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诗论》“留白”问题的再探讨
作者:佚名; 更新时间:2014-12-07
   上海博物馆藏楚简《诗论》中的“留白”问题,已经引起许多学者的关注,不少学者就此发表了重要意见。最近,在参加上海大学、台湾楚文化研究会和上海博物馆联合主办的“新出土文献与古代文明国际学术研讨会”上,承上海博物馆提供方便,有幸仔细观察了《上海博物馆藏楚竹书(一)》所收录的全部原件,并蒙马承源馆长详细介绍,与周凤五教授、许学仁教授反复讨论,使我对上海博物馆藏楚简《诗论》中的“留白”问题又作了一些思考。现将尚不成熟的一点陋见草成小文,提出来向简帛学界同道请益。  
由于对“留白”简的性质和意义的认识关系到对《诗论》简的整理、排序与读法等一系列问题,因而得到学者的普遍重视是十分自然的。  
目前学术界对《诗论》留白问题的讨论意见,曹峰先生最近已经作了很好的归纳。他把目前的不同看法大体归纳为“缩皱脱字说”、“先写后削说”和“残简说”三类,并明确指出“笔者认为,‘缩皱脱字说’与‘先写后削说’相对而言合理性较差。”并对彭浩先生在《〈诗论〉留白简与古书的抄写格式》中提出的“《诗论》留白简原是分三栏书写的,……其阅读秩序是上栏→中栏→下栏,各栏均由右向左。”并说这些留白简“应是另一个篇、章,不应归入《诗论》中”等看法,提出质疑,指出其误[i]。我完全同意他的意见。  
我在未见到这些“留白简”的原件时,曾撰文对《诗论》的“留白”问题进行过初步讨论。我是主张“残简说”并推断“如此整齐的留白显然是预先预留的空白,不会是‘先写后削’。”“留白现象说明目前的简本是一件抄本,它所依据的底本本身原有六枚简已是残简,其缺失部分就在原简的第一道编线之上和第三道编线之下,抄写者无法找到其它本子补出,只能照原来底本的原状抄出。”[ii]。我现在仍然认为不误,但有再作修订的必要。  
许多学者都提出,应把“留白”简与满写简区分开来,并且认为其内容有主题不同的差异[iii],对此,我在以前发表的看法中已经进行过讨论,至今仍然觉得原来的看法尚有一定道理。曹峰新近提出“留白简无论在形制上还是在内容都凸显它与满写简的不同,将两者区别开来,分头讨论,是整理《孔子诗论》的第一步。”的意见。我赞同他将“留白”简的问题进行专门讨论的意见,但在讨论时还要注重其内容的相互联系,因为形制只是一种外在的东西,它是为内容服务的。单纯根据形制去分析这些“留白”简与满写简的区别,难免会导致舍本取末的结果。关于这些“留白”简与满写简在内容上的内在联系,我在以往的论述中已有详细的论列[iv],实际上,从内容上看,这些“留空”简与满写简是混编在一起的,所缺的内容经上下文比较是可以部分拟补的。因而单纯根据形制上的差异来判断内容上的分类是未必妥当的。  
这次在上海博物馆仔细观察了《诗论》的几枚“留白简”后,发现原简两端确实经过书刀一类工具削去一层,应当承认周凤五教授原来的观察是有据的。并且在周凤五教授和许学仁教授提示下,我也看到二、三两枚简的下端在削去表层时,还是先用书刀横切较深然后翘起而揭起一层的。周凤五教授推测是否原来在第一、三两道编绳处以刀刻出痕迹较深,在埋藏过程中简端翘起失落了原来的竹表层,才形成这些“留白”现象。周凤五教授在和我的交谈中曾提出把这些两端削去的简称为“留白简”或“留空简”是否会成为一种误导,使人认为一定是预留的空白。我就此也请教了马承源馆长,他仍然认为是预留的空白[v]。  
我觉得根据目前的认识,这些“留白简”的“留白”或“留空”是“预先留出的空白”的可能性仍然是极大的。至于为什么在留空白处还要用书刀削去两端,仍是费解的悬案。  
就古代简策书写程序与常见制度言,竹简在书写过程中,如果写错了内容,其改正方法一般有两种方式:一是“画除”,即涂抹已写的文字,以示舍弃该字句;一是“删削”,即用书刀削去已写字句,以便重写或更正。“删削” 是最常用的改正方法[vi]。上海博物馆藏《诗论》“留白简”是否属于“删削”,是需要认真考虑的。  
这些删削简是否“先写后削”,我则认为,目前虽然还无法遽作结论,但从原简上经过删削的部分仔细观察,看不出有原来书写过的任何痕迹。我向马馆长建议是否可用红外照相方法处理,看是否有“先写后削”的遗迹,幸获马馆长认可。也许能在不久以后会有一个可信的结果供我们深入讨论。但就目前观察的情况看,我们觉得“先写后削”的可能性不会很大。因为,如果这些削出来的空白处确实是正常意义上在书写过程中为了改正书写字句所作的删削,自然应是“先写后削”。但值得注意的是,信捷职称论文写作发表网,《诗论》中第二、三、四、五、六、七等六枚所有经过删削的简基本上都是上、下两端削去一层,而在第一、三两道编线内的内容却从无删削的痕迹。如是删削改正,为什么六枚简的错处都出现在两端?  
由上海博物馆回来后,我反复考虑,仍然感到“残简说”是比较合理的解释。目前对这一问题所能作出的唯一可能合理的解释是,这部分简出现的删削现象是抄写者在抄写过程中有意作出的标记。极有可能是抄写者所据底本中的这六枚简原来两端已残,抄写者抄写时将这些残缺处留出空白,以待日后看到其他完善的底本时补抄进去,抄写者为了表示这些留白处并不是抄写时的疏漏,特别以书刀削去空白处的简面,引起以后补写的注意。以上看法未必妥当,但就目前的认识言,在找不出更好的合理解释前,不失为一种比较合理的解释。故不揣冒昧,抛砖引玉,向海内外同道请益,希望得到批评指正,以便寻求出合理的解释. 





[i] 曹峰:《试论〈孔子诗论〉的留白简、分章等问题》,日本“中国出土资料学会”编《中国出土资料研究》第六号(2002年7月出版)。 
[ii] 拙著:《关于上海博物馆藏楚简〈诗论〉的留白问题》,《简帛研究》网站,2002年2月9日首发。 
[iii] 廖名春:《上博〈诗论〉简的形制和编连》,《简帛网站》 2002年1月12日首发;又《齐鲁学刊》2002年第2期。《上博〈诗论〉简的作者与作年》,《简帛网站》 2002年1月17日首发;又《孔子研究》2002年第2期。 
[iv]拙著:《关于上海博物馆藏楚简〈诗论〉的留白问题》,《简帛研究》网站,2002年2月9日首发。《上海博物馆藏楚简〈诗论〉的释文、简序与分章》,网站,2002年2月3日首发。上海大学古代文明研究中心、清华大学思想文化研究所编:《上博馆藏中国楚竹书研究》,上海书店出版社,2002年。
[v] 2002年7月30日上午在上海博物馆地下报告厅前咖啡厅与周教授、马馆长交谈。如有出入,请两位先生更正。 
[vi] 参见李均明、刘军:《简度牍文书学》141页,广西教育出版社,1999年。他们在论述中所惜未用现成的术语“删削”来表述,此补苴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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