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都江堰渠首外江新出土汉碑的初步考察(2)
作者:佚名; 更新时间:2014-12-11
《郭择赵汜碑》“场”字,从“土”、从“山”、从“匆(朋)”;汉代《桐柏庙碑》与北魏《解伯达造像》的“场”,却从“土”、从“易”,与今隶楷书同(图三)。可见两者的字形显然不同,故《郭择赵汜碑》的这个字是不能释“场”的。
我们再来看《郭择赵汜碑》的这个字。左偏旁从“土”,汉隶习惯在“土”的右侧加点;右偏旁上从“山”,也是清楚的;右偏旁下的字形近“匆”,我以为乃“朋”字由篆变隶的变体。请看秦、汉时留下的“朋”字字形,特别是与之时间更近的三国时的“朋”字(图四)。可见,《郭择赵汜碑》的这个字确实是从“土”、从“山”、从“朋”的“堋”或“塴”字。而不是从“土”、从“易”的“场”字。十分清楚。
这一字之差关系重大,试申其说。若释为“场”,于史无征。查东汉并无“场”的建置,据《续汉志·百官志》记载:地方行政建置有州、郡、属国;县、道;乡、亭、里等名目。而且遍查《汉书》、《后汉书》均不见有“场”这一级的建置。因此若认为需要由郡守的属官“守史”来“监”守这个“北江场”,实在是不知从何说起。
若释为“堋”,则于史有据。据《华阳国志·蜀志》载:“(李)冰乃壅江作堋,郫江捡江,别支流,双过(成都)郡下,以行舟船。”《水经注·江水》更载明“作堋”的史实:“李冰作大堰于此,壅江作塴,塴有左右口,谓之湔塴,江人郫江、捡江以行舟……俗谓之都安大堰,亦日湔堰,又谓之金缇。左思蜀都赋云:西逾金陧者也。”《太平寰宇记》载:“李冰壅江作堋,蜀人谓堰为堋。郫江、捡江即下成都二江,谓之北江、南江者也。”
这个“北江堋”是都江堰渠首最重要的组成部分,每年岁修任务繁重,故需由蜀郡太守派出其属官“守史”来“监北江堋”。由此碑可见:郭择、赵汜实乃两位不见于经传的东汉时期的监守都江堰的堰官,这真是千年以后新暴的一大新闻也。
我们既释为“北江堋”,再来重读碑文,就能通顺达意了。如碑文日:“择汜受任监作北江堋,堋在百京之首,冬寒凉傈,争时错作……”京,高岗也,《尔雅·释丘》:“绝高谓之京。”北江堋地处高岗之地,故“冬寒凉傈”,不利冬修,所以郭、赵两位堰官才会提出要“争时错作”。此事还引来蜀郡都尉高靖的亲临督察,事体重大,高还带来“都水郭苟、任南、杜斯”等郡水利官员。碑文记其事:“陈留高君下车,闵伤黎庶,民以谷食为本,以堋口作……”这个“陈留高君”正是东汉献帝建安时任蜀郡都尉的陈留高靖,事见《续汉志·百官志》。另外,汉末高靖之孙高柔曾到蜀郡来迎其丧,信捷职称论文写作发表网,事见《三国志·魏志·高柔传》。据《续汉志·百官志》记载:“边郡往往置都尉,稍有分县治民比郡。”又说:“景帝时更名都尉,有时不置太守,并职于都尉,比二千石。”所以,当时都江堰渠首江北堋的事务正该蜀郡都尉高靖主管,“监北江堋”的郭择、赵汜乃其责任下属也。
那么为什么碑文会称“太守守史郭择、赵汜”呢?这是因为,一则《续汉志·百官志》载:“每郡置太守一人,二千石,丞一人,郡当边戌者,丞为长史。”下属为“史”,故可称“太守守史”。二则,既然都尉比2000石,从西汉开始有时还不设郡守,并职于都尉。所以,都尉的下属也同样可称“太守守史”。
在都尉督导后,经郭择、赵汜的努力,堋功告成,碑文日:“择、汜以身帅下,志……作……旬日之顷,堋口竞就备毕。”于是属下们以为“宜建碑表”。郭、赵之下属“时堋吏李安、傅阳,作者赵口卿、郑口、口口、彦口、苏子邛、定卿、杨叔财等百余人,报服恩施……出家钱勒石纪行,刊示后贤,以劝为善”,这就是立碑的缘起。
原来如此,立此碑是为都江堰渠首北江堋的堰功事,以留示继任官员的。前面碑文所说的:“择、汜体履仁义,结发修善”,“轻财重义,乡党所称”,“兄弟和雍”等等,无非是表功前的铺垫,犹如后代流行的“德才兼备”之类的褒辞耳。
综上所述,(1)东汉《郭择赵汜碑》是一件最早直接记述都江堰堰史的珍贵文物。它的发现是继《李冰造像铭刻》后,又一次重大考古发现。同时,也向人们揭示都江堰地下还会有更多惊人的考古新发现。
(2)此碑的发现,第一次公布了东汉时期“监北江堋”的堰官姓名郭择和赵汜,以及他们的上下级官吏的姓名、职务,记述了他们有关堰功的活动。为世界文化遗产都江堰的历史填补了空白。
(3)此碑提供了巴蜀地区东汉末年极珍贵的有关社会历史信息,如有关于汉代经学史、郡县建制、乡党孝悌、刑狱幽厄……等等,有待于进一步的多学科协作发掘。我们正翘足以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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