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社会形态演变 ——从三权鼎立走向专制(3)
作者:佚名; 更新时间:2014-12-07
晋南北朝时代——君权、贵族权保持平衡时代
    继之而来的魏晋南北朝时代,是古代贵族权的继承者门阀世族和豪族与皇权矛盾、平民无权的时代。平民多半成了半自由的依附民。
    东晋政权,是在南北门阀世族拥戴下建立起来的,它对门阀世族完全是依靠的关系。特别是初期,对王家,王导、王敦,完全依靠。当时有“王与马共天下”之说(《晋书·王敦传》)。元帝即位,拉王导同坐御座。东晋时期,是门阀世族继承下来的贵族权的鼎峰极盛时期。刘宋时期,皇权已压倒门阀世族,但在贵族门第方面,仍不许皇权干涉。《宋书·蔡兴宗传》:
    王弘为太祖(文帝)所爱遇。上谓曰:“卿欲作士人,可就王球坐,乃当判耳,殷刘并杂,无所知也。若径诣球,可称旨就席。”球举扇曰(球举扇曰上似有轶文):“若不得尔!”弘还,依事启奏。帝曰:“我便无如此何!”
    按:王弘是宋高祖刘裕时重臣,不当有此故事。非记载故事。即必是另有一王弘。又《南史·王球传》:
    时中书舍人徐爰有宠于上,尝令球及殷景仁与之相知。球辞曰:“士庶区别,国之章也,臣不敢奉诏。”上改容谢焉。
    皇帝“改容谢焉”和皇帝说“我便无如此何”。这是古代贵族权的继承者门阀世族对皇权的对抗。皇帝连使门阀贵族和庶族相交的权力都没有,贵族可以“臣不敢奉诏”来对抗。皇帝也只有“我便无如此何!”还得“改容谢焉”。
    门阀世族完全控制着九品中正官人之法。其结果是高级官吏都为门阀世族所独占。西晋时便已出现“上品无寒门,下品无世族”,(《晋书·刘毅传》及“据上品者,非公侯之子孙则当途之昆弟也”。(《晋书·段灼传》)
    汉代的察举制度,魏晋南北朝时还形式上存在着,但已不起作用。其所以没有作用,是因为民已无地位。汉代很多朝廷大臣都是由察举和征辟出身,魏晋南北朝通过察举而登高位的可谓绝无仅有。此时期的平民,已大体降为依附民,政治方面已完全无权力。总之,魏晋南北朝时期是贵族权最盛的时期。个别时期,如东晋,贵族权竟至和皇权抗衡。
 
        四 隋唐宋时代——君权恢复、贵族权削弱的时代
    隋文帝灭陈,结束了南北分裂,再建统一大帝国。君权也随之强化,贵族权衰落。隋文帝采取一系列措施加强皇权,加强皇帝对百官的控制,加强皇帝对人民百姓的控制。例如:一、开皇十二年,“制天下死罪诸州不得便决,皆令大理覆治。”(《隋唐·高帝纪》)这是加强皇帝对地方的控制。二、开皇十三年二月:“制私家不得隐藏纬候图谶。五月,诏人间有撰集国史、臧否人物者,皆令禁绝。(同上)这是加强对人民的控制,不得有反抗思想,对人对事不得有评论权。三、开皇十五年二月:“收天下兵器,敢有私造者,坐之。”(同上)禁民间有兵器。四、开皇二十年十二月,“诏东宫官属,不得称臣于皇太子。”(同上)加强皇帝的绝对权力。五、仁寿元年六月,“诏曰:……国学胄子,垂将千数,州县诸生,咸亦不少。……今宜简省。……于是国子学唯留学生七十人,太学、四门及州县学并废。”(同上)愚民政策,向专制上走。
    隋唐时期,皇权发展的同时,也摸索出一条在皇权控制下,君权、贵族权,甚至对平民也适用的互相协调的路,这就是科学制度。科举制度找到了在皇权下贵族权和民权的位置,信捷职称论文写作发表网,使君权、贵族权、平民权协调起来。
    钱穆先生对于科学制的历史作用,曾作如下估计:一、此制用意,在用一个客观的考试标准,来不断的挑选社会上优秀分子,使之参与国家的政治。二、此制的另一优点,在使应试者怀牒自举,公开竞选。三、在此制度下,可以根本消融社会阶级之存在。人民优秀分子均有参政机会,新陈代谢,决无政治上之特权阶级。四、可以促进全社会之向上。政治权解放,民间因按年考试之刺激,而文艺、学术普遍发展。五、可以培植全国人民对政治之兴味而提高其爱国心,国家政权全部公开于民众。六、可以团结全国各地域于一个中央之统治。各地域按名额获得其进士参政权,而历年全国各地士子群集中央会试,对于传播国家意识,交换地方情感,融铸一体,更为有力。(《国史大纲》405—406页)这段话,对科举制的历史作用的估计基本上是对的,只是认为“可以根本消融社会阶级之存在”,估计得高了些。阶级之存在,是根本消融不了的。但它可以协调社会阶级间的关系。出身贫民的士子,考试得中可以作官变为富贵,冲淡阶级感情,维持阶级平衡。特权阶级永远会有的。但通过考试使非特权阶级进入特权阶级,一些特权阶级也会失掉政治特权和社会财富而堕入社会的贫民阶层,打破了一个僵硬化的特权阶级,科举制不能消融阶级,也不能消灭特权,但它确实起了协调阶级关系的作用,缓冲了阶级矛盾,维护社会安定。
    有人说,这是资本主义以前,历史上最优秀的文官制度,是有道理的。从君权方面看,这也是维护君权的最好办法。无怪唐太宗说:“天下英雄入吾彀中矣!”(《唐摭言·述进士上》)
    皇权压倒平民权和贵族权后,自己便慢慢走向专制。中国通史,一般称秦汉时期的中国为统一的、中央集权的、专制主义的国家。这样说实在早了些。秦汉时期,依我看只能说统一的、半集权的(因为郡国还有很大权),还说不上专制主义的。称秦皇、汉武为古代暴君,都比称为专制主义合适些。
 
        五 明清时代——专制主义时代
    朱元璋开始,明清两朝,可以称作专制主义了。所谓专制而又主义,至少应有这几条:一、皇帝一人说了算,二、君臣关系如主奴关系,三、法律严酷,视臣、民如草芥。
    朱元璋洪武十三年,废除宰相制度。并下诏:“以后嗣君毋得议置丞相。臣下有奏请设立者,论以极刑。”朱国祯《皇明大训记》谓:“臣下如有奏请设立宰相者,群臣即时劾奏,将犯人凌迟,全家处死。”(卷九)奏请设立宰相,这一点小事竟至凌迟全家处死!太专制了!
    专制主义下,明代的人民已不是历史上的“编户齐民”而是国家的“差户”。汉代的编户齐民,其含意一则是编户都是齐等的,二则朝廷大官之家也都在编户之内,虽宰相之子也要和编户一样服役。明代的编户,则多称为差户,以服役性质不同分为各种户。有“油户、酒户、羊户、牛户、菜户、杂户、医户各种民户”。役户的专业户分得越细,越暴露皇帝的封建地主性和人民吃粮当差的被奴役性。在专制主义统治下,平民成为皇帝的差户。除去通过科举,平民可以提高社会身份、政治身份,参加到社会的上层官吏行列来外,一般民户一点政治权力也没有了。
    专制主义下,受害最残酷的是士人。专制主义所需要的是人民愚昧,最要打击的是人民有智慧。士人便成为最受打击的对象。《明史·刑法志二》记载:
    乃洪武十八(1385)年《大诰》成,序之曰:“诸司敢不急公而务私者,必穷搜其源而罪之。”凡三诰所列凌迟、枭示、种诛者,无虑千百;弃市以下万数。贵溪儒士夏伯启叔侄断指不仕,苏洲人才姚润,王谟被征不至,皆诛而籍其家。寰中士夫不为君用之科,所由设也。其《三编》稍宽容,然所记进士、监生罪名,自一犯至四犯者犹三百六十四人。
    朱元璋对朝臣不如奴隶。常用严刑酷罚来对待士大夫。鞭笞捶楚,成为朝廷士大夫寻常之辱。廷杖尤为明朝酷刑。廷杖始自朱元璋,永嘉侯朱亮祖父子皆鞭死,工部尚书夏祥毙杖下。武宗正德三年,刘瑾矫诏百官悉跪奉天门外。顷之,下朝官三百余人入狱。及谏南巡,命朝臣一百零七人罚跪午门五日,晚并系狱,晨出暮入,又各杖三十。每廷杖,必遣大珰监视,众官朱衣陪列。受杖者多死;不死,必去败肉斗许,医治数月乃愈。京官每日入朝,必与妻子诀。及暮无事,则相庆以为又活一日。(参见《国史大纲》第666—667页)君臣关系如此!皇帝不仅视大臣如草芥,简直鸡狗不如,凌辱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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