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朝的“市”:制度、行为与观念——兼论研究中国古史的方法(3)(2)
作者:佚名; 更新时间:2014-12-07
主要是通过这种仪式体现的,在中国,这种对外的炫耀却常常在一个向被朝廷的主导思想视为“低贱”的场所进行,而且全部是故意设计的,而不是平时的正常情况,其做法也有悖于平日的交易规则,或金玉贱如瓦砾,或提供免费酒食,信捷职称论文写作发表网,目的是向外人集中呈现朝廷与国家的富足、实力,以求折服对方。这与国家在展示中存在的巴厘岛的国家不同,展示对于中国帝国来说只是外交的工具与手段,是带有明确的目的性的。可以说是介乎西方与巴厘岛两类国家形式之间。其中奇妙的逻辑很值得思考。这种带有明显为外人展示目的的活动一直持续到今天,在当今流行的形象工程与为外人参观而不惜作各种手脚的做法中不难发现古人的影子。
七 结论
对不同背景的人来说,“市”具有不同的意义。
市是普通城乡居民平素购物、释疑解惑之地,赴市是日常生活不可少的一项内容。在这里他们可以满足生计、精神上的多种需要,行刑场面的不时出现也使他们感知统治、了解朝政国运。
士人官宦除部分人遣手下在市肆经营牟利,一些士人亲自在此购书之外,他们平日生活断不了从市廛购买物品,但这些大多可由奴婢、仆役完成,自己则为贵义贱利观念所束缚,不赴市游观,似乎是超脱尘世俗利之外。他们的生活实际与思想相互脱节。
在朝廷看来,“市”是施治对象,需设官、立法予以管理,但并未受到重视,司市者多为卑官末职,“市”的方位亦处于城镇边缘。同时朝廷又将刑场置于此,期待通过公开行刑来震慑百姓,实施统治。行刑不仅要动用不少官员,亦牵动着皇帝,还广揽百姓围观。行刑前后“市”成为朝野瞩目之处,显现出某种中心地位。朝廷的一系列制度安排与“德主刑辅”、“明刑立威”之类治国方略以及君子、小人分立与分布的观念密不可分,这些观念通过参与政权的士人为媒介转化为少数族政权的统治思想。对朝廷而言,作为统御对象的“市”既是边缘又是中心,地位摇摆不定,充满矛盾。
从制度、行为与观念的角度看,朝廷围绕“市”的制度安排,如“市”的方位、市司的品级、刑人于市的种种设计,大体是基于传统儒家的思想。这些思想通过北魏汉化的深入、士人日益加入政权而影响朝廷的制度建设,至孝文帝迁都洛阳而达到高潮,此前的类似制度多是对前代的模仿。围绕着“市”人们的行为(日常活动)与观念并不一致,士人尤其如此。时人生活与“市”的关系的密切程度要超出今人的想象。通常朝廷在制度上不重视“市”,但在生活中“市”并非不重要,两者之间存在距离。基于“明刑立威”的思想而采用的“刑人于市”的制度,体现了朝廷对于“市”在思想与制度设计上的矛盾性,实践中也难以完全实现其初衷。
在不同群体的参与下,“市”呈现出复杂的面貌:它包融了日常生活、知识交换、统治实施、思考对象;在世间发挥了多种沟通作用:供求双方的沟通,不仅是有形物品的交换,还包括财物与知识的交换;城乡生活的沟通与了解,因为“市”不仅服务于城镇,同样辐射周围农村;亦是信息的交流聚散地;同时也是朝廷与百姓沟通之处,平时市吏代表官府施治,与市人打交道,行刑之时,不仅是卑微的市司,还出现了皇帝的诏旨、要员监刑,多种力量交织于此。
一些日本学者强调北朝时期城乡对立严重,并视贵族士大夫为沟通城乡的媒介[179]。此说似嫌绝对。城乡差异显然存在,“对立”则言过其实;对贵族士大夫作用的估价亦偏高。乡居贵族的确不少,他们确实也发挥了媒介作用,但城乡沟通途径并非一条,“市”亦是其中之一,它所发挥的作用也不容小视。
探讨北朝的“市”,不仅是要揭示一段逝去的生活,亦促使我们对治古史的方法做进一步的思考。
首先,长期以来“市”的研究被禁锢在经济史的狭小领域中,往往是服务于今人的某种目的:或用以论证某种经济发展序列(如从自然经济到商品经济)的合理性,或揭橥中国存在自我发展变化的能力,无须通过西方资本主义入侵也可步入近代化,或求证相反的命题。凡此种种,“市”的历史成为我们理论分析论证的对象,按照我们的理论予以切割,建立联系。这时“市”不再是时人生活中的内在组成部分,它已游离于当时的生活脉络之外,成为今人经济理论的附属品。这些经济理论从根源上讲均是亚当·斯密的后嗣,均立基于“理性人”的假设,在它们指导下的经济史研究只会关注“市”中出现的“理性经济”活动,卖卜、行刑之类自然会弃置不顾,有关“市”的观念史更不会进入视野。舍弃前者,则割裂了“市”在时人生活中的完整画面与复杂意义;不分析有关“市”的观念,特别是掌握思想生产的儒生士子与朝廷对“市”的理解,便无法解释许多市制存在的背景与“市”呈现出的矛盾性。致使古代的“市”往往被描绘成历史上的“超级市场”,沦为当代经济理论的投影。
质言之,这一问题的产生是用今人逻辑、理论取代古人逻辑的结果,是现代逻辑泛滥、误用的结果。这与19世纪以来现代学科体系的建立、研究领域的分割有着不解之缘。随着19世纪现代社会学、经济学、政治学的学科的出现,研究对象亦开始被分为政治、经济、社会文化三大部分,并成为各学科的领地[180]。后由三个学科、三块领地又衍生出三种不同的视角。
史学受其影响亦渐形成相互区别的若干领域。这些全是现代社会的产物,与古人的生活世界、思维逻辑并不相干,但由于历史资料不会站出来说话,不会证伪,史学成为现代逻辑任意践踏之地。将“市”的研究局限于经济史之内就是一例。我们需要深刻反省自己所使用的理论框架、思路的适用性,充分注意研究者知识结构与研究对象间的区别。张光直先生说过的一番话值得再三回味,他说:
学问研究的对象与研究它的学问,在道理上应当是水乳交融合作无间的,在实际上却常常处扞格相对的地位。所以如此者,是由于二者之主从地位,在学术界中常与现实相颠倒的缘故。学问研究的对象应当是主,而研究它的学问应当是从;研究的范围、方法、轻重,都应随所研究的对象需要而定。但作者们作学问作久了,常误以为自己的传习为中心,不知不觉的要求客观的世界跟着自己这行学问的传统与习惯走[181]。
他所揭示的现象普遍存在,对中国学者来说,问题更严重的地方在于这套现代逻辑与理论均是舶来品,虽然它们现在已通过二十世纪的新式教育牢牢地支配了我们的头脑,但是这套理论与逻辑原本来自西方,产生的背景是西方的历史经验与文化实践,与中国古代的历史、实践、观念、逻辑判然有别。对此若无自觉危害更大。尽管我们已为其支配,但若能清醒地意识到两者的差异,意识到我们与古人间的隔膜与距离,采取“同情之了解”与“体贴入微”的观照或许可以接近古人的世界,展示其生活面貌与生活逻辑,进而认清我们是如何由悠远的时代一天天地走过来的。
具体到要走出“市”之类问题上的研究困境,经济人类学“实质论派(Substantialism)的一些思路及见解能带来些启示。
这批人类学家从认识论的角度反思西方的“经济”观念,力图揭示西方经济模式的文化局限性。他们基于文化相对论,参与到被研究者的社会与文化世界中,从文化的内在逻辑看待文化与制度,在西方之外的社会建立了一种文化内部的逻辑,强调非西方社会、经济,社会与本土文化的多重组合。他们的研究提醒我们,在全球化渗透之前,非西方社会中的经济(生产、交换与消费)不是独立的现象,而是社会制度、文化观念形态、行为规范、道德准则、宗教信仰的综合体系的一个组成部分,他们对非西方社会市场的研究证明“社会关系在市场中与经济的其他方面同等重要”[182]。
尽管这些人类学家没有研究过中国,更没有研究过中国历史,上述北朝的事例表明其思路具有诱人的潜力
七 结论
对不同背景的人来说,“市”具有不同的意义。
市是普通城乡居民平素购物、释疑解惑之地,赴市是日常生活不可少的一项内容。在这里他们可以满足生计、精神上的多种需要,行刑场面的不时出现也使他们感知统治、了解朝政国运。
士人官宦除部分人遣手下在市肆经营牟利,一些士人亲自在此购书之外,他们平日生活断不了从市廛购买物品,但这些大多可由奴婢、仆役完成,自己则为贵义贱利观念所束缚,不赴市游观,似乎是超脱尘世俗利之外。他们的生活实际与思想相互脱节。
在朝廷看来,“市”是施治对象,需设官、立法予以管理,但并未受到重视,司市者多为卑官末职,“市”的方位亦处于城镇边缘。同时朝廷又将刑场置于此,期待通过公开行刑来震慑百姓,实施统治。行刑不仅要动用不少官员,亦牵动着皇帝,还广揽百姓围观。行刑前后“市”成为朝野瞩目之处,显现出某种中心地位。朝廷的一系列制度安排与“德主刑辅”、“明刑立威”之类治国方略以及君子、小人分立与分布的观念密不可分,这些观念通过参与政权的士人为媒介转化为少数族政权的统治思想。对朝廷而言,作为统御对象的“市”既是边缘又是中心,地位摇摆不定,充满矛盾。
从制度、行为与观念的角度看,朝廷围绕“市”的制度安排,如“市”的方位、市司的品级、刑人于市的种种设计,大体是基于传统儒家的思想。这些思想通过北魏汉化的深入、士人日益加入政权而影响朝廷的制度建设,至孝文帝迁都洛阳而达到高潮,此前的类似制度多是对前代的模仿。围绕着“市”人们的行为(日常活动)与观念并不一致,士人尤其如此。时人生活与“市”的关系的密切程度要超出今人的想象。通常朝廷在制度上不重视“市”,但在生活中“市”并非不重要,两者之间存在距离。基于“明刑立威”的思想而采用的“刑人于市”的制度,体现了朝廷对于“市”在思想与制度设计上的矛盾性,实践中也难以完全实现其初衷。
在不同群体的参与下,“市”呈现出复杂的面貌:它包融了日常生活、知识交换、统治实施、思考对象;在世间发挥了多种沟通作用:供求双方的沟通,不仅是有形物品的交换,还包括财物与知识的交换;城乡生活的沟通与了解,因为“市”不仅服务于城镇,同样辐射周围农村;亦是信息的交流聚散地;同时也是朝廷与百姓沟通之处,平时市吏代表官府施治,与市人打交道,行刑之时,不仅是卑微的市司,还出现了皇帝的诏旨、要员监刑,多种力量交织于此。
一些日本学者强调北朝时期城乡对立严重,并视贵族士大夫为沟通城乡的媒介[179]。此说似嫌绝对。城乡差异显然存在,“对立”则言过其实;对贵族士大夫作用的估价亦偏高。乡居贵族的确不少,他们确实也发挥了媒介作用,但城乡沟通途径并非一条,“市”亦是其中之一,它所发挥的作用也不容小视。
探讨北朝的“市”,不仅是要揭示一段逝去的生活,亦促使我们对治古史的方法做进一步的思考。
首先,长期以来“市”的研究被禁锢在经济史的狭小领域中,往往是服务于今人的某种目的:或用以论证某种经济发展序列(如从自然经济到商品经济)的合理性,或揭橥中国存在自我发展变化的能力,无须通过西方资本主义入侵也可步入近代化,或求证相反的命题。凡此种种,“市”的历史成为我们理论分析论证的对象,按照我们的理论予以切割,建立联系。这时“市”不再是时人生活中的内在组成部分,它已游离于当时的生活脉络之外,成为今人经济理论的附属品。这些经济理论从根源上讲均是亚当·斯密的后嗣,均立基于“理性人”的假设,在它们指导下的经济史研究只会关注“市”中出现的“理性经济”活动,卖卜、行刑之类自然会弃置不顾,有关“市”的观念史更不会进入视野。舍弃前者,则割裂了“市”在时人生活中的完整画面与复杂意义;不分析有关“市”的观念,特别是掌握思想生产的儒生士子与朝廷对“市”的理解,便无法解释许多市制存在的背景与“市”呈现出的矛盾性。致使古代的“市”往往被描绘成历史上的“超级市场”,沦为当代经济理论的投影。
质言之,这一问题的产生是用今人逻辑、理论取代古人逻辑的结果,是现代逻辑泛滥、误用的结果。这与19世纪以来现代学科体系的建立、研究领域的分割有着不解之缘。随着19世纪现代社会学、经济学、政治学的学科的出现,研究对象亦开始被分为政治、经济、社会文化三大部分,并成为各学科的领地[180]。后由三个学科、三块领地又衍生出三种不同的视角。
史学受其影响亦渐形成相互区别的若干领域。这些全是现代社会的产物,与古人的生活世界、思维逻辑并不相干,但由于历史资料不会站出来说话,不会证伪,史学成为现代逻辑任意践踏之地。将“市”的研究局限于经济史之内就是一例。我们需要深刻反省自己所使用的理论框架、思路的适用性,充分注意研究者知识结构与研究对象间的区别。张光直先生说过的一番话值得再三回味,他说:
学问研究的对象与研究它的学问,在道理上应当是水乳交融合作无间的,在实际上却常常处扞格相对的地位。所以如此者,是由于二者之主从地位,在学术界中常与现实相颠倒的缘故。学问研究的对象应当是主,而研究它的学问应当是从;研究的范围、方法、轻重,都应随所研究的对象需要而定。但作者们作学问作久了,常误以为自己的传习为中心,不知不觉的要求客观的世界跟着自己这行学问的传统与习惯走[181]。
他所揭示的现象普遍存在,对中国学者来说,问题更严重的地方在于这套现代逻辑与理论均是舶来品,虽然它们现在已通过二十世纪的新式教育牢牢地支配了我们的头脑,但是这套理论与逻辑原本来自西方,产生的背景是西方的历史经验与文化实践,与中国古代的历史、实践、观念、逻辑判然有别。对此若无自觉危害更大。尽管我们已为其支配,但若能清醒地意识到两者的差异,意识到我们与古人间的隔膜与距离,采取“同情之了解”与“体贴入微”的观照或许可以接近古人的世界,展示其生活面貌与生活逻辑,进而认清我们是如何由悠远的时代一天天地走过来的。
具体到要走出“市”之类问题上的研究困境,经济人类学“实质论派(Substantialism)的一些思路及见解能带来些启示。
这批人类学家从认识论的角度反思西方的“经济”观念,力图揭示西方经济模式的文化局限性。他们基于文化相对论,参与到被研究者的社会与文化世界中,从文化的内在逻辑看待文化与制度,在西方之外的社会建立了一种文化内部的逻辑,强调非西方社会、经济,社会与本土文化的多重组合。他们的研究提醒我们,在全球化渗透之前,非西方社会中的经济(生产、交换与消费)不是独立的现象,而是社会制度、文化观念形态、行为规范、道德准则、宗教信仰的综合体系的一个组成部分,他们对非西方社会市场的研究证明“社会关系在市场中与经济的其他方面同等重要”[182]。
尽管这些人类学家没有研究过中国,更没有研究过中国历史,上述北朝的事例表明其思路具有诱人的潜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