良渚人饮食之蠡测(3)
作者:佚名; 更新时间:2014-12-11
就发现局部被烧烤的地面及烧烤成灰白色的碎兽骨等。再一方面,晚期,或许,始行饭菜分炊,使成先秦所谓的“饡”,(楚辞·九思·伤吋》:“吋混混兮浇攒”,<说文·食部》:“饡,以羹浇饭也”;类似现今的“盖浇饭”。实际上,这还是分炊合食。这是因为,当时的烹饪手段,限于陶器皿,主要是:煮、蒸、烤三种;其中烧烤出现最早,在狩猎采集时代就已采用;煮及蒸是在原始农耕开始后方发展起来的;三者之中,以煮食为主,蒸次之,而烤在良渚时期可能已较少实施。至于,炒,却是有了铁器后才出现的事。自然,不排除当时少数上层人士,追求享受,发展烹饪技术,尝试性实行饭菜分炊分食,以菜佐饭,以菜佐酒等的可能。另外,综观良渚文化时期的各类炊器,大多加盖使用,这种举措,既能充分利用热能,节约燃料,且能保存食物本来的香味,又卫生。

总之,良渚人的“食谱”,就当时而言,已相当完美、丰盛! 为此,有人认为:良渚文化,是一种稻作文化与渔捞文化有机结合的稻作渔捞文化。



(三)

 

    良渚人,用火熟食,早已习以为常。然而,良渚人饮食时是使用怎么样的炊具和食具等的呢?

    当时,尚无金属,生活用具,多为陶器、石器、骨器、蚌器、木竹器等;其中陶器,占据主角。

    生活用陶器,大致分四类;即炊器、食器、酒器和水器、盛贮器。其中,炊器:主要有鳍形足鼎,以及甗、甑等;食器:主要指豆类,还有部分圈足碗等;酒器和水器:主要指过滤器、鬶、盉、杯、宽把带流罐形壶、杯形壶等;而盛贮器:指双鼻壶、贯耳壶、盆、盘、钵、罐、簋、缸、瓮等。有关于此,林华东先生已有全面的论述(20)。

    笔者试统计了13处良渚文化遗址出土的生活陶器之种类与数量,列表明示,以求探讨其某种趋势。

    部分良渚文化遗址出土生活陶器器型与数量统计表

 

 

 

 

    注:①浙北6处遗址:海宁县千金角、徐步桥、盛冢埭、平湖县平邱墩、嘉兴市雀幕桥、德清县辉山遗址。②酒器和水器中还包括:过滤器。③仅见些足,未见完整器

接续上表:

 

 

    由上表(2),虽然其中有相当部分可能是明器,非实用器具,由于古人的“侍死如生”的观念,还是能在一定程度上会折射出些当时的现实;因此,得到的综合印象是:①生活陶器中以炊器——鼎及釜,占大宗。烧煮活动,占绝对优势。②食器,主要是使用豆。在上古时期没有桌子,人们席地而坐或以蹲姿以就餐的情况下,豆可盛饭菜,置于面前,食时手握豆柄拿起来吃,功能独到,方便实用,从而深受古人的喜爱。碗,尚稀少。不普遍。盘、钵等使用比重还不甚大。③盛贮器,器型最为繁多,且数量在整个生活陶器中也占相当重要的位置。其中,罐,包括瓮、尊,数量比重相当高;并尤以罐的造型最为多样。而盛器:盆、盘、簋、钵四者合起来,比重亦不容忽视;反映:物质丰富,盛贮品众多,需求迫切。④从数量比及口径大小分析:良渚人可能是以钵或盆等盛烹饪好的饭菜,以豆或盘等将饭菜分到个人进食。豆、盘,由于归个人进食时使用,使用频率相对较高;加以生活条件不断改善,从而渐受重视,并开始讲究起来了。诚如墨子所云:“食必常饱,然后求美;衣必常暖,然后求丽”。如黑陶豆,是良渚文化时期较为典型的盛器,有矮肥、高座及竹节细把等造型;特别是竹节形豆把,其本源于吴越当地一带盛产的竹类,是良渚人生活的直接体验,并予以抽象的表现所致。如福泉山遗址出土过豆盘外腹部有蟠螭纹,竹节形豆把上有形态各异的鸟纹装饰等十分精美的豆。又从余杭庙前良渚文化遗址出土物中有木豆、木盘。盘分木质船形盘、木胎漆盘等,其中一件还是木胎双色残漆盘(22);亦可作旁证。⑤缸,显然是贮水器。人们生活需要蓄水、贮水了。⑥酒器,如盉、匜等,亦占有一定的比例,反映了当时古越人饮食中已包括了酒,且已相当普及。⑦壶,在酒器和水器中,占有相当高的比重。其中,尤以双鼻壶和贯耳壶称著;前者是良渚文化中最具典型特征的代表性器物之一,它自始至终与良渚文化同兴衰;后者是良渚文化中晚期出现的新器型,也是良渚中晚期较常见的器型。(林华东)。

良渚人的进食方式,是直接用手?还是间接用具助食?用具的话,具是什么?

河姆渡人进食“米饭”等时使用的取食工具或工具之一已知是骨匙,有出土文物可以佐证(23)。演进到良渚人,是否继续使用骨匙? 匙、匕(或称“柶”,即匙)之类,在良渚文化出土文物中较为少见,但还是有。如:余杭瑶山遗址的12号墓就出土过玉匕l件、玉匙l件(24);吴家埠遗址发现骨匕1件(25)。叉,在本区域尚未发现。筷,亦未露面。鉴于筷多为竹木质的,易朽难存;故未露面不等于不存在。

到良渚文化时期骨匕等为什么会少见?如上所述,良渚人由于原始农业发展,食物以素食为主,肉食比重包括狩猎的比重下降,致用以制作餐具的骨质材料来源相对短缺,这可能就是其缘由。

我国早在数十万年前的旧石器时代古人就懂得了用火。从而逐渐摆脱了“古者民茹草饮水,采树木之实,食蠃蚌之肉,时多疾病毒伤之害”(《淮南子·务修训》),改善了健康状况,提高了生活质量。通过用火,由偶然到必然,逐渐掌握并积累了熟食方式与经验。为了解决“火中取食”的烫手问题,进食时先民们不得不设法就地取材使用树枝、竹棍或骨棒之类得来最方便的材料作为工具来完成刺、按、挑、夹或叉取等动作,以便取食。这应是本能、是情理中之必然事。连猩猩都会。因此,箸(古时称“梜”)、匕(匙)之类的雏型就此产生。除玉质、骨质者外,当时的大多数情况下先民对这类进食工具很可能是信手拈来,随用随弃,不惜保存,从而使其事后大都被塘火就地烧掉,或被蚁蚀风朽了;致没有遗留保存下来。这种现象,在今部分少数民族群体中,甚至现代人的野炊活动中,仍常重复、流行。正所谓:“来得易,去得快”。箸,是中国热食、粒食文化的独特产物。有关于此,赵荣光先生曾有专门论述。“箸的出现,只能缘于中国人的粒食传统,而决不能出现在面包制品的面食民族的餐桌上,这是不难理解的”(26)。据说,我国使用筷子的历史,至少可以追溯到夏代。“先秦时期,筷子叫‘挾’,有的也写作‘筴’。《礼记·曲礼上》:‘羹之有菜者用梜,其无菜者不用梜’(郑玄注:‘犹箸也,今人或谓箸为梜提’)。秦汉时期,筷子叫‘箸’。……隋唐时,叫‘筯’。明清时,由于渔民忌讳而改称为‘筷’。……‘筷’字在清《康熙字典》时还没有收录。……最早成型的筷子大概多用竹子做的,所以‘箸’字有个‘竹’字头”(27)。箸,见之于文献的最早为《韩非子》,其中《喻老》、《说林上》同时称有“纣为象箸而箕子怖”。纣王做象牙箸,说明的是其生前的骄奢淫逸,然而纣王的象牙箸、包括其它处的铜箸、骨箸等,决不会凭空产生,此前肯定有个漫长的竹、木箸及其雏形物等发育发展过程为其参照。这就反映在商代纣王之前显然早就已有了筷子。目前所知最早的箸出土于殷墟侯家庄M1005墓,为铜箸。湖南香炉石遗址出土了骨箸。湖北随县擂鼓墩的战国早期曾侯乙墓中出土三双竹箸(筴)(28)。现已了解,良渚文化的末期与夏代接近,或有部分叠连;而夏文化、至少是其基本组成部分之一的二里头文化,与良渚文化间,被认为曾有过相当密切的关系。夏代之“夏”,不是夏人自称,而是周代始称。据董楚平先生等考证:“夏”与“戊”即“钺”古音相同,可能是同一个字;且“钺”与“越”相关(《吴越文化新探》)。因此,统观上述种种,于良渚文化时期出现并使用“筷”的雏形物,应是理所自然的。另外,当时仍不能排除还在继续使用“两双半的筷子”——即用手(五指)直接抓食;所谓“毋抟饭”。地区文化间是在不断交流与影响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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