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先是所涉及的领域十分宽泛。从五谷杂粮到瓜果菜蔬,从山珍海味到各类饮品,可谓包罗万象,应有尽有例如称粮食为 “民天”,称饺子为 “扁食”,称笋为 “玉节”,称樱桃为 “崖蜜”,称沙果为“来禽”,称鹅为 “右军”,称鱼为“喻喁”,称瓜为“土芝”,称薯蓣为 “王延”,称酒为 “瑶浆”,称茶为“芳茗”等等。
其次是构词手法多种多样。有以比喻方式造词的,如称笋为 “玉婴”,称木耳为 “树鸡”;有以比拟方式造词的,如称酒为 “青州从事”,称茶为“不夜侯”;有以借代方式造词的,如称酒为 “杜康”,称螃蟹为 “尖团”;有以摹绘方式造词的,如称枣为 “红皱”,称鸡蛋为 “白团”有以用典方式造词的,如称梅子为 “曹公”,称茶为 “酪奴”;有以析字方式造词的,如称酒为 “三酉”等等。
再次是命名中带有明确的褒贬色彩。在某些别称中体现着作者十分鲜明的价值取向和褒贬态度,这其中既有理性因素也有感性成分。如称枣为 “百益红”,称梨为 “百损黄”,称酒为 “忘忧物”、“销忧药”、“扫愁帚”、“钓诗钩”、“狂药”、“祸泉”、“魔浆”、“腐肠贼”,称清官为“青天”、“铁面”,称贪官为 “城狐”、“社鼠”、“民蠹”等等。
2.别称词中的婚丧习俗
婚丧嫁娶自古就是中国传统习俗中最重要的习俗。早在周王朝时代产生的《周礼》中就有了 “五礼”的记载其中的嘉礼和凶礼就主要是记述婚丧习俗的。可见,中国人素来就十分注重红白喜事。这种情况同样在别称词中有着非常突出的反映。
在婚姻习俗中,许多别称鲜明地反映了不同时代不同地域间的习俗特征和婚姻制度。例如,婚姻的别称 “秦晋之好”反映了战国时代秦晋两国世结婚姻的情形;而婚姻的另一别称 “朱陈”原为古村名,在今江苏丰县附近,村中只有朱、陈两姓,世通婚姻,这一称呼反映了古时当地的婚俗状况;“丝萝”则形象地以菟丝子和女萝缠绕难分的情状来比喻形容夫妻或情侣间的亲呢。再如,媒人的别称“月老”源于民间传说中月下老人以红绳联系男女双足使成婚姻的故事,它鲜明地显现了千里姻缘一线牵、白头偕老的传统观念和从一而终、财产式婚姻的封建习俗;“红娘”则源于《西厢记》故事,它体现了以媒成婚的婚俗。又如,称男子娶妻为 “有室”、女子出嫁为“有家”则反映了旧时代女人对男人的依附关系以及婚姻中男尊女卑以男性为中心的社会现实。
丧葬习俗中的一些别称也反映了汉民族所特有的观念和风俗。例如,汉族人自古忌讳死,怕说死,总是祈望长寿或长生不老,认为只要不说 “死”字,死亡就不会降临到自己头上,故而常以各种委婉的词语来代替直言 “死”字。人们不仅忌说 “死”,与死有关的事物也同样忌讳,像称棺材为 “寿材”、“寿木”、“凶器”、“长生木”、“三长两短”,称噩耗为 “凶问”、“凶音”、“凶信”等等。
3.别称词中的神话故事传说
神话传说本身就是一种民俗事象,它同时也是别称词形成的一个重要来源。许多神话故事和民间传说都是通过别称词才得以继续流传的。反过来看,许多别称的背后也都蕴含着一个美丽动人的神话传说。
例如,称精卫鸟为 “冤禽”源自精卫填海的神话故事。相传炎帝女儿女娃在东海游泳被淹死,其冤魂化为精卫鸟常衔西山细木微石试图填平东海以报仇雪恨。
再如,称手杖为 “壶公龙”源自费长房学仙的故事。据 《后汉书·方术传下·费长房》记载,市吏费长房在市井中见一人称壶公的老者在悬壶卖药,其壶神奇无比,变化了如同天地,内有日月,与世间别无二致,夜宿于内如居于仙境,自号 “壶天”。在好奇心的驱使下,费长房便跟从壶公学习仙术。学成后壶公送给他一根竹手杖让其骑乘回家,费长房骑着手杖转眼间便到了家。他随手将手杖一扔,手杖竞化作一条龙游走了。
又如,称象棋为 “桔中戏”也源于一则传说。据唐· 牛僧孺 《玄怪录·巴邛人》载,古时候巴邛人家的橘子园中,经霜后结下两个大如瓦罐的橘子,剖开之后,内有两个老叟正在谈笑自若地下着象棋,自言桔中之乐不亚于在商山隐居。
其他如称太阳为 “三足乌”源于 “羿射九日”的神话,称月亮为 “嫦娥”、 “玉兔”源于 “嫦娥奔月”的传说,称银河为 “织女津”、“鹊河”源自牛郎织女的故事称螳螂为 “勇虫”来自“螳臂挡车”的典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