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汉买地券镇墓文与《太平经》释文互证(2)
作者:佚名; 更新时间:2014-12-07
按:据《太平经》的记载,当时盛行的道教思想认为“籍系星宿,命在天曹”, 即世人的寿夭厚薄皆由天庭在人生前为之预定,并在出生之时,专派“司侯”即司命神和监视神在产房“记著录籍”,转呈天曹掌管。其录籍分为生籍、死籍,善人之籍、恶人之籍和不死之录。
《太平经·有德人禄命诀第一百八十一·校549页/译1232页》:
(8)行善可尽年命,行恶失长就短,恶恶不止,祸及未生,何可希望?
(9)阁在天上,以遗善人,可戒子孙慎之。反正悔过,可复竟年,各自分明,计其所为,勿怨天神。努力为善,子孙延年,不者自在,可无怨天。
除了“籍系星宿,命在天曹”,还有二十八星宿、日月五星和太岁等查照世人的是非举动,人体内外众神灵监视着世人的善恶行经,并写成举告文书,禀报天庭明堂,使“神人上下”“皆知民间”。依据这些簿记,“神主为理,白其过失,无有休止,修身自省,既得生耳”,即天庭通过验定,对行善积德者,可年满升天,登仙成神;抑或增寿,到阴间成为乐游鬼,而且福荫子孙。《初平四年王氏镇墓文》中的“文”即指记录世人的善恶行经的举告文书。
根据《太平经》的记载,天庭对世人中有过恶者,将对其“减年”,使他身染怪病,甚至死掉。对作恶不止、积恶甚多者,让他“致灾”,打入“死籍”即恶鬼行列,并且“殃流后生”,直至灭绝门户。《初平四年王氏镇墓文》中的“他殃咎”即指其它将累及后人的各种惩罚灾祸。
不过行恶但能自悔的人可转命籍于善曹,“有功善之人,为忠孝顺”,“而自责过无解已,更为上善人也。大神数往占视之,知行何如,有善意欲进者,且着命年在寿曹,观其所为,乃得复补不足。” 即命籍随善恶的改变有所改置,这也就是《初平四年王氏镇墓文》中所谓的“转”。
所以初平四年王氏镇墓文言“地下死籍削除, 文、他央咎转”,即指死者可以不用录入死籍,“文”即《太平经》所言的“录籍文辞” 可转录在善人籍或神仙之录,其它例如“殃流后生”等灾祸也可以避免。
《初平四年王氏镇墓文》中“要道中人”指掌管“要文大道的神人”。《太平经》中屡次出现“要文”“要文大道”等说法。如:
(10)飞明者,三光之小者也,皆连于地下,乃上悬系于天,其动与地人民万物相应和,是要文之证也。(卷五十去邪文飞明古诀第六十七·校170页/译389页)
(11)故古者圣贤重灾变怪,因自以绳正,故万不失一者,实乃与要文大道同,举事悉尽忠,无复凶。(卷四十三大小谏正法第五十九·校100页/译231页)
“五石之精”,黄景春按,“五石”指丹砂、曾青、雄黄等五种矿物质药物,据《神农本草经》,这些药物具有“杀精魅邪恶鬼”之功效。
《初平四年王氏镇墓文》文句整句意思是:用黄金千两镇冢门,解除死者的死籍,记录命禄的文书移至别处,各种殃祸免除。掌管要文大道的神仙混合五石为他安定冢门,保佑子孙,幷用神瓶镇墓门。
参考文献
[1] 太平经合校.王明主编,中华书局,1960年.
[2] 太平经今注今译.杨寄林译注,河北人民出版社,2002年.
[3] 中国砖铭.殷荪主编,江苏美术出版社,1998年.
[4] 中国古代砖文.王镛、李淼编撰,知识出版社,1990年.
[5] 黄景春.早期买地券、镇墓文整理与研究.华东师大2004届博士论文.,信捷职称论文写作发表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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