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学和“文学时尚化”
作者:佚名; 更新时间:2014-12-10
“文学时尚化”的用语含义相当的微妙。笼统而简略地理解,也许可以将时尚表述为“流行的文化倾向”,但这种处理方式显然不足以让“文学时尚化”成为箭垛,因为我们熟知的文学经典多因时尚而产生并且广为流传。今天所说的时尚一词包含了诸多不同的文化语汇,比如通俗文化,大众文化,工业乃至于后工业文化,商业、消费性文化,个性张扬,性格反叛等等,几乎每一种提法都与传统文化或文学观念存在思想冲突。然而,考察冲突过程,可以发现的是,真实的讨论焦点并不在于所谓“时尚文学”处于上述提法指向的何种客体位置,而在于我们如何评价或规定文学创造和文学观察活动。这才是引人关注的命题。
通常情况下,受过良好传统教育的人群会认为时尚文化含义浅薄,而且文化制造者的制造态度浮泛。基于这一理由,批判者呼吁文化或文学应当追求“精神深度”的达到。精神深度也许是一个理想的但却不一定是理性的话语形式。抛开技术性因素,一部文学作品作品得到“深”或“浅”的评价,可能只是出自于文学观察个体的主观感受。作家总是用自己熟知的方式和已有的体验对社会生活状态和人的精神状态作出讲述,就这一意义层面而言,每一部文学作品都只能被称作精神活动个案。相应的,一位鉴赏者也只是就具体的作品作出个别的精神生活体验。以活动方式的局限性而希求产生普适性的效果肯定是较为困难的。亦即,个人诠释的精神深度更多情形下只是为个人自身所赞同的某种“深度”,而不必然为他人接受,除非诠释者掌握了文化指导资源,并且以不太适当的方式利用这一资源指导尚处于蒙蔽状态的受指导者。据此我们发现,实际上对一部作品是否具有精神深度的判断仅仅取决于独立鉴赏者的个人趣味,和这部作品的时尚与否没有逻辑上的牵连;同时,我们个人认为某一部作品有无精神深度与这部作品是否真正具有所谓精神深度也是两个无关的话语类型。
时下就时尚文化提出精神深度说,我想可能主要出于以下几个理由:
首先是经典崇拜观念的干预。尊经重典是东方传统的思想习惯。不能绝对地认为它来自于思想上的懒惰,因为这种习惯的最早营造者是社会管理体制。当所有的社会意识形态都围绕着某一宗族中的极少数人作出意思表决时,不是大多数社会成员懒于表达意见,而是他们根本没有意思自治的权利。因此,阿附体制(或者至少是被体制所有效利用)的经典就成为思想上唯一要求人们接受的观念体系,也是唯一能够被解说得周密而深刻的思想体系。导致的结果是,我们逐渐形成泛化的范式崇拜习惯,继而产生除政治治理之外的亚经典类型,比如宗教经典、文学经典、艺术经典等等。经典依诠释而深刻,而不朽,它同时使得人们无暇,也没有理由关注即时的,当下的文化事件,直到旧的经典的光辉消散,新的经典的成立,周而复始;流行的、时尚的文化活动经常因为它们与经典之间的不协和而为士人所不屑,所鄙视,翻检中国文学发展历史,从古至今,案例比比皆是。另外需要补充的是,就我个人粗浅的社会文化经历所能得出的理解,经典往往伴随着强烈的即时政治意志和即时文化权力色彩。马恩列,车杜别;鲁郭茅,巴老曹之成为经典,并非完全出自于广大社会成员的共同阅读认知,而是迹近被强迫灌输的结果,这就象任何一个中国人都有可能认为《红楼梦》是文学经典,但并非每一个中国人都读过《红楼梦》一样。这个讨论中还不包括那些在某一时期内被有意忽视或封锁了的作家和作品,比如沈从文,张爱玲。所以,重视经典和力求创造经典也许不是一个有意义的主张,文化工作者的责任更多地在于提供日常的快乐和趣味,以丰富我们的现世的文化环境,而非冷漠地面对即时的,现场的文化事件,沉迷于看似高雅的经典回味之中。
拒斥时尚文化的第二个原因是对于消费性行为,商业行为的反感。实质上,是对个人物质生活追求愿望的蔑视。追求物质生活内容的丰富充足,引导人们向往优裕的物质生活方式没有任何过错,但传统思想习惯并不象我们希望的那么宽容。东方早期的思辨方式是将先验的精神原则凌驾于物质利益需求之上,精神生活和精神追求受到格外的重视。在绝对二元价值判断的语境中,为富必然不仁,义与利是君子和小人的当然分野,很少有调和的余地,因而逐渐形成重情操持守,淡泊甚至蔑视物质欲求的思想习惯。物质欲求被认为是低级位阶的对象,所以,逐利活动中所产生的诸观念同样处于低级位阶,并且由于其浓厚的个人化、利己化倾向,被人们排斥于公共思想之外。习惯上认为,基于物质欲求而出现的思想,不具备深刻的公共思想价值,追求利益至少意味着必须放弃其他更为珍贵的观念价值客体。在此我不便讨论商业行为本身所体现的公正性、透明度和消费者的意思自治与当下意识形态领域中的垄断霸权话语有着多么大的区别;也不想讨论商业运行过程中建立的一系列规则和秩序意识中体现的人文精神和社会理想境界是否具有充分而深刻的文化价值内涵(如果有兴趣,可以系统阅读WTO多边贸易协定框架文本)等等。一个很明显的判断是,文学的商业化,商家介于文学炒作或者文学作品讲述小资、白领生活内容及其消费观念,不能决定文学作品自身精神诉求的是否缺席,是否深浅。有一个艺术事件或者可以说明某些问题。1960年代初期,我国版画界开创了水印木刻这一画种,极大地提高了木版画的表现能力。但近10年来,从事水印木刻的艺术家锐减,人员流失到了其他画种,原因是版画的可连续重复印制使收藏家视其为畏途。这一事件和商业利益的追求有着直接的联系,然而我们不能因此得出如下结论:现有的水印木刻艺术品就一定具有深刻的精神内容;而流失到其他画种画家的作品就一定是肤浅的、情趣卑微的。当然,我们更不能仅凭这一事件对上述两类艺术家作出人格判断。
最后,我认为拒斥时尚文化的批评家可能对文学本身的要求过于苛刻。从前曾经流行一句话,称文学家为“人类灵魂的工程师”。这个短语给人的印象是,作家拿起他的笔,就承担了改造社会,塑造他人灵魂的职责。我们没有理由反对文学家,艺术家自以为承担了济世救民的大任而怀有崇高的使命感,问题的基本方面在于,如何能够证明文学家、艺术家的个人情操和品节就一定高于某个普通的技术工作者,信捷职称论文写作发表网,高于鞋匠、木工、医师或者商品推销员?文学艺术的创造可以视为一种交流方式,作家描述自己个人的心灵感受,以期获得同情。这并不妨碍他们表达自己的爱憎好恶,但是,此类情绪能否为阅读者接受,结果是未知的。也许在制定创作计划时,作家会有一些关于如何感染打动读者方向上的先期安排,但这并不意味着说他们希望将自己的感受强加给阅读者,更不意味着说他们处心积虑地要做到改换、塑造读者的灵魂。当我们对文学寄予极端的要求时,可能会出现的可怕的现象是,一部分人在要求并督促批评界,批评界督促作家,作家督促读者,因而形成庞大的一体化的思想监管复制系统。这样说并非危言耸听,我们有过很多的教训。此前有关“忏悔”话题的讨论就涉及这一点:是谁制造了史无前例的无产阶级文化大革命?是思想被复制了的你和我。而文学在思想改造运动中则扮演了十分重要的角色。
回到“时尚文学”的命题。我不认为存在着一种可以称之为“时尚化文学”的现象,这不仅仅由于我们对时尚一词的描述过于混乱,重要的是,批判者常提到的琼瑶,金庸,梁凤仪,卫慧以及出书的电视节目主持人,他们的写作态度也是严肃认真的,和当红所谓“纯文学”作家没有什么两样。而且,出书几乎必然附带着商业性的利入,伟大领袖毛主席也不例外。就这一点而言,我实在不太清楚对所说的“时尚化文学”怀有愤慨情绪的社会精英人士究竟在担忧什么。另外,的确存在着法兰克福学派所谴责的大众文化话语霸权。文化制作人利用他们拥有的物质条件和准入资源,制造着他们合意的文化产品,实际上也的确在影响甚至左右着受众的阅读观看趣味。然而在我们的文化生活中,它其实不算太大的问题,比起决绝的毫无选择来说,受众倒可以藉此养成文化自治意识。假使不喜欢此类作品,唯一能够作出的反抗应当是我们个人拒绝接受它们,使制作人不能获得自己这一份额的商业利益。最后要说明的是,尽管不同意他们的政治见解,但我尊重法兰克福学派,因为他们对大众文化的批判更多的出自于政治理想和哲学思考,并且采用了学术的方式。而当下我国出现的一系列批判行动可能不是来自于公平和理性的思考,倒颇类乎担心传统话语权力丧失时的心理失衡,说到底,仍然是一个有关利益的话题。
通常情况下,受过良好传统教育的人群会认为时尚文化含义浅薄,而且文化制造者的制造态度浮泛。基于这一理由,批判者呼吁文化或文学应当追求“精神深度”的达到。精神深度也许是一个理想的但却不一定是理性的话语形式。抛开技术性因素,一部文学作品作品得到“深”或“浅”的评价,可能只是出自于文学观察个体的主观感受。作家总是用自己熟知的方式和已有的体验对社会生活状态和人的精神状态作出讲述,就这一意义层面而言,每一部文学作品都只能被称作精神活动个案。相应的,一位鉴赏者也只是就具体的作品作出个别的精神生活体验。以活动方式的局限性而希求产生普适性的效果肯定是较为困难的。亦即,个人诠释的精神深度更多情形下只是为个人自身所赞同的某种“深度”,而不必然为他人接受,除非诠释者掌握了文化指导资源,并且以不太适当的方式利用这一资源指导尚处于蒙蔽状态的受指导者。据此我们发现,实际上对一部作品是否具有精神深度的判断仅仅取决于独立鉴赏者的个人趣味,和这部作品的时尚与否没有逻辑上的牵连;同时,我们个人认为某一部作品有无精神深度与这部作品是否真正具有所谓精神深度也是两个无关的话语类型。
时下就时尚文化提出精神深度说,我想可能主要出于以下几个理由:
首先是经典崇拜观念的干预。尊经重典是东方传统的思想习惯。不能绝对地认为它来自于思想上的懒惰,因为这种习惯的最早营造者是社会管理体制。当所有的社会意识形态都围绕着某一宗族中的极少数人作出意思表决时,不是大多数社会成员懒于表达意见,而是他们根本没有意思自治的权利。因此,阿附体制(或者至少是被体制所有效利用)的经典就成为思想上唯一要求人们接受的观念体系,也是唯一能够被解说得周密而深刻的思想体系。导致的结果是,我们逐渐形成泛化的范式崇拜习惯,继而产生除政治治理之外的亚经典类型,比如宗教经典、文学经典、艺术经典等等。经典依诠释而深刻,而不朽,它同时使得人们无暇,也没有理由关注即时的,当下的文化事件,直到旧的经典的光辉消散,新的经典的成立,周而复始;流行的、时尚的文化活动经常因为它们与经典之间的不协和而为士人所不屑,所鄙视,翻检中国文学发展历史,从古至今,案例比比皆是。另外需要补充的是,就我个人粗浅的社会文化经历所能得出的理解,经典往往伴随着强烈的即时政治意志和即时文化权力色彩。马恩列,车杜别;鲁郭茅,巴老曹之成为经典,并非完全出自于广大社会成员的共同阅读认知,而是迹近被强迫灌输的结果,这就象任何一个中国人都有可能认为《红楼梦》是文学经典,但并非每一个中国人都读过《红楼梦》一样。这个讨论中还不包括那些在某一时期内被有意忽视或封锁了的作家和作品,比如沈从文,张爱玲。所以,重视经典和力求创造经典也许不是一个有意义的主张,文化工作者的责任更多地在于提供日常的快乐和趣味,以丰富我们的现世的文化环境,而非冷漠地面对即时的,现场的文化事件,沉迷于看似高雅的经典回味之中。
拒斥时尚文化的第二个原因是对于消费性行为,商业行为的反感。实质上,是对个人物质生活追求愿望的蔑视。追求物质生活内容的丰富充足,引导人们向往优裕的物质生活方式没有任何过错,但传统思想习惯并不象我们希望的那么宽容。东方早期的思辨方式是将先验的精神原则凌驾于物质利益需求之上,精神生活和精神追求受到格外的重视。在绝对二元价值判断的语境中,为富必然不仁,义与利是君子和小人的当然分野,很少有调和的余地,因而逐渐形成重情操持守,淡泊甚至蔑视物质欲求的思想习惯。物质欲求被认为是低级位阶的对象,所以,逐利活动中所产生的诸观念同样处于低级位阶,并且由于其浓厚的个人化、利己化倾向,被人们排斥于公共思想之外。习惯上认为,基于物质欲求而出现的思想,不具备深刻的公共思想价值,追求利益至少意味着必须放弃其他更为珍贵的观念价值客体。在此我不便讨论商业行为本身所体现的公正性、透明度和消费者的意思自治与当下意识形态领域中的垄断霸权话语有着多么大的区别;也不想讨论商业运行过程中建立的一系列规则和秩序意识中体现的人文精神和社会理想境界是否具有充分而深刻的文化价值内涵(如果有兴趣,可以系统阅读WTO多边贸易协定框架文本)等等。一个很明显的判断是,文学的商业化,商家介于文学炒作或者文学作品讲述小资、白领生活内容及其消费观念,不能决定文学作品自身精神诉求的是否缺席,是否深浅。有一个艺术事件或者可以说明某些问题。1960年代初期,我国版画界开创了水印木刻这一画种,极大地提高了木版画的表现能力。但近10年来,从事水印木刻的艺术家锐减,人员流失到了其他画种,原因是版画的可连续重复印制使收藏家视其为畏途。这一事件和商业利益的追求有着直接的联系,然而我们不能因此得出如下结论:现有的水印木刻艺术品就一定具有深刻的精神内容;而流失到其他画种画家的作品就一定是肤浅的、情趣卑微的。当然,我们更不能仅凭这一事件对上述两类艺术家作出人格判断。
最后,我认为拒斥时尚文化的批评家可能对文学本身的要求过于苛刻。从前曾经流行一句话,称文学家为“人类灵魂的工程师”。这个短语给人的印象是,作家拿起他的笔,就承担了改造社会,塑造他人灵魂的职责。我们没有理由反对文学家,艺术家自以为承担了济世救民的大任而怀有崇高的使命感,问题的基本方面在于,如何能够证明文学家、艺术家的个人情操和品节就一定高于某个普通的技术工作者,信捷职称论文写作发表网,高于鞋匠、木工、医师或者商品推销员?文学艺术的创造可以视为一种交流方式,作家描述自己个人的心灵感受,以期获得同情。这并不妨碍他们表达自己的爱憎好恶,但是,此类情绪能否为阅读者接受,结果是未知的。也许在制定创作计划时,作家会有一些关于如何感染打动读者方向上的先期安排,但这并不意味着说他们希望将自己的感受强加给阅读者,更不意味着说他们处心积虑地要做到改换、塑造读者的灵魂。当我们对文学寄予极端的要求时,可能会出现的可怕的现象是,一部分人在要求并督促批评界,批评界督促作家,作家督促读者,因而形成庞大的一体化的思想监管复制系统。这样说并非危言耸听,我们有过很多的教训。此前有关“忏悔”话题的讨论就涉及这一点:是谁制造了史无前例的无产阶级文化大革命?是思想被复制了的你和我。而文学在思想改造运动中则扮演了十分重要的角色。
回到“时尚文学”的命题。我不认为存在着一种可以称之为“时尚化文学”的现象,这不仅仅由于我们对时尚一词的描述过于混乱,重要的是,批判者常提到的琼瑶,金庸,梁凤仪,卫慧以及出书的电视节目主持人,他们的写作态度也是严肃认真的,和当红所谓“纯文学”作家没有什么两样。而且,出书几乎必然附带着商业性的利入,伟大领袖毛主席也不例外。就这一点而言,我实在不太清楚对所说的“时尚化文学”怀有愤慨情绪的社会精英人士究竟在担忧什么。另外,的确存在着法兰克福学派所谴责的大众文化话语霸权。文化制作人利用他们拥有的物质条件和准入资源,制造着他们合意的文化产品,实际上也的确在影响甚至左右着受众的阅读观看趣味。然而在我们的文化生活中,它其实不算太大的问题,比起决绝的毫无选择来说,受众倒可以藉此养成文化自治意识。假使不喜欢此类作品,唯一能够作出的反抗应当是我们个人拒绝接受它们,使制作人不能获得自己这一份额的商业利益。最后要说明的是,尽管不同意他们的政治见解,但我尊重法兰克福学派,因为他们对大众文化的批判更多的出自于政治理想和哲学思考,并且采用了学术的方式。而当下我国出现的一系列批判行动可能不是来自于公平和理性的思考,倒颇类乎担心传统话语权力丧失时的心理失衡,说到底,仍然是一个有关利益的话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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