走出农民起义研究的死胡同
作者:佚名; 更新时间:2014-12-07
摘要:“让步政策”是人口下降引起地价降低的结果;当人口饱和遭遇天灾时,发生马尔萨斯抑制,此时人口降幅大大超过粮食减幅;农民起义的根源在于人口饱和;农民起义的结果往往是王朝更替。帝王和王朝为社会提供了公共产品,因而在百姓中享有威望;农民起义既未促进、也未阻碍生产力发展,它只是历史得以延续的一个环节。
关键词:土地价格 人口饱和 王朝威望 联系环节
一、问题的提出
毛泽东在《中国革命和中国共产党》中说,在中国封建社会里,只有农民的阶级斗争、农民的起义和农民的战争,才是历史发展的真正动力。每一次较大的农民起义和农民战争的结果,都打击了当时的封建统治,因而也就多少推动了社会生产力的发展。
这一论断为农民起义研究定下了基调。
为了解释农民起义如何推动了社会生产力的发展,新中国成立后,学术界曾经有人提出一种“让步政策论”。他们认为,在王朝后期,剥削率高,农民负担达到“见什税五”的程度,沉重的剥削使农民根本无力扩大再生产,成为生产力发展的严重障碍。在农民起义的打击下,新王朝的统治者被迫采取“让步政策”,农民负担降到“三十税一”,促进了生产力的发展。
用统治者的“让步政策”来解释农民起义后农民负担减轻、生产力恢复和发展的事实,似乎有一定道理。但它无法解释,既然统治者已经把农民起义镇压了下去,胜利者还有什么必要再对失败者让步呢?
这一致命的缺陷被“让步政策论”的反对者抓住不放。他们指出,统治阶级为了缓和阶级矛盾和政治危机,在农民起义之前,有可能对农民阶级采取一些“让步”措施。但在镇压农民起义之后,地主阶级就不可能再对农民阶级实行“让步”。对于大起义后农民负担减轻的事实, “让步政策论”的反对者也不能给予令人信服的解释。由于不能解释大起义后农民负担的减轻,也就无法解释农民起义如何推动了生产力的发展。
这样,在中国古代史中占有十分重要地位的农民起义问题上,历史研究走进了死胡同。下面我们应用现代经济学原理,从经济运行的动态过程分析农民起义的原因和作用。
二、“让步政策”是地价降低的结果
探讨农民起义和让步政策,需要利用关于“公共产品”的理论。
所谓“公共产品”,是指像国防、交通、立法等一些不通过市场交换,而由政府提供的商品和劳务 。提供公共产品需要建立机构和雇用人员,所以公共产品也有生产成本。自从人类进入农业定居以后,就必须有人提供保护和公正等公共产品,社会才能够维持下来,直至现在,政府仍然主要是为它的居民提供“保护和公正”等公共产品,而以税收 作为报酬的组织。从这一原理看,赋税就是居民为消费公共产品而支付的费用,所以不属于国家对居民的剥削。
农民因租种地主土地而向地主交纳的地租,则是土地的价格。同一般商品价格由供求关系决定一样,地租的高低并不由地主的剥削意愿或者农民的支付意愿单独决定,而是双方讨价还价的结果,它取决于土地和劳动这两种生产要素的相对稀缺程度。中国的实际情况往往是,地主直接雇佣长工进行剥削(这一剥削形式也可以用经济学原理解释)。雇工剥削虽然 与地租剥削的形式不同,但剥削程度仍然是双方讨价还价的结果。但是随着人口的增长,土地和劳动的供求关系就将发生变化,地租雇工工资也会相应变化。一般情况是,在王朝统治后期,各地人口已经大大增长,往往达到饱和的程度,而土地却大体不变。饱和人口作用于不变的土地,使劳动价格相对于土地价格大大下降,于是雇工工资大大下降或者地租大大上升。据历史记载,在某些时期,赋税和地租合起来达到“见什税五”的程度,这一记载使得用固定眼光认识历史问题的学者得出结论说,在古代中国,地主阶级的剥削率大大高于西欧领主对农奴样的剥削,导致农民无力发展生产,造成社会的长期停滞。但又有人指出汉文帝时国家规定“三十税一”,这一“剥削率”比西欧领主的剥削率还低,所以用“沉重的剥削”来解释社会的停滞是难以成立的。
简单的道理是,所谓“剥削率”在历史上是一个波动幅度很大的变量,在人口增长时剥削率上升,人口减少时剥削率下降。在农民大起义以后,饥荒、战乱和瘟疫往往毁灭了大量人口(据说东汉末年的起义和战乱使人口下降了80—90%,至少下降了2/3),大部分地主被农民起义所消灭或被迫逃亡,幸存者也家境破落,下降为自耕农民。雇农和佃农也大都获得土地,不需要再租种地主的土地(或给地主扛长工),不再受地主剥削了。从整个社会看,人均耕地面积大大上升,幸存人口已经无力耕种全部土地,于是劣质土地就被弃置不用(曹操实行屯田,就是尽量利用幸存人口耕种被弃置的土地)。在这种情况下,即使地主还拥有土地,也难以找到可供他剥削的农民。自耕农民则都耕种着自己的土地,除了向国家交纳赋税(三十分之一)以外,不需要交纳地租。但传统观点把国家赋税也称为“剥削”,于是就认为新王朝建立 后“剥削程度大大减轻”。
可见,大起义后农民负担的减轻,不是统治者对农民实行“让步政策”,而是人口下降土地丰裕后土地价格降低的结果。
三、人口降幅大于粮食减幅
按照马尔萨斯原理,只要生活资料增长,人口一定会坚定不移地增长,但饥荒、战争和瘟疫又对人口增长造成抑制。中国历史上人口多次大起大落,都是体现了马尔萨斯所归纳的人口原理。但中国的特点是。人口波动幅度很大,大起时成倍增长,大落时甚至落到只有原来的几分之一。中国人口为什么会如此大起大落呢?
至迟从春秋时代起,中国就形成了以单一粮食作物为主的消费结构,粮食的替代物品很少。粮食的特点是需求弹性很小。为了简化我们的研究,我们假定粮食需求与人口数量成正比。在这一假设条件下,粮食每增加一倍,就可以多供养一倍的人口。如果把粮食作为自变量,那么可以供养的人口就是粮食的函数。历史上每次人口增长,都是粮食增长的结果。但是,正比关系不能用来分析粮食下降时人口下降的幅度。例如,我们假定人口饱和时,粮食产量正好能够供养饱和人口,根据正比关系我们很容易得出结论说,当粮食减产10%时,所能够供养的人口也将减少10%,即能够养活现有人口的90%。这一推理成立的条件是,即将被“淘汰”的人口在粮食刚产下时不消费粮食就全部死亡,以便将所产粮食尽可能地供养最终活下来的人口。可惜实际情况并不是这样。如果我们不考虑农户的贫富差别,那么所产粮食就大致均匀地分散在农户手中。由于正常年景粮食刚好能够维持饱和人口,所以粮食短缺就会使绝大多数农户在下一季收获前都有断粮的危险。初看起来,10%的减产幅度似乎并不严重,但由于农户无往年存粮,所以减产10%就意味着一年中短缺36天的口粮。有机体的消费具有连续性,不要说36天,只要10天不吃东西就会全部饿死。当然,人们不会把绝粮断食安排在连续的36天之中,所以实际情况比我们设想的要复杂得多。一般地,粮食短缺会迫使人们以米糠、野菜、树皮、草根、烂肉等充饥,致使健康恶化,对疾病抵抗力降低,老弱病残者首先大批死亡……如果减产幅度大大超过10%或者连续数年发生天灾,对人口的毁灭程度就会非常可怕。历史上中国人口多次大起大落,主要就是这一原理造成的。1960年春天青黄不接时饿死人的情况,为我们认识粮食减产与人口下降的关系提供了难得的例证。欧洲的情况大不相同,那里自然条件多样化,食物结构复杂,替代食品种类较多,灾荒时就不容易饿死太多的人,所以历史上人口的波动幅度远没有中国剧烈。中国天灾的波动幅度大,食物结构单一,所以人口饱和时对天灾的承受能力很低。死亡人口大都在消耗了自己的全部粮食直到生命耐力无法承受时才“退出历史舞
关键词:土地价格 人口饱和 王朝威望 联系环节
一、问题的提出
毛泽东在《中国革命和中国共产党》中说,在中国封建社会里,只有农民的阶级斗争、农民的起义和农民的战争,才是历史发展的真正动力。每一次较大的农民起义和农民战争的结果,都打击了当时的封建统治,因而也就多少推动了社会生产力的发展。
这一论断为农民起义研究定下了基调。
为了解释农民起义如何推动了社会生产力的发展,新中国成立后,学术界曾经有人提出一种“让步政策论”。他们认为,在王朝后期,剥削率高,农民负担达到“见什税五”的程度,沉重的剥削使农民根本无力扩大再生产,成为生产力发展的严重障碍。在农民起义的打击下,新王朝的统治者被迫采取“让步政策”,农民负担降到“三十税一”,促进了生产力的发展。
用统治者的“让步政策”来解释农民起义后农民负担减轻、生产力恢复和发展的事实,似乎有一定道理。但它无法解释,既然统治者已经把农民起义镇压了下去,胜利者还有什么必要再对失败者让步呢?
这一致命的缺陷被“让步政策论”的反对者抓住不放。他们指出,统治阶级为了缓和阶级矛盾和政治危机,在农民起义之前,有可能对农民阶级采取一些“让步”措施。但在镇压农民起义之后,地主阶级就不可能再对农民阶级实行“让步”。对于大起义后农民负担减轻的事实, “让步政策论”的反对者也不能给予令人信服的解释。由于不能解释大起义后农民负担的减轻,也就无法解释农民起义如何推动了生产力的发展。
这样,在中国古代史中占有十分重要地位的农民起义问题上,历史研究走进了死胡同。下面我们应用现代经济学原理,从经济运行的动态过程分析农民起义的原因和作用。
二、“让步政策”是地价降低的结果
探讨农民起义和让步政策,需要利用关于“公共产品”的理论。
所谓“公共产品”,是指像国防、交通、立法等一些不通过市场交换,而由政府提供的商品和劳务 。提供公共产品需要建立机构和雇用人员,所以公共产品也有生产成本。自从人类进入农业定居以后,就必须有人提供保护和公正等公共产品,社会才能够维持下来,直至现在,政府仍然主要是为它的居民提供“保护和公正”等公共产品,而以税收 作为报酬的组织。从这一原理看,赋税就是居民为消费公共产品而支付的费用,所以不属于国家对居民的剥削。
农民因租种地主土地而向地主交纳的地租,则是土地的价格。同一般商品价格由供求关系决定一样,地租的高低并不由地主的剥削意愿或者农民的支付意愿单独决定,而是双方讨价还价的结果,它取决于土地和劳动这两种生产要素的相对稀缺程度。中国的实际情况往往是,地主直接雇佣长工进行剥削(这一剥削形式也可以用经济学原理解释)。雇工剥削虽然 与地租剥削的形式不同,但剥削程度仍然是双方讨价还价的结果。但是随着人口的增长,土地和劳动的供求关系就将发生变化,地租雇工工资也会相应变化。一般情况是,在王朝统治后期,各地人口已经大大增长,往往达到饱和的程度,而土地却大体不变。饱和人口作用于不变的土地,使劳动价格相对于土地价格大大下降,于是雇工工资大大下降或者地租大大上升。据历史记载,在某些时期,赋税和地租合起来达到“见什税五”的程度,这一记载使得用固定眼光认识历史问题的学者得出结论说,在古代中国,地主阶级的剥削率大大高于西欧领主对农奴样的剥削,导致农民无力发展生产,造成社会的长期停滞。但又有人指出汉文帝时国家规定“三十税一”,这一“剥削率”比西欧领主的剥削率还低,所以用“沉重的剥削”来解释社会的停滞是难以成立的。
简单的道理是,所谓“剥削率”在历史上是一个波动幅度很大的变量,在人口增长时剥削率上升,人口减少时剥削率下降。在农民大起义以后,饥荒、战乱和瘟疫往往毁灭了大量人口(据说东汉末年的起义和战乱使人口下降了80—90%,至少下降了2/3),大部分地主被农民起义所消灭或被迫逃亡,幸存者也家境破落,下降为自耕农民。雇农和佃农也大都获得土地,不需要再租种地主的土地(或给地主扛长工),不再受地主剥削了。从整个社会看,人均耕地面积大大上升,幸存人口已经无力耕种全部土地,于是劣质土地就被弃置不用(曹操实行屯田,就是尽量利用幸存人口耕种被弃置的土地)。在这种情况下,即使地主还拥有土地,也难以找到可供他剥削的农民。自耕农民则都耕种着自己的土地,除了向国家交纳赋税(三十分之一)以外,不需要交纳地租。但传统观点把国家赋税也称为“剥削”,于是就认为新王朝建立 后“剥削程度大大减轻”。
可见,大起义后农民负担的减轻,不是统治者对农民实行“让步政策”,而是人口下降土地丰裕后土地价格降低的结果。
三、人口降幅大于粮食减幅
按照马尔萨斯原理,只要生活资料增长,人口一定会坚定不移地增长,但饥荒、战争和瘟疫又对人口增长造成抑制。中国历史上人口多次大起大落,都是体现了马尔萨斯所归纳的人口原理。但中国的特点是。人口波动幅度很大,大起时成倍增长,大落时甚至落到只有原来的几分之一。中国人口为什么会如此大起大落呢?
至迟从春秋时代起,中国就形成了以单一粮食作物为主的消费结构,粮食的替代物品很少。粮食的特点是需求弹性很小。为了简化我们的研究,我们假定粮食需求与人口数量成正比。在这一假设条件下,粮食每增加一倍,就可以多供养一倍的人口。如果把粮食作为自变量,那么可以供养的人口就是粮食的函数。历史上每次人口增长,都是粮食增长的结果。但是,正比关系不能用来分析粮食下降时人口下降的幅度。例如,我们假定人口饱和时,粮食产量正好能够供养饱和人口,根据正比关系我们很容易得出结论说,当粮食减产10%时,所能够供养的人口也将减少10%,即能够养活现有人口的90%。这一推理成立的条件是,即将被“淘汰”的人口在粮食刚产下时不消费粮食就全部死亡,以便将所产粮食尽可能地供养最终活下来的人口。可惜实际情况并不是这样。如果我们不考虑农户的贫富差别,那么所产粮食就大致均匀地分散在农户手中。由于正常年景粮食刚好能够维持饱和人口,所以粮食短缺就会使绝大多数农户在下一季收获前都有断粮的危险。初看起来,10%的减产幅度似乎并不严重,但由于农户无往年存粮,所以减产10%就意味着一年中短缺36天的口粮。有机体的消费具有连续性,不要说36天,只要10天不吃东西就会全部饿死。当然,人们不会把绝粮断食安排在连续的36天之中,所以实际情况比我们设想的要复杂得多。一般地,粮食短缺会迫使人们以米糠、野菜、树皮、草根、烂肉等充饥,致使健康恶化,对疾病抵抗力降低,老弱病残者首先大批死亡……如果减产幅度大大超过10%或者连续数年发生天灾,对人口的毁灭程度就会非常可怕。历史上中国人口多次大起大落,主要就是这一原理造成的。1960年春天青黄不接时饿死人的情况,为我们认识粮食减产与人口下降的关系提供了难得的例证。欧洲的情况大不相同,那里自然条件多样化,食物结构复杂,替代食品种类较多,灾荒时就不容易饿死太多的人,所以历史上人口的波动幅度远没有中国剧烈。中国天灾的波动幅度大,食物结构单一,所以人口饱和时对天灾的承受能力很低。死亡人口大都在消耗了自己的全部粮食直到生命耐力无法承受时才“退出历史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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