氾胜之以后,历代对区田法进行过多次实践,其中分为政权推行与私人试验两种,这里先分析政权推行区田法的几个例子。
距氾胜之时间最近的是东汉明帝时期的一次,由于当时牛疫,政府在缺乏耕牛的情况下,企图通过推行区田法来扩大耕种面积,增加租税收入。但这目的未能达到,因为集约度高的区田法与“增进顷亩”恰是对立的。再则,官吏借此把不种之地亦列入收租范围,更加重了人民的负担。这次推行区田法的努力终归于失败[22]。
三国时期,又曾试行过一次。曹魏正始年间,为筹备伐吴军资,依邓艾之议在淮河两岸设立军屯,时初立屯田,缺乏耕牛与大农具,而屯田兵的劳力是充裕的,加之天旱,所以采用了需要工具少而劳动集约度高的区田法,并取得了一定的效果[23]。但是,从文献记载中反映出,这种耕作方法不久就又被放弃了[24]。这表明在缺乏耕牛、农具而且不计较追加劳动与收获之比时区田法可以应用,但在有了耕牛[25]、农具后,区田法的合理性也就随之而消逝了。
以后,通过政府法令推行的还有三次。前秦苻坚时期,“(苻)坚以境内旱,课百姓区种。”成效如何,未见记载。但数年后又发僮隶修渠,“百姓赖其利”,显见是因区种成效不著而改行修渠灌溉之法[26]。金、元两代又曾推行过区田法,但亦皆不能持久[27]。明末陆世仪在困惑之后悟出:“然则区田之法不行,亦工力费而人不耐烦也欤?”[28]劳动集约度高是区田法本身特点所决定的,正是由于这一特点构成的局限性,使得历代政权的推行都遭到失败。
除政权外,私人试验田法的亦不在少数,列表如下:
表一、历代试种区田情况表
姓名
朝代
身份
地区
面积
产量
折合亩产量
出处
刘仁之
北魏
刺史
洛阳
七十步地
三十六石
一百二十三石
贾思勰《齐民要术》
耿荫楼
明末
进士、知县
河北
少浮常数
耿荫楼《国脉民天》
耿荫楼
之叔
明末
河北
一分
一石五斗
十五石
耿荫楼《国脉民天》
陈言夏
清初
江苏
七区
叶茂而收不如常禾
陆世仪《思辩录辑要》
陆世仪
清初
明亡后
家居
江苏
倍收
陆世仪《思辩录辑要》
朱龙耀
清康熙
太原府
同知
山西
数区
每区四、五升
三十石
孙宅揆《教稼书》
王心敬
康熙
家居讲学
陕西
五、六石
王心敬《丰川续集》
李维钧
雍正
直隶巡抚
河北
二亩
十六石
田道人《多稼集》
邓钟岳
雍正
山东
一亩
多常田二十斛
田道人《多稼集》
张姓
乾隆
兰州
一亩
三十六石
帅念祖《区田编》
方氏族人
乾隆
江苏
一亩
三十八石
帅念祖《区田编》
齐倬
乾隆
杨屾弟子
陕西
八石
杨屾撰齐倬注《修齐直指》
詹文焕
乾隆
仓场监督
官舍隙地
比常田四、五倍
盛百二《增订教稼书》
邓汝功
(记)
乾隆
山东
约八、九十石
盛百二《增订教稼书》
叶味三
道光
石涿堂
门人
江苏
八分
八石
十石
田道人《多稼集》
陈子勤
咸丰
乡绅
河南
八区
小米二市斗
十六石二斗多
许汝济《区田注》
原峰冠
咸丰
乡绅
河南
一分
仓斗六斗
仓石六石
许汝济《区田注》
刘开甲
同治
邑武生
河北
五分
一石有奇
二石多
《国脉民天》秦聚奎序
许汝济
(言)
同治
武官
河南
十六石(市斗)
《区田法》李廷樟序
冯绣
光绪
县禀生
河南
四亩
十三、四石
冯绣《区田试种实验图说》
这只是一份不完整的统计表,因为有些农学著作今已不存,或虽存而我目前未得见,遗漏势所难免。此外,还有一些虽试种区田而没有产量记载,亦未收入表中[29]。表中内容从时间上看,自北魏至清末;从地域上看,包括了我国最早的两个农业区域──关中和中原地区,以及后来居上的江南地区,再加上西北地区,可以说具有相当代表性了。
从产量来看,高下悬绝。最高者为清代邓汝功所记之东昌、曹州一带的架谷法[30],其次为北魏刘仁之在洛阳试种的记载[31],这两者都超过了《氾胜之书》中的理想数字。最低者为清初陈言夏所种的七区,反而不如常禾;明末耿荫楼所种的也与一般种法相差无几。其它一些记载从产量上看也还可观,但多数是从数小区的试种来推算亩产量的。有些记载虽未明言系推算而来,但实际如此。如清末冯绣记载其亩产量最高达十三、四石,但是据张履鹏先生访问当年曾参加其试种实验的雇工冯阳之等,皆谓其实际产量最高每亩七石,其书中所记数字系根据小区产量推算的,中间空地未记入,故较实际产量为高[32]。其它试种是否也有此情况,尚待考察。
从耕作面积分析,多为极小面积的试种,少者仅为数区,多者亦不过数亩,表内明确记载在一亩以上者仅占四分之一,这充分说明自汉代至清末,区田法始终未能脱离试验阶段。而且,试种多在官绅、学者指导下进行,反映出区田法的面上实际生产也极其有限。
解放后,区田法作为一种增产措施又得到试验,现将其情况列表如下:
表二、解放后区田实验情况表:
时间
姓名
地区
亩数
每亩区数
每亩留株数
实际株数
亩产(斤)
1952
和平农业社
河南安阳
1
490
23,010
636
1956
刘士谦
河南济源
5
363
324,000
39,930
374
1956
张履鹏
河南辉县
1
1300
105,300
84,600
314.6
1956
井峪合作社
河南辉县
0.8
650
58,500
536
杜豁然
陕西
1.5
666
10,656
252.4
1957
吴成林
陕西绥德
1
666
220~25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