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社会形态的四个层面及其历史分期(2)
作者:佚名; 更新时间:2014-12-10
社会意识形态及其历史分期
社会意识形态大致包含宗教、人文主义、科学主义(或理性主义)等主要方面。根据它们的相互关系以及在历史上的消长起伏来看,中国的社会意识形态及其演变大约已经经历了四种形态和相应的四个阶段,即宗教时代、宗教人文一体时代、宗教人文独立时代和科学时代,并即将进入第五种形态和相应的第五阶段,即人文主义时代。
提起中国传统宗教,人们自然会联想到道教和佛教。然而,牟钟鉴教授发现,除此之外,中国历史上还有“一种大的宗教一直作为正宗信仰而为社会上下普遍接受并绵延数千年而不绝”,这就是中国宗法性传统宗教或原生型宗教。牟教授指出:“中国宗法性传统宗教以天神崇拜和祖先崇拜为核心,以社稷、日月、山川等自然崇拜为羽翼,以其他多种鬼神崇拜为补充,形成相对稳固的郊社制度、宗庙制度以及其他祭祀制度,成为中国宗法等级社会礼俗的重要组成部分,是维系社会秩序和家族体系的精神力量,是慰藉中国人心灵的精神源泉。”[6](P243)中国宗法性传统宗教的发现和提出,是对中国思想史研究的重要贡献。我进而认为,这种宗法性传统宗教就是中国的国家宗教,即国教。本文所说的宗教,主要指国教。
早在中国跨人文明时代之初,也就是三皇五帝时期,中国宗法性传统宗教就已经形成了,并成为后来夏商周三代的国家宗教。在殷周之际以前,尽管人文主义已经开始孕育、萌芽,但总起来说,当时社会意识形态的主流是国家宗教,所以我称这个时期为宗教时代。
王国维先生率先提出,殷周之际中国文化发生过一场巨大变革,后来学者们普遍认为那是一场宗教改革运动。我则以为,它首先是一场宗教批判运动、人文主义运动,然后才是一场宗教改革运动。
以文王、周公为代表的周初文化精英由殷之代夏、周之代殷的历史,对传统宗教进行了一次深刻、彻底的反思,终于发现并非“天命不僭”,而是“天命靡常”,“惟命不于常”。甚至“天不可信”。至于夏、殷两代的废替,皆因“惟不敬厥德,乃早坠厥命”。原来,社会发展变化的最终根据,并不是神秘莫测的天命,而是人的德行。摒弃天命,注重人事,显然是对传统宗教的根本否定和彻底批判,标志着中国人文主义的形成。
不过,在这同时,文化精英们又巧妙地将这种人文主义、这种宗教批判的成果纳人宗教的体系之中。周公提出“皇天无亲,惟德是辅”,主张“以德配天”。在这里,天仍然是人格神,只不过能够根据人的德行扬善罚恶而已。另外,周公还制定了一整套祭祀礼仪制度,用人文主义成果来强化宗法性传统宗教。这一切都意味着宗教改革。
周公等文化精英们之所以一方面进行宗教批判,开创人文主义,另一方面又将人文主义纳入宗教,进行宗教改革,大概是由于宗法性传统宗教一直作为国教具有巨大的影响力和教化功能,也就是说他们是出于社会、政治、信仰等方面的考虑。
这样就形成了一个奇特现象,自周初至春秋中叶的思想界,宗教和人文主义合为一体,共同组成了主流意识形态;或者说宗教和人文主义一体两面,分别扮演着不同的角色。关于这个特点,相传文王所作的《周易》一书表现得最为明显。从马王堆帛书《要》篇得知,孔子早已发现《周易》的内容包含三个层面,即赞、数和德。其中,赞和数属于宗教,德属于人文主义。这就是宗教人文一体时代。
在我看来,形上学是哲学的命脉,或者说具有形上学的思想才可称得上哲学,而先秦的形上学便是子贡所说的“性与天道”。以是观之,西周时期人文主义的核心是一个“德”字。此“德”字不是后来的“德性”,而是“德行”,乃形下概念。故知当时的人文主义非形上学,则非哲学。
值得注意的是,从《诗经》、《左传》等文献看,西周春秋之际,人文主义有了实质性的进展,这就是性与天道问题的提出,或者说人性论和与之相对应的义理之天的形成。人之所以有“德行”,是因为有“德性”,而“德性”是天所赋予的,这个“天”就是义理之天,它是当时人文主义的最高概念。人文主义的义理之天和宗教的主宰之天相抗衡,便逐渐拉开了人文主义和宗教的距离,二者所组成的一体也逐渐演变为两体,终于它们都相对独立了。我以为,春秋末叶老子和孔子所建立的哲学体系,标志着人文主义的独立,从此历史便进入了宗教人文独立时代。
尽管如此,由于历史渊源和其他方面的原因,作为两种性质不同的意识形态的人文主义和宗教之间仍有千丝万缕的联系。二者相互支持,相互补充,相互影响,相互渗透,并导致你中有我,我中有你。就是说,这种人文主义含有宗教的因素和性质,这种宗教也含有人文主义的因素和性质。在这个意义上,这种宗教可以称为“人文主义宗教”,这种人文主义也可称为“宗教人文主义”。但是,如果我们因此将这种人文主义当作宗教,并冠之以“人文主义宗教”,或者将这种宗教当作人文主义,并冠之以“宗教人文主义”,都是不合适的,因为宗教因素之于人文主义,人文主义因素之于宗教,都居于相当次要的地位,并非主流,故不可以之定性命名。
五四新文化运动不但结束了中国的宗教传统,而且结束了中国的人文主义传统,当然也结束了宗教人文独立的时代。自那以来,一直到现在,一种舶来品成了中国意识形态的主流,那就是科学主义。所以,我把近一百年的历史称为科学时代。
照理说,信仰是非理性的、非科学的。宗教可以成为人们的信仰,人文主义也可以成为人们的信仰,唯独科学不具备这种特性。然而,在这个特殊时期的中国,科学代替了信仰,甚至科学变成了信仰。科学主义不但是意识形态的主流,而且成了信仰的主流。不过,科学和信仰毕竟禀性各异,不可同日而语。可以说,这种信仰是虚幻的、苍白的,总有一天会轰然倒塌。时至今日,科学主义的弊端已日益彰显。人们惊呼,中国陷人了信仰危机!中国变成了人文主义的荒漠!一个拥有悠久的宗教传统和人文主义传统的国家,突然失去自我,甚至陷入信仰危机,变成人文主义的荒漠,这怎能不让人们痛心疾首!
如何才能摆脱危机,走出荒漠?学者和政治家们不约而同地想到了传统。的确,对于有着五千年文明史的中华民族来说,传统就是她的精神家园。目前,弘扬传统文化的呼声越来越高涨。不过,人们对传统宗教和传统人文主义的态度还是有所区别的。大致的说,传统人文主义受到了比较充分的肯定。可以预见,在不久的将来,中国将进人人文主义时代,这在很大程度上是以复兴传统人文主义为基础的。不同的是,由于宗教为精神鸦片的说法影响甚深,一时还难以消除,加之其他复杂的原因,人们对传统宗教的态度还是有所保留的。所以,传统宗教虽然也有所恢复,但它能否重振雄风,恢复国家宗教的地位,还是一个未知数。
五 一般意义上的社会形态与历史分期
不难看出,中国的社会经济形态、社会关系形态、社会政治形态和社会意识形态呈现出不同的历史发展阶段,其各个阶段的转换时代也不尽相同,有重叠,也有交叉。
虽然将社会形态分为这四个层面,但这并不意味着我们不能从整体上把握社会形态。可以说,四者共同构成了社会形态的整体。当然,各个层面在整体性的社会形态或者说一般性的社会形态中的地位是不同的。在这四个层面中,何者是最根本的、决定着整个社会形态基本格调的层面呢?答案是:社会政治形态。马克思行政权力支配社会的论断是千真万确的。所谓行政权力,是社会政治形态的核心内容。
同样,社会政治形态的演变也是判定一般性历史分期的主要根据。古今中外几乎所有的历史著作都以政治演变为主要线索,道理就在这里。
这就是说,一般意义上的社会形态,主要指社会政治形态;一般意义上的历史分期,主要是指社会政治形态的演变阶
社会意识形态大致包含宗教、人文主义、科学主义(或理性主义)等主要方面。根据它们的相互关系以及在历史上的消长起伏来看,中国的社会意识形态及其演变大约已经经历了四种形态和相应的四个阶段,即宗教时代、宗教人文一体时代、宗教人文独立时代和科学时代,并即将进入第五种形态和相应的第五阶段,即人文主义时代。
提起中国传统宗教,人们自然会联想到道教和佛教。然而,牟钟鉴教授发现,除此之外,中国历史上还有“一种大的宗教一直作为正宗信仰而为社会上下普遍接受并绵延数千年而不绝”,这就是中国宗法性传统宗教或原生型宗教。牟教授指出:“中国宗法性传统宗教以天神崇拜和祖先崇拜为核心,以社稷、日月、山川等自然崇拜为羽翼,以其他多种鬼神崇拜为补充,形成相对稳固的郊社制度、宗庙制度以及其他祭祀制度,成为中国宗法等级社会礼俗的重要组成部分,是维系社会秩序和家族体系的精神力量,是慰藉中国人心灵的精神源泉。”[6](P243)中国宗法性传统宗教的发现和提出,是对中国思想史研究的重要贡献。我进而认为,这种宗法性传统宗教就是中国的国家宗教,即国教。本文所说的宗教,主要指国教。
早在中国跨人文明时代之初,也就是三皇五帝时期,中国宗法性传统宗教就已经形成了,并成为后来夏商周三代的国家宗教。在殷周之际以前,尽管人文主义已经开始孕育、萌芽,但总起来说,当时社会意识形态的主流是国家宗教,所以我称这个时期为宗教时代。
王国维先生率先提出,殷周之际中国文化发生过一场巨大变革,后来学者们普遍认为那是一场宗教改革运动。我则以为,它首先是一场宗教批判运动、人文主义运动,然后才是一场宗教改革运动。
以文王、周公为代表的周初文化精英由殷之代夏、周之代殷的历史,对传统宗教进行了一次深刻、彻底的反思,终于发现并非“天命不僭”,而是“天命靡常”,“惟命不于常”。甚至“天不可信”。至于夏、殷两代的废替,皆因“惟不敬厥德,乃早坠厥命”。原来,社会发展变化的最终根据,并不是神秘莫测的天命,而是人的德行。摒弃天命,注重人事,显然是对传统宗教的根本否定和彻底批判,标志着中国人文主义的形成。
不过,在这同时,文化精英们又巧妙地将这种人文主义、这种宗教批判的成果纳人宗教的体系之中。周公提出“皇天无亲,惟德是辅”,主张“以德配天”。在这里,天仍然是人格神,只不过能够根据人的德行扬善罚恶而已。另外,周公还制定了一整套祭祀礼仪制度,用人文主义成果来强化宗法性传统宗教。这一切都意味着宗教改革。
周公等文化精英们之所以一方面进行宗教批判,开创人文主义,另一方面又将人文主义纳入宗教,进行宗教改革,大概是由于宗法性传统宗教一直作为国教具有巨大的影响力和教化功能,也就是说他们是出于社会、政治、信仰等方面的考虑。
这样就形成了一个奇特现象,自周初至春秋中叶的思想界,宗教和人文主义合为一体,共同组成了主流意识形态;或者说宗教和人文主义一体两面,分别扮演着不同的角色。关于这个特点,相传文王所作的《周易》一书表现得最为明显。从马王堆帛书《要》篇得知,孔子早已发现《周易》的内容包含三个层面,即赞、数和德。其中,赞和数属于宗教,德属于人文主义。这就是宗教人文一体时代。
在我看来,形上学是哲学的命脉,或者说具有形上学的思想才可称得上哲学,而先秦的形上学便是子贡所说的“性与天道”。以是观之,西周时期人文主义的核心是一个“德”字。此“德”字不是后来的“德性”,而是“德行”,乃形下概念。故知当时的人文主义非形上学,则非哲学。
值得注意的是,从《诗经》、《左传》等文献看,西周春秋之际,人文主义有了实质性的进展,这就是性与天道问题的提出,或者说人性论和与之相对应的义理之天的形成。人之所以有“德行”,是因为有“德性”,而“德性”是天所赋予的,这个“天”就是义理之天,它是当时人文主义的最高概念。人文主义的义理之天和宗教的主宰之天相抗衡,便逐渐拉开了人文主义和宗教的距离,二者所组成的一体也逐渐演变为两体,终于它们都相对独立了。我以为,春秋末叶老子和孔子所建立的哲学体系,标志着人文主义的独立,从此历史便进入了宗教人文独立时代。
尽管如此,由于历史渊源和其他方面的原因,作为两种性质不同的意识形态的人文主义和宗教之间仍有千丝万缕的联系。二者相互支持,相互补充,相互影响,相互渗透,并导致你中有我,我中有你。就是说,这种人文主义含有宗教的因素和性质,这种宗教也含有人文主义的因素和性质。在这个意义上,这种宗教可以称为“人文主义宗教”,这种人文主义也可称为“宗教人文主义”。但是,如果我们因此将这种人文主义当作宗教,并冠之以“人文主义宗教”,或者将这种宗教当作人文主义,并冠之以“宗教人文主义”,都是不合适的,因为宗教因素之于人文主义,人文主义因素之于宗教,都居于相当次要的地位,并非主流,故不可以之定性命名。
五四新文化运动不但结束了中国的宗教传统,而且结束了中国的人文主义传统,当然也结束了宗教人文独立的时代。自那以来,一直到现在,一种舶来品成了中国意识形态的主流,那就是科学主义。所以,我把近一百年的历史称为科学时代。
照理说,信仰是非理性的、非科学的。宗教可以成为人们的信仰,人文主义也可以成为人们的信仰,唯独科学不具备这种特性。然而,在这个特殊时期的中国,科学代替了信仰,甚至科学变成了信仰。科学主义不但是意识形态的主流,而且成了信仰的主流。不过,科学和信仰毕竟禀性各异,不可同日而语。可以说,这种信仰是虚幻的、苍白的,总有一天会轰然倒塌。时至今日,科学主义的弊端已日益彰显。人们惊呼,中国陷人了信仰危机!中国变成了人文主义的荒漠!一个拥有悠久的宗教传统和人文主义传统的国家,突然失去自我,甚至陷入信仰危机,变成人文主义的荒漠,这怎能不让人们痛心疾首!
如何才能摆脱危机,走出荒漠?学者和政治家们不约而同地想到了传统。的确,对于有着五千年文明史的中华民族来说,传统就是她的精神家园。目前,弘扬传统文化的呼声越来越高涨。不过,人们对传统宗教和传统人文主义的态度还是有所区别的。大致的说,传统人文主义受到了比较充分的肯定。可以预见,在不久的将来,中国将进人人文主义时代,这在很大程度上是以复兴传统人文主义为基础的。不同的是,由于宗教为精神鸦片的说法影响甚深,一时还难以消除,加之其他复杂的原因,人们对传统宗教的态度还是有所保留的。所以,传统宗教虽然也有所恢复,但它能否重振雄风,恢复国家宗教的地位,还是一个未知数。
五 一般意义上的社会形态与历史分期
不难看出,中国的社会经济形态、社会关系形态、社会政治形态和社会意识形态呈现出不同的历史发展阶段,其各个阶段的转换时代也不尽相同,有重叠,也有交叉。
虽然将社会形态分为这四个层面,但这并不意味着我们不能从整体上把握社会形态。可以说,四者共同构成了社会形态的整体。当然,各个层面在整体性的社会形态或者说一般性的社会形态中的地位是不同的。在这四个层面中,何者是最根本的、决定着整个社会形态基本格调的层面呢?答案是:社会政治形态。马克思行政权力支配社会的论断是千真万确的。所谓行政权力,是社会政治形态的核心内容。
同样,社会政治形态的演变也是判定一般性历史分期的主要根据。古今中外几乎所有的历史著作都以政治演变为主要线索,道理就在这里。
这就是说,一般意义上的社会形态,主要指社会政治形态;一般意义上的历史分期,主要是指社会政治形态的演变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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