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代贵州开发的心理准备(3)
作者:佚名; 更新时间:2014-12-07

  贵州既是被开发的对象,又参与了开发活动。因为千百年来贵州一直处于自我生存发展的状态下,是中央王朝不大重视的一块地方,所以在明代中央政府启动开发计划之前,贵州不曾指望,也未曾一料想会被突然大规模的开发。而当开发活动出现以后,贵州面对史无前例的大变局,其心理也同样表现出矛盾。
  矛盾的一方面是欢迎中央政府的开发决策,积极配合来自中原各地的开发者,投身于开发活动,改变贵州落后面貌,并改变着自身。从上层土司而言,他们频繁地入京朝觐,向中央政府表达忠悃,愿意接受中央政府的管理。在朱元璋尚未正式建号称帝之前,贵州东部的思州、西南两大土司就主动向其靠拢。明朝建立之初,朱元璋的大军尚未开赴贵州,彝族贵族统治下的贵州宣慰司、杨氏贵族统治下的播州宣慰司以及黔中的金筑安抚司等大小土司都主动交出元朝的印绶,愿意接受明朝的号令。贵州在历史上从未建立过与中央王朝抗衡的割据政权,此前也没有发生过与中原汉族的大规模流血冲突,曾经出现的罗殿国、自杞国等地方政权只是保境安民,从两汉到宋元的镇压民族起义只是偶尔的、局部范围的。所以,贵州与中央、土著与汉族不存在难以消解的积怨。而且贵州是云南东出的通道,东与湖广相邻,北与巴蜀往来密切,南边的雒越各支不断从广西进入贵州,比较开放的地理区位和来源不同的各民族铸造了贵州的多元文化面貌和热心向外学习的民族性格。在贵州被纳入中央王朝管理序列的整个进程中,没有任何阻力,没有发生流血事件。
  中央行政管理体系在贵州建立以后,土司在自己的领地建立学校,输入儒家为主体的封建文化和礼仪,并将自己的子弟送往京师国子监研习汉文化。无论是征讨云南的元朝残余势力、平定麓川的反叛,还是镇压贵州的上层动乱和下层起义,土司都竭诚派出士兵,输纳粮草,供应马匹。有明一代,贵州土司在总体上能与中央政府保持一致,为捍卫主权和维持地方稳定作出了贡献。有的土司还主动交出属地,接受州县管理。特别是明初水西的奢香,忍辱负重,深明大义,不仅避免了一场中央与地方的争端,而且带领当地人民开山凿道,用自己的劳动改变家乡面貌。
  从下层的普通民众而言,他们长期承受着土司的压迫,改变苦难的生存现状无疑是他们最迫切的需求。浩荡而来的开发者抢占的土地是贵州上层领主的,中央政府推行卫所制和府州县管理的流官制,要限制或剥夺的权力也是上层领主的,他们原本就没有独立的经济和自由的政治,故而在开发政策层面上不会触及到他们的利益,他们没有理由排斥。况且,他们的身份、地位和识力已经决定了他们没有资格和能力对开发政策发表意见。如果从开发的效果层面来看,新的农作物引进、生产技术的提高、粮食产量增加,他们的物质生活改善了;随着统治他们的土司权力下降,因此,政治压迫减轻。对开发持接纳的态度。许多史料证明,贵州土著各民族纷纷学习中原的耕作方式,改穿汉装,改说汉语,改从汉俗。这些外在表现无一不是贵州人民欢迎开发的心理的物化形态。
  明王朝有“苗蛮亦吾赤子”的情怀,存在着用开发贵州的政策来改善当地人民生活的心理,这是一个方面。而另一个方面,其根本目的则是为了巩固并加强中央集权。因此,在开发过程中,不可避免地存在着与贵州上层势力争夺权利、土地和人民的矛盾。在这块“未经王化”的地方,土司一直拥有着生杀予夺的权力,他们谁也不会心甘情愿地放弃自己的既得利益,其向中央政府臣服纳贡都是情势所迫。在强大的中央权力面前,在能够保全最大既得利益的前提下,他们至少在表面上听从指示。明太祖深察贵州土司之心,保持着高度警惕。平定云南的将士经过黔西北时,他提醒部队一定要“愈加严慎,不可托以心腹,”随时设防,“观霭翠动静。”对于黔北的播州土司,他曾含蓄地告诫其首领杨铿“志不可骄,欲不可纵,志骄则失众,欲纵则灭身”。后来又派遣使臣带着敕书去指责其对朝廷侦伺观望:“尔铿世守播州,作朕藩屏,然轻听浮言,易生疑贰,故积愆日深。”黔东的思州、思南两大土司归顺明朝最早,而在内心也有反叛意识,否则,明太祖就不会对播州土司杨铿说:“尔与田弘正皆世守思、播,而尔之忠勋视弘正为多。”
  明代贵州的历史也证明,当中央政府有魄力,而且贵州土司既得利益有保障时,双方关系则保持正常。一旦中央政府权力削弱,政局混乱,或者土司的权利被侵犯,则往往会出现武力对抗。永乐年间,思州和思南两大土司就是为了争夺水银沙坑而公然置中央政府的劝阻于不顾;弘治之时,普安土官隆畅死后,他的两个小妾乌适、米鲁为争夺继嗣而搅起轩然大波,杀朝廷派来调停的命官,不惜与中央的军队拼杀;水西土司安贵荣在明武宗荒淫统治期间,萌生反叛的邪念,是王阳明几封书信晓以利害才放弃张狂行动;播州土司杨应龙在明万历皇帝昏庸的时候,悍然举兵谋反,导致十几年兵戎相见,血流成河;熹宗即位之初,明朝已走向衰颓,水西安邦彦与四川的奢崇明乘机而出,四处剽掠,导致生灵涂炭,省城贵阳也变成一片废墟。所有这一切,都充分表明贵州上层贵族主动接受中央政府的开发是情势所迫,他们接受开发完全是为了自我的私利,并且为了私利而不惜破坏开发。
  下层民众也参与了对抗中央政府,攻打卫所屯堡、劫杀普通汉人的行动。固然有时是被土司要挟、蛊惑、煽动而参与的,带有被迫色彩或盲目性,但有很多时候是自发的、积极主动的。不可否认,彼此之间存在文化冲突、民族情绪,但最根本的原因则是汉族为主体的广大开发者过多的追求自我利益的实现,忽视、掠夺当地人民的利益,甚至蔑视其最基本的生存权力。政府强行征收赋税、军人贪功冒杀、官吏霸占民人妻女、普通汉人勒索敲诈,在在有之。他们对开发者的仇怨是在开发过程中出现的,他们的反抗对开发造成的破坏,责任不应由他们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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