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种精神和儒家、道家、佛家三教合一的中国正统完全不是一回事,因而在正统的语言中一直是被压抑、抹煞的。中国现代知识分子虽然在精神气质、品位上反对三教传统,他们提倡小说、收集童谣,试图深入民间文化中汲取养料,但是他们也没有发现这种民间性格和精神的力量。鲁迅就常常将这种精神简单地理解成麻木愚昧、奴隶意识、看客心理等等,他没有看出这也是一种“力量”。和鲁讯的《祝福》等小说比较,王安忆《富萍》中所透露在那种对民间忍受、从容的理解完全是不同的。中国现代知识分子,特别是启蒙知识分子对此是盲视的,因为追求功利主义“现代化”目标,一切都要统一到这种目标上来理解,这就使民间的忍受与从容被当成了现代启蒙的反面力量(蒙昧)来加上反对。
越来越多的迹象表明王安忆是中国南方民间精神的最好的表达者,她发现了这种精神的意志性,这是一种中国式的意志,真正的千百年来支撑着中国人生存的意志,它深深地潜藏在生活的底层,不为世事变迁所更改。
这种南方市民精神没有北方的张扬和狂狷,是内敛的,一如“奶奶”的性格、富萍的性格。这一点,我们可以把《富萍》和莫言的《檀香刑》比较。如果说王安忆是中国江南性格、海派市民精神的代表,那么我们则可以说莫言是中国数千年北方民间笑谑与狂欢精神的继承者,这在莫言是一贯的,不仅表现在莫言的《红高粱》等早期小说中,也充分地表现在莫言的《檀香刑》等一系列近作中。《檀香刑》关注的不是历史是非,也不是人物功过,而是狂欢和笑谑,实际上整部小说都贯穿着民间节庆的形式,眉娘的浪、赵甲的狂、钱丁的酸、孙丙的烈,都具有笑谑的特征,吃喝、唱戏、行刑以及性等正是在笑谑和狂欢的意义上被放在了小说的首位。将生活当成一场狂欢节表演,不管它是否合理,是否有意义,都要将这出戏演好,这是中国民众在数千年历史中学会的生存技术和生存精神,它在笑谑和狂欢的外表下突现着人这个要素的主导力量,这正是莫言所要告诉我们的。从面上看,王安忆笔下的内敛的江南市民精神和莫言笔下的张狂的北方民间精神是不同的,但是,从深深的扎根在生活的底层,坚韧的承受生活的重压,保全自己的角度说,它们又是一致的,我们可以嘲笑赵甲、孙丙(莫言的《檀香刑》)、“奶奶”、富萍(王安忆的《富萍》),说他们是愚民,说他们是阿Q、祥林嫂,但是,我们也不能忽视了这种生存力量的意义。俄国著名作家索尔仁尼琴在《古拉格群岛》中曾经写了大量极端荒唐的司法案例,这些案例的共同特征就是毫无正义可言,草菅人命,在《古拉格群岛》中写到一个让人震惊的“笑话”,一个囚徒被契卡人员问起:
“你被判了几年?”
“二十年”
“为什么被判?”
“我不知道,反正平白无故地就被判了刑!”
“这不可能,平白无故的都只判十年!”
实际上极权统治之下,人们并没有坚持正义的自由和权利,上述草菅人命的案例在极权国家里一点不缺,并且车载斗量,比如因为写了一封信被判刑,在公众变态场合举手慢了一点被判刑,上厕所用了印有某个鸟人头像的报纸被判刑,《古拉格群岛》里写了一个造纸厂厂长因为开会时第一个停止鼓掌而被判了十年劳改,一个裁缝把一枚针扎在一份印有斯大林像的报纸上而被判刑,诸如此类,不是应有尽有吗?在所有的极权主义国家里,这一切都是正常得不能再正常的日常生活。所以,准确地讲,在这样的国家里,所谓的司法仅仅是一场戏——一场演给人民看的防止人民猜测的戏,如果急着要对某人判刑,那就连走过场的审讯也不会有,所谓秘密审判、秘密关押、秘密处决在这一类国家里也是再正常不过的事情。如果这个时候,你的脑子里只有正义和非正义,黑和白,对和错,那你怎么能活下去,你除了自杀还能有什么选择呢?你只能权且将这些东西放一放,在这种时候,阿贵的精神是可贵的,不如把这场戏演好,不能启发民众,至少也能娱乐民众,不能拯救自己,到底也能安慰自己一下。莫言发现了这种力量,而且他找到了展示这种力量的最佳形式。
与此相同,王安忆则发现了在严酷的等级社会结构制约(城乡登记差、户口制度)之下中国南方市民社会中蕴含着的文火慢烤般的生命力。它是一种忍受方式、顺从,富萍常常为有得劳动而欢欣,并不管这种劳动是低人一等还是如何,她还满足于嫁给一个残疾人的生活,“奶奶”则满足于仆佣地位,甚至为自己做好了、做稳了仆佣二感到自傲,她们生活在这个社会的最底层,但是,她们没有试图从制度或其他方面来反抗这种生活,而是接受了这种生活;它同时也是一种抵制,一种抗争,富萍那种沉默寡言、孤僻顽固的性格,本身就意味着反抗,她对不公的命运不是没有意识的,她抛弃了“奶奶”的孙子,在没有任何人帮助她的情况下,毅然地选择了城里的生活,“奶奶”也是如此,虽然表面上她似乎是麻木的,但是内心她也有对幸福的渴望,对爱的追求和幻想。也正是这种江南市民精神的双重性让她们在那样的环境中生活了下来,她们没有夭折。事实上,这种生活的力量和革命的力量几乎是一样崇高、伟大的,革命者以决绝的态度的抗社会的不合理,而富萍者则是用沉默的、忍受的力量扭转着这个社会的不合理,前者往往要付出生命的代价,整个社会崩溃、坍塌的代价,后者则常常使双双成活,渐进的也改观了,他们的结果,哪一个更好呢?
王安忆笔下的江南市民精神也不像西方的个人主义、自我决断,它是依附的、合群的,甚至是优柔的。富萍总是在关键时刻依靠着自己的亲人,投奔自己的亲人,“奶奶”也总是要和自己的朋友们商量着,商量那,她们的性格也不是那种棱角分明的,外张、开放的类型,“奶奶”终身没有决绝地追求过爱情,富萍也没有以惨烈的、革命的方式抵抗过什么,她们并不符合启蒙主义者个性解放、人性解放的理想,但是,她们却在这方原来不属于她们的土地上扎下来根,她们移民来到这里,不仅留下来了,而且还活了,这就是她们的精神。王安忆,仅仅是从这个角度,我们都可以说她是个大师。
三、
《富萍》的语言非常简洁,到了日常白话的地步,但是也正是这种语言,它标志着王安忆在文学语言上新的进展。过去王安忆小说的语言几乎是没有自己的风格的,例如《乌托邦诗篇》的抒情语言,《小鲍庄》的“圣经体”语言,都比较特殊,有个性,但没有形成系列,也没有成就王安忆的语言风格,大多数时候王安忆用一种杂糅的语式,信捷职称论文写作发表网,这种语言在语调上、节奏上、用词上都没有什么明显的特征。这也难怪,中国现代白话文学,其语言是以北方方言为基础的,南方作家在掌握这种语言方面和北方作家比处于劣势。
但是,此次王安忆的《富萍》让我看到王安忆在语言上的巨大进展,王安忆在《富萍》中发展了一种新的语体风格。这种风格可用两个字来概括――日常。
它是平淡的。王安忆的上述语言基本上用的都是短句子,这种语言完全是中国式,而且是南方化的,中国现代作家,多喜欢用长句、复句,当时人称欧化病,这种毛病一直到当代都没有彻底解决,《富萍》是彻底的南方口语作品,它不似北方口语那种饶舌(如王朔作品),没有“侃”劲儿,而是简洁的、短促的,一句话很少超过20个字。这是一种很有韵味的南方语言,王安忆在这方面做得比余华还好,余华在《许三观卖血记》、《活着》中发展了一种简洁的叙述语式,但是,那种于是在骨子里依然是知识分子气的,而王安忆则不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