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城文化研究30年
作者:佚名; 更新时间:2014-12-11
吴城文化是指商时期分布在赣江中下游地区的一种考古学文化,因首先发现于樟树吴城遗址而得名。据初步统计,30年来,在江西各地发现了属于吴城文化的遗址100多处,其中有3项具有里程碑意义的大发现,那就是樟树吴城遗址、瑞昌铜岭商周矿冶遗址和新干大洋洲商代遗存的发现与发掘,吴城遗址的发掘,确立了江西商代考古的时代标尺,瑞昌铜岭商周矿冶遗址和新干大洋洲商代遗存的发掘,则揭开了江南商代文明的新篇章。1973年吴城遗址发掘以来的30年,是吴城文化的考古与研究工作确立、发展并获得空前大发展的30年,在文化年代与空间分布、文化特征、生产力发展水平、社会性质及其与周边各区系文化相互之间的交流影响等方面均取得了丰硕的成果。
吴城文化的研究现状
任何一种考古学文化,从发现之日起都是在不断地充实和完善,随着时间的推移,遗存数量逐渐增加,分布地域有所扩大,文化内涵也日益丰富。吴城文化亦是如此。吴城文化的发现与研究过程,实质上是一个新材料的不断积累与新方法逐渐加以运用的过程,这个过程大致可以平分为二个阶段,前后各15年。
第一阶段(1973—1988年春),是文化命名与科学的文化分期研究阶段。1958—1973年秋季以前,江西全境进行的田野考古工作开展不多,对本地先秦文化的认识仅孤立地限于几何形印纹陶,因而,这一时期所做的考古调查与试掘工作,往往将商周及其以前的遗存笼统地称为几何形印纹陶遗存,归入新石器时代遗址。1973—1974年,北京大学考古系与江西省博物馆、清江县博物馆组成联合考古队,对吴城遗址进行了3次考古发掘,揭露面积1117平方米,出土相当于二里岗上层至殷墟时期的遗物500多件,通过对比分析,确定吴城遗址为一处商代遗址。这一发现,第一次从江西的几何形印纹陶遗存中划分出了属于商时期的文物,表明商文化曾对江西产生影响,从地层学与类型学上确立了江西商代考古的时代标尺。本阶段最大的成就是初步建立了吴城文化考古资料的时空框架,基本弄清了吴城文化的延续时间和分布范围,为吴城文化的考古与研究工作全面繁荣发展、进入“黄金时代”从田野资料积累和基础研究积累两个方面做好了充分准备。
第二阶段(1988秋至今),是吴城文化考古方国地位确立阶段。吴城文化的考古发现与研究,取得了前所未有的进展,进入全面繁荣发展的新阶段,其开始的标志是瑞昌铜岭商周矿冶遗址和新干大洋洲商代遗存的发掘。这两项重大考古新发现,与过去江西各地零星出土的青铜器,吴城遗址发现的冶铜遗迹、出土的石范及其它遗物一起,大大丰富了吴城青铜文化的内涵。本阶段经正式考古试掘与发掘的吴城文化重要遗址有:瑞昌铜岭商周矿冶遗址、新干大洋洲商代遗存、九江龙王岭遗址等。这一系列考古工作,将吴城文化的研究向深度和广度推进。
30年来,吴城文化考古工作所取得的成果可以从下面几个方面来加以概括:
吴城文化的命名 1976年,在筑卫城遗址发掘简报中首次使用“吴城文化”的概念来表述早于新石器时代晚期的文化;1979年,北京大学《商周考古》编写组对吴城文化的内容进行了初步概括;1981年,李伯谦对吴城遗址1—3次发掘资料进行全面而系统的研究后指出:吴城青铜文化“主要因素,具有鲜明的地方特色,与商文化存在明显区别”,进而根据考古学文化命名的一般原则,首次提出了“将以吴城遗址为代表的这类遗存命名为吴城文化”,并归纳了吴城文化的特征,提出了吴城文化的分期与年代。他的这一观点得到普遍公认,为吴城文化的研究奠定了坚实的理论基础。
吴城文化的内涵 关于吴城文化的性质,主要有中原商文化一个地方类型说和土著说两种不同的意见。
多数学者认为吴城文化是赣江鄱阳湖流域一支与商文化存在明显区别的地方文化,既具有浓厚的地方特色,又带有一定的商文化色彩。但吴城文化的分布范围有多大,则有分歧。彭适凡认为吴城文化是分布于江西全境的一支商代考古学文化,包括吴城类型和万年类型,“主要地分布在鄱阳湖—赣江中、下游地区的一支青铜文化,而以赣北地区最为密集,东和东南已达武夷山下,进入闽地;西和西北至湘赣边境和幕阜山下;北和东北可达长江沿岸和皖赣交界的山区。”李伯谦也持类似观点。彭明瀚认为,吴城文化的分布范围在赣江鄱阳湖以西,商时期赣江鄱阳湖以东的广大地区的考古学文化为万年文化,二者是两种性质不同的考古学文化,不能把万年文化作为吴城文化的一个地方类型。
李家和在全面分析了吴城青铜文化后,认为“吴城遗址文化与中原商文化的一致性是明显的,主要的”。“从地理位置看,吴城这地方正是自中原南来的三苗之居的一个点。吴城文化本身就属于夏商文化之列,只是南来后与江西本地的土著相结合,才又有了某些不同于中原夏商文化的一些特点。”“既然文化性质明确,因而另立‘吴城文化’名称,就显得没有必要了。”赵峰认定吴城文化是中原商文化的有机组成部分,其居民“虽居住于今天的清江县,远离中原,但仍是殷人的一支”,与中原“有着同一语言文字。”
吴城文化的分期与年代 关于文化分期,有三期说和四期说两种观点,大多数人把吴城文化分为前后相继的一、二、三期。随着江西商代考古工作的进展,发现了一批比吴城文化一期早的遗址,吴城遗址近年也发现了比原吴城一期文化要早的地层,彭明瀚在李伯谦三期说的基础上新增一期,提出四期说。
关于吴城文化的上限,三期说认为是商代中期,彭明瀚认为吴城文化的上限可以早到商代前期晚段。关于吴城文化的下限,也就是吴城三期,存在一定分歧。发掘简报认为其下限已进入周代的记年,持此观点的还有唐兰、彭适凡等。李伯谦认为吴城三期的年代基本上不会超出商代,不会晚至西周,应与殷墟三、四期相当。
吴城文化的族属 关于吴城文化的族属,由于基于对其文化性质的不同认识,主要存在二种观点。李家和认为,“吴城遗址文化是自中原南迁来的三苗氏或华夏族文化与本地土著文化相结合相融合的产物,是构成商周时期越族文化的有机组成部分。”1989年,李家和又将自己的观点修正为吴城文化是中原商文化的一支,其族属是“亚雀”。持土著说者认为其族属是当地的土著民族,或认为是“与中原商民族有甚为密切关系的古越族的文化”,并进一步推定为“扬越”,彭适凡认为,当时扬越的地域不仅仅包括鄂东南以及湖南与江西的大片地区,其东大体以鄱阳湖为界,今鄱阳湖以西的赣北、赣西北及赣江西岸都应是扬越的聚居地;徐心希认为,卜辞及先秦典籍中所提及的“干”,其确切地点应当在江西,其代表文化是吴城文化一、二期,干越作为一个独立的奴隶制国家,与中原商王朝并无隶属关系,而吴城及邻近的新干大洋洲地区直到西周时期仍然是干越的政治中心;或认为是“三苗”。
大洋洲遗存的性质 目前主要存在二种观点,一种主张墓葬说,另一种主张祭祀说。
墓葬说。发掘的参加者基本上主张墓葬说,发掘报告和简报均采用墓葬说。
祭祀说。吴之?认为大洋洲是“殷商之际盛行的以女巫瘗祷水旱的‘巫沙’祭丘遗存。”唐嘉弘指出:全面的考察,新干大洋洲遗存当系这里方国“君王”在河川上固定祀地进行“浮沉”之祭时的祭品,延续时间有数十年之久,甚至更长一些。彭明瀚认为大洋洲遗存是一处商代社祀遗存。
大洋洲遗存的年代 目前主要有以下6种看法:
二里岗上层说。安金槐认为大洋洲的青铜器有许多器形和花纹特征,“基本上和河南郑州商代二里岗上层的同类青铜器相类同”,“这说明两地出土的这些相类同的青铜器时代是相近的,”其时代属商代中期。
殷墟一期说。孙华认为大
吴城文化的研究现状
任何一种考古学文化,从发现之日起都是在不断地充实和完善,随着时间的推移,遗存数量逐渐增加,分布地域有所扩大,文化内涵也日益丰富。吴城文化亦是如此。吴城文化的发现与研究过程,实质上是一个新材料的不断积累与新方法逐渐加以运用的过程,这个过程大致可以平分为二个阶段,前后各15年。
第一阶段(1973—1988年春),是文化命名与科学的文化分期研究阶段。1958—1973年秋季以前,江西全境进行的田野考古工作开展不多,对本地先秦文化的认识仅孤立地限于几何形印纹陶,因而,这一时期所做的考古调查与试掘工作,往往将商周及其以前的遗存笼统地称为几何形印纹陶遗存,归入新石器时代遗址。1973—1974年,北京大学考古系与江西省博物馆、清江县博物馆组成联合考古队,对吴城遗址进行了3次考古发掘,揭露面积1117平方米,出土相当于二里岗上层至殷墟时期的遗物500多件,通过对比分析,确定吴城遗址为一处商代遗址。这一发现,第一次从江西的几何形印纹陶遗存中划分出了属于商时期的文物,表明商文化曾对江西产生影响,从地层学与类型学上确立了江西商代考古的时代标尺。本阶段最大的成就是初步建立了吴城文化考古资料的时空框架,基本弄清了吴城文化的延续时间和分布范围,为吴城文化的考古与研究工作全面繁荣发展、进入“黄金时代”从田野资料积累和基础研究积累两个方面做好了充分准备。
第二阶段(1988秋至今),是吴城文化考古方国地位确立阶段。吴城文化的考古发现与研究,取得了前所未有的进展,进入全面繁荣发展的新阶段,其开始的标志是瑞昌铜岭商周矿冶遗址和新干大洋洲商代遗存的发掘。这两项重大考古新发现,与过去江西各地零星出土的青铜器,吴城遗址发现的冶铜遗迹、出土的石范及其它遗物一起,大大丰富了吴城青铜文化的内涵。本阶段经正式考古试掘与发掘的吴城文化重要遗址有:瑞昌铜岭商周矿冶遗址、新干大洋洲商代遗存、九江龙王岭遗址等。这一系列考古工作,将吴城文化的研究向深度和广度推进。
30年来,吴城文化考古工作所取得的成果可以从下面几个方面来加以概括:
吴城文化的命名 1976年,在筑卫城遗址发掘简报中首次使用“吴城文化”的概念来表述早于新石器时代晚期的文化;1979年,北京大学《商周考古》编写组对吴城文化的内容进行了初步概括;1981年,李伯谦对吴城遗址1—3次发掘资料进行全面而系统的研究后指出:吴城青铜文化“主要因素,具有鲜明的地方特色,与商文化存在明显区别”,进而根据考古学文化命名的一般原则,首次提出了“将以吴城遗址为代表的这类遗存命名为吴城文化”,并归纳了吴城文化的特征,提出了吴城文化的分期与年代。他的这一观点得到普遍公认,为吴城文化的研究奠定了坚实的理论基础。
吴城文化的内涵 关于吴城文化的性质,主要有中原商文化一个地方类型说和土著说两种不同的意见。
多数学者认为吴城文化是赣江鄱阳湖流域一支与商文化存在明显区别的地方文化,既具有浓厚的地方特色,又带有一定的商文化色彩。但吴城文化的分布范围有多大,则有分歧。彭适凡认为吴城文化是分布于江西全境的一支商代考古学文化,包括吴城类型和万年类型,“主要地分布在鄱阳湖—赣江中、下游地区的一支青铜文化,而以赣北地区最为密集,东和东南已达武夷山下,进入闽地;西和西北至湘赣边境和幕阜山下;北和东北可达长江沿岸和皖赣交界的山区。”李伯谦也持类似观点。彭明瀚认为,吴城文化的分布范围在赣江鄱阳湖以西,商时期赣江鄱阳湖以东的广大地区的考古学文化为万年文化,二者是两种性质不同的考古学文化,不能把万年文化作为吴城文化的一个地方类型。
李家和在全面分析了吴城青铜文化后,认为“吴城遗址文化与中原商文化的一致性是明显的,主要的”。“从地理位置看,吴城这地方正是自中原南来的三苗之居的一个点。吴城文化本身就属于夏商文化之列,只是南来后与江西本地的土著相结合,才又有了某些不同于中原夏商文化的一些特点。”“既然文化性质明确,因而另立‘吴城文化’名称,就显得没有必要了。”赵峰认定吴城文化是中原商文化的有机组成部分,其居民“虽居住于今天的清江县,远离中原,但仍是殷人的一支”,与中原“有着同一语言文字。”
吴城文化的分期与年代 关于文化分期,有三期说和四期说两种观点,大多数人把吴城文化分为前后相继的一、二、三期。随着江西商代考古工作的进展,发现了一批比吴城文化一期早的遗址,吴城遗址近年也发现了比原吴城一期文化要早的地层,彭明瀚在李伯谦三期说的基础上新增一期,提出四期说。
关于吴城文化的上限,三期说认为是商代中期,彭明瀚认为吴城文化的上限可以早到商代前期晚段。关于吴城文化的下限,也就是吴城三期,存在一定分歧。发掘简报认为其下限已进入周代的记年,持此观点的还有唐兰、彭适凡等。李伯谦认为吴城三期的年代基本上不会超出商代,不会晚至西周,应与殷墟三、四期相当。
吴城文化的族属 关于吴城文化的族属,由于基于对其文化性质的不同认识,主要存在二种观点。李家和认为,“吴城遗址文化是自中原南迁来的三苗氏或华夏族文化与本地土著文化相结合相融合的产物,是构成商周时期越族文化的有机组成部分。”1989年,李家和又将自己的观点修正为吴城文化是中原商文化的一支,其族属是“亚雀”。持土著说者认为其族属是当地的土著民族,或认为是“与中原商民族有甚为密切关系的古越族的文化”,并进一步推定为“扬越”,彭适凡认为,当时扬越的地域不仅仅包括鄂东南以及湖南与江西的大片地区,其东大体以鄱阳湖为界,今鄱阳湖以西的赣北、赣西北及赣江西岸都应是扬越的聚居地;徐心希认为,卜辞及先秦典籍中所提及的“干”,其确切地点应当在江西,其代表文化是吴城文化一、二期,干越作为一个独立的奴隶制国家,与中原商王朝并无隶属关系,而吴城及邻近的新干大洋洲地区直到西周时期仍然是干越的政治中心;或认为是“三苗”。
大洋洲遗存的性质 目前主要存在二种观点,一种主张墓葬说,另一种主张祭祀说。
墓葬说。发掘的参加者基本上主张墓葬说,发掘报告和简报均采用墓葬说。
祭祀说。吴之?认为大洋洲是“殷商之际盛行的以女巫瘗祷水旱的‘巫沙’祭丘遗存。”唐嘉弘指出:全面的考察,新干大洋洲遗存当系这里方国“君王”在河川上固定祀地进行“浮沉”之祭时的祭品,延续时间有数十年之久,甚至更长一些。彭明瀚认为大洋洲遗存是一处商代社祀遗存。
大洋洲遗存的年代 目前主要有以下6种看法:
二里岗上层说。安金槐认为大洋洲的青铜器有许多器形和花纹特征,“基本上和河南郑州商代二里岗上层的同类青铜器相类同”,“这说明两地出土的这些相类同的青铜器时代是相近的,”其时代属商代中期。
殷墟一期说。孙华认为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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