互补的人类秩序:契约与道德——中西文化中的意识形态论(3)
作者:佚名; 更新时间:2014-12-11
程,"社会"实际上成为了西方文化所寻求的自己的本质,这也就是西方社会的无意识,因此在西方文化中,对理性的永远地呼唤正是一种对全体秩序的曚胧意识,但人的道德理性化是一个自我教化的文化化过程,这与神学、哲学中理性化的道德不同,只有在中国文化的视野中才能看到这种文化的一致性。
四、中国传统文化中的秩序观念
透过卢梭,我们可以看到,中国传统社会中的非民粹主义和非宗教性是一致的,透过康德,我们可以看到,中国传统文化的理性和西方文化中的理性也很不相同,这也正是中国传统文化区别于西方文化在社会形态上的对应特征,因此中国传统文化中的道德观念与西方文化中的道德观念具有不同的意义。
在中国传统文化中,自然、人、社会具有本质的同一性,它们之间具有自生的秩序一致性,人的理性自觉就是这种连续秩序的最高形态,对于西文化来说,社会形态可以理解为社会的无意识存在,但对于中国古人来说,自觉的秩序才是最理想的秩序社会,这种秩序不仅是社会的,也是统一于自然的。自觉的秩序就是人类心灵、理性和良知,因此它不是外在的超验,不是外加的先验,也不是对历史的否定或历史的决定(二者本质相同)。一个浅薄的教条就是认为从人类的心灵来解释世界是"唯心主义的",这正是一个西方式的文化观(不是"哲学"),因为西方文化中神与人、自然和人类社会的两个世界是分裂的,此岸和彼岸二者择一,别无选择,但中国文化建立在世界的一致性的基础上,人类的心灵是自然和人类发展的最末端,人类理性的思想是所有秩序的最高视点,中国文化中的心灵即不具有超验的神性,也不是与意识对立的先验理性,中国心灵作为处在自然秩序最末端的最高形态就是思想意识化和意识思想化的变易相生,所谓的"唯心"与"唯物"的对立正是秩序之链的断裂,这种教条是西方文化在中国文化上的最有害的套用。
在中国历史的发展道路上,由于地理环境和资源相对的缺泛(请注意稀缺是现代经济学中最重的观念,需求则是今天经济问题的中心),中国古代的社会结构性分化不充分,因此总体秩序倾向较大,文化的自觉意识表现强烈,儒家文化代表了这一总体性趋势,并自觉为秩序的责任,因此天人合一,天下一统(文化、文明意义上的)就成为最自然的秩序观念,在这种情况下,自然性的无意识秩序也是社会形态的无意识主流,"天视自我民视,天听自我民听。"(孟子·万章)"天下有道,则庶人不议"(论语·季氏),中国古人具有一种无意识的秩序直觉,秩序就是历史与文化在现实中的统一。在西方文化中,秩序几乎与理性同义,这种理性或来自于自然神性,或来自于神学神性,但最终都是信仰,因此秩序最终归属于神,这样建立世俗的秩序也就是对天国的仿效了。
中西社会秩序建设中的最大区别就在于中国人必须择人,而西方人则依赖于建制,西方社会的主流政治结构形式一直处在不断的改造之中,从斯巴达、雅典城邦政治到古罗马的共和帝国政治,到政教合一与政教分离贯串的中世纪,从近代开始的君主宪政到现代的议会政治、政党、精英政治等等。而在中国,自传说中的尧舜禅让到嫡传制开始到清末,天子帝系制就从来没有人质疑过,在封建制度中,考察、和选择(相对于竞争形式--契约式的权力让渡)就是承续社会主干结构的主要方法,这对于官僚制度并不困难,"左右皆曰贤,未可也;诸大夫皆曰贤,未可也;国人皆曰贤,然后察之。"(梁惠王下) 特别是科举制度形成后,中国的封建官僚体制建设得到了完善的形式,在这样一种文化氛围中,甚至于政策决定都应当选择,"取之而燕民悦,而取之,取之而燕民不悦,则勿取。"(梁惠王下) 这几乎就是民主集中制了。但这一切的前提是"天下有道",因此当寡人无德,秩序就没有意义了,对最高统治者的选择成为封建秩序无法逾越的障碍,由于封建社会的世袭权力制度别无选择,封建社会的秩序维持基本上就寄托在"外圣内王"的教化上,封建王朝一直到清代最睿智的君王,都无法解决择君的问题。
儒家文化成为了中国封建社会的意识形态,但中国文化的大观念是自然、历史、现实的秩序一致性,社会秩序是整个秩序的一部份,因此人在社会化中通过文化化达到与自然、历史、社会的一致是中国文化的大秩序观,儒家的教化的本义是自我教化,即人的思想和意识的自我理性化,这与超验的宗教和先验的理性均不相同,中国文化自身总在的所有的文化现象之中,实现自身文化化的文化,因此不会有分裂或对立性,它不是决定或被决定的文化,而且也不是排斥任何即存与即在的文化的文化,这也正是中国文化具有的融和性的和谐性这种大文化本质,这是秩序之源即秩序的秩序。
五、儒学的社会秩序理论
虽然从大体上看来,儒学没有社会结构分析的完整理论,但是对社会结构的次序思想是处处可见的,并且由于这些思想具有中国文化的大背景,所以它们也就具有超过当时历史环境的大视野。
荀子是儒学学术化思想成就最在大的儒家,比如他就在社会的结构性秩序中看到了人的社会与自然性秩序的一致,他把社会秩序归属到人的源于动物种群性的自然属性的秩序的变革性延伸,"人之生不能无群,群而无分则争,争则乱,乱则穷矣。故无分者,人之大害也;有分者,天下之本利也;而人君者,所以管分之枢要也。"(荀子·富国) 而且,人类以社会化方式存在时,不仅人社会化了,与人有关的自然之物也被动地社会化了,正是在这种人与自然之物的交互人文化过程中,人类社会在分化中得到了质的进步:"北海则有走马吠犬焉,然而中国得而畜使之。南海则有羽翮、齿革、曾青、丹干焉,然而中国得而财之。东海则有紫紶、鱼盐焉,然而中国得而衣食之。西海则有皮革、文旄焉,然而中国得而用之。故泽人足乎木,山人足乎鱼,农夫不斲削、不陶冶而足械用,工贾不耕田而足菽粟。故虎豹为猛矣,然君子剥而用之。故天之所覆,地之所载,莫不尽其美,致其用,上以饰贤良,下以养百姓而安乐之。"(荀子·王制) 因此荀子不是象今天的社会学家一样,仅仅从人与人的社会结构、功能关系上来理解社会,而是从人与自然环境共同的社会化过程来理解整个世界,就是说, 人的秩序是自然秩序的一部份,但世界却由于被纳入了人的秩序而具有意义,这正是天人合一的理念的本义,也是中国思想的文化观在社会学上的最杰出的应用。
人兽之分是秩序的革命,但荀子对人与兽之间的分别完全是一种文化意义上的:"人,力不若牛,走不若马,而牛马为用,何也?曰:人能群,彼不能群。人何以能群?曰分。分何以能行?曰义。故义以分则和,和则一,一则多力,多力则强,强则胜物。"(荀子·王制篇)人能够从动物中实现自己就在于自身文化性的分化即文化意义的社会化,"分"不是混乱和离散,混乱和离散是反秩序,分化则是秩序,从"分"到"一"、和"强"的过程是"义"的动力学,这是秩序的秩序,现代普遍的观点就趋同认为,按照自然科学的标准和方法上无法在人和动物之间划分界限,如以使用工具或劳动等等,任何人类的智力行为总能在动物身上看到影子,从中国思想的角度看,人的人类化是文化化、社会化的自身连继进程,人永远(过去、现在、将来) 只是这个过程的最末端的文化形态,人只是高于动物而不是分离于动物,人是在世界秩序的最末端成为人。中国思想给今天的社会学家的最重要的启示就是不能仅仅从人与人的相对或相互关系来理解社会,而要从人与人、人与自然的文化化成关系来理解社会,这就是中国人文学家的传世法印--人文化成。中国文化的精粹理念将给现代社会学带来全新的概念更新。
荀子就看到社会秩序的文化形态--礼:"礼起于何也?曰:人生而有欲,欲而不得,则不能无求。求
四、中国传统文化中的秩序观念
透过卢梭,我们可以看到,中国传统社会中的非民粹主义和非宗教性是一致的,透过康德,我们可以看到,中国传统文化的理性和西方文化中的理性也很不相同,这也正是中国传统文化区别于西方文化在社会形态上的对应特征,因此中国传统文化中的道德观念与西方文化中的道德观念具有不同的意义。
在中国传统文化中,自然、人、社会具有本质的同一性,它们之间具有自生的秩序一致性,人的理性自觉就是这种连续秩序的最高形态,对于西文化来说,社会形态可以理解为社会的无意识存在,但对于中国古人来说,自觉的秩序才是最理想的秩序社会,这种秩序不仅是社会的,也是统一于自然的。自觉的秩序就是人类心灵、理性和良知,因此它不是外在的超验,不是外加的先验,也不是对历史的否定或历史的决定(二者本质相同)。一个浅薄的教条就是认为从人类的心灵来解释世界是"唯心主义的",这正是一个西方式的文化观(不是"哲学"),因为西方文化中神与人、自然和人类社会的两个世界是分裂的,此岸和彼岸二者择一,别无选择,但中国文化建立在世界的一致性的基础上,人类的心灵是自然和人类发展的最末端,人类理性的思想是所有秩序的最高视点,中国文化中的心灵即不具有超验的神性,也不是与意识对立的先验理性,中国心灵作为处在自然秩序最末端的最高形态就是思想意识化和意识思想化的变易相生,所谓的"唯心"与"唯物"的对立正是秩序之链的断裂,这种教条是西方文化在中国文化上的最有害的套用。
在中国历史的发展道路上,由于地理环境和资源相对的缺泛(请注意稀缺是现代经济学中最重的观念,需求则是今天经济问题的中心),中国古代的社会结构性分化不充分,因此总体秩序倾向较大,文化的自觉意识表现强烈,儒家文化代表了这一总体性趋势,并自觉为秩序的责任,因此天人合一,天下一统(文化、文明意义上的)就成为最自然的秩序观念,在这种情况下,自然性的无意识秩序也是社会形态的无意识主流,"天视自我民视,天听自我民听。"(孟子·万章)"天下有道,则庶人不议"(论语·季氏),中国古人具有一种无意识的秩序直觉,秩序就是历史与文化在现实中的统一。在西方文化中,秩序几乎与理性同义,这种理性或来自于自然神性,或来自于神学神性,但最终都是信仰,因此秩序最终归属于神,这样建立世俗的秩序也就是对天国的仿效了。
中西社会秩序建设中的最大区别就在于中国人必须择人,而西方人则依赖于建制,西方社会的主流政治结构形式一直处在不断的改造之中,从斯巴达、雅典城邦政治到古罗马的共和帝国政治,到政教合一与政教分离贯串的中世纪,从近代开始的君主宪政到现代的议会政治、政党、精英政治等等。而在中国,自传说中的尧舜禅让到嫡传制开始到清末,天子帝系制就从来没有人质疑过,在封建制度中,考察、和选择(相对于竞争形式--契约式的权力让渡)就是承续社会主干结构的主要方法,这对于官僚制度并不困难,"左右皆曰贤,未可也;诸大夫皆曰贤,未可也;国人皆曰贤,然后察之。"(梁惠王下) 特别是科举制度形成后,中国的封建官僚体制建设得到了完善的形式,在这样一种文化氛围中,甚至于政策决定都应当选择,"取之而燕民悦,而取之,取之而燕民不悦,则勿取。"(梁惠王下) 这几乎就是民主集中制了。但这一切的前提是"天下有道",因此当寡人无德,秩序就没有意义了,对最高统治者的选择成为封建秩序无法逾越的障碍,由于封建社会的世袭权力制度别无选择,封建社会的秩序维持基本上就寄托在"外圣内王"的教化上,封建王朝一直到清代最睿智的君王,都无法解决择君的问题。
儒家文化成为了中国封建社会的意识形态,但中国文化的大观念是自然、历史、现实的秩序一致性,社会秩序是整个秩序的一部份,因此人在社会化中通过文化化达到与自然、历史、社会的一致是中国文化的大秩序观,儒家的教化的本义是自我教化,即人的思想和意识的自我理性化,这与超验的宗教和先验的理性均不相同,中国文化自身总在的所有的文化现象之中,实现自身文化化的文化,因此不会有分裂或对立性,它不是决定或被决定的文化,而且也不是排斥任何即存与即在的文化的文化,这也正是中国文化具有的融和性的和谐性这种大文化本质,这是秩序之源即秩序的秩序。
五、儒学的社会秩序理论
虽然从大体上看来,儒学没有社会结构分析的完整理论,但是对社会结构的次序思想是处处可见的,并且由于这些思想具有中国文化的大背景,所以它们也就具有超过当时历史环境的大视野。
荀子是儒学学术化思想成就最在大的儒家,比如他就在社会的结构性秩序中看到了人的社会与自然性秩序的一致,他把社会秩序归属到人的源于动物种群性的自然属性的秩序的变革性延伸,"人之生不能无群,群而无分则争,争则乱,乱则穷矣。故无分者,人之大害也;有分者,天下之本利也;而人君者,所以管分之枢要也。"(荀子·富国) 而且,人类以社会化方式存在时,不仅人社会化了,与人有关的自然之物也被动地社会化了,正是在这种人与自然之物的交互人文化过程中,人类社会在分化中得到了质的进步:"北海则有走马吠犬焉,然而中国得而畜使之。南海则有羽翮、齿革、曾青、丹干焉,然而中国得而财之。东海则有紫紶、鱼盐焉,然而中国得而衣食之。西海则有皮革、文旄焉,然而中国得而用之。故泽人足乎木,山人足乎鱼,农夫不斲削、不陶冶而足械用,工贾不耕田而足菽粟。故虎豹为猛矣,然君子剥而用之。故天之所覆,地之所载,莫不尽其美,致其用,上以饰贤良,下以养百姓而安乐之。"(荀子·王制) 因此荀子不是象今天的社会学家一样,仅仅从人与人的社会结构、功能关系上来理解社会,而是从人与自然环境共同的社会化过程来理解整个世界,就是说, 人的秩序是自然秩序的一部份,但世界却由于被纳入了人的秩序而具有意义,这正是天人合一的理念的本义,也是中国思想的文化观在社会学上的最杰出的应用。
人兽之分是秩序的革命,但荀子对人与兽之间的分别完全是一种文化意义上的:"人,力不若牛,走不若马,而牛马为用,何也?曰:人能群,彼不能群。人何以能群?曰分。分何以能行?曰义。故义以分则和,和则一,一则多力,多力则强,强则胜物。"(荀子·王制篇)人能够从动物中实现自己就在于自身文化性的分化即文化意义的社会化,"分"不是混乱和离散,混乱和离散是反秩序,分化则是秩序,从"分"到"一"、和"强"的过程是"义"的动力学,这是秩序的秩序,现代普遍的观点就趋同认为,按照自然科学的标准和方法上无法在人和动物之间划分界限,如以使用工具或劳动等等,任何人类的智力行为总能在动物身上看到影子,从中国思想的角度看,人的人类化是文化化、社会化的自身连继进程,人永远(过去、现在、将来) 只是这个过程的最末端的文化形态,人只是高于动物而不是分离于动物,人是在世界秩序的最末端成为人。中国思想给今天的社会学家的最重要的启示就是不能仅仅从人与人的相对或相互关系来理解社会,而要从人与人、人与自然的文化化成关系来理解社会,这就是中国人文学家的传世法印--人文化成。中国文化的精粹理念将给现代社会学带来全新的概念更新。
荀子就看到社会秩序的文化形态--礼:"礼起于何也?曰:人生而有欲,欲而不得,则不能无求。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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