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读时下中国的新古典自由主义
作者:佚名; 更新时间:2014-12-09
九十年代后期以来,新古典自由主义言说的盛行及其与“新左派”的学术争论,已成为中国大陆思想界不争的事实。新古典自由主义的内核性理论要素主要表现在两个方面:其一是对古典宪政自由主义的直接张扬,以哈耶克的自由主义思想为其理论支柱,重点关注的是宪政理念对中国体制改革的再度提出,使新古典自由主义理念的思潮化获得了一定程度的政治合法性。因此,新古典自由主义思潮便脱颖而出,无庸讳言,成为了九十年代后期重要的文化思潮之一。
一
在对新古典自由主义宪政理论的张扬中,有一种普遍流行的观点认为:以洛克、孟德斯鸠、休谟、斯密、伯克、洪堡、贡斯当、托克维尔、阿可顿等人为代表的古典自由主义,才是自由主义的根本;而以边沁、米尔、杜威、拉斯基等人为代表的新自由主义则是自由主义的“插班生”。这是因为这些古典自由主义者从一开始就是从经济角度(财产权与经济自由)切入自由主义的。洛克的自由主义政府学说就是建立在以保护财产权和经济自由等基本人权为政府的根本目的这一命题之上的。同样,二十世纪有重大成就的新古典自由主义者(如哈耶克、弗里德曼、布坎南等)无不以其经济自由主义学说为依托。真正的自由主义者在所有制与经济问题上的立场一向是旗帜鲜明的。[1]
时下中国的新古典自由主义者是这样从纯理论层面来阐明他们的主张:“它的哲学观是经验主义,与先验主义相对而立;它的历史观是试错演进理论,与各种形式的历史决定论相对而立;它的变革观是渐进主义的扩展演化,与激进主义的人为建构相对而立;它在经济上要求市场机制与计划体制相对而立;它在政治上要求代议制民主和宪政法治,既反对个人或少数人专政,也反对多数人以‘公意’的名义实行群众专政;在伦理上它要求保障个人价值,认为各种价值化约到最后,个人不能化约,不能被牺牲为任何抽象目的的工具”。[2]
在同“新左派”的辩论中,集中体现出了时下中国的新古典自由主义者对当社会现实的看法:在对基本国情的判断上,认为阻碍中国社会进步的是内在的陈旧体制与意识形态,因此必须坚定不移地扩大和深化对外开放。在对社会弊端的判断上,认为是陈旧的权力机制与市场经济并存,前者寄生于后者、扭曲后者,甚至压制后者。在如何解决社会弊端上,认为从法国革命起源的近代左派政治文化,经过俄国流播进中国,逐渐被发展为登峰造极的“文革”实践,这是一条历史岔道;因此,改革提出否定“文革”,并引进市场机制,是向着世界主流文明艰难回归。只有把市场机制改革延伸到政治体制改革,在制度层面建设种种权力监督机制,宪政治国才能既解决好社会公正,又尽可能避免中国历史以暴易暴的恶性循环。[3]
二
新古典自由主义言说在时下中国的盛行,有着其无庸置疑的学术的和现实的合理性,但也有着其无庸讳言的致命弱点。这些致命弱点,总括起来有两点:一是缺乏历史的选择意识,二是缺乏现实的问题意识。
缺乏“历史的选择意识”,主要表现为新古典自由主义的言说不能正确看待现代中国自由主义的传统。在它看来,现代中国的自由主义从一开始就带有唯理主义、科学主义、平均主义的成分和排斥自由市场经济的特征。其中的重要表现之一,就是对经济自由主义的系统的忽视。在现代中国自由主义的系谱中,经济自由主义始终未曾获得与之重要性相称的一席之地。自由主义者们通常对经济问题缄口不语,要么是“均富”、“计划”、“第三条道路”等反经济自由主义的常谈。连胡适这样的大牌自由主义者在谈到经济模式时,也曾对苏俄的计划模式赞赏不已。四十年代的自由主义者在经济问题上几乎是清一色的民社派,高扬“均富”和“混合经济”的旗帜,称颂被哈耶克斥责为通向奴役之路的东西。这一通病至今未有治愈的迹象,轻视财产权、经济自由和市场经济的偏差至今仍未得到匡正。[4]
对于现代中国自由主义的传统上述解释,事实上否认了这样一个事实:在二十世纪上半期,社会主义的理念不仅成为了马克思主义者的坚强信仰,而且也广泛而深刻地影响到了中国现代自由主义者的理想追求;走社会民主主义道路,彻底解决民众对于社会正义(分配公正和经济平等)的强烈诉求,已成为现代中国自由主义主旋律。
现代中国的自由主义从“五。四”时代开始,便呈现出了鲜明的新自由主义倾向,力图将自由主义与社会主义加以调和。以对中国影响最大的两个西方自由主义的人物来说,美国的杜威属于民主主义的自由主义,而英国的拉斯基则是社会主义的自由主义。尤其是拉斯基,对于现代中国自由主义的影响要远远超过杜威。他的费边社会主义,作为一种修正的自由主义理论,在保留自由主义的基本原则如个人自由、民主政治的同时,力图将它同社会主义的平等公正原则调和起来,从而在自由主义的框架内发展出了社会民主主义的理论体系。现代中国的一些著名的自由主义者如罗隆基、王造时、储安平等留学英(美)期间都是拉斯基亲炙的学生;留学德国的张君劢也最为崇拜拉斯基,将他看作是继洛克、边沁、米尔之后的英国自由主义哲学的正宗传人。在拉斯基活跃于欧美学界的20至40年代,他的政治思想就在中国的自由主义者当中得到了广泛地传播。他的各种主要著作如《共产主义论》(黄肇年译,上海新月书店1930年版)、《政治典范》(张君劢译,上海商务印书馆1931年版)、《政治》(邱新白译,上海新月书店1931年版)、《现代国家自由权》(何子恒译,上海商务印书馆1932年版)、《国家往何处去》(张虹君译,天津新民学会1935年版)、《国家的理论与实际》(王造时译,上海商务印书馆1937年版)、《民主政治在危机中》(王造时译,长沙商务印书馆1940年版)等陆续译为中文出版,信捷职称论文写作发表网,并被奉为政治学中的“瑰宝”。庐锡荣在《拉斯基政治思想》(上海世界书局1934年版)一书中,称赞拉斯基“是现代欧洲政治思想的一个怪杰,一个前不见古人,后不见来者的怪杰……我们研究它的政治思想对于过去旧时代的旧政治思想可以得到许多正确见解。对于未来新时代的新政治思想,可以得到许多光明的暗示”。王造时在《民主政治在危机中》一书的译者序中,只有四句话要说:“第一,这本书是著者《国家的理论与实际》之前编。如果要明了现代民主政治与国家的本质,这两本书是很值得一读。第二,这两本书可代表拉斯基政治思想的转变,并且是1930年以来,世界各国政治急剧转变的反映。第三,这两本书的内容主要是以英国为主要背景,但其理论的涵义是一般的。”40年代以后,在理论宣传层面,自由主义者创办的各种杂志如《观察》等仍在继续不断地介绍和翻译拉斯基的新作;在政治实践层面,由于深受拉斯基的社会民主主义理论体系的影响,以张君劢等为首的自由主义者还创建了民主社会党(简称民社党),明确地提出了要在中国实现民主社会主义[5]制度的奋斗目标。而且“民盟”主张所走的“第三条道路”,实际上就是社会民主主义的道路。因此,我们完全可以这样说:糅合了自由主义与社会主义理念的社会民主主义理论体系正是现代中国自由主义的主流;拉斯基则是现代中国自由主义者的思想灵魂。[6]
缺乏“现实的问题意识”,主要表现为新古典自由主义的言说在很大程度上还只是在“思想资源”的层面上展开,从而脱离了当代中国的社会现实。
以哈耶克为代表的“消极自由主义理论”,只是说“通往奴役之路”万万走不得,却没有告诉我们“通往自由之路”究竟何在?“走出奴役之路”又哪里去寻?“自由”如何才能可得?因此,时下的新古典自由主义的言说,在很大程度上实际上是在宣扬另一种“私有化一定比公有化好、市场经济一定比计划经济好”的人间神话。事实上,这既有悖于七十年代以来西方新古典自由主义的精神:政治学领域本身不在以经验理论的长足进展为满足,而是越来越把注意力集中在如何统治而不是有谁统治的这类价值规范的问题上;也有悖于苏东欧原社会主义国家私有化和市场化变革一波三折的艰辛事实。因此,从时下中国社会争取建立自由秩序这一“现实的问题意识”出发,中国的新古典自由主义要张扬的是“消极自由”与“积极自由”的互补,而不是两种“自由”的相互排斥。科斯理论的特点是只谈“交易成本”,而不谈“交易权利”。这决非是问题不重要,而是因为这个问题在科斯所处的社会已经解决,已不是他的问题。最著名的论证,如“企业的意义”和“牧人与农人”问题以及由此导出的如今已成经典的科斯定理,都有这样的背景。在今天处于市场经济原始积累阶段的中国,绕开交易权利问题而大谈交易成本,便有可能成为一种为“抢来的钱”辩护的理论。因此,从时下中国社会争取建立公正的自由竞争的市场经济这一“现实的问题意识”出发,除了追求效益之外,公正问题则显得更为重要,因此首要的问题是要确立“交易权利”,即确立一个“公平的竞争起点”。[7]
总之,在中国社会转型时期应运而生的新古典自由主义要真正有所作为,就需要在“主义”与“问题”的结合中,在洞察“历史的选择”与“现实的问题”之间,创建出自己的理论。“拿来主义”是必须的,但“自由”毕竟要在本土的“问题”中争得,从外面是永远“拿”不来的。
一
在对新古典自由主义宪政理论的张扬中,有一种普遍流行的观点认为:以洛克、孟德斯鸠、休谟、斯密、伯克、洪堡、贡斯当、托克维尔、阿可顿等人为代表的古典自由主义,才是自由主义的根本;而以边沁、米尔、杜威、拉斯基等人为代表的新自由主义则是自由主义的“插班生”。这是因为这些古典自由主义者从一开始就是从经济角度(财产权与经济自由)切入自由主义的。洛克的自由主义政府学说就是建立在以保护财产权和经济自由等基本人权为政府的根本目的这一命题之上的。同样,二十世纪有重大成就的新古典自由主义者(如哈耶克、弗里德曼、布坎南等)无不以其经济自由主义学说为依托。真正的自由主义者在所有制与经济问题上的立场一向是旗帜鲜明的。[1]
时下中国的新古典自由主义者是这样从纯理论层面来阐明他们的主张:“它的哲学观是经验主义,与先验主义相对而立;它的历史观是试错演进理论,与各种形式的历史决定论相对而立;它的变革观是渐进主义的扩展演化,与激进主义的人为建构相对而立;它在经济上要求市场机制与计划体制相对而立;它在政治上要求代议制民主和宪政法治,既反对个人或少数人专政,也反对多数人以‘公意’的名义实行群众专政;在伦理上它要求保障个人价值,认为各种价值化约到最后,个人不能化约,不能被牺牲为任何抽象目的的工具”。[2]
在同“新左派”的辩论中,集中体现出了时下中国的新古典自由主义者对当社会现实的看法:在对基本国情的判断上,认为阻碍中国社会进步的是内在的陈旧体制与意识形态,因此必须坚定不移地扩大和深化对外开放。在对社会弊端的判断上,认为是陈旧的权力机制与市场经济并存,前者寄生于后者、扭曲后者,甚至压制后者。在如何解决社会弊端上,认为从法国革命起源的近代左派政治文化,经过俄国流播进中国,逐渐被发展为登峰造极的“文革”实践,这是一条历史岔道;因此,改革提出否定“文革”,并引进市场机制,是向着世界主流文明艰难回归。只有把市场机制改革延伸到政治体制改革,在制度层面建设种种权力监督机制,宪政治国才能既解决好社会公正,又尽可能避免中国历史以暴易暴的恶性循环。[3]
二
新古典自由主义言说在时下中国的盛行,有着其无庸置疑的学术的和现实的合理性,但也有着其无庸讳言的致命弱点。这些致命弱点,总括起来有两点:一是缺乏历史的选择意识,二是缺乏现实的问题意识。
缺乏“历史的选择意识”,主要表现为新古典自由主义的言说不能正确看待现代中国自由主义的传统。在它看来,现代中国的自由主义从一开始就带有唯理主义、科学主义、平均主义的成分和排斥自由市场经济的特征。其中的重要表现之一,就是对经济自由主义的系统的忽视。在现代中国自由主义的系谱中,经济自由主义始终未曾获得与之重要性相称的一席之地。自由主义者们通常对经济问题缄口不语,要么是“均富”、“计划”、“第三条道路”等反经济自由主义的常谈。连胡适这样的大牌自由主义者在谈到经济模式时,也曾对苏俄的计划模式赞赏不已。四十年代的自由主义者在经济问题上几乎是清一色的民社派,高扬“均富”和“混合经济”的旗帜,称颂被哈耶克斥责为通向奴役之路的东西。这一通病至今未有治愈的迹象,轻视财产权、经济自由和市场经济的偏差至今仍未得到匡正。[4]
对于现代中国自由主义的传统上述解释,事实上否认了这样一个事实:在二十世纪上半期,社会主义的理念不仅成为了马克思主义者的坚强信仰,而且也广泛而深刻地影响到了中国现代自由主义者的理想追求;走社会民主主义道路,彻底解决民众对于社会正义(分配公正和经济平等)的强烈诉求,已成为现代中国自由主义主旋律。
现代中国的自由主义从“五。四”时代开始,便呈现出了鲜明的新自由主义倾向,力图将自由主义与社会主义加以调和。以对中国影响最大的两个西方自由主义的人物来说,美国的杜威属于民主主义的自由主义,而英国的拉斯基则是社会主义的自由主义。尤其是拉斯基,对于现代中国自由主义的影响要远远超过杜威。他的费边社会主义,作为一种修正的自由主义理论,在保留自由主义的基本原则如个人自由、民主政治的同时,力图将它同社会主义的平等公正原则调和起来,从而在自由主义的框架内发展出了社会民主主义的理论体系。现代中国的一些著名的自由主义者如罗隆基、王造时、储安平等留学英(美)期间都是拉斯基亲炙的学生;留学德国的张君劢也最为崇拜拉斯基,将他看作是继洛克、边沁、米尔之后的英国自由主义哲学的正宗传人。在拉斯基活跃于欧美学界的20至40年代,他的政治思想就在中国的自由主义者当中得到了广泛地传播。他的各种主要著作如《共产主义论》(黄肇年译,上海新月书店1930年版)、《政治典范》(张君劢译,上海商务印书馆1931年版)、《政治》(邱新白译,上海新月书店1931年版)、《现代国家自由权》(何子恒译,上海商务印书馆1932年版)、《国家往何处去》(张虹君译,天津新民学会1935年版)、《国家的理论与实际》(王造时译,上海商务印书馆1937年版)、《民主政治在危机中》(王造时译,长沙商务印书馆1940年版)等陆续译为中文出版,信捷职称论文写作发表网,并被奉为政治学中的“瑰宝”。庐锡荣在《拉斯基政治思想》(上海世界书局1934年版)一书中,称赞拉斯基“是现代欧洲政治思想的一个怪杰,一个前不见古人,后不见来者的怪杰……我们研究它的政治思想对于过去旧时代的旧政治思想可以得到许多正确见解。对于未来新时代的新政治思想,可以得到许多光明的暗示”。王造时在《民主政治在危机中》一书的译者序中,只有四句话要说:“第一,这本书是著者《国家的理论与实际》之前编。如果要明了现代民主政治与国家的本质,这两本书是很值得一读。第二,这两本书可代表拉斯基政治思想的转变,并且是1930年以来,世界各国政治急剧转变的反映。第三,这两本书的内容主要是以英国为主要背景,但其理论的涵义是一般的。”40年代以后,在理论宣传层面,自由主义者创办的各种杂志如《观察》等仍在继续不断地介绍和翻译拉斯基的新作;在政治实践层面,由于深受拉斯基的社会民主主义理论体系的影响,以张君劢等为首的自由主义者还创建了民主社会党(简称民社党),明确地提出了要在中国实现民主社会主义[5]制度的奋斗目标。而且“民盟”主张所走的“第三条道路”,实际上就是社会民主主义的道路。因此,我们完全可以这样说:糅合了自由主义与社会主义理念的社会民主主义理论体系正是现代中国自由主义的主流;拉斯基则是现代中国自由主义者的思想灵魂。[6]
缺乏“现实的问题意识”,主要表现为新古典自由主义的言说在很大程度上还只是在“思想资源”的层面上展开,从而脱离了当代中国的社会现实。
以哈耶克为代表的“消极自由主义理论”,只是说“通往奴役之路”万万走不得,却没有告诉我们“通往自由之路”究竟何在?“走出奴役之路”又哪里去寻?“自由”如何才能可得?因此,时下的新古典自由主义的言说,在很大程度上实际上是在宣扬另一种“私有化一定比公有化好、市场经济一定比计划经济好”的人间神话。事实上,这既有悖于七十年代以来西方新古典自由主义的精神:政治学领域本身不在以经验理论的长足进展为满足,而是越来越把注意力集中在如何统治而不是有谁统治的这类价值规范的问题上;也有悖于苏东欧原社会主义国家私有化和市场化变革一波三折的艰辛事实。因此,从时下中国社会争取建立自由秩序这一“现实的问题意识”出发,中国的新古典自由主义要张扬的是“消极自由”与“积极自由”的互补,而不是两种“自由”的相互排斥。科斯理论的特点是只谈“交易成本”,而不谈“交易权利”。这决非是问题不重要,而是因为这个问题在科斯所处的社会已经解决,已不是他的问题。最著名的论证,如“企业的意义”和“牧人与农人”问题以及由此导出的如今已成经典的科斯定理,都有这样的背景。在今天处于市场经济原始积累阶段的中国,绕开交易权利问题而大谈交易成本,便有可能成为一种为“抢来的钱”辩护的理论。因此,从时下中国社会争取建立公正的自由竞争的市场经济这一“现实的问题意识”出发,除了追求效益之外,公正问题则显得更为重要,因此首要的问题是要确立“交易权利”,即确立一个“公平的竞争起点”。[7]
总之,在中国社会转型时期应运而生的新古典自由主义要真正有所作为,就需要在“主义”与“问题”的结合中,在洞察“历史的选择”与“现实的问题”之间,创建出自己的理论。“拿来主义”是必须的,但“自由”毕竟要在本土的“问题”中争得,从外面是永远“拿”不来的。
注释:
[1]详见刘军宁主编的《北大传统与近代中国自由主义的先声》一书的“前言”部分,中国人事出版社1998年5月第1版。
[2]朱学勤:《1998:自由主义学理的言说》,《南方周末》,1998年12月25日。
[3]详见朱学勤:《自由主义与“新左派”分歧何在》,《书斋里的革命朱学勤文选》,长春出版社1999年12月第1版。
[4]详见刘军宁主编《北大传统与近代中国自由主义的先声》的前言部分,中国人事出版社1998年5月第1版。
[5]在殷叙彝先生的倡导下,近年来学界又普遍地称其为社会民主主义。
[6]上海师范大学历史系徐纪霖教授对此有着深入研究。详见他的系列文章:《中国自由主义知识分子的参政(19451949)》,《二十一世纪》,1991年6月号;《现代中国自由主义的历史传统》,《二十一世纪》,1997年8月号;《二种危机与三种思潮20世纪中国的思想史》,《战略与管理》,2000年第1期;《上半个世纪的自由主义》,《读书》,2000年第1期;《寻求自由与公道的社会秩序现代中国自由主义的一个考察》,《开放时代》,2000年第1期。
[7]详见秦晖:《中国现代自由主义的理论商榷》,《问题与主义秦晖文选》,1999年12月第1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