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品经济和传统市场巨大波动的主要原因(2)
作者:佚名; 更新时间:2014-12-07

 

    绝无疑问,商品经济和货币的关系十分密切,几乎是一辆车子的两个轮子。对封建社会后期,也即商品经济即将冲破自然经济藩篱,资本主义即将来临的时代是如此,对资本主义时代如此,对整个封建时代,恐怕就不尽然了。在生产力和社会分工尚未为商品经济冲破自然经济藩篱准备好足够条件的情况下,人们确实需要也离不开交换、商品、传统市场和商品经济,农民也同样确实需要和离不开交换和市场的调剂或补偿,才能正常地生产和生活。必须用自己的产品甚至生产或生活的必需品去交换(详见第三节)。但他们所能提供的商品及所需的商品是如此细微,如此之少,特别是日常生活,往往极简单的物物交换便可满足。在这里,使用价值的交换才是最主要的,最本质的。在自然经济占统治地位的条件下,在小农经济是社会经济基础的总背景下,货币会进入农村,但祈求货币成为农民经济生活的必需,从而改变物物交换,谈何容易。换句话说,在封建社会前期和中期,尽管农民需要也离不开交换、商品和传统市场,却并不是离不开货币。因此,在将魏晋南北朝与两汉作比较,在如何看待本时期币制混乱,有时有地不用货币,赋税全部征收实物之类现象时,有些情况是否值得考虑一下呢?

    首先,统一货币的出现和流通,有利于商品经济和传统市场的发展,但必须有全国的统一和强有力的中央政府作后盾。

    魏晋南北朝不是没有货币,除两晋及十六国时期有些政权没有铸钱外,绝大部分政权都铸过钱,有些钱的质量,如成汉的汉兴钱,梁武帝初铸的五铢钱,北魏的太和五铢和永安五铢钱,东魏的常平五铢钱,并不比汉五铢差。有时钱的功用还相当大,以至出现了《钱神论》这样的作品和“钱痴”这样的人物,或者吃、穿、用都用钱来表达的现象。“家累千金”是两汉形容大地主、大富豪的专用名词,魏晋南北朝时期的史籍中经常出现,传达着同样的意思。这在两晋南朝及北朝中后期更为突出。如沈庆之就指着他的大地产说:“钱尽在此中。”①南朝的赋税往往折成钱征收,封建政府的府库里堆满了钱,因此南齐永明五六年一次便可拿出一亿多成色很好的现钱进行和市。只是币制极端混乱,古今钱杂用,没有统一的货币,期间偶或废钱,或者是“钱货无所周流”。对此孔琳之有一个解释:“钱之不用,由于兵乱积久,自致于废,有由而然,汉末是也。”②这是有道理的,当连自然经济都谈不上时,谁能考虑到货币呢?其他时段也是如此,十六国时期至魏孝文帝改制,还需加上落后于汉族的内徙诸少数民族的因素。事实上,随着战乱的平息,社会经济的初步恢复,货币便出现了,而且还不可轻视。币制那么混乱,封建政府的铸币绝大部分名不符实,但在交换中依然有时有地在使用着,特别是那么低劣的铁钱和私铸钱依然在市场上能通行一时,岂非说明社会需要货币,商品经济和传统市场在呼唤着统一的货币。当隋文帝统一全国,隋五铢便通行全国,没有南北朝时期商品经济和传统市场的基础,岂能如此。要知道,秦末汉初,在“民无盖藏”之时,货币同样毫无用武之地,而汉五铢的出现还经历了一百二十余年的曲折呢。

    其次,对两汉的商品经济和汉五铢的功能不能估计过高。

    由于小农经济是封建社会的经济基础,是商品经济和传统市场的决定性因素,这就使封建时代特别是其前期和中期的商品经济和传统市场的繁荣和发展受到限制,有所局限。这个度就是小农经济的承受能力,超过其承受能力的繁荣便属畸形,必然对小农经济产生负面影响,最终导致商品经济和传统市场的波动。在这里,统一的货币起不了多大的作用,也不能因为有了统一的货币就必然导致商品经济和传统市场的永远繁荣和无限发展。甚至一些货币的基本功能也难以正常发挥。两汉绝没有什么例外,因此对两汉的商品经济和传统市场,对汉五铢的功能不能估计过高。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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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宋书》卷77《沈庆之传》。

    《宋书》卷56《孔琳之传》。

 

    第一,汉五铢虽然通行全国,并没有成为商品交换的惟一媒介和衡量财富的惟一尺度,谷帛之类的实物,特别是布帛始终肩负着实物货币和衡量财富尺度的职能。《盐铁论·水旱篇》说:“器不善者不集,农事急,挽运衍之阡陌之间。民相与市买,得以财货五谷新弊易货。”正如前文所述,农民需要也离不开交换和商品,却并不是离不开货币,这里岂非传达了农村中依然保留着一些以货易货的习惯吗。就封建政府的赏赐来说,除了金和钱外,往往同时伴随着帛之类的实物。这类例证并不少见,这里不一一列举。而所谓入粟拜爵之类,又是专指粮食而言的。尽管此时即将进入或已进入了西汉商品经济和传统市场最繁华的阶段,按照《史记。货殖列传》的说法,此时楚越之地还“不待贾而足”,商品经济和传统市场还处在孕育阶段,若进行交换的话,以货易货当会更普遍一点。即使到了唐朝中后期,商品经济和传统市场已强于两汉,也还难于改变钱和帛兼用的格局。再如,《史记》和《汉书》在谈及具体的大官僚、大地主和大商人时,虽然有时用钱或金来描述其拥有的财富,但论及总体时,却又全部用实物来阐述,使人读来十分费解,也极难折算这些实物的价格,充其量给人以大概如此的感觉。这种状况在《史记·货殖列传》和《汉书.货殖传》中尤为明显。这表明,货币最基本功能之一,即财富尺度的功能,也还难以显示。

    第二,难以避免商品经济和传统市场的巨大波动。当统治腐朽,土地兼并激烈,赋役重压下农民纷纷破产时,无限的贪欲和奢侈的享乐表面上可能会使商品经济和传统市场呈现畸形的繁荣,但必然导致其巨大的波动,两汉之交及东汉末年就是如此,此时此刻,货币的功能同样会消失不见。和两汉相比,魏晋南北朝的波动更大,货币衰退的时间更长。原因不是别的,最主要的还在于战乱过于频繁,延续的时间过长,社会经济遭受的破坏更严重,决非是出于没有统一货币的原因。

    第三,铜钱,包括汉五铢在内,之所以通行,和其自身的使用价值密不可分。当它名不符实,远远超过其使用价值时,人们便会废弃不用;当低于其使用价值时,便会鎔钱铸器。这在封建社会可谓屡见不鲜。汉五铢之能长期使用,甚至汉亡以后还为人们所喜爱,为市场所采纳,最关键的地方就是它制作精良,成色合理,币值和使用价值基本吻合。魏晋南北朝的铸币,绝大部分出于统治者掠夺或聚敛财富的贪欲,面值远远超过其使用价值,如蜀汉的“直百”、“值百五铢”和“太平百钱”,吴国的“大泉五百”,“大泉当千”和“大泉五千”钱,刘宋实重二铢的四铢钱,梁朝的女钱,“直百五铢”,“定平一百”,“五铢对文”和铁钱,北周的“五行大布”和“永通万国”钱等,无不如此。有些仅从钱的名称便能一眼瞧出封建政府的贪婪和目的所在,有些则是封建政府强令以一当二或以一当五、当十使用。这样的货币靠封建政府的强权固然能得逞于一时,为时不久便会被市场拒之门外,是必然的。“商贾不行”、“商货不通”、“公私非便”虽然说明它们对商品经济和传统市场所起的负面作用,但他们并不能阻断商品经济和传统市场恢复和发展的步伐,特别是东晋南朝和北朝中后期。

    总之,上述状况说明,既不能过高估计两汉时商品经济和汉五铢,也不宜过低地估计魏晋南北朝的商品经济和传统市场。

    再次,赋税是否征收货币,不能作为衡量封建社会前期商品经济和传统市场的标准。    

    两汉的赋税以货币为主,功过如何,长期以来争论不休,其中有一点较为明显,所征非所产不但遭到后世的诟病,也难以始终如一地推行。从西汉后期起,尤其是到了东汉一代,常常使封建政府陷入尴尬境地。曹魏改为全部征收实物,并施行了将近六百年,若非符合当时社会经济的实际,是不可能的。两税法确实是赋税制度上的一大变革,但其积极意义并非体现在以征钱为主,而是体现在适应了地主土地所有制进一步发展的现状,开始纠正自秦以来赋役制度中以身丁为本的不合理现象。两税法中两税斛斗征收实物殆无疑义。两税钱物呢?陆贽讲得也相当清楚:“定税之数,皆计缗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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