朱熹与王夫之的性情论之比较(3)
作者:佚名; 更新时间:2014-12-07
质无质、有恒无恒、有节无节之异,乃以言性善者言情善。夫情苟善,而人之有不善者又何从而生?乃以归之于物欲,则亦老氏‘五色令人目盲,五音令人耳聋’之绪谈。抑以归之于气,则诬一阴一阳之道以为不善之具,是将贱二殊,厌五实,其不流于释氏‘海沤’、‘阳焰’之说者几何哉?”“愚于此尽破先儒之说,不贱气以孤性,而使性托于虚;不宠情以配性,而使性失其节。窃自意可不倍于圣贤,虽或加以好异之罪,不敢辞也。”(《读四书大全说》卷十)船山主张德性与德气的互动,由于气的参与,道德理性不至于流于虚空,但他不同意情与性的配制,深恐情的波澜导致道德理性的旁落。
船山认为,人之不善,不能归之于物欲,不能归之于阴阳二气五行,不善仍是人的“情”之罪。当然,船山对“情”也有两分法:“不善虽情之罪,而为善则非情不为功。盖道心惟微,须藉此以流行充畅也。(自注:如行仁时,必以喜心助之。)情虽不生于性,而亦两间自有之几,发于不容已者。唯其然,则亦但将可以为善奖之,而不须以可为不善责之。故曰‘乃所谓善也’,言其可以谓情善者此也。(自注:《集注》释此句未明,盖谓情也。)”“功罪一归之情,则见性后亦须在情上用功。《大学》‘诚意’章言好恶,正是此理。既存养以尽性,亦必省察以治情,使之为功而免于罪。《集注》云‘性虽本善,而不可无省察矫揉之功’,此一语恰合。省察者,省察其情也,岂省察性而省察才也哉!”“若不会此,则情既可以为不善,何不去情以塞其不善之原,而异端之说由此生矣。乃不知人苟无情,则不能为恶,亦且不能为善。便只管堆塌去,如何尽得才,更如何尽得性!”(《读四书大全说》卷十)
船山并非排情,他批评释老“去情”的主张,充分肯定“情”在为善、尽才、尽性中的功劳。“道心”、道德理性,要靠“情”流行充畅,“情”是道德理性的动力。他同意宋儒倡导的修养工夫,即以省察治清,防止“情”的泛滥,避免流于不善。在这两方面,船山与朱子其实都是一致的。船山之所以批评朱子,乃是认为孟子“乃若其情,则可以为善,乃所谓善也”(船山有时断为“情则可以为善,乃所谓善也”),是专就“尽性”而言的,朱注“四端即情”的主张,混淆了性与情的界限,走的是一条“以性为情”“以情知性”的路子,否定了“性”是彻始彻终地伴随、调节、指导“情”的。因为“性”有自质、恒体、节度,“性”自然行于“情”中,不是“性”生出“情”,“性”感物而化为“情”。然而“情”则无质无恒无节,蕃变流转,逐妄而益狂。这样,把“恻隐”等“四端”释为“情”,就十分危险。船山说,孟子性善情善论,是专就尽性而言,他自己所谓“不善者情之罪”,只是专就不善者而言的。孟子“道其常”,而他本人则“尽其变”。他认为“情之本体”,如杞柳、湍水,居于为功为罪之间,无固善固恶,靠人的修养而引导、决定。根本上,他是以“尽性”为本,主张“奉性穷理”“奉性尽心”的路线,“尽性”的工夫就是“存养”“省察”。船山并不把情绪、情感划分为道德情感与非道德情感,情就是情,性就是性。
程颢(1032-1085)、程颐都以恻隐、四端为“情”。朱子认为,“四端是理之发,七情是气之发。”问:“看得来如喜怒爱恶欲,却似近仁义。”曰:“固有相似处。”(《朱子语类》卷五十三)由此看来,程朱都认为,四端与七情均是情,但是两种有区分的情。一为理之发,一为气之发。朝鲜李朝的性理学者有所谓“四七之辨”,李退溪(1502-1571)以四端为纯善,而七情则善恶未定,把情分为本然之情与气质之情。李栗谷(1536-1584)则认为,四端之情与七情之情并无不同,均是气发,气发则理乘之。[4] 看来船山与他们都有不同,他否定四端为“情”,把道德理性的未发、已发都执定为“性”,由性情之分别来区分四端与七情。他认为,性行于情之中,恻隐、羞恶之心(性)常常入于喜怒哀乐(情)之中,并以后者为用。不离性之情为善,离性之情则为不善。
四、朱王“情才论”的比较
在朱子看来,情、才与人性的本体有着密切的联系,性与情、才亦是不离不杂的。朱子、船山在讨论《孟子·告子上篇》的“若夫为不善,非才之罪也”这句话及相关段落时,均有不少发挥。朱子认为,才与情一样,也是性中所出,因而无不善,但为气所染,故有善不善。
“问:‘情与才何别?’曰:‘情只是所发之路陌,才是会恁地去做底。且如恻隐,有恳切者,有不恳切者,是则才之有不同。’又问:‘如此,则才与心之用相类?’曰 :‘才是心之力,是有气力去做底。心是管摄主宰者,此心之所以为大也。心譬水也;性,水之理也。性所以立乎水之静,情所以行乎水之动,欲则水之流而至于滥也。才者,水之气力所以能流者,然其流有急有缓,则是才之不同。伊川谓‘性禀于天,才禀于气’,是也。只有性是一定。情与心与才,便合着气了。心本未尝不同,随人生得来便别了。”“性者,心之理;情者,心之动。才便是那情之会恁地者。情与才绝相近。但情是遇物而发,路陌曲折恁地去底;才是那会如此底。要之,千头万绪,皆是从心上来。”(《朱子语类》卷五)
朱子批评了“才出于气,德出于性”的说法,重申才也是性中出的,德也是有是气而后有是德。有才能的人出来做事业,也是它性中有了,便出来做得。但温厚笃实便是德,刚明果敢便是才。他认为,人的才能与才气之所禀的多寡有关。他又认为,能为善而本善者是才。他不同意“能为善便是才”的说法,因为按这种说法,则“能为恶亦是才”。 (《朱子语类》卷五)在这里,朱子不承认偏离道德理性的能力是所谓“才”。那么,是不是“才”就没有善恶呢?朱子对这个问题有两层的分析,其大意是,就天命之性而言,“才”无不善,就气质之性而言,“才”有善有恶。
“问:‘孟子言情才皆美,如何?’曰:‘情本自善,其发也未有染污,何尝不善。才只是资质,亦无不善。譬物之白者,未染时只是白也。’”“孟子言才,不以为不善。盖其意谓善,性也,只发出来者是才。若夫就气质上言,才如何无善恶?”“问:‘孟子论才专言善,何也?’曰:‘才本是善,但为气所染,故有善、不善,亦是人不能尽其才。人皆有许多才,圣人却做许多事,我不能做得些子出。故孟子谓:‘或相倍蓰而无算者,不能尽其才者也。’”(《朱子语类》卷五十九)
朱子认为,孟子言才,正如言性,是本然的,不如程子分理气来说才。孟子专指出于“性”之“才”,程子兼指其禀于气者言之。才之初无不善,但人之气禀有善恶,故其才也有善恶。“孟子自其同者言之,故以为出于性;程子自其异者言之,故以为禀于气。大抵孟子多是专以性言,故以为性善,才亦无不善。到周子、程子、张子,方始说到气上。要之,须兼是二者言之方备。”(《朱子语类》卷五十九)
程子以气之清浊论才之清浊。朱子指出,性、气虽同出于天,但性是形而上者,气是形而下者,故性无不善,而才有善有不善。情、才同出于性,同属于心。情才显性,即在道德实践的过程中,情才都具有能动性,使道德本性展示出来。但情是动,才是力,情是感动、发抒,才是才质、才能、能力、气力。“才”能使“事业”成就出来。
就“心”之具性而统性,显性而统情才而言,就情、才本于性、出于性、显示性而言,就以上下两层说明情才之善与不善而言,船山与朱子并没有什么分歧。王夫之说:“唯性生情,情以显性,故人心原以资道心之用。道心之中有人心,非人心之中有道心也。则喜、怒、哀、乐固人心,而其未发者,则虽有四情之根,而实为道心也。”(《读四书大全说》卷二)
“才
船山认为,人之不善,不能归之于物欲,不能归之于阴阳二气五行,不善仍是人的“情”之罪。当然,船山对“情”也有两分法:“不善虽情之罪,而为善则非情不为功。盖道心惟微,须藉此以流行充畅也。(自注:如行仁时,必以喜心助之。)情虽不生于性,而亦两间自有之几,发于不容已者。唯其然,则亦但将可以为善奖之,而不须以可为不善责之。故曰‘乃所谓善也’,言其可以谓情善者此也。(自注:《集注》释此句未明,盖谓情也。)”“功罪一归之情,则见性后亦须在情上用功。《大学》‘诚意’章言好恶,正是此理。既存养以尽性,亦必省察以治情,使之为功而免于罪。《集注》云‘性虽本善,而不可无省察矫揉之功’,此一语恰合。省察者,省察其情也,岂省察性而省察才也哉!”“若不会此,则情既可以为不善,何不去情以塞其不善之原,而异端之说由此生矣。乃不知人苟无情,则不能为恶,亦且不能为善。便只管堆塌去,如何尽得才,更如何尽得性!”(《读四书大全说》卷十)
船山并非排情,他批评释老“去情”的主张,充分肯定“情”在为善、尽才、尽性中的功劳。“道心”、道德理性,要靠“情”流行充畅,“情”是道德理性的动力。他同意宋儒倡导的修养工夫,即以省察治清,防止“情”的泛滥,避免流于不善。在这两方面,船山与朱子其实都是一致的。船山之所以批评朱子,乃是认为孟子“乃若其情,则可以为善,乃所谓善也”(船山有时断为“情则可以为善,乃所谓善也”),是专就“尽性”而言的,朱注“四端即情”的主张,混淆了性与情的界限,走的是一条“以性为情”“以情知性”的路子,否定了“性”是彻始彻终地伴随、调节、指导“情”的。因为“性”有自质、恒体、节度,“性”自然行于“情”中,不是“性”生出“情”,“性”感物而化为“情”。然而“情”则无质无恒无节,蕃变流转,逐妄而益狂。这样,把“恻隐”等“四端”释为“情”,就十分危险。船山说,孟子性善情善论,是专就尽性而言,他自己所谓“不善者情之罪”,只是专就不善者而言的。孟子“道其常”,而他本人则“尽其变”。他认为“情之本体”,如杞柳、湍水,居于为功为罪之间,无固善固恶,靠人的修养而引导、决定。根本上,他是以“尽性”为本,主张“奉性穷理”“奉性尽心”的路线,“尽性”的工夫就是“存养”“省察”。船山并不把情绪、情感划分为道德情感与非道德情感,情就是情,性就是性。
程颢(1032-1085)、程颐都以恻隐、四端为“情”。朱子认为,“四端是理之发,七情是气之发。”问:“看得来如喜怒爱恶欲,却似近仁义。”曰:“固有相似处。”(《朱子语类》卷五十三)由此看来,程朱都认为,四端与七情均是情,但是两种有区分的情。一为理之发,一为气之发。朝鲜李朝的性理学者有所谓“四七之辨”,李退溪(1502-1571)以四端为纯善,而七情则善恶未定,把情分为本然之情与气质之情。李栗谷(1536-1584)则认为,四端之情与七情之情并无不同,均是气发,气发则理乘之。[4] 看来船山与他们都有不同,他否定四端为“情”,把道德理性的未发、已发都执定为“性”,由性情之分别来区分四端与七情。他认为,性行于情之中,恻隐、羞恶之心(性)常常入于喜怒哀乐(情)之中,并以后者为用。不离性之情为善,离性之情则为不善。
四、朱王“情才论”的比较
在朱子看来,情、才与人性的本体有着密切的联系,性与情、才亦是不离不杂的。朱子、船山在讨论《孟子·告子上篇》的“若夫为不善,非才之罪也”这句话及相关段落时,均有不少发挥。朱子认为,才与情一样,也是性中所出,因而无不善,但为气所染,故有善不善。
“问:‘情与才何别?’曰:‘情只是所发之路陌,才是会恁地去做底。且如恻隐,有恳切者,有不恳切者,是则才之有不同。’又问:‘如此,则才与心之用相类?’曰 :‘才是心之力,是有气力去做底。心是管摄主宰者,此心之所以为大也。心譬水也;性,水之理也。性所以立乎水之静,情所以行乎水之动,欲则水之流而至于滥也。才者,水之气力所以能流者,然其流有急有缓,则是才之不同。伊川谓‘性禀于天,才禀于气’,是也。只有性是一定。情与心与才,便合着气了。心本未尝不同,随人生得来便别了。”“性者,心之理;情者,心之动。才便是那情之会恁地者。情与才绝相近。但情是遇物而发,路陌曲折恁地去底;才是那会如此底。要之,千头万绪,皆是从心上来。”(《朱子语类》卷五)
朱子批评了“才出于气,德出于性”的说法,重申才也是性中出的,德也是有是气而后有是德。有才能的人出来做事业,也是它性中有了,便出来做得。但温厚笃实便是德,刚明果敢便是才。他认为,人的才能与才气之所禀的多寡有关。他又认为,能为善而本善者是才。他不同意“能为善便是才”的说法,因为按这种说法,则“能为恶亦是才”。 (《朱子语类》卷五)在这里,朱子不承认偏离道德理性的能力是所谓“才”。那么,是不是“才”就没有善恶呢?朱子对这个问题有两层的分析,其大意是,就天命之性而言,“才”无不善,就气质之性而言,“才”有善有恶。
“问:‘孟子言情才皆美,如何?’曰:‘情本自善,其发也未有染污,何尝不善。才只是资质,亦无不善。譬物之白者,未染时只是白也。’”“孟子言才,不以为不善。盖其意谓善,性也,只发出来者是才。若夫就气质上言,才如何无善恶?”“问:‘孟子论才专言善,何也?’曰:‘才本是善,但为气所染,故有善、不善,亦是人不能尽其才。人皆有许多才,圣人却做许多事,我不能做得些子出。故孟子谓:‘或相倍蓰而无算者,不能尽其才者也。’”(《朱子语类》卷五十九)
朱子认为,孟子言才,正如言性,是本然的,不如程子分理气来说才。孟子专指出于“性”之“才”,程子兼指其禀于气者言之。才之初无不善,但人之气禀有善恶,故其才也有善恶。“孟子自其同者言之,故以为出于性;程子自其异者言之,故以为禀于气。大抵孟子多是专以性言,故以为性善,才亦无不善。到周子、程子、张子,方始说到气上。要之,须兼是二者言之方备。”(《朱子语类》卷五十九)
程子以气之清浊论才之清浊。朱子指出,性、气虽同出于天,但性是形而上者,气是形而下者,故性无不善,而才有善有不善。情、才同出于性,同属于心。情才显性,即在道德实践的过程中,情才都具有能动性,使道德本性展示出来。但情是动,才是力,情是感动、发抒,才是才质、才能、能力、气力。“才”能使“事业”成就出来。
就“心”之具性而统性,显性而统情才而言,就情、才本于性、出于性、显示性而言,就以上下两层说明情才之善与不善而言,船山与朱子并没有什么分歧。王夫之说:“唯性生情,情以显性,故人心原以资道心之用。道心之中有人心,非人心之中有道心也。则喜、怒、哀、乐固人心,而其未发者,则虽有四情之根,而实为道心也。”(《读四书大全说》卷二)
“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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