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汉买地券镇墓文与《太平经》释文互证
作者:佚名; 更新时间:2014-12-07
【摘要】东汉的买地券、镇墓文与东汉时期的早期道教典籍《太平经》时代接近,内容有很多相关之处,因而其中的很多文句可以互证。
【关键词】东汉 买地券 镇墓文 《太平经》 释文
买地券是汉代主要是东汉以来随葬的一种反映土地私有权及其观念的文书。镇墓文是指东汉中后期出现的书写于镇墓陶器上的解殃文辞,目的是为生者祈福,为死者解祸,使在阴间免受罚作之苦,反映了早期道教的思想。《太平经》是成书于东汉后期的早期道教经典,由于主要在民间宣讲,所以语言质朴,用到一些当时的口语。这几种时代相近、内容相关的文献材料中的很多文句可以互证。
《刘元台买地砖券》 黄景春的释文断句作:
(1)为冢时临知者刘元泥、枕安居,共为券书,平执不当卖而卖,卒为左右所禁,固平执为是正。如律令。
黄景春将“平执”解释为人名,因而与后面“不当卖而卖”断为一句。笔者认为“平执”应为“公平执行”的意思。
按:《太平经·卷四十八三合相通诀第六十五·校148页/译334页》:
(2)满言其治太平均,凡事悉理,无复奸私也;平者,比若地居下,主执平也。
可见“平执”“执平”是当时常见的说法。
又《淮南子·主术训》:“使人主执正持平,如从绳准高下。”
可见,平,即公平、公正。平执就是公平地处理、治理。所以该句的断句当为:
为冢时临知者刘元泥、枕安居,共为券书,平执,不当卖而卖,卒为左右所禁固,平执为是正。如律令。
按:禁固,即禁锢,禁止做官或参与政事。汉应劭《风俗通·过誉·司空颍川韩棱》:“兴免官,棱坐禁固。”汉蔡邕《陈太丘碑文》:“会遭党事,禁固二十年。”《文选·曹植<求通亲亲表>》:“人道絶绪,禁固明时。”李善注:“锢与固通。”
上文《刘元台买地砖券》文句整句意思是:造墓时证明人刘元泥、枕安居,双方共同订立券书,公平执行。若一方不当卖而卖,终将被左右监护神禁止。
《王当买地券》 中有一文句为:
(3)令死者无适负,即欲有所为,待焦大豆生、铅券华荣、鸡子之鸣,乃与诸神相听。
黄景春将“诸神”解释为死者, 笔者认为不确。
按:听,监督,检视。诸神指阴间督察检视死者行为的诸位神仙。死者经过诸神检视如无罪行,可“无适负”,即免除报应和灾祸。《太平经》中有多处“真人明听”“神人明听”的说法,例如:
(4)真人明听,为子条诀解之,更以上下悉说道之,但安坐。(卷九十一拘校三古文法第一百三十二·校349页/译821页)
可见《王当买地券》中“与诸神相听”指由诸神监督。
(5)大阳之精,随日为德,利以丹沙,百福得。(户县曹氏陶罐镇墓文 )
按:大阳之精指由极盛的阳气所化成的神灵与精灵。《太平经·卷三十九解师策书诀第五十·译158页》:“天使太阳之精神来告吾,使吾语,故吾者乃以天为师。”杨寄林注:大阳之精指由极盛的阳气所化成的神灵与精灵。
利,和也,混合之意。《广雅·释诂三》:“利,和也。”王念孙疏证:“《说文》引《干·文言》:“利,义之和也。”故该句“利”有“和”意。又《初平四年王氏镇墓文》 :“和以五石之精,安冢墓,利子孙”可证。
《初平四年王氏镇墓文》 黄景春的释文是:
(6)谨奉黄金千斤两,用填冢门。地下死籍削除,文他央咎。转要道中人,和以五石之精安冢莫(墓),利子孙,故以神瓶震(镇)郭门。
笔者认为释文当作:
(7)谨奉黄金千斤两,用填(镇)冢门。地下死籍削除,文、他央咎转。要道中人和以五石之精安冢莫(墓),利子孙,故以神瓶震(镇)郭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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