再论苏舜钦生卒年问题(3)
作者:佚名; 更新时间:2014-12-07

  拙文《苏舜钦生卒年考》一文中只是简略提到“庆历二年暮春,苏舜钦还在自会稽奔母丧扶柩回京途中,而庆历二年四月至年底,苏舜钦一直住在京城开封,有苏舜钦之《东京宝相禅院新建大悲殿记》及《赠释祕演》诗为证。故南下山阳应该是在庆历三年。”这样的论证显然是不充分的。
  考苏舜钦集中有《涟水军新牐记》一文,此文作于新牐建成后不久,文中明确记载:“(新牐)兴于庆历三年二月丙午,逾月而成。”据《宋史·地理志·淮南东路》可知,涟水军隶属楚州,毗邻山阳。另苏舜钦《观放牐》与《送韩三子华还家》二诗亦作于此时,故庆历三年三月苏舜钦已在山阳可无疑。又考苏舜钦行实,庆历元年五月,苏舜钦兄弟适越奔母丧,是年秋扶母柩回京,因为吴越大旱,江中水枯,他们的船运行缓慢,直到第二年春末才回到京城,苏舜钦《吴越大旱》及《淮上喜雨联句》诗记之甚详。另《校注》卷五有苏舜钦未编年诗《黎生下第还乡》,诗中有“人云之子贤,文采出巴川”,很明显黎生是四川人;查欧阳修《居士集》卷一有《送黎生下第还蜀》,目录编年为庆历二年,前已考庆历二年为大考之年,则苏、欧两诗中之黎生当为同一人。则苏诗应当作于是时,这亦证明庆历二年三月进士放榜之后,苏舜钦已经回到京城。又苏舜钦有《东京宝相禅院新建大悲殿记》,文尾有“时庆历二年四月五日记”,据此可确知是时苏舜钦仍在京城。由此可证“苏舜钦庆历二年春南下山阳”的观点是不成立的。
  苏舜钦南下山阳守制,既不可能是庆历二年,更不可能是庆历元年,则只可能是庆历三年了。
  另考苏舜钦集有《赠释祕演》诗,诗中云:“高车大马阗仁京,释曰演者何声名。……伤哉不栉被佛缚,不尔煊赫为名卿。……雄心瞥起忽四顾,便拟击浪东南行。开春余行可同载,相与旷快观沧浪。”据诗意,舜钦有开春之后要“东南行的打算”,此处既言“开春”,则此诗当作于是年秋冬,那么舜钦此处的“开春东南行”是否就是赴山阳守制之行呢?查欧阳修《居士集》卷四十一有《祕演诗集序》,序略云:“曼卿死,祕演漠然无所向,闻东南多山水,其颠崖崛峪,江涛汹涌,甚可壮也,遂欲往游焉。足以知其老而志在也,于其将行,为叙其诗,因道其盛时以悲其衰。庆历二年十二月二十八日,庐陵欧阳修序。”但这仍不能证明欧序中的祕演将要进行的东南行就一定是苏诗中的“便拟击浪东南行”,因为我们并不知道苏诗作于何时,这是长期困扰笔者的问题,笔者新近发现了一则材料正好解决了这一难题。
  考尹洙《河南集》卷五有《浮图祕演诗集序》,其文略云:“浮图号文惠师祕淹者,过我,道欧阳永叔为其作诗序,苏子美贻之诗。永叔‘悲演老且衰,’子美有‘惜哉不栉被佛缚,不尔煊赫为名卿’之句。予识演二十年……”此文中明确提到了欧阳修的《祕演诗集序》和苏舜钦的《赠释祕演》诗,因为尹序中引用到了二人序文和诗中的原句,只是字句稍异而已,这就充分地证明了欧序和苏诗所作时间应该大至同时,而欧序中明确记载了其写作的时间为“庆历二年十二月二十八日”,这也就说明了苏舜钦《赠释祕演》诗中的“开春”只可能是庆历三年的春天了。
  根据以上苏诗、欧、尹《祕演诗集序》,我们可以考出当时情形:祕演在其好友石曼卿死后,(曼卿卒于庆历元年二月,苏舜钦、欧阳修皆有《哭曼卿》诗吊之,欧为之作《石曼卿墓表》)郁郁寡欢,庆历二年春苏舜钦从吴越回来,祕演听其讲述东南山水风光,于是有了赴东南游观的之意,刚好苏舜钦亦有明年开春赴山阳守制的打算,因而二人相约结伴而行。而祕演此时已年老体衰,担心从此一去不返,故接连请文坛好友欧阳修、尹洙为自己诗集作序。而据欧序时间,已是庆历二年年底,故可确定苏舜钦和祕演开春南行只可能是庆历三年之开春,绝不可能是庆历二年。
  那么苏舜钦离京赴山阳具体在庆历三年的哪一月呢?是一开春就走还是等到二、三月才走?前文已提到,苏舜钦赴山阳途中作的《离京后作》诗还同时寄赠韩氏兄弟,考韩维《南阳集》卷一有《答苏子美见寄》,诗云:“暮春游京洛,适与夫子遘。衣焦未及展,挈酒且相就……志愿始云获,暌携遽然又。君舟既南驰,我马亦东走。还谯寡俦侣,孤学日以陋。高风邈难亲,离抱曷其救。得君别后诗,满纸字腾骤。”此诗描述了暮春时节,韩维游京城和苏舜钦相会,然后两人又匆匆告别,韩维东返回亳州,苏舜钦南赴山阳。诗中时间讲得非常明确是在此年暮春,暮春即三月。
  由以上论证,我们可以肯定地得出结论:苏舜钦是庆历三年暮春三月南下山阳守制的,苏舜钦《出京后作》作于赴山阳途中,欧阳修《答苏子美离京见寄》诗亦作于此时,因此,苏舜钦三十五岁之年是庆历三年而非庆历二年,则苏舜钦当生于大中祥符二年(1009年)。
  最后需要说明的是:既然庆历三年苏舜钦三十五岁,则庆历八年应是四十岁,而欧《墓志铭》却为何说是“享年四十有一”呢?陈植锷先生认为是欧阳修“智者一失”,是因为《墓志铭》乃追记于嘉祐元年(1056),这已是舜钦死后八、九年,故误记。笔者并不这样认为,试想苏舜钦只比欧阳修少两岁,而他们又是相知较深的挚友,苏舜钦死时的具体的月日欧都很清楚,他又怎么会弄错其死时的年龄呢?故笔者认为这是欧阳修有意为之,他乃有心把苏舜钦的年龄多记了一岁。也许这个“十二月某日”之“某日”也可能是“二十八日”或“二十九日”了,再过一两天至多再过二十多天就到新年了,死者就要增长一岁了,把逝者的年龄多说了几天,这既表达了对于英年早逝的死者的一种哀悼婉惜,也可给其亲人稍许的安慰,于人于己皆有利而无害,何乐而不为?况且《墓志铭》本身就是要隐恶扬善,要为死者讳,为死者增加一岁亦符合墓志文美饰之宗旨。唐杨炯在《王勃集序》中亦把王勃的年龄多说了一岁。笔者以为也属于这种情况。
  且此前欧阳修因写墓志铭还曾引起一场风波。“范碑尹志”为欧公碑志中的两重公案,前车之鉴不远,此处欧阳修故意把苏舜钦年龄多记一岁,笔者以为完全合情合理。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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