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此,我们说,将1977年后文学划归“当代文学”范畴是有理由的。这样做可以让“中国当代文学”学科获得它内在的精神的逻辑的统一性,进而解决当下绝大多数中国当代文学史著作所遇到的困境:这些文学史大多是生硬地糅合“十七年文学”、“文革文学”、“新时期文学”三大块,因为无法把“历史”和“逻辑”统一起来,没有整合性的逻辑构架,这些文学史著作常常显得缺乏“体系”,这是生硬地坚持“49”作为现当代文学学科范围界限的结果(陈思和先生《中国当代文学史教程》[6]用“潜在写作”的概念将“新时期文学”与“十七年文学”、“文革文学”在逻辑上整合了起来,可说是一种富有智慧的解决方案,但是这又造成“潜在写作”在原生态文学史中实际的地位、作用和其在叙述态文学史中地位、作用的脱离,并进而造成叙述态文学史对原生态文学的偏离)。
另外,从学科分量上讲,1977后的中国文学其实力完全可以撑起一个学科,在这个时间段,中国汉语言文学真正地获得了自己的具有“当代性”的典范作品和作家,张承志、贾平凹、莫言、苏童、余华、高行健、李锐、王安忆等在这个时间段均完成了他们的代表作,使汉语言文学真正地达到了和世界文学对话的水平。
由“中国新文学”概念的演化而出“中国现代文学”学科概念;由“新时期文学”概念的演化而终有“中国当代文学”学科概念的定型,比照“中国现代文学”学科概念的成型和演化,“中国当代文学”学科范围之定型于“新时期文学”完全是符合“中国现代文学”之学科成型的历史经验的。尊重传统的中国现代文学、当代文学的学科分野,寻求中国现当代文学研究在新世纪的历史性转型,要求我们既维护两个学科存在的合法性,反对“取消论”,同时我们又要反对“不变论”,以新观念促其新发展。重视文学研究的当下介入性、现实针对性要求我们重视当代文学学科建设,因此从“延伸到当下”的“中国现代文学”中列出“新时期文学”作为中国当代文学的研究范围,以强调之,是完全必要的。
注释:
[1] 此一时期为中国现代文学史研究的诞生期,主要著作有胡适的《五十年来中国之文学》(亚东图书馆,1924年11月)、周作人的《新文学的源流》(人文书店,1932年9月)、陈子展的《中国近代文学之变迁》(中华书局,1929年4月)、王哲甫的《中国新文学运动史》(杰成印书局,1933年9月)等。
[2] 朱自清,《中国新文学研究纲要》,见《文艺论丛》第14辑,上海文艺出版社,1982年2月。
[3] 此一时期诞生的中国现代文学史著作有王瑶的《中国新文学史稿》(开明书店1951年9月出上卷,新文艺出版社1958年8月出下卷)、蔡仪的《中国新文学史讲话》(新文艺出版社,1952年11月)、丁易的《中国现代文学史略》(作家出版社,1955年7月)等。
[4] 香港昭明出版社,1975年版。1970年代香港和台北出版了一些价值较高的中国现代文学史著作,除了司马长风的以外,台北广东出版社1979年出版的苏雪林的《二三十年代作家与作品》等都是非常不错的。
[5] 20世纪80年代,粉碎四人帮以后,大陆学者获得了新生,出现了一批新的现代文学史著作,其中许志英先生、曾华鹏先生等合作主编的《中国现代文学史简编》、孙中田等主编的《中国现代文学史》、黄修己著的《中国现代文学简史》、杨义的《中国现代小说史》等都是这一时期的代表作。
[6] 陈思和主编,《中国当代文学史教程》,复旦大学出版社,2000年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