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是委婉文雅,言之得体。古人说话,非常注重和谐有致、文雅得体,这是汉民族崇尚中庸之道处世哲学的必然反映。中庸之道的观念反映在社会人际关系方面,主要表现为要求对人要有雍容恭顺的态度、和平温良的风度和谦和忍让的性格,反对待人处事走极端和感情冲动,反对刺激和伤害他人,强调事事注重克制自己的欲望和情感,通过自身完善和心灵净化而消弥各种矛盾。中庸思想把人的七情六欲看作是破坏人的自然之性的祸根,认为人们如果对情欲随意放纵发泄,就会产生邪念和灾难。这种克己忍耐的思想造就了汉民族内向、委婉、含蓄的特定民族心态。在说话时,为了符合这种中庸和谐的要求,就产生了形形色色的语言禁忌和避讳方式。每当遇有某些不洁不雅或不便直说的词语时,总要千方百计地加以回避或干脆用其他词语替代。这~特征在死亡、性、排泄、疾病、残疾等几个方面体现得尤为突出。如称大小便为 “如厕”、“更衣”、“净手”、“解手”、“水火”、“出恭”、“前后溲”,称便器为 “净桶”、“夜壶”,称性行为为 “云雨”、“做爱”“同房”、“房事”,称男性生殖器官为 “身根”、“玉茎”“阳具”.称眼病为 “丘明之疾”,称吐血病为 “亚夫之疾”,称月经来潮为 “程姬之疾”等等。此外,还有一些其他避讳情况。例如,古代一些文人十分喜欢喝酒,但喝得酩酊大醉又是一件有失体统且极为不雅的事,故而在古诗文中常以 “中圣人”一词代指醉酒,这样一改,便变得十分雅致和诗意化了。再如,说某人怕老婆是件很没面子的事,故有人便借宋代陈季常惧内之典故称为 “季常之惧”。
三是褒贬得当,恰如其分。汉语别称词的褒贬色彩是非常突出的,这是别称词人性特点的一个重要方面。无论对人对事,绝大多数别称词都含有褒义,敬称尊称婉称等自不待言,即便对于自然现象和动植物,人们也常常赋予其美好的称谓。如称雪为“玉蛾”,称露为 “灵液”,称酒为 “橄榄仙”、“瑞草魁”,称蜜为 “卉醴”,称松为“大夫树”,称菊花为 “九里香”,称兰花为 “王者香”、“千金草”,称水仙花为 “凌波仙子”,称鹤为 “仙禽”,称蝙蝠为 “仙鼠”,称大雁为 “信禽”等等。当然,一些贬称也颇有针对性,如女子别称中的 “泼妇”、“荡妇”、“冶叶倡条”等。某些别称的褒贬意味比较复杂,有的是明褒暗贬如称有机谋的女人为 “哲妇”;有的是明贬实褒,如称情人为 “冤家”、“可憎才”;有的亦褒亦贬,如对酒的称谓自古以来毁誉参半,莫衷一是。显然,在这些称谓之中更多地渗透着造词者的主观情感因素。
四是君亲名讳,避忌触犯。古代汉民族所特有的避忌触犯君亲名讳的现象是封建君主专制制度发展到一定历史阶段的必然产物,也是尊君孝亲思想发展到极致的必然结果。由于我国封建历史特别漫长,所以各式各样的避讳方法和避讳现象也层出不穷,多如牛毛。崇尚避讳在形成诸多语言文字障碍的同时,也创造和产生了大量新的别称词例如,为避秦始皇赢政名讳而将正月改为“端月”、“初月”,为避汉高后吕雉名讳而将雉鸡改叫 “野鸡”,为避汉光武帝刘秀名讳而将秀才改称 “茂才”,为避汉文帝刘恒名讳而将妲娥改作 “嫦娥”,为避五代吴越王钱缪名讳而将石榴改成“金樱”,为避五代吴王杨行密名讳而将蜂蜜称为“蜂糖”,为避唐代宗李豫和宋英宗赵曙的名讳而将薯蓣改为 “山药”等等。
三、别称词的民俗特征
民俗是十分重要的文化现象。不同的风俗习惯既是不同民族政治、经济、文化生活的反映,同时也是表现民族生活方式、历史传统和文化心态的重要因素。人类的生产生活主要包含着两大方面的内容:一是生活资料即衣食住行以及为此所必需的工具的生产;二是人类自身的生产即人种的繁衍。人类的一系列民间风俗习惯正是在这两种生产的作用下不断产生出来的。汉语别称词作为洞悉民族传统文化的一个重要窗口,它所透析和折射出来的中国传统俗相当清晰、典型而又系统。其民俗特征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别称词中的饮食文化习俗
“民以食为天”,饮食是人类的第一生活需要。我国自古就有 “美食王国”之誉,长期以来形成了十分丰富灿烂的饮食文化。据统计,在英语和法语中,有关 “吃”的词语各有2O余例,而汉语中的这类词却多达12O余例。不仅数量多、分布广,而且表现力特别地强。比如 “酒囊饭袋”、“吃不开”等表示人无能力; “靠山吃山,靠水吃水”、“吃劳保”等表示人的生活手段;“软硬不吃”表示人的处事方法;“吃闭门羹”表示遭遇;“吃惊”、“吃醋则表示心理情感。在汉语别称词中,涉及到饮食文化的词语就更多了,不仅数量惊人,而且其涵盖面和表现力也与共同语一样特别地强。具体说,这些词语具有如下几点特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