桑泽仁事件发生时,正值刘文辉拥兵百余团的全盛时期。事件发生后,刘文辉仅调马成龙团回防,即可轻易解决。而格桑泽仁自认为外有云南省龙云的支持,在巴安又有一定的群众基础,又是国民政府派往康区办理党务的特派员,能够得到多方支持。实际发动事变以后,并没有得到支持。最后在先被藏军围攻,后又遭刘文辉大兵压境的形势下,格桑泽仁只能选择逃离。
三、格桑泽仁事件的性质及影响
“格桑泽仁事件”本质是反对刘文辉的统治,这是由蒋介石与地方军阀刘文辉之间的矛盾所决定的。正是在这种大矛盾存在的前提下,“格桑泽仁事件”及其以后西康地区的“诺那事件”、“班禅行辕事件”等事件才得以发生。在刘文辉逐渐执掌西康大权,蒋介石无余力干涉的情况下,蒋介石插手西康事务的途径大多是经过康藏的上层人士来实行,以图通过此来钳制刘文辉。这三次事变都是康藏的上层人士在中央政府的暗地支持下,打着“康人治康”的旗号,反对刘文辉统治的活动。而事件发生过程中往往又穿插着其他地方军阀与刘文辉、西藏地方政府与中央、康区地方势力与刘文辉等诸多矛盾,所以往往牵一发而动全身。同时,事件由于发生时的政治环境、发动者本身力量的强弱、所借外援给予事件发生者的援助大小不同,事件延续的时间、波及的地区、影响亦有大有小。
格桑泽仁在与刘文辉部发生冲突的情况下,在西藏地方政府大举进攻康区的时候,以康藏大局为重,“不能计较与川军内部之意见”,与刘文辉在南北两线抗击藏军的行为是值得肯定的。巴安僧俗人士在格桑泽仁的率领下以“国防所在”不顾与西藏地方“同族同教关系”。盯坚决抵抗藏军,以及西藏地方政府征调的康区民众武装“于步哨线上向我方表示,纯为被迫而来,虽被驱于前线,但相率不用命,而不真向我方射击”的行为,表明了康区绝大多数人对西藏地方政府蚕食康区并企图成立“大西藏”的行为是持反对态度,并坚决予以制止。
格桑泽仁提出“康人治康”、“地方自治”的口号,并非是事变发生以后才应时提出来的,而有着其深刻的思想根源。格桑泽仁认为康区之所以发生混乱,是因为“民国以来,川边镇守使坐守康定,无意治理全康。且常施压迫手段,虐我康民,处处表现民族间之不平等,故康人迭次反对。”因此,“藏方遂乘机进取,用整个西藏民族独立为号召,并有援助康人自治之宣言,故藏军解决川军,康人均坐视不顾”,以致“康地三分之二均被占领”。格桑泽仁认为“改西康为行省,首宜确定康人之参政权,省府委员中至少亦须加入过半数康人。”以此“藏方观之,亦相信中央平等待我,更加一番觉悟,所占康地亦自能交还康人,以符其昔日之宣言,决不致有任何之争执”。显然,格桑泽仁将康藏纠纷归结于藏方帮助“康人自治”的认识有失偏颇,他所提出的康人参与政权后便能使藏方“觉悟”并归还所占康地的想法也过于幼稚,但从中不难窥见格桑泽仁“康人治康”思想的雏形。
格桑泽仁“康人治康”、“地方自治”的想法并非是要地方脱离政府,而是在政府统治的前提下,更多的借助本地的力量进行管理,即“健全政府,直接中央,并与康人以参政权州”。格桑泽仁认为防军应“实行征兵制度,训练本地军队”,因为“康藏人尚武成性,家家自备枪马,骁勇善战,若加以有系统之组织,则可节约经费,事半功倍”。正是基于格桑泽仁的这些想法,在条件不成熟的情况下,格桑泽仁贸然提缴了刘文辉部驻巴安的两个连的武装,并积极组织地方武装,成立西康建省委员会和西康省防军司令部。可以说,“格桑泽仁事件”是格桑泽仁对其“康人治康”思想以及推行西康建省的一个实践。
格桑泽仁事件虽然很快被平息下去,但格桑泽仁所提出的“康人治康”、“地方自治”等口号,对康藏民族关系产生了深远的影响。格桑泽仁首次提出了“康人治康”、“地方自治”的口号,在一定程度上激发了一些藏族上层人士积极参与到本地统治的热情。1935年“诺那事件”以及1939年的“班禅行辕事件”中,均提出了“康人治康”的口号。尤其是格桑泽仁的朋友江安西、刘家驹等巴安人,更深受格桑泽仁言行的影响,积极参与到“康人治康”的实践中去,深深地影响了康藏历史的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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