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孔子曰詩無離志樂無離情文無離言”句跋
作者:佚名; 更新时间:2014-12-07
《上海博物館藏戰國楚竹書(一)》業已出版,其一為《孔子詩論》,經整理者研究,編排在第一枚簡者,就簡序言,應無再作改動之疑矣。整理者云:「本篇與《子羔》篇及《魯邦大旱》篇的字形、簡之長度,兩端之形狀,都是一致的,一個可以選擇的整理方案是列為同一卷」,1又濮茅左云:「《子羔》篇主體是子羔、孔子,文章為問答形式,談論王天下的道理,最後一句:『……行此,吾其有不王乎?』接《孔子詩論》篇,並與《孔子詩論》篇同簡。」2則第一枚簡小墨釘點前之文字「行此者,其(豈)有不王乎」,當屬前讀,為《子羔》篇之文,不屬於《孔子詩論》之文本。
第一枚簡文云:「行此者,其有不王乎■孔子曰:詩無離志,樂無離情,文無離言。」上下殘斷,明顯有缺字,已無可考。下就有疑問之文字言。「其」,「豈」也,性質、地位若《孟子·滕文公上》「吾聞夷子墨者,墨之治喪也,以薄為其道也,夷子思以易天下,豈以為非是而不貴也」、《戰國策·秦策三》「子常宣言代我相秦,豈有此乎」之「豈」字,故疑可讀為「豈」。3「孔子」,讀法原本聚訟紛紜,有「孔子」、「卜子」、「子上」之諸讀,4今依《上海博物館藏戰國楚竹書(一)》整理者之說明,舉出四種「孔子」二字合文之寫法,5則讀為「孔子」是也。「離」,濮茅左讀「泯」,李學勤讀「隱」,饒宗頤、范毓周、廖名春讀「吝」,6整理者讀為「離」,引證論音平實可從。7「言」,朱淵清讀「音」,8蓋受《毛詩序》或《禮記·樂記》之影響,《詩大序》云:「情發於聲,聲成文謂之音。治世之音安以樂,其政和。亂世之音怨以怒,其政乘。亡國之音哀以思,其民困。」9殆受「聲成文謂之音」影響,故解為「音」。案,古「舌」、「言」、「音」三字渾言之則甚無區別,析言之則各自有別,依上下文詞例,此處疑應讀為「言」,說可參下文。整體言之,原整理者之釋讀可從,就此枚簡言,後之改讀,多不可信。
整句話之意義,馬承源解為:「賦詩必須有自己的意向,作樂必須有自己的道德感情,寫文章必須直言。」10廖名春解為:「『詩亡吝志』,就是說《詩經》沒有貪吝之志。『樂』當指配《詩》之樂,『樂亡吝情』,是說配《詩》之樂沒有貪吝之情。『文』當指《詩經》之文辭,『文亡吝言』,是說《詩經》之文辭沒有貪吝之言。……先秦儒家有重義輕利的傳統,論詩、論樂、論文提倡道德原則,說詩不能有貪吝之志,樂不能有貪吝之情,文不能有貪吝之言,是完全可能的。」1案,說或未至深處,或難離鄙背。
今析言之,「詩」之實質,志意也,藏於內而不可見,故簡文云「詩無離志」;詩之形式,樂聲與文字也,樂音與文字為歌之組織,歌詠之,信捷职称论文写作发表网,使藏內之志發於外,故簡文云「樂無離情,文無離言」。渾言之,則不妨舉其一以賅其二三,或舉其一二以賅其三,統言之則為「詩」也。至若文獻上之具體意義,則尚需視詞例之實際而定。故詩之要件有三,一曰意志,所欲之志也。二曰樂音,配樂歌詠,聲音調和,2以發中心喜怒哀樂之情。三曰文字,凡字詞之組合、草木蟲魚鳥獸之名、及一切事物,皆可謂也。合此三事,謂之「詩」。茲就古代典籍中之「志」、「樂」、「文」,析言條列如下,以利說明:
(一)志
1.《尚書·舜典》:「詩言志。」《史記‧五帝本紀》:「詩言意。」3
2.《左傳·襄公二十七年》:「請皆賦,以卒君貺,武亦以觀七子之志。」(杜注:詩以言志。)
3.《左傳·昭公十六年》:「宣子曰,二三君子請皆賦,起亦以知鄭志。」(杜注:詩言志也。)4
4.《禮記·樂記》:「詩言其志也。」
5.《禮記·孔子閒居》:「孔子曰:志之所至,詩亦至焉。」(鄭注:志謂恩意也,言君恩意至於民,則其詩亦至也,詩謂好惡之情也。)5
6.《莊子·天下》:「詩以道志。」6
7.《荀子·儒效》:「詩言是,其志也。」7
8.《呂氏春秋·慎大》:「若告我曠夏盡如詩。」(高注:詩,志也。)8
9.《說文》:「詩,志也。从言,寺聲。 ,古文詩省。」9
10.《廣雅·釋言》:「詩,意志也。」(王念孫云:各本皆作「詩志意也」,……今據以訂正。)10
(二)樂
1.《尚書·舜典》「歌永言,聲依永,律和聲」。1
2.《國語·魯語下》:「詩所以合意,歌所以詠詩也。」2
3.《禮記·樂記》:「歌,詠其聲也。」又:「樂者,心之動也;聲者,樂之象也。」3
4.《荀子·勸學》:「詩者,中聲之所止也。」(楊注:詩,謂樂章,所以節聲音,至乎中而止,不使淫流。)4
(三)文
1.《左傳·襄公二十五年》云:「仲尼曰:『《志》有之,言以足志,文以足言。』不言,誰知其志?言之無文,行而不遠。」5
2.《孟子·萬章上》:「故說詩者,不以文害辭,不以辭害志,以意逆志,是為得之。」(趙注:志,詩人志所欲之事。)6
3.《管子·山權數》:「詩者,所以記物也。」7
4.《詩大序》:「詩者,志之所之也。在心為志,發言為詩。」8
5.《詩譜序》疏(正義)引《春秋說題辭》:「在事為詩,未發為謀,恬澹為心,思慮為志,詩之為言志也。」9
「志」者,詩家心中之感情思想者也,至為隱微,不為人知。「樂」者,將心中所感所思所欲以歌詠表示之,蓋即賦歌以明志也。「文」者,整理者以「文采」之義解之,10略有得也,蓋為將所歌詠之內容記載之也,即古之「事」、「辭」二字之義。就作者言,言「文」,則知其心中之所欲表示者已至為彰顯,故由「詩」、「樂」、「文」,為一承遞之關係,就作者心志言,有一由「隱」至「顯」之過程。清‧陳澧《東塾讀書記》卷十云:「孟子之說《春秋》,一曰其事,二曰其文。文者,所以說事也。」11釋「文」為「所以說事」者,則知作者以「文」為篇章字句,用以說明一事者也。「其事」之事,在他處或稱為「辭」,《孟子‧萬章上》「不以文害辭」之「辭」即是。《荀子‧正名》「辭也者,兼異實之名以論一意也」文下楊注云:「辭者,說事之言。兼異實之名,謂兼數異實之名,以成言辭。」12是則孟子「不以文害辭」之「文」,即此處所謂「辭」,而孟子所謂「害辭」之「辭」,則為此所謂「事」者也。是知「其文」,或可曰文,或可曰辭;「其事」,或可曰事,或可曰辭。亦即「辭」字之義,內容或為「其文」,或為「其事」,要皆需視所指為何而定。
《孟子·萬章上》「以意逆志」趙岐注云:「文,詩之文章,所引以興事也。辭,詩人所歌詠之辭。志,詩人志所欲之事。意,學者之心意也。」1其說是而未詳其實。「意逆」之法,即前引之「不以文害辭,不以辭害志」。志者,作者之所思所感所欲也。辭者,作者所思所感所欲而託之以見之事義也。文者,篇章字句也。作者先有思感,其後通過事義以表之,有事義則組織篇章字句以成之。就作者言,乃由隱至顯,其勢順。2讀者研討之,則由作者之顯而入隱,其勢逆,故云「逆志」。作者表達心志之方法,至為多變,有夸飾,有隱微,有言彼意此,有言近旨遠,有正言若反,其志若何,並非一覽即得,若反掌之易,要皆端視讀者識力而定。至若「不害」,乃示人研討作者心志之要方,防主觀評斷之發生,即不曲解之謂也。此法之外,重以「知人論世」之功,則初無主觀論事之失,而終無害志之誤矣!春秋戰國其時賦詩之作用,不外乎外交辭令、賦詩明志、譎諫君長,其法皆斷章取詩義以表示心志,聽者逆志則能得之。簡文云「詩無離志,樂無離情,文無離言」,亦兼作者與讀者言,一由隱而顯,另一由顯而隱。
第一枚簡文「孔子曰:詩無離志,樂無離情,文無離言」一句,意義上約略類同於《毛詩》之《大序》「詩者,志之所之也。在心為志,發言為詩。情動於中,而形於言,言
第一枚簡文云:「行此者,其有不王乎■孔子曰:詩無離志,樂無離情,文無離言。」上下殘斷,明顯有缺字,已無可考。下就有疑問之文字言。「其」,「豈」也,性質、地位若《孟子·滕文公上》「吾聞夷子墨者,墨之治喪也,以薄為其道也,夷子思以易天下,豈以為非是而不貴也」、《戰國策·秦策三》「子常宣言代我相秦,豈有此乎」之「豈」字,故疑可讀為「豈」。3「孔子」,讀法原本聚訟紛紜,有「孔子」、「卜子」、「子上」之諸讀,4今依《上海博物館藏戰國楚竹書(一)》整理者之說明,舉出四種「孔子」二字合文之寫法,5則讀為「孔子」是也。「離」,濮茅左讀「泯」,李學勤讀「隱」,饒宗頤、范毓周、廖名春讀「吝」,6整理者讀為「離」,引證論音平實可從。7「言」,朱淵清讀「音」,8蓋受《毛詩序》或《禮記·樂記》之影響,《詩大序》云:「情發於聲,聲成文謂之音。治世之音安以樂,其政和。亂世之音怨以怒,其政乘。亡國之音哀以思,其民困。」9殆受「聲成文謂之音」影響,故解為「音」。案,古「舌」、「言」、「音」三字渾言之則甚無區別,析言之則各自有別,依上下文詞例,此處疑應讀為「言」,說可參下文。整體言之,原整理者之釋讀可從,就此枚簡言,後之改讀,多不可信。
整句話之意義,馬承源解為:「賦詩必須有自己的意向,作樂必須有自己的道德感情,寫文章必須直言。」10廖名春解為:「『詩亡吝志』,就是說《詩經》沒有貪吝之志。『樂』當指配《詩》之樂,『樂亡吝情』,是說配《詩》之樂沒有貪吝之情。『文』當指《詩經》之文辭,『文亡吝言』,是說《詩經》之文辭沒有貪吝之言。……先秦儒家有重義輕利的傳統,論詩、論樂、論文提倡道德原則,說詩不能有貪吝之志,樂不能有貪吝之情,文不能有貪吝之言,是完全可能的。」1案,說或未至深處,或難離鄙背。
今析言之,「詩」之實質,志意也,藏於內而不可見,故簡文云「詩無離志」;詩之形式,樂聲與文字也,樂音與文字為歌之組織,歌詠之,信捷职称论文写作发表网,使藏內之志發於外,故簡文云「樂無離情,文無離言」。渾言之,則不妨舉其一以賅其二三,或舉其一二以賅其三,統言之則為「詩」也。至若文獻上之具體意義,則尚需視詞例之實際而定。故詩之要件有三,一曰意志,所欲之志也。二曰樂音,配樂歌詠,聲音調和,2以發中心喜怒哀樂之情。三曰文字,凡字詞之組合、草木蟲魚鳥獸之名、及一切事物,皆可謂也。合此三事,謂之「詩」。茲就古代典籍中之「志」、「樂」、「文」,析言條列如下,以利說明:
(一)志
1.《尚書·舜典》:「詩言志。」《史記‧五帝本紀》:「詩言意。」3
2.《左傳·襄公二十七年》:「請皆賦,以卒君貺,武亦以觀七子之志。」(杜注:詩以言志。)
3.《左傳·昭公十六年》:「宣子曰,二三君子請皆賦,起亦以知鄭志。」(杜注:詩言志也。)4
4.《禮記·樂記》:「詩言其志也。」
5.《禮記·孔子閒居》:「孔子曰:志之所至,詩亦至焉。」(鄭注:志謂恩意也,言君恩意至於民,則其詩亦至也,詩謂好惡之情也。)5
6.《莊子·天下》:「詩以道志。」6
7.《荀子·儒效》:「詩言是,其志也。」7
8.《呂氏春秋·慎大》:「若告我曠夏盡如詩。」(高注:詩,志也。)8
9.《說文》:「詩,志也。从言,寺聲。 ,古文詩省。」9
10.《廣雅·釋言》:「詩,意志也。」(王念孫云:各本皆作「詩志意也」,……今據以訂正。)10
(二)樂
1.《尚書·舜典》「歌永言,聲依永,律和聲」。1
2.《國語·魯語下》:「詩所以合意,歌所以詠詩也。」2
3.《禮記·樂記》:「歌,詠其聲也。」又:「樂者,心之動也;聲者,樂之象也。」3
4.《荀子·勸學》:「詩者,中聲之所止也。」(楊注:詩,謂樂章,所以節聲音,至乎中而止,不使淫流。)4
(三)文
1.《左傳·襄公二十五年》云:「仲尼曰:『《志》有之,言以足志,文以足言。』不言,誰知其志?言之無文,行而不遠。」5
2.《孟子·萬章上》:「故說詩者,不以文害辭,不以辭害志,以意逆志,是為得之。」(趙注:志,詩人志所欲之事。)6
3.《管子·山權數》:「詩者,所以記物也。」7
4.《詩大序》:「詩者,志之所之也。在心為志,發言為詩。」8
5.《詩譜序》疏(正義)引《春秋說題辭》:「在事為詩,未發為謀,恬澹為心,思慮為志,詩之為言志也。」9
「志」者,詩家心中之感情思想者也,至為隱微,不為人知。「樂」者,將心中所感所思所欲以歌詠表示之,蓋即賦歌以明志也。「文」者,整理者以「文采」之義解之,10略有得也,蓋為將所歌詠之內容記載之也,即古之「事」、「辭」二字之義。就作者言,言「文」,則知其心中之所欲表示者已至為彰顯,故由「詩」、「樂」、「文」,為一承遞之關係,就作者心志言,有一由「隱」至「顯」之過程。清‧陳澧《東塾讀書記》卷十云:「孟子之說《春秋》,一曰其事,二曰其文。文者,所以說事也。」11釋「文」為「所以說事」者,則知作者以「文」為篇章字句,用以說明一事者也。「其事」之事,在他處或稱為「辭」,《孟子‧萬章上》「不以文害辭」之「辭」即是。《荀子‧正名》「辭也者,兼異實之名以論一意也」文下楊注云:「辭者,說事之言。兼異實之名,謂兼數異實之名,以成言辭。」12是則孟子「不以文害辭」之「文」,即此處所謂「辭」,而孟子所謂「害辭」之「辭」,則為此所謂「事」者也。是知「其文」,或可曰文,或可曰辭;「其事」,或可曰事,或可曰辭。亦即「辭」字之義,內容或為「其文」,或為「其事」,要皆需視所指為何而定。
《孟子·萬章上》「以意逆志」趙岐注云:「文,詩之文章,所引以興事也。辭,詩人所歌詠之辭。志,詩人志所欲之事。意,學者之心意也。」1其說是而未詳其實。「意逆」之法,即前引之「不以文害辭,不以辭害志」。志者,作者之所思所感所欲也。辭者,作者所思所感所欲而託之以見之事義也。文者,篇章字句也。作者先有思感,其後通過事義以表之,有事義則組織篇章字句以成之。就作者言,乃由隱至顯,其勢順。2讀者研討之,則由作者之顯而入隱,其勢逆,故云「逆志」。作者表達心志之方法,至為多變,有夸飾,有隱微,有言彼意此,有言近旨遠,有正言若反,其志若何,並非一覽即得,若反掌之易,要皆端視讀者識力而定。至若「不害」,乃示人研討作者心志之要方,防主觀評斷之發生,即不曲解之謂也。此法之外,重以「知人論世」之功,則初無主觀論事之失,而終無害志之誤矣!春秋戰國其時賦詩之作用,不外乎外交辭令、賦詩明志、譎諫君長,其法皆斷章取詩義以表示心志,聽者逆志則能得之。簡文云「詩無離志,樂無離情,文無離言」,亦兼作者與讀者言,一由隱而顯,另一由顯而隱。
第一枚簡文「孔子曰:詩無離志,樂無離情,文無離言」一句,意義上約略類同於《毛詩》之《大序》「詩者,志之所之也。在心為志,發言為詩。情動於中,而形於言,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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