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周易》的象数图示结构(2)
作者:佚名; 更新时间:2014-12-11
)两种符号组合而成的,这两种符号喻示着大自然万事万物矛盾对立的情状,也是万事万物最根本的两种抽象要素。这两种符号在易学体系中又被称为"爻","爻也者,效天下动者也"(《易传.系辞下》,爻的本质特征在"效"和"动",是促使事物运动变化最基本的两种相互对立的因素。

  (2)八卦之象阴爻和阳爻经过不同的组合,三迭而成八种三画的卦形,"卦"也在此有了明确的意义。《说文解字》释曰:"卦,所以筮也,从卜,圭声"。《周易正义》引《易纬.乾坤凿度》云:"卦者,卦也。言悬物象以示于人,故谓之卦。"显然,卦在《易经》中是占筮的基本符号系统。八卦以阴阳二爻的不同组合形式象征着世界万物的八种基本物质形态,其中"乾"()三阳爻相迭,象征阳气上升为"天";"坤"()三阴爻相迭,象征阴气下凝为"地";"震"()两阴爻迭于一阳爻之上,象征上两阴下降,下一阳上升,阴阳冲突,爆发为"雷";"巽"()两阳爻迭于一阴爻之上,象征两阳升腾于一阴之上,犹"风"行地上;"坎"()一阳爻置于两阴爻之间,象征上下之阴蓄中一阳,犹如"水"以阴为表,内中蕴藏阳质;"离"()一阴爻置于两阳爻之间,象征上下之阳蓄中一阴,犹如"火"以阳为表,内中蕴含阴质;"艮"()一阴爻迭于两阴爻之上,象征上为阳、下蓄阴,如"山"以坚石为表,下含丰厚的湿土;"兑"()一阴爻迭于两阳爻之上,象征上为阴形,阳蓄其中,如"泽"外表为阴湿之所,下层却含有丰富阳气。

  应该说,八卦和阴阳二爻在《易经》的卦形系统中是隐而未彰的,对它们的解析在《易传》中才完整而系统地完成,后世易学在此基础上又有进一步的发展,八卦从卦名、卦形、卦象拓展到卦位、卦序、卦数等更多要素。但是,从根本上说,后世在认识水平上所取得的深入和提高,都是以《易经》文本中卦形与其相应卦爻辞的关系为基础的,阴阳二爻(两仪)和八卦的基本取象是《易经》卦象系统的原始构成。

  (3)六十四卦之象这是通常所见的《易经》卦形系统,它是由八卦两两组合排列的六爻相迭而成的。卦象从两仪到八卦到六十四卦,完成了认识从根本要素到基本属性再到事物发展基本性状的具象化过程。六十四卦是对世界万事万物的性质和状况的直观模拟,它与卦爻辞中透露的三百八十四爻象相结合完成了对世界的结构性"图示"或"图解"。清人江永结合《易传》的阐释,在其著作《河洛精蕴.卦象考》中,对《易经》文本中所涉及的卦象做了系统的整理,并将其归纳为以下几类:

  1. 天文类卦象:天、日、明、月、斗、沫、云、风、雷、震、电、雨、霜。

  2. 岁时类卦象:十年、三年、三岁、八月、寒、月几望、旬、七日等。

  3. 地理类卦象:地、火、水、泽、山、西南、东北、南、田、野、城等。

  4. 人道类卦象:父母男女、祖妣、父子、母、王母、女、婚媾、夫妇等。

  5. 人品类卦象: 高宗、帝乙、箕子、大人、君子、小人、幽人、武人等。

  6. 人事类卦象:言、履、行、涉、旅、富、市、耕、事、得失、讼、狱等。

  7. 身体类卦象:身、首、顶、寡发、广颡、面、鼻、目、眇、盱、视等。

  8. 饮食类卦象:饮食、口实、朵颐、噬肤、噬嗑、噬腊肉等。

  9. 宫室类卦象:宫室、屋、庐、栋、庭、阶、门、户、牖、巷、邻、旅次。

  10. 货财类卦象:玉、金、圭、布、帛、贝、资。

  11. 器用类卦象:书契、车、大车、舆、轮、辐、舟辑、匕鬯、鼎、釜等。

  12. 国典类卦象:庙、祭祀、用牲、亨帝、亨山、宾王、亨、锡马、锡命等。

  13. 师田类卦象:征伐、行师、戍、克、攻、狩、田、三驱、即鹿。

  14. 动物类卦象:龙、鱼、豚鱼、鲋、鳖、蟹、蠃、蚌、龟、马、白马等。

  15. 植物类卦象:木、株木、杞、苞桑、杨、木果、瓜、稼、苋、竹、萑苇等。

  16. 杂类卦象:圆、方、长、高、均、文、通、乾卦、毁折、附决、大赤、赤等。

  江永的分类取舍,大都直接取材于卦爻辞,也有依据《易传》特别是《说卦》的取象方法,其归纳方式或有可议之处,但大致概括了《易传》所涉自然、社会乃至人生的各个侧面,为全面理解易象提供了线索。

  通过以上对《易》象的解析可以认定,"象"在《易经》乃至整个《周易》的思想体系中都是一个极为重要的的认识范畴,有必要对其本体作深入的考查。毫无疑问,"有所感而象生" ,"象"产生的基础是人类感官对外界刺激的反应,所谓"圣人有以见天下之赜而拟诸其形容,象其物宜,是故谓之象"(《易传.系辞上》)。"外界种种经感官而成印象,印象之共相即为概念,概念亦存诸象。概念既生矣,运思其可矣,新知亦出矣" ,显然,在"象"的形成过程中,作为认识的主体,对外界刺激所做出的反应并不是被动的。皮亚杰(JeanPeanPiaget)的发生认识论对于认识结构的揭示有助于厘清"象"的本质所在。皮亚杰认为:"每一个刺激要引起某一特定反应,主体及其有机体都必需具有反应刺激的能力" 。因此,外界事物的刺激是通过内部反应能力而起作用的,认识是依照主体能力的发展而演化的。皮亚杰又进一步提出,主体能力必须以内在结构为基础,因为结构决定功能,主体没有内在结构,就不可能具有适应外界的能力,所以,智慧本质上是一种认识结构。基于这样的认识,皮亚杰提出了一个所谓"图式"(Scheme)的概念,即主体"动作的结构或组织" 。有了这样一种认识的功能结构,主体才能够对客体的刺激做出反应。皮亚杰认为:"任何图式都没有清晰的开端,它总是根据连续的分化,从较早的图示系列中产生出来,而较早的图式系列又可以在最初的反射或本能的运动中追溯它的渊源" 。因此,主体所具有的第一个图式是遗传获得的图示,即本能动作的图示。这种图示在以后的活动中逐渐发展成为各种后天的认识图式。至于人类较高级的认识图示如时空、因果等概念都不是遗传的,而是主体实物动作内化的产物。这样一个发展过程被皮亚杰称为"主体的建构"(construction),客体只有通过主体结构的加工、改造才能被主体认识,而主体对客体的认识程度完全取决于主体具有什么样的认识图示。在这个意义上,客体结构是主体建立的,随着主体认识图示的发展,对客体的认识也不断深化。皮亚杰把这个过程称为客体建构。如此,认识发展实际上就是通过活动使主体和客体发生相互作用,在相互作用中进行主体和客体的双重建构。

  "象"正是这样一个具有典型意义的认识的"图示"(显然是直观、具象的)结构,《易》象两仪和八卦,是抽象的关于世界本质认识的主体结构。以此为基础,形成了一个具象的对世界万事万物性状的模拟结构-六十四卦系统。从这样的一个角度来说,"象"是主体对客体的一个能动的反应,六十四卦虽然包融了客观世界的各种现象,但是这些现象只有通过卦象系统的逐层解析,才能在主体的意识中形成本质性的认知。所以,"《易》象与一般之象无殊,唯须依卦始成其应。《易》之用不离象,《易》象之殊义由用《易》始显。卦有动刚象有变,六爻相互对应,卦象遂交错系联。占者意会之,《易》象乃应占事而生义,此所谓'称文小,其取类也大'" 。

  存在和关联是认识的两大主题,《易》象,包括其思想基础卜筮,与其它许多以预测吉凶为目的传统方术一样,其基本的结构框架都是对"存在之间的关联"的关注,这也是整个中国传统思想的基本构架,它们的不同之处在于作为结构之间相互联系的内在逻辑不尽相同(譬如许多方术的理论基础是五行的生克,与易占以阴阳时位为判断依据就有所差异)。"象"是《周思》思维模式中存在的一种基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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