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河流域少数民族的水文化与农业文明(2)
作者:佚名; 更新时间:2014-12-10

 

二、红河流域利用水的历史

 



三、水资源的管理
 
    由于水是红河流域整个农业生态文明的根基,因此对水的管理以及由于水的使用中所形成的制度在整个红河流域各民族社会中都占有非常重要的地位。对于水资源的开发与利用,在红河流域已形成了一套完整的机制。
    1.保护水源。森林是红河流域最重要的水源地,因此对森林的保护也就是对水源的保护,这一点当地民众早就有深刻的认识。各个民族都有严格的制度保护村寨森林不被破坏。哈尼族每一个新寨子的建立地点都要选择在可以背靠森林的地方,今天在红河中流地区,可以直观地看到每一个哈尼族村子都为树林所包围,尽管不少寨子后面也开垦了梯田,但距离森林都不会远。在建寨时选定或栽种一棵树为神树,并将周围的山定为神山,不准进行任何砍伐活动。哈尼族认为森林中有各种神灵,这些神灵为人们提供了水,使人们得以生存,因而对森林十分敬畏。大量森林往往被当地老百姓划为有神居住的神林而加以保护,人们不能随意进入原始森林,禁止在森林中打猎,更不能在森林里砍柴、伐木。
    对森林的保护除了人们的传统观念与习俗在发挥作用外,各地区各民族还有制度化管理。在上个世纪50年代以前,红河流域的森林大多为当地土司所拥有,但森林的保护却是由当地村寨来完成的。在元阳县,各村的会长、箐长等具体负责本村范围内森林的保护,同时当地的政府及村寨也制订了保护森林的法律法规及乡规民约,对森林进行严格保护。如在上个世纪50年代以前,新平县各民族中就已普遍将村寨的森林均分为水源林、风景林、神山、护寨林等功能林,对这些森林进行严格保护,各村都有专人进行森林看护,当地政府已设置了林警。在民间,对于违禁砍伐者要罚款,在祭龙之日要罚杀一头肥猪用于祭龙。
    新中国成立以后,虽然森林权属经过了多次变化,但对森林的保护也是很严格的。目前各乡镇都有林业站,各村也有护林员负责对森林进行管理,对于包括薪柴在内的砍伐都有严格的规定,各村也有相应的乡规民约。森林的完好保证了数百万亩农田的水源。
    2.水资源分配。人们修筑了大量的沟渠引水灌厩,而灌溉的面积是不均等的,这样也就形成了人们从修筑灌溉系统到分配使用水资源的一整套社会规范。在上个世纪50年代以前,修筑水渠等灌溉系统往往是当地土司出钱或是集体出资、合资,甚至是个人出钱进行,而修建好之后在使用水资源时,也要进行合理的分配,并且要支付水的使用费。红河中游的哈尼族就独创了分量灌溉的水资源分配方式。人们在木槽上面刻上刻度,每个刻度约4指宽,称为一“口”,这样将木槽开不同大小的口子,放置在分水处,让水从木槽中流过,也就将水分成了大小不等的流量,流进不同的农田。这样不仅有效地分配了水的流量,同时也为水资源的管理提供了便捷的方式。由于1条沟的水可能有数十成百个使用的村子或单位,因而1条沟往往会有数十个分水口。在元阳县的胜利村、宝山寨的本子入口处至今仍然可以看到复杂的分水系统,在一个分水口,最多的一处水被分成了7个道,再由水沟引到不同的田中,分水口处甚至在水沟上架起过水石桥,上下几层,将水引向不同的地方。在分水开口处就可以看到人们安置了木刻的度量装置。在一些水源丰富的地方,也有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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