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代“衣服变古”及其时代特征--兼论“服妖”现象的社会意义(2)
作者:佚名; 更新时间:2014-12-10
门针对妇女而言的。
宋初以来“高髻”流行,东京城内有专卖“特髻”的辅作。端拱二年(公元989年),朝廷曾令“妇人假髻并宜禁断,仍不得作高髻及高冠”。[22] 然禁而不止,且愈演愈烈。至仁宗时,宫中所尚之白角冠梳,有至长三尺者,梳长亦逾尺。李廌《师友谈记》说,早时禁中贵妇等“皆白角团冠,前后惟白玉龙簪而已”,白角冠正由此而来。皇祐时,诏“妇人所服冠,高无得过四寸,广无得逾一尺,梳长无得逾四寸,仍无得以角为之”。 但其后侈靡之风盛行,“冠不特白角,又易以鱼枕;梳不特白角,又易以象牙、玳瑁矣”。[23]《麈史·礼仪》也记说,仁宗时妇人“冠服涂饰,增损用舍,盖不可名记”,禁用鹿胎、玳瑁后,有为假玳瑁形者,角长二三尺,登车檐皆须侧首而入;俄又编竹为团,谓之“团冠”;又屈四角,下至于肩,谓之“亸肩”;又以团冠少裁其两边,高其前后,谓之“山口”;又短其角,谓之“短冠”。后来则一用“太妃冠”,以金或以金涂银饰之,或以珠玑缀之。又,仁宗时,朝袍有染紫为黝色者,此乃禁色,士大夫慕而不敢用,而妇女却有以为衫或佩带者。朝廷常禁民间妇人以金珠装缀衣服,又尝禁妇女将“白色、褐色毛段并淡褐色匹帛制造衣服”等,[24] 种类和花色均极丰富。
袁褧说:“汴京闺阁汝抹凡数变,崇宁间少尝记忆作大鬓方额,政、宣之际又尚急把垂肩。宣和以后,多梳云尖巧额鬓撑金凤,小家至为剪纸衬发。” 或者以银丝“屈曲作花枝插髻,后随步辄摇,以增媌媠”,称为“步摇”。[25]
南宋初周煇谈到,自其孩提时,“见女妇装束,数岁即一变,况乎数十百年前,样制自应不同。如高冠长梳,犹及见之, 当时名大梳裹,非盛礼不用。若施于今日,未必不夸为新奇。”[26] 是乃当时妇人服饰多变的真实写照。妇女们追求新颖、美观的装束,其中冠饰特别令人注目。李心传说,中宫常服包括有:真红罗大袖、真红罗长裙、真戏罗霞帔、真红罗背子、黄纱或粉红纱衫子、熟白纱裆裤、白绢衬衣、明黄纱裙子、粉红纱抹胸、真红罗裹肚、粉红纱短衫子等,实与士大夫家无异,故对贾生所谓“娼优被后服”颇生同感。[27]
南宋末年,农村仍有白角冠流行,毛珝《吾竹小稿·吴门田家十咏》诗云:“田家少妇最风流,白角冠儿皂盖头。”诗中所言“盖头”,是在宋代一些士大夫的提倡下流行起来的一种头饰。司马光《家范》中有妇人出外须“拥蔽其面”的规定,朱熹在福建任上,曾令妇女出门须用花巾兜面,后来称为“文公兜”。[28]
二、“胡服”与汉服的交融
沈括说:“中国衣冠,自北齐以来,乃全用胡服。窄袖绯绿、短衣,长靿靴,有蹀躞带,皆胡服也。窄袖利于驰射,短衣长幼,皆便于涉草。”[29] 宋代屡次下令禁止士庶和妇女仿效契丹人的衣冠和装饰。如庆历八年(公元1048年),禁止“士庶仿效胡人衣装,裹番样头巾,着青绿,及乘骑番鞍辔,妇人多以铜绿兔褐之类为衣”。[30]《江邻几杂志》载:番俗“妇人不服宽裤与襜制旋裙,必前后开胯,以便乘驴。其风闻于都下妓女,而士人家反慕效之,曾不知耻”。大观四年(公元1110年),又下诏说:“京城内近日有衣装杂以外裔形制之人,以戴毡笠子,着战袍,系番束带之类”,“宜严行禁止”。[31] 政和七年(公元1117年)和宣和元年(公元1119年),又两次禁止百姓穿戴契丹服装,如毡笠、钓墪(妇女袜裤)之类。[32] 这说明违禁者极多,大有无法禁绝之势。据袁褧记载,徽宗(公元1101-1125年)初,汴京妇女们“作大鬓方额”,后又“尚急扎垂肩”,旋又“多梳云尖巧额,鬓撑金凤”。还有“茔面丸”、“遍体香”等用品,都是“自北传南者”。 契丹服装的颜色,如“茶褐、黑绿诸品间色”,也在这时传入汴京。[33] 而契丹原有的小袖圆领衫也逐渐成为汉族服装,如宋公服“曲领大袖”乃是。[34] 政和时,袁祹为教坊判官制撰文字,曾有“浅淡梳妆,爱学女真梳掠”之语。正如苏辙《燕山》诗说:“左衽今已半。”[35] 政和初,朝廷下令禁止“著北服”,“不得辄戴毡笠子”[36] 等。
孝宗时有人指出:在临安府,归附人“往往承前不改胡服”,而“诸军又有效习蕃装”;又有言自十数年来“服饰乱常” ;“今来都下年来衣冠服制,习为虏俗。官民士庶浸相效习。……姑以最甚者言之:紫袍紫衫必欲为红赤紫色,谓之顺圣紫。靴鞋常履必欲前尖后高,用皂草,谓之不到头。巾制则辫发低髻,为短统塌顶巾。棹篦则虽武夫力士皆插巾侧。如此等类,不一而足。岂特习以为仪略无愧色。”甚至说“又身披虏服而敢执事禁庭”,[37] 说明几乎已完全与北方民族“混一”了。隆兴元年(公元1163年)八月,朝廷“禁士庶饰服侈异及归正人胡服。”[38] 在北方金银人统治地区,汉人衣饰的改变就更是必然的了。范成大于乾道六年(公元1170年)出使金国,见其地汉民习俗已深受女真影响,其《揽辔录》说:“最甚者衣装之类,其制尺为胡矣。自过淮已北皆然,而京师尤甚。”
朱熹也说过:“今世之服,大抵皆胡服,如上领衫、靴鞋之类,先王冠服扫地尽矣。”[39] 这是说得不错的,宋朝的服装,大抵只有“祭服”、“朝服”等或如司马光等提倡但不太流行的“深衣”等还保留了汉制,其他都是从“胡服”变化而来或受其深刻影响。
影响是互动的,宋朝周边少数民族也深受汉族服装的影响。契丹、女真等民族早期服饰等级并不严格,南下后,方仿汉制制定了严格等级关系的“服制”。
《辽史》卷五六《仪卫志二》载:契丹人早年“网罟禽兽,食肉衣皮。以俪鹿韦掩前后,谓之鞸。然后夏葛、冬裘之制兴焉”。辽大同元年(公元947年)正月,契丹入晋,于汴京受百官贺。同年北归,“唐晋文物,辽则用之”。契丹入主黄河流域后,在服制问题上采用汉、契丹两制并行:皇帝与南班汉官用汉服,太后与北班契丹臣僚用“国服”。所定“国服”,带有很强的汉制影响,“重熙以后,大礼并汉服矣”。真宗时路振奉使契丹,在幽州见居民棋布,“俗皆汉服,中有胡服者,盖杂契丹、渤海妇女耳。”显然已有汉化者。后见“虏主,……衣汉服,黄纱袍,玉带”。正如他所说:“(契丹)自与朝廷通好已来,……服冠带以却毡毳”。[40] 契丹人显然并不喜好仿汉制的官服,真宗时,宋官员使辽,辽主见汉使时“强服衣冠,事已,即幅巾杂蕃骑出射猎矣”。[41]《东京梦华录》卷六《元旦朝会》记辽使着本民族服饰,而其副使则着汉服。
西夏统治者时常受宋的封赏,锦衣之赐为其大宗,李德明曾说“吾朝三十年衣锦绮,此宋恩也”, 是受宋服饰影响而不可低估。虽然西夏王国的创立者元昊反对其父附宋而“衣锦绮”,以为:“衣皮毛,事畜牧,蕃性所便。英雄之生,当王霸耳,何锦绮为?”元昊立国后,“制衣冠祢,下令国中悉用蕃书、胡礼。”建立了具有本民族特色的衣冠制度,“始衣白窄衫,毡冠红裹,冠顶后垂红结绶”。文武百官服饰包括服色各不相同,而规定“民庶青绿,以别贵贱”。 [42]
金朝“服制”的汉制影响也十分明显,金立国后,仿宋制逐渐制定了舆服制度,总的情况如《金史》卷四三《舆服志中》所述:“金制皇帝服通天、绛纱、衮冕、逼舄,即前代之遗制也。其臣有貂蝉法服,即所谓朝服者。章宗时,礼官请参酌汉、唐,更制祭服,青衣朱裳,去貂蝉竖笔,以别于朝服。惟公、朝则又有紫、绯、绿三等之服,与夫窄紫、展皂等事。”金朝服制是从立国之初直至章宗明昌年间(公元1190-1196年)经过多次才制定完成的。金熙宗“雅歌儒服”,海陵王“见江南衣冠文物朝位著而慕之”。天德二年(公元1150年)六月,海陵王“诏河南民衣冠许从其便”。[43] 世宗大定年间(公元1161-1189年),定官民衣服之制, 规定士人及官员方“许服花纱绫罗丝紬”并妇人
宋初以来“高髻”流行,东京城内有专卖“特髻”的辅作。端拱二年(公元989年),朝廷曾令“妇人假髻并宜禁断,仍不得作高髻及高冠”。[22] 然禁而不止,且愈演愈烈。至仁宗时,宫中所尚之白角冠梳,有至长三尺者,梳长亦逾尺。李廌《师友谈记》说,早时禁中贵妇等“皆白角团冠,前后惟白玉龙簪而已”,白角冠正由此而来。皇祐时,诏“妇人所服冠,高无得过四寸,广无得逾一尺,梳长无得逾四寸,仍无得以角为之”。 但其后侈靡之风盛行,“冠不特白角,又易以鱼枕;梳不特白角,又易以象牙、玳瑁矣”。[23]《麈史·礼仪》也记说,仁宗时妇人“冠服涂饰,增损用舍,盖不可名记”,禁用鹿胎、玳瑁后,有为假玳瑁形者,角长二三尺,登车檐皆须侧首而入;俄又编竹为团,谓之“团冠”;又屈四角,下至于肩,谓之“亸肩”;又以团冠少裁其两边,高其前后,谓之“山口”;又短其角,谓之“短冠”。后来则一用“太妃冠”,以金或以金涂银饰之,或以珠玑缀之。又,仁宗时,朝袍有染紫为黝色者,此乃禁色,士大夫慕而不敢用,而妇女却有以为衫或佩带者。朝廷常禁民间妇人以金珠装缀衣服,又尝禁妇女将“白色、褐色毛段并淡褐色匹帛制造衣服”等,[24] 种类和花色均极丰富。
袁褧说:“汴京闺阁汝抹凡数变,崇宁间少尝记忆作大鬓方额,政、宣之际又尚急把垂肩。宣和以后,多梳云尖巧额鬓撑金凤,小家至为剪纸衬发。” 或者以银丝“屈曲作花枝插髻,后随步辄摇,以增媌媠”,称为“步摇”。[25]
南宋初周煇谈到,自其孩提时,“见女妇装束,数岁即一变,况乎数十百年前,样制自应不同。如高冠长梳,犹及见之, 当时名大梳裹,非盛礼不用。若施于今日,未必不夸为新奇。”[26] 是乃当时妇人服饰多变的真实写照。妇女们追求新颖、美观的装束,其中冠饰特别令人注目。李心传说,中宫常服包括有:真红罗大袖、真红罗长裙、真戏罗霞帔、真红罗背子、黄纱或粉红纱衫子、熟白纱裆裤、白绢衬衣、明黄纱裙子、粉红纱抹胸、真红罗裹肚、粉红纱短衫子等,实与士大夫家无异,故对贾生所谓“娼优被后服”颇生同感。[27]
南宋末年,农村仍有白角冠流行,毛珝《吾竹小稿·吴门田家十咏》诗云:“田家少妇最风流,白角冠儿皂盖头。”诗中所言“盖头”,是在宋代一些士大夫的提倡下流行起来的一种头饰。司马光《家范》中有妇人出外须“拥蔽其面”的规定,朱熹在福建任上,曾令妇女出门须用花巾兜面,后来称为“文公兜”。[28]
二、“胡服”与汉服的交融
沈括说:“中国衣冠,自北齐以来,乃全用胡服。窄袖绯绿、短衣,长靿靴,有蹀躞带,皆胡服也。窄袖利于驰射,短衣长幼,皆便于涉草。”[29] 宋代屡次下令禁止士庶和妇女仿效契丹人的衣冠和装饰。如庆历八年(公元1048年),禁止“士庶仿效胡人衣装,裹番样头巾,着青绿,及乘骑番鞍辔,妇人多以铜绿兔褐之类为衣”。[30]《江邻几杂志》载:番俗“妇人不服宽裤与襜制旋裙,必前后开胯,以便乘驴。其风闻于都下妓女,而士人家反慕效之,曾不知耻”。大观四年(公元1110年),又下诏说:“京城内近日有衣装杂以外裔形制之人,以戴毡笠子,着战袍,系番束带之类”,“宜严行禁止”。[31] 政和七年(公元1117年)和宣和元年(公元1119年),又两次禁止百姓穿戴契丹服装,如毡笠、钓墪(妇女袜裤)之类。[32] 这说明违禁者极多,大有无法禁绝之势。据袁褧记载,徽宗(公元1101-1125年)初,汴京妇女们“作大鬓方额”,后又“尚急扎垂肩”,旋又“多梳云尖巧额,鬓撑金凤”。还有“茔面丸”、“遍体香”等用品,都是“自北传南者”。 契丹服装的颜色,如“茶褐、黑绿诸品间色”,也在这时传入汴京。[33] 而契丹原有的小袖圆领衫也逐渐成为汉族服装,如宋公服“曲领大袖”乃是。[34] 政和时,袁祹为教坊判官制撰文字,曾有“浅淡梳妆,爱学女真梳掠”之语。正如苏辙《燕山》诗说:“左衽今已半。”[35] 政和初,朝廷下令禁止“著北服”,“不得辄戴毡笠子”[36] 等。
孝宗时有人指出:在临安府,归附人“往往承前不改胡服”,而“诸军又有效习蕃装”;又有言自十数年来“服饰乱常” ;“今来都下年来衣冠服制,习为虏俗。官民士庶浸相效习。……姑以最甚者言之:紫袍紫衫必欲为红赤紫色,谓之顺圣紫。靴鞋常履必欲前尖后高,用皂草,谓之不到头。巾制则辫发低髻,为短统塌顶巾。棹篦则虽武夫力士皆插巾侧。如此等类,不一而足。岂特习以为仪略无愧色。”甚至说“又身披虏服而敢执事禁庭”,[37] 说明几乎已完全与北方民族“混一”了。隆兴元年(公元1163年)八月,朝廷“禁士庶饰服侈异及归正人胡服。”[38] 在北方金银人统治地区,汉人衣饰的改变就更是必然的了。范成大于乾道六年(公元1170年)出使金国,见其地汉民习俗已深受女真影响,其《揽辔录》说:“最甚者衣装之类,其制尺为胡矣。自过淮已北皆然,而京师尤甚。”
朱熹也说过:“今世之服,大抵皆胡服,如上领衫、靴鞋之类,先王冠服扫地尽矣。”[39] 这是说得不错的,宋朝的服装,大抵只有“祭服”、“朝服”等或如司马光等提倡但不太流行的“深衣”等还保留了汉制,其他都是从“胡服”变化而来或受其深刻影响。
影响是互动的,宋朝周边少数民族也深受汉族服装的影响。契丹、女真等民族早期服饰等级并不严格,南下后,方仿汉制制定了严格等级关系的“服制”。
《辽史》卷五六《仪卫志二》载:契丹人早年“网罟禽兽,食肉衣皮。以俪鹿韦掩前后,谓之鞸。然后夏葛、冬裘之制兴焉”。辽大同元年(公元947年)正月,契丹入晋,于汴京受百官贺。同年北归,“唐晋文物,辽则用之”。契丹入主黄河流域后,在服制问题上采用汉、契丹两制并行:皇帝与南班汉官用汉服,太后与北班契丹臣僚用“国服”。所定“国服”,带有很强的汉制影响,“重熙以后,大礼并汉服矣”。真宗时路振奉使契丹,在幽州见居民棋布,“俗皆汉服,中有胡服者,盖杂契丹、渤海妇女耳。”显然已有汉化者。后见“虏主,……衣汉服,黄纱袍,玉带”。正如他所说:“(契丹)自与朝廷通好已来,……服冠带以却毡毳”。[40] 契丹人显然并不喜好仿汉制的官服,真宗时,宋官员使辽,辽主见汉使时“强服衣冠,事已,即幅巾杂蕃骑出射猎矣”。[41]《东京梦华录》卷六《元旦朝会》记辽使着本民族服饰,而其副使则着汉服。
西夏统治者时常受宋的封赏,锦衣之赐为其大宗,李德明曾说“吾朝三十年衣锦绮,此宋恩也”, 是受宋服饰影响而不可低估。虽然西夏王国的创立者元昊反对其父附宋而“衣锦绮”,以为:“衣皮毛,事畜牧,蕃性所便。英雄之生,当王霸耳,何锦绮为?”元昊立国后,“制衣冠祢,下令国中悉用蕃书、胡礼。”建立了具有本民族特色的衣冠制度,“始衣白窄衫,毡冠红裹,冠顶后垂红结绶”。文武百官服饰包括服色各不相同,而规定“民庶青绿,以别贵贱”。 [42]
金朝“服制”的汉制影响也十分明显,金立国后,仿宋制逐渐制定了舆服制度,总的情况如《金史》卷四三《舆服志中》所述:“金制皇帝服通天、绛纱、衮冕、逼舄,即前代之遗制也。其臣有貂蝉法服,即所谓朝服者。章宗时,礼官请参酌汉、唐,更制祭服,青衣朱裳,去貂蝉竖笔,以别于朝服。惟公、朝则又有紫、绯、绿三等之服,与夫窄紫、展皂等事。”金朝服制是从立国之初直至章宗明昌年间(公元1190-1196年)经过多次才制定完成的。金熙宗“雅歌儒服”,海陵王“见江南衣冠文物朝位著而慕之”。天德二年(公元1150年)六月,海陵王“诏河南民衣冠许从其便”。[43] 世宗大定年间(公元1161-1189年),定官民衣服之制, 规定士人及官员方“许服花纱绫罗丝紬”并妇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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