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学的政治论与公文的艺术化 ——古代文人与政治、文学、公文关系的多向考察(3)
作者:佚名; 更新时间:2014-12-07
,在文字表达时常常富有“艺术性”。与金戈铁马刀光剑影相联系的战争宣言,可以写成一篇传颂千古的美文,骆宾王《代李敬业传檄天下文》就是一个例子。深刻批判自己德治不佳向天下人谢罪的皇帝罪己诏,也可以写得让人感动而原谅,消解一场政治危机,如陆贽起草的唐德宗罪己诏《奉天改元大赦制》。大臣的奏议,衙门的判决书,官方的文告……无不表现着执笔者的文采。这就是政治艺术化的内涵,也可以说是公文的艺术化。
公文的艺术化说明一个问题:古代社会的官员有较高的文化知识和文学修养。要担任高级职务,没有文化是很困难的。嫡传的皇帝一般都有文化,他们从小就接受严格和系统的教育。但皇帝不必自己动手写作公文,所以他必须挑选文化修养较高的文人进入自己的写作班子,专门撰写各类公文。古代文官系统中的主要从业者有较高的文化水平,是公文艺术化即公文文采斐然的重要原因。文人作官后,因为远离文学创作,只好在公文中表现自己的才华。白居易说:“壮志郁不用,须有所泄处。泄为山水诗,逸韵谐奇趣。”[3](卷430,读谢灵运诗,p4742)说的是政治抱负难以实现的诗人将目光转向自然,将才华倾泻于山水。从政愿望实现后的文人,因其生活环境的决定,其文学才华的最好表现形式就是公文。
公文的艺术化还与中国古代社会长期以骈文为公文和应用文的载体有关。在骈文作为公文的时代,不会作骈文的人,送上门的高级职务也不敢担任。在四六体的公文中,“判牍”一类文字值得一提。判牍是官方文书,例用四六,又要当庭宣读,因而最好是要当事人听明白,应该写得较为易懂。但实际上,判词大多写得古雅。在这里,文章纯然是一种形式。宣判的结论是明确的:该罚该杀,准与不准……当事人应该清楚。而文章则不妨卖弄一下判官的才华。唐范摅《云溪友议》卷一载书生杨志坚,嗜学而贫,其妻厌之,要求离婚。颜真卿判曰:“王尊之廪既虚,岂欢黄卷;朱叟之妻必去,宁见锦衣?污辱乡闾,败伤风俗;若无褒贬,侥幸必多。”引经据典,只是不准离婚,当地百姓记得最清楚的是这妇人被痛打了一顿。白居易做官写有百判,当事人多为普通百姓,判词全用四六写成。他写诗务求“老妪能解”,判词却对偶精工,使事用典,一点也不通俗。可见四六公文尚华丽不求质实是一种习惯。
在公文中,最难写的是罪己诏,这是皇帝向天下人认错的文章。中国文化中有天人合一的观念,遇到战争频繁,天旱水灾,瘟疫饥馑,皇帝就该反省反省了,那是上天在昭示,人间帝王的管理或品德有问题,这对封建帝王是一个压力。写罪己诏则对执笔者是一种考验,这是下级替上级写检查。对皇帝,要看他有多大的气度,能自我批判;对作者,度的把握至关重要。说过了,等于是骂皇帝;说轻了,意义不大,百姓不满意。所以,这类文章的分寸,最值得注意。唐德宗时,陆贽为他写过一篇《奉天改元大赦制》,当时社会问题多,天灾不断。根据惯例,不下罪己诏,不足以平民愤了。陆贽建议下诏,但德宗不愿,认为自己没错。反复劝说,勉强同意,但不愿意自我批评。陆就讲:“动人以言,所感已浅,言又不切,人谁肯怀?故诚不至者物不感,损不极者益不臻。夫悔过不得不深,引咎不得不尽,招延不可不广,润泽不可不弘。”[7](p4920)德宗最后同意,让陆贽写,说自己对不起祖宗,对不起人民,罪过深重,更不配原先的“神圣文武”的尊号,只好改元。结果,陆贽把罪己诏写成了批判书,火力十足,这篇深刻的检讨书感动了天下人,史称“郝下,四方人心大悦……士卒皆感泣”[8],“武人悍卒,无不感动流涕”[7](p4932)。
公文作者施展才华,玩弄词藻,为社会认可。罢免一个官员,可以把他骂得一文不值;任命一个官员,可以把他夸得十全十美。许多公文因夸张的语言和排比的句式而富有文学性。一些公文(主要是骈文)因此成为文学名篇。当然,固定的格式产生了更多的雷同之作。这也是应该注意的了。
【参考文献】
[1] 方回.瀛奎律髓[M].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1986:78.
[2] 卢藏用.陈氏别传[A].彭庆生.陈子昂诗注[M].成都:四川人民出版社,1981:261.
[3] 彭定求等.全唐诗[C].北京:中华书局,1985.
[4] 李白著,瞿蜕园,朱金城校注.李白集校注[M].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1980.
[5] 杜甫著,仇兆鳌注.杜诗详注[M].北京:中华书局,1979.
[6] 白居易.与元九书[A].白居易集[M].北京:中华书局,1979:960.
[7] 欧阳修等.陆贽传[A].新唐书:卷157[M].北京:中华书局,1975.
[8] 司马光.唐纪45:德宗兴元元年[A].资治通鉴:卷229[M].北京:中华书局,1987:7392.
字库未存字注释:
@①原字王加官
@②原字氵加蠖右
公文的艺术化说明一个问题:古代社会的官员有较高的文化知识和文学修养。要担任高级职务,没有文化是很困难的。嫡传的皇帝一般都有文化,他们从小就接受严格和系统的教育。但皇帝不必自己动手写作公文,所以他必须挑选文化修养较高的文人进入自己的写作班子,专门撰写各类公文。古代文官系统中的主要从业者有较高的文化水平,是公文艺术化即公文文采斐然的重要原因。文人作官后,因为远离文学创作,只好在公文中表现自己的才华。白居易说:“壮志郁不用,须有所泄处。泄为山水诗,逸韵谐奇趣。”[3](卷430,读谢灵运诗,p4742)说的是政治抱负难以实现的诗人将目光转向自然,将才华倾泻于山水。从政愿望实现后的文人,因其生活环境的决定,其文学才华的最好表现形式就是公文。
公文的艺术化还与中国古代社会长期以骈文为公文和应用文的载体有关。在骈文作为公文的时代,不会作骈文的人,送上门的高级职务也不敢担任。在四六体的公文中,“判牍”一类文字值得一提。判牍是官方文书,例用四六,又要当庭宣读,因而最好是要当事人听明白,应该写得较为易懂。但实际上,判词大多写得古雅。在这里,文章纯然是一种形式。宣判的结论是明确的:该罚该杀,准与不准……当事人应该清楚。而文章则不妨卖弄一下判官的才华。唐范摅《云溪友议》卷一载书生杨志坚,嗜学而贫,其妻厌之,要求离婚。颜真卿判曰:“王尊之廪既虚,岂欢黄卷;朱叟之妻必去,宁见锦衣?污辱乡闾,败伤风俗;若无褒贬,侥幸必多。”引经据典,只是不准离婚,当地百姓记得最清楚的是这妇人被痛打了一顿。白居易做官写有百判,当事人多为普通百姓,判词全用四六写成。他写诗务求“老妪能解”,判词却对偶精工,使事用典,一点也不通俗。可见四六公文尚华丽不求质实是一种习惯。
在公文中,最难写的是罪己诏,这是皇帝向天下人认错的文章。中国文化中有天人合一的观念,遇到战争频繁,天旱水灾,瘟疫饥馑,皇帝就该反省反省了,那是上天在昭示,人间帝王的管理或品德有问题,这对封建帝王是一个压力。写罪己诏则对执笔者是一种考验,这是下级替上级写检查。对皇帝,要看他有多大的气度,能自我批判;对作者,度的把握至关重要。说过了,等于是骂皇帝;说轻了,意义不大,百姓不满意。所以,这类文章的分寸,最值得注意。唐德宗时,陆贽为他写过一篇《奉天改元大赦制》,当时社会问题多,天灾不断。根据惯例,不下罪己诏,不足以平民愤了。陆贽建议下诏,但德宗不愿,认为自己没错。反复劝说,勉强同意,但不愿意自我批评。陆就讲:“动人以言,所感已浅,言又不切,人谁肯怀?故诚不至者物不感,损不极者益不臻。夫悔过不得不深,引咎不得不尽,招延不可不广,润泽不可不弘。”[7](p4920)德宗最后同意,让陆贽写,说自己对不起祖宗,对不起人民,罪过深重,更不配原先的“神圣文武”的尊号,只好改元。结果,陆贽把罪己诏写成了批判书,火力十足,这篇深刻的检讨书感动了天下人,史称“郝下,四方人心大悦……士卒皆感泣”[8],“武人悍卒,无不感动流涕”[7](p4932)。
公文作者施展才华,玩弄词藻,为社会认可。罢免一个官员,可以把他骂得一文不值;任命一个官员,可以把他夸得十全十美。许多公文因夸张的语言和排比的句式而富有文学性。一些公文(主要是骈文)因此成为文学名篇。当然,固定的格式产生了更多的雷同之作。这也是应该注意的了。
【参考文献】
[1] 方回.瀛奎律髓[M].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1986:78.
[2] 卢藏用.陈氏别传[A].彭庆生.陈子昂诗注[M].成都:四川人民出版社,1981:261.
[3] 彭定求等.全唐诗[C].北京:中华书局,1985.
[4] 李白著,瞿蜕园,朱金城校注.李白集校注[M].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1980.
[5] 杜甫著,仇兆鳌注.杜诗详注[M].北京:中华书局,1979.
[6] 白居易.与元九书[A].白居易集[M].北京:中华书局,1979:960.
[7] 欧阳修等.陆贽传[A].新唐书:卷157[M].北京:中华书局,1975.
[8] 司马光.唐纪45:德宗兴元元年[A].资治通鉴:卷229[M].北京:中华书局,1987:7392.
字库未存字注释:
@①原字王加官
@②原字氵加蠖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