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50年在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第一届全国委员会第二次会议上作了《关于土地改革问题的报告》。1954年在第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上作了《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草案的报告》,并当选为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委员长。1956年9月,在中共第八次全国代表大会上代表中共中央作政治报告,为新时期社会主义事业的发展和党的建设规定了方向。在八届一中全会上当选为中共中央副主席。1959年4月,在第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上当选为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国防委员会主席。60年代初期,中国的经济发生了严重的困难,刘少奇进行了大量的调查研究,并与周恩来、陈云、邓小平等其他领导人一起制定了一系列重实效的政策措施,使国民经济得到了恢复和发展。从1963~1966年,他先后到印度尼西亚、缅甸、柬埔寨、越南、朝鲜、巴基斯坦、阿富汗等国进行了友好访问。
1966年文化大革命开始后,他受到批判,并遭到林彪、江青集团的政治陷害和人身摧残,被免除一切职务。1968年10月被开除出党。1969年11月12日病逝。1980年中共十一届五中全会为恢复其名誉作了专门的决议,肯定了刘少奇在长期革命斗争中为中国共产党和中国人民建树的不可磨灭的功绩。他的主要著作收入《刘少奇选集》。
江青(1914~1991)
文化大革命期间,林彪、江青反革命集团的首要分子。原名李云鹤。山东诸城人。女。1929年春在济南入山东实验剧院。1933年加入中国共产党,5个月后失去党的关系。1934年在上海被国民党政府逮捕,获释后以蓝苹为艺名做过电影演员。1937年秋到延安,后恢复党籍,改名江青。1938年与毛泽东结婚。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立后,曾任全国电影指导委员会委员,中共中央宣传部电影处处长等职。1963年起,以“京剧革命”为名,在文艺界煽动极“左”思潮。1965年,指使姚文元炮制《评新编历史剧〈海瑞罢官〉》,又与林彪联合写成《部队文艺工作座谈会纪要》,为文化大革命的发动制造舆论。
1966年5月后,任中央文革小组第一副组长、代理组长,解放军文革小组顾问。在中共第九次、第十次全国代表大会上当选为中央政治局委员。
文化大革命期间,以推翻人民民主专政为目的,同张春桥、姚文元、王洪文结成“四人帮”,勾结林彪反革命集团,煽动打倒一切的极“左”思潮,进行篡夺党和国家最高权力的阴谋活动,造成10年之久的全国大动乱,使党、国家和人民遭受最严重的损失。1976年10月,中共中央政治局对江青进行隔离审查。
1977年7月,中共十届三中全会通过决议,永远开除江青党籍,撤销其党内外一切职务。1981年1月25日,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特别法庭以反革命集团首犯判处江青死刑,缓期二年执行。1983年1月,最高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作出裁定,对其依法减为无期徒刑,原判处剥夺政治权利终身不变。1991年5月14日自杀身亡。
陈云(1905~1995)
马克思主义者,无产阶级革命家、政治家和经济管理家,中国共产党和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导人之一。江苏青浦(今属上海市)人。1919年小学毕业后,到上海商务印书馆当学徒、店员。1925年参加五卅运动,同年加入中国共产党,并任商务印书馆发行所职工会委员长,参加领导了8月的商务印书馆大罢工。1927年国共分裂后,受到国民党政府通缉,回家乡从事农民运动,先后任中共青浦县委书记、淞浦特委组织部长、江苏省委委员兼农委书记等。后回上海,先后担任闸北、法南区委书记,并从事工人运动。
在1930年中共六届三中全会上当选为中央候补委员。1931年六届四中全会起,为历届中央委员。同年9月,任临时中央领导成员。1932年担任全国总工会党团书记。1933年进入位于江西省南部和福建省西部的中央革命根据地。1934年中共六届五中全会上被选为中央政治局委员,并任白区工作部部长。随后参加长征,任红五军团中央代表。在遵义会议后不久,被派回上海恢复党的秘密工作。同年去莫斯科参加中共驻共产国际代表团。1937年冬回到延安,任中共中央组织部部长。1944年任西北财经办事处副主任,主持中共中央所在地陕甘宁边区的财政经济工作。1945年6月中共七届一中全会上再次被选为政治局委员,8月任中央书记处候补书记。抗日战争胜利后,历任中共中央北满分局书记、南满分局书记兼辽东军区政治委员、中共东北局副书记兼东北军区副政治委员、东北财经委员会主任,对巩固东北根据地、恢复东北经济做出了重要贡献。1948年当选为中华全国总工会主席。
1949年,任中央人民政府委员、政务院副总理兼财政经济委员会主任,主持全国的财政经济工作。1950年6月任中共中央书记处书记。在建国初期实现全国财政经济的统一、迅速稳定物价、结束国民党政权留下来的恶性通货膨胀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