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末清初商人社会地位的变化及对社(2)
作者:佚名; 更新时间:2014-12-10
、商人社会地位的提高
 
    商人欲求得自身发展,就必须建立起自己的价值观,即以新的价值观对抗传统的贱商价值观。商人的新价值观,集中表现在对自身社会价值的估量。明中叶以后,随着社会商品经济的发展和商业作用的扩大,商人对国家政权影响力的增强,商人对自身社会价值的估量越来越突出。如:明人李维祯记陕西商人王来聘告诫其子孙说:“四民之业,惟士为尊,然无成则不若农贾。”[27]韩邦奇记山西商人席铭:“幼时学举子业,不成,又不喜农耕”,曰:“丈夫苟不能立功名于世,抑岂为汗粒之偶,不能树基业于家哉!”[28]于是做了商人。归有光则指出:“士与农商常相混”,记述新安程氏“子孙繁衍,散居海宁、黟、歙间,无虑数千家,并以诗书为业。君岂非所谓士而商者欤?”[29]不难看出,王来聘是士不成,不如业贾;席铭是士不成,农不屑,决心业贾;归有光是“士商常相混”。明清之际商人的四民观,其排列已是:士、商、农、工,四民可分为二大类,士、商为社会上层阶层,农工为社会下层阶层。特别是在商人势力比较强的地区,出现了商人已在四民中排列在前的社会现象。例如,《歙风俗礼教考》称:“商居四民之末,徽俗殊不然。”万历《徽志》称明中叶商人在徽州“昔为末富,今为本富”。在盐商汇集的扬州“俗喜商贾,不事农业”;[30]常州府靖江县“农人贱而商贾贵”;[31]山东“不贱商贾”;馆陶“俗多弃农矜贾”;潍县“则民务农贾”;临邑“地无遗制,人惯贸易”;安丘“富人则商贾为利”。[32]河南一带,偃师“为农商者,重耕货”;郏县“民务耕商”;睢宁“庙湾民庶,食货得流,后多富者”。[33]陕西各地,“泾阳为西安县县政繁而道冲,俗美而习敝,民逐末于外者八九”,[34]三原县“士勤学问,民多商贾,……商贾远出,每数年不归,……思欲转移令务本轻末,其道良难”。朝邑县“富者皆弃本逐末,各以服贾起其家,蜀卓宛孔之流,甲于通省”。[35]江西“吉(安)土薄繁,虑走四方为生”;[36]南昌一带“人挟子母线,入虔人粤,逐什一之利,趾相错也”;[37]抚州府“金溪民务耕作,故地无余地,土狭民稠,为商贾三之”。[38]浙江常山“闽楚之会,地狭人稠,习尚勤俭,业事医贾”;[39]江山“民殷富,人肩摩,庐舍鳞次,商贾辐辏”。[40]福建西北山区的将乐县“乡有苎布之利,喜于为商”;建宁“土地膏腴,专有鱼杉油漆苎麻之利,以通于商贾”;永定“民田耕作之外,辄工贾”。[41]安徽徽州“商居四民之末,徽俗殊不然,歙之业鹾于淮南北者多缙绅巨族”;[42]休宁县“百姓强半经商”。[43]山西汾阳府“民率逐于末作,走利为鹜”;泽州蒲州“民去本就末”;[44]临县民“勤于商贾”;[45]就连雍正皇帝也说:“山右大约商贾居首,其次者犹肯力农,再次者谋人营伍,最下者方令读书”。[46]在这里,四民已经排列为“商农兵士”。
商人社会地位的提高,还表现在改变着过去仕人不屑交往和婚姻的状况。如明人董含说:“昔士大夫以清望为重,乡里富人,羞与为伍,有攀附者必峻绝之。今人崇尚财货,贿拥资厚者,反屈体降志,或订忘形之交,或结婚姻之雅,而窥其处心积虑,不过利我财耳,遂使此辈忘其本来,足高气扬,傲然自得。”[47]

四、商人的新文化观
 
随着商人社会地位的变化,在明末清初还逐渐形成了商人的新文化观。我们可以把它归纳为以下几点:
 
  (一)儒贾相通观
  对于儒贾,社会上的一般看法是“儒为名高,贾为厚利”,[48]认为儒贾追求目标不一。但明末清初的商人则提出了名利相通,义利相通的观点。明人吴长公自幼业儒,后父客死异乡,遵母命业贾承父业。吴长公说:“儒者直孜孜为名高,名亦利也。籍令承亲之志,无庸显亲扬名,利亦名也。”[49]山西代州商人杨近泉,“独喜与士人游,……江淮数千里间,皆籍重翁名,无敢以贾目翁矣。”[50]蒲州盐商展玉泉,上数百金,得授归德之商丘驿丞,对其经营之沧盐,命其子掌之。临行时,高兴地对其子说:“我仕矣,得间或视而。”展玉泉虽然得了个小小驿丞,且受到了同业者的羡慕,“荣其贾而能仕。仕而不失其世业”。[51]前述张四维、王崇古家,则是一个家族中,既有为宦者,又有从商者,互相支持,相得益彰。另外,山西商人在河东盐池为其商籍子弟设立了运学;在淮扬盐场,山西之阎李,科第200年。
 
  (二)义利相通观
  义是中国传统文化中的一种道德规范,也是禁约人们行为的准则。孟子说:“义,人之正路也”。[52]荀子说:“夫义者,所以限禁人之为恶与奸者也”。[53]明末清初商人认为,义利相通。明代蒲商王文显说:“夫商与士,异术而同心。故善商者,处财货之场,而修高明之行,是故虽利而不污,善士者引先王之经,而绝货利之途,是故必名而有成。故利以义制,名以清修,各守其业,天之鉴也。”[54]在义利相通观的影响下,先义后利,以义制利,作为商人经营哲学的思想基础,成为商人精神价值观的核心。所以,在山西商人会馆中很崇祀关羽。这是因为:①关为山西解州人氏,武圣人为同乡也;②关以义气为主,敬奉关羽,作为义利观的精神偶像。正如《山陕会馆志》所载:“夫子读麟经深明大义,故身陷贼,志百折而不回,以刘豫州分固君臣而恩,则为手足,千古君臣相得无有逾……今秦晋商人亦既轮涣辉煌,朝夕告虔春秋俎豆矣,而能仰体夫子之心,以事君则忠臣也,以事父则孝子也,以敬先则悌弟也,以交友则良朋也,言必忠信,行必笃敬。”
在义利思想影响下,诚信戒欺,重视商誉,则成为商人的商业道德观。义利思想最直接的表现就是“诚”与“不欺”。宋人范仲淹说:“惟不欺二字可终身行之”。司马光从《中庸》中得到的精义是“诚者天下之道”。这些对经商者的商业道德观的形成,产生了重要影响。尽管明末清初“不务仁义之行,而徒以机利相高”[55]的商人大有人在,但奉行诚信不欺的商人仍为主流。明代陕西扶风商人樊现(1453—1543)经商足迹南至江淮,北尽边塞,其取胜之道是“贸易之际,人以欺为计,予以不欺为计,故吾日益而彼益损,诚谓天道难信哉?”[56]诚信不欺,以诚信重义作为商人处世立业之道,“诚召天下客,义纳八方财”,可谓商人精神价值观的体现。
 
  (三)谋略竞争观
  义利思想是中国商人的精神价值观,也是经营管理哲学。但商品市场存在着激烈的竞争,“与人相对而争利,天下之至难也”,[57]深谋略,通权变,作为商场上的竞争之道,则体现出明末清初商人文化观的又一特色。明人张四维说:“蒲俗,善贾者必相时度地居物而擅其盈,故其业有不终身(生)变者,有不终岁变者,其
有一业不变而世守之者。”[58]蒲人王海峰,奇人也,“始亦以居货走四方,而中负隐隐与众不类。……青沦者故太公管仲与盐策之区,陶朱公据以累致千金者也。国家亦有榷务存焉,法弊利雍。诸贾过,不以正目视之。公独曰:此可居也。遂相地计宜,审时观变,究览鹾政。……人所弃我则取之,人所去我则就之。……而公之业益饶”。[59]
 
  (四)修身正己观
  中国古代思想家认为培养人才之道是“修身,正己,齐家,治国,平天下”,以自我修养为基础。“知所以修身,则知所以治人,知所以治人,则知所以治天下国家矣”。[60]这就是说,修身正己,在教化中使人具备担当治国、安天下重任的基本素质要求。关于这些基本素质的标准,孟子主张“仁、义、礼、智、信”,兵家对为将者的要求是“智、信、仁、勇、严”,《三略》概括为“道、德、义、仁、礼”,诸家对修身正己的标准虽然提法不一,但其核心内容都是相同的,目标是一致的,构成了中国人文思想的重要内容。从事商业的商人,在人文思想的影响下,与诸家思想家一样重视修身正己,并结合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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