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发现的秦封泥与秦代郡县制(2)
作者:佚名; 更新时间:2014-12-07
在京之邸,分为左、右,而统一管理耶?
11.□□太守 按上引《汉书·百官表》郡长官称为“守”,汉景帝中二年更名为“太守”。此秦封泥出现“太守”,是否有误?战国时,包括秦、赵等国所置郡长官均称守,然而有时为尊称“守”也加“太”字,为太守。云梦睡虎地秦简中即出现有“太守”之名。(见《封诊式·迁子》)。故封泥出现太守一名,是正常的。汉景帝时则将“守”一律改称为“太守”。
二
刘寨发现的秦封泥中,有关县及其属官吏的最多,共约42方,现分别考述如下:
1.咸阳 此为秦之都城,为秦内史所属县。《汉书·地理志》右扶风下本注:“故秦内史”;下属县有“渭城”本注:“故咸阳,高帝元年更名新城,七年罢,属长安。武帝元鼎三年更名渭城。有兰池宫。”由于咸阳是秦京师所在地,故此虽属县级,但地位非一般县可比。
2.咸阳丞印 此为秦内史所属咸阳县令之佐官——丞之印。按战国秦、三晋之县长官曰“令”,《汉书·百官表》云:“县令、长,皆秦官,掌治其县。万户以上为令,秩千石至六百石。减万户为长,秩五百石至三百石。皆有丞、尉,秩四百石至二百石,是为长吏。”《后汉书》志第二八《百官》亦云:“县万户以上为令,不满为长。侯国为相,皆秦制也。丞各一人。尉大县二人,小县一人。本注曰:丞署文书,典知仓狱。尉主盗贼。凡有贼发,主各不立,则推索行寻,案察奸宄,以起端绪。”西汉京师长安县设左、右丞(《汉书·百官表》);东汉京师洛阳丞三人(《后汉书·百官志》注引《汉官》)。秦京师咸阳设丞几人不明。
3.咸阳亭印 《汉书·百官表》云:“大率十里一亭,亭有长。十亭一乡,乡有三老:有秩、啬夫、游徼。”“县大率方百里,其民稠则减,稀则旷,乡、亭亦如之,皆秦制也。”关于汉承秦的县制,县以下的行政单位,国内学者大多以为县以下是乡,乡以下为里;亭仅作为县之属吏,其掌职如《后汉书·百官志》所云:“亭有亭长,以禁盗贼”;卫宏《汉旧仪》亦云:“设十里一亭,亭长、亭侯;五里一邮,邮间相去里半,司奸盗。亭长持三尺板以劾贼,索绳以收执盗。”刘邦就曾任秦泗水亭长(《史纪·高祖纪》),仇鉴为蒲亭长、王tún@④为大度亭长、李充曾署县都亭长等(见《后汉书》七九《仇览传》;同书卷八一《王tún@④传》、《李充传》)。亭长属吏,除上述亭侯外,还有两卒:“其一为亭父,掌开闭扫除;一为求盗,掌捉捕盗贼。”
封泥“咸阳亭印”,当指秦京师咸阳县属之亭,汉代又称京师县亭为“都亭”。又咸阳近来出土陶器上之陶文有“咸亭”、“焦亭”、“欐亭”、“杜亭”等,此皆为咸阳或杜县所属之亭。
当然,秦汉之“亭”还有亭舍之亭,即指公共建筑而言,又称“邮亭”,为交通驿站之用;也有市肆之亭,或称“市亭”,指市场或交易中心等。
4.杜丞之印 杜,为秦最早设置的县之一。《史记·秦本纪》云:武公十一年(公元前687年)“初县杜、郑。”后沿而不改,地在今西安西南杜城。秦并六国前后,其为秦内史属县,丞系县令之长吏。
5.雍丞之印 雍原为秦之国都。《史记·秦本纪》:“德公元年(公元前677年),初居雍,城大郑宫……卜居雍。”《汉书·地理志》右扶风雍县本注:“秦惠公都之,”后秦迁都,雍为县。秦统一六国前后,其属秦内史属县;丞为县令之佐官。其地在今陕西凤翔。
6.阳丞印 阳即频阳。《史记·秦本纪》:秦厉共公二十一年(公元前456年)“初县频阳”。《汉书·地理志》亦云“秦厉公置”。地在今陕西耀县东。秦统一六国前后,属秦内史,丞为县令佐官。
7.重泉丞印 《史记·秦本纪》:简公六年(公元前409年)“城重泉(今陕西蒲城东南)”;秦并六国前后,为秦内史属县,丞为县令佐官。
8.蓝田丞印 《汉书·地理志》京兆尹蓝田县本注:“山出美玉,有虎候山祠,秦孝公置也。”按《史记·秦本纪》孝公十二年(公元前350年)“作为咸阳,筑翼阙,秦徙都之。并诸小乡聚,集为大县,县一令,四十一县。”此为秦地方行政制之一大改革,蓝田诸县当置于此时。秦并六国前后,其为秦内史属县,丞为县令佐官。
9.下guī@⑤丞印 《汉书·地理志》京兆尹下guī@⑤应劭注曰:“秦武公伐guī@⑤戎,置有上guī@⑤,故加下。”颜师古注云:“guī@⑤音圭,取guī@⑤戎之人而来为此县”。地在今陕西华县西北、渭水北岸。秦并六国前后,其为秦内史属县;丞为县令之佐官。
10.高陵丞印 《元和郡县图志》卷二京兆下高陵县条云:“本秦旧县,孝公置。”当与蓝田一起置县。秦并六国前后,其为秦内史属县;丞为县令佐官。地在今陕西高陵。
11.临晋丞印 《汉书·地理志》左冯翊临晋本注:“故大荔,秦获之,更名。”《史记·秦本纪》厉共公十六年(公元前461年),“以兵二万伐大荔,取其王城。”临晋设县,或于此时;其地在今陕西大荔。秦并六国前后,其为秦内史属县;丞为县令佐官。
12.@(11)(怀)德丞印 《史记》卷五七《周勃世家》记勃从汉王刘邦“还定三秦,至秦,赐食邑怀德”。则怀德为秦内史所属县,地在今陕西朝邑西南。西汉沿置,东汉废。丞为县令佐官。
13.阳陵□丞 或云第三字残存尉字@(12)下部,如此则封泥为“阳陵尉丞”或“阳陵邑丞”。阳陵系秦庄襄王与帝太后合葬陵名,地在chǎi@⑥阳(亦作芷阳)(见《史记·秦本纪·索隐》及《始秦本纪》、《吕不韦列传》;传世有秦“阳陵虎符”及西汉初之“阳陵邑丞”封泥(《齐鲁封泥集存》)。西汉阳陵为景帝陵,且为县,在咸阳,近出有“泾置阳陵”瓦当,则与秦及西汉初阳陵邑非一地。按秦汉邑相当于县级,“皇后、太子,公主所食曰邑”(《汉官归仪》)。秦阳陵邑地在今西安霸桥东。秦并六国前后,其属秦内史。
尉与丞一样,同为县令佐官(长吏)。按卫宏《汉官旧仪》云:“大县两尉,小县一尉一丞。”“更令吏曰令史,丞吏曰丞史,尉吏曰尉史,捕盗贼得捕格。”是县尉的属吏曰尉吏或尉史,未见有尉下有属官为“丞”者。故封泥若为“阳陵尉丞”,则不可解;抑或尉、丞同署一印?存疑。
14.chǎi@⑥(芷)阳丞印 《汉书·地理志》京兆尹霸陵本注:“故芷阳,文帝更名。”《史记·秦本纪》:昭襄王四十二年(公元前265年)十月,“宣太后薨,葬芷阳郦山。”又上述庄襄王与帝太后合葬之阳陵地亦在chǎi@⑥阳(即芷阳)。是秦内史所属之阳陵、芷阳两地邻近,阳陵在灞水东铜人原一带,芷阳在洪庆原一带。丞为县令佐官。
15.云阳丞印 《史记·秦始皇本纪》云:十三年(公元前234年)“韩非使秦,秦用李斯谋,留非,非死云阳”。则云阳为秦旧县,秦并天下前后,其为秦内史属县;丞为县令佐官。地在今陕西淳化北。
16.tai@(13)丞之印 按tai@(13)与tai@(14)皆“牦”之异体字,此处音作邰。《汉书·地理志》右扶风县本注“周后稷所封”。地在今陕西武功西。《元和郡县图志》卷二京兆武功县记:“汉旧县。古有邰国,尧封后稷之地。周平王东迁,以赐秦襄公。孝公作四十一县,@(14)、美阳、武功,各其一也。”则@(14)为秦孝公时所置县,秦并六国前后,为内史所属;丞为县令佐官。
17.废丘丞印 《汉书·地理志》右扶风槐里本注:“周曰犬丘,懿王都之。秦更名废丘。高祖三年更名。”则废丘当为秦旧县,地在今陕西兴平。秦并六国前后,其为秦内史所属;丞为县令佐官。
18.美阳丞印 《元和郡县图志》卷二京兆下美原县云:“秦、汉频阳之地,以县西北十一里有频山,秦厉公于山南立县,故曰频阳。”同书武功县云:“孝公作四十一县,tai@(14)、美阳
11.□□太守 按上引《汉书·百官表》郡长官称为“守”,汉景帝中二年更名为“太守”。此秦封泥出现“太守”,是否有误?战国时,包括秦、赵等国所置郡长官均称守,然而有时为尊称“守”也加“太”字,为太守。云梦睡虎地秦简中即出现有“太守”之名。(见《封诊式·迁子》)。故封泥出现太守一名,是正常的。汉景帝时则将“守”一律改称为“太守”。
二
刘寨发现的秦封泥中,有关县及其属官吏的最多,共约42方,现分别考述如下:
1.咸阳 此为秦之都城,为秦内史所属县。《汉书·地理志》右扶风下本注:“故秦内史”;下属县有“渭城”本注:“故咸阳,高帝元年更名新城,七年罢,属长安。武帝元鼎三年更名渭城。有兰池宫。”由于咸阳是秦京师所在地,故此虽属县级,但地位非一般县可比。
2.咸阳丞印 此为秦内史所属咸阳县令之佐官——丞之印。按战国秦、三晋之县长官曰“令”,《汉书·百官表》云:“县令、长,皆秦官,掌治其县。万户以上为令,秩千石至六百石。减万户为长,秩五百石至三百石。皆有丞、尉,秩四百石至二百石,是为长吏。”《后汉书》志第二八《百官》亦云:“县万户以上为令,不满为长。侯国为相,皆秦制也。丞各一人。尉大县二人,小县一人。本注曰:丞署文书,典知仓狱。尉主盗贼。凡有贼发,主各不立,则推索行寻,案察奸宄,以起端绪。”西汉京师长安县设左、右丞(《汉书·百官表》);东汉京师洛阳丞三人(《后汉书·百官志》注引《汉官》)。秦京师咸阳设丞几人不明。
3.咸阳亭印 《汉书·百官表》云:“大率十里一亭,亭有长。十亭一乡,乡有三老:有秩、啬夫、游徼。”“县大率方百里,其民稠则减,稀则旷,乡、亭亦如之,皆秦制也。”关于汉承秦的县制,县以下的行政单位,国内学者大多以为县以下是乡,乡以下为里;亭仅作为县之属吏,其掌职如《后汉书·百官志》所云:“亭有亭长,以禁盗贼”;卫宏《汉旧仪》亦云:“设十里一亭,亭长、亭侯;五里一邮,邮间相去里半,司奸盗。亭长持三尺板以劾贼,索绳以收执盗。”刘邦就曾任秦泗水亭长(《史纪·高祖纪》),仇鉴为蒲亭长、王tún@④为大度亭长、李充曾署县都亭长等(见《后汉书》七九《仇览传》;同书卷八一《王tún@④传》、《李充传》)。亭长属吏,除上述亭侯外,还有两卒:“其一为亭父,掌开闭扫除;一为求盗,掌捉捕盗贼。”
封泥“咸阳亭印”,当指秦京师咸阳县属之亭,汉代又称京师县亭为“都亭”。又咸阳近来出土陶器上之陶文有“咸亭”、“焦亭”、“欐亭”、“杜亭”等,此皆为咸阳或杜县所属之亭。
当然,秦汉之“亭”还有亭舍之亭,即指公共建筑而言,又称“邮亭”,为交通驿站之用;也有市肆之亭,或称“市亭”,指市场或交易中心等。
4.杜丞之印 杜,为秦最早设置的县之一。《史记·秦本纪》云:武公十一年(公元前687年)“初县杜、郑。”后沿而不改,地在今西安西南杜城。秦并六国前后,其为秦内史属县,丞系县令之长吏。
5.雍丞之印 雍原为秦之国都。《史记·秦本纪》:“德公元年(公元前677年),初居雍,城大郑宫……卜居雍。”《汉书·地理志》右扶风雍县本注:“秦惠公都之,”后秦迁都,雍为县。秦统一六国前后,其属秦内史属县;丞为县令之佐官。其地在今陕西凤翔。
6.阳丞印 阳即频阳。《史记·秦本纪》:秦厉共公二十一年(公元前456年)“初县频阳”。《汉书·地理志》亦云“秦厉公置”。地在今陕西耀县东。秦统一六国前后,属秦内史,丞为县令佐官。
7.重泉丞印 《史记·秦本纪》:简公六年(公元前409年)“城重泉(今陕西蒲城东南)”;秦并六国前后,为秦内史属县,丞为县令佐官。
8.蓝田丞印 《汉书·地理志》京兆尹蓝田县本注:“山出美玉,有虎候山祠,秦孝公置也。”按《史记·秦本纪》孝公十二年(公元前350年)“作为咸阳,筑翼阙,秦徙都之。并诸小乡聚,集为大县,县一令,四十一县。”此为秦地方行政制之一大改革,蓝田诸县当置于此时。秦并六国前后,其为秦内史属县,丞为县令佐官。
9.下guī@⑤丞印 《汉书·地理志》京兆尹下guī@⑤应劭注曰:“秦武公伐guī@⑤戎,置有上guī@⑤,故加下。”颜师古注云:“guī@⑤音圭,取guī@⑤戎之人而来为此县”。地在今陕西华县西北、渭水北岸。秦并六国前后,其为秦内史属县;丞为县令之佐官。
10.高陵丞印 《元和郡县图志》卷二京兆下高陵县条云:“本秦旧县,孝公置。”当与蓝田一起置县。秦并六国前后,其为秦内史属县;丞为县令佐官。地在今陕西高陵。
11.临晋丞印 《汉书·地理志》左冯翊临晋本注:“故大荔,秦获之,更名。”《史记·秦本纪》厉共公十六年(公元前461年),“以兵二万伐大荔,取其王城。”临晋设县,或于此时;其地在今陕西大荔。秦并六国前后,其为秦内史属县;丞为县令佐官。
12.@(11)(怀)德丞印 《史记》卷五七《周勃世家》记勃从汉王刘邦“还定三秦,至秦,赐食邑怀德”。则怀德为秦内史所属县,地在今陕西朝邑西南。西汉沿置,东汉废。丞为县令佐官。
13.阳陵□丞 或云第三字残存尉字@(12)下部,如此则封泥为“阳陵尉丞”或“阳陵邑丞”。阳陵系秦庄襄王与帝太后合葬陵名,地在chǎi@⑥阳(亦作芷阳)(见《史记·秦本纪·索隐》及《始秦本纪》、《吕不韦列传》;传世有秦“阳陵虎符”及西汉初之“阳陵邑丞”封泥(《齐鲁封泥集存》)。西汉阳陵为景帝陵,且为县,在咸阳,近出有“泾置阳陵”瓦当,则与秦及西汉初阳陵邑非一地。按秦汉邑相当于县级,“皇后、太子,公主所食曰邑”(《汉官归仪》)。秦阳陵邑地在今西安霸桥东。秦并六国前后,其属秦内史。
尉与丞一样,同为县令佐官(长吏)。按卫宏《汉官旧仪》云:“大县两尉,小县一尉一丞。”“更令吏曰令史,丞吏曰丞史,尉吏曰尉史,捕盗贼得捕格。”是县尉的属吏曰尉吏或尉史,未见有尉下有属官为“丞”者。故封泥若为“阳陵尉丞”,则不可解;抑或尉、丞同署一印?存疑。
14.chǎi@⑥(芷)阳丞印 《汉书·地理志》京兆尹霸陵本注:“故芷阳,文帝更名。”《史记·秦本纪》:昭襄王四十二年(公元前265年)十月,“宣太后薨,葬芷阳郦山。”又上述庄襄王与帝太后合葬之阳陵地亦在chǎi@⑥阳(即芷阳)。是秦内史所属之阳陵、芷阳两地邻近,阳陵在灞水东铜人原一带,芷阳在洪庆原一带。丞为县令佐官。
15.云阳丞印 《史记·秦始皇本纪》云:十三年(公元前234年)“韩非使秦,秦用李斯谋,留非,非死云阳”。则云阳为秦旧县,秦并天下前后,其为秦内史属县;丞为县令佐官。地在今陕西淳化北。
16.tai@(13)丞之印 按tai@(13)与tai@(14)皆“牦”之异体字,此处音作邰。《汉书·地理志》右扶风县本注“周后稷所封”。地在今陕西武功西。《元和郡县图志》卷二京兆武功县记:“汉旧县。古有邰国,尧封后稷之地。周平王东迁,以赐秦襄公。孝公作四十一县,@(14)、美阳、武功,各其一也。”则@(14)为秦孝公时所置县,秦并六国前后,为内史所属;丞为县令佐官。
17.废丘丞印 《汉书·地理志》右扶风槐里本注:“周曰犬丘,懿王都之。秦更名废丘。高祖三年更名。”则废丘当为秦旧县,地在今陕西兴平。秦并六国前后,其为秦内史所属;丞为县令佐官。
18.美阳丞印 《元和郡县图志》卷二京兆下美原县云:“秦、汉频阳之地,以县西北十一里有频山,秦厉公于山南立县,故曰频阳。”同书武功县云:“孝公作四十一县,tai@(14)、美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