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解环境是个人预期的第一步,也是关键的一步。个体能否理解所处的环境,明确道德行为的必要性与迫切性,是做出道德行为的先决条件。这一环节包括觉察所处的物理环境,觉察周围人的表现,对周围人行为动机的推测,对道德行为需要的认识。个体只有认识到环境对其道德行为的需要或要求时,才有可能做出道德行为。如果缺乏对环境的理解,尤其是缺乏对道德行为需要的认识,很可能就会“麻木不仁”。
在理解环境的基础上,个体将对自己以什么样的方式从事道德行为进行预演,包括对如何开始、如何进行、后果如何的想象。
想象中的后果出现以后,个体将根据自己的价值观念、需要状态、外部环境、过去的经验等对后果进行评估,如果个体认为这种行为符合自己的利益原则,那么这种预期就会转化为行动,否则个体就可能会无动于衷,作壁上观。
通过这一理论的分析,我们可以得出以下这些结论:
第一,对个人的道德表现不应该有过多的奢望。个人的道德表现体现了个人的利益原则,从自己的利益出发是个人行为的基本出发点。马克思也说:“在任何情况下,个人总是‘从自己出发的”’。我们应该放弃那种人性本善的传统幻想。
第二,对个人的道德表现应该持有一种宽容的心态。既然每个人都是利益的主体,都要维护自己的利益,那么,希望每个人都能大公无私、舍己为人的想法就只能是一种罗曼蒂克的空想。能做到合理、合法地维护自己的利益,不非法浸占别人的利益,已经是很不错了。
第三,高尚的道德个体的确存在,我们不应抹煞其功绩,也不能贬低其动机。但不能把这样的个体视为应当,视为普遍意义上的合理,更不能把其他的个体视为庸俗、低下。个体的道德表现之间的差异是正常的,片面追求全体社会成员的高尚的道德境界,尤其是在没有健全的法律体系、个人的利益缺乏最基本的保障的条件下,片面要求提高道德的境界是毫无意义的,很可能会带来虚伪的表演,进一步导致整个社会道德的堕落。我们是有过这样的历史教训的。
第四,学校道德教育应从人的基本需要出发,制定切实可行的道德规范,杜绝“假、大、空”的道德说教,努力使学生把道德要求看作内在于生活的、必须的、自然而然的,而不是外部强加的。高尚的道德楷模可以进人学校,但不能把他们看作标准,而只能看作一种方向、一种希望,让学生在耳濡目染中自发地向他们学习、看齐。
第五,加强法制建设,有效维护个人的合法权益,使个人可以不再为了维护自己的利益而患得患失、瞻前顾后,从而使个人得以尽可能地超越狭隘的、眼前的利益原则,把视线投人到更广阔的团体和社会中去。
个人预期理论是个人独特的解释、适应环境的理论,这一理论能使我们正视人类社会的道德现实,帮助我们理性地对待个体的道德表现,有助于合理、有效的道德教育理论的建构。有些结论也许令人有些失望,但与其对人的道德表现有不切实际的幻想,还不如面对现实,想想如何应对,这更为现实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