象数易学家除了对玄学易进行反击外,还在注释方面作了大量的、细致的工作。一方面严格按照汉代象数易学传统注易,另一方面又对汉代易学进行反思,从中发现问题。对于这样一些问题,他们或是作以辩解和阐发,或是予以修正,旨在新的形式下,使象数易学更加完善、更加合理。从现有材料看,此时期象数易学主要有以下几个派别:一是京氏易。先有吴人陆绩以丰富的易学知识对《京氏易传》作了诠释,使晦涩难懂的京氏易大义再度光显,流传于世。继有晋人干宝留思京氏易,专以京氏八宫、世应、飞伏、纳支、五行等理论注《易》,后有后周卫元嵩作《元包》,以京氏八宫说为主,兼取《归藏》之义,建立了一个筮占新体系。二是费氏易。传费氏易在汉末一直占主流,在此派中郑玄和荀爽为象数易学杰出的代表。此时期郑学虽遭王肃、王弼等人排斥,但其以象数和训诂见长的易学体系在此时期仍有着强大的生命力,为许多学者推崇。如晋初王肃之学行,仍有孙炎、马昭等主郑攻王。南北朝时,郑学与王弼玄学同列为国学,“梁陈郑玄、王弼二注列国学,齐代唯传郑义,隋代王注盛行,郑学寝微”(《隋书.经籍志》)郑学成为象数易学中唯一能与出自费氏学的王弼玄学公开对抗的势力。传郑易者不乏其人,《北齐书.儒林列传序》云:“凡是经学诸生多出自魏末大儒徐遵明门下,河北讲郑康成所注《周易》,遵明以传卢景裕及清河崔瑾。景裕传权会,权会传郭茂”。单就象数而言,此时期很多易学家资取郑易。如姚信、何妥取爻辰说注《易》,张讥本郑氏老少阴阳之数说《易》。费氏学另一支是荀氏学。它不像郑学那么博大被列为国学,但从象数易学言之,其地位和影响远大于郑学。在当时,涌现了一大批治荀氏易或按照荀氏传统治易的易学家,他们以荀氏易为主,兼收诸家之长,对象数易学的生存和传播做了大量的工作。如姚信、翟元、蜀才、卢氏等人多取荀氏的升降说、卦变说注《易》,其中蜀才、卢氏、伏曼容等对荀、虞卦变说中显露出来的问题作了修正。陆绩、姚信、翟元等多以荀氏为典范,取《易传》比、乘、应、中等爻象诠释易辞。陆绩、干宝等人对荀、虞卦气说也作了阐发。荀氏后裔极力维护荀氏易学,力主象数,尽反玄学成为传播荀氏学另一支不可忽视的力量。荀氏家族中,除了荀粲外,其它像荀顗、荀辉、荀融等人皆为传荀氏易的象数派。正是由于这些包括荀氏家族在内的易学家所付出心血使荀氏易学在当时学界占有一席之地,并在一定范围内得以光大,形成了以荀氏易为主的、囊括汉魏象数派诸家的易学体系。《荀氏九家易》的成书标志着这个易学体系的形成。
由于他们在注《易》和反击玄学易方面所做的努力,象数易学没有很快被消除,在当时还依然流行,而且在某些领域和某些方面还有一定的发展。如陆绩对于京氏易的诠释,干宝对于卦气说的推衍,蜀才对卦变说的整合等皆表明逆境中象数易学通过坚持传统和调整自身又有新的阐发,从而显露出一线生机。
历史的发展不以个人好恶为转移,思想的发展亦不例外。此时期象数易学家为了挽救象数易学危机,反击来自玄学的批判,继续沿着两汉易学家所开创的道路治《易》,并在某些方面有所发展,但在总体上却没有多大建树,其注《易》的方法和象数理论的建构,均没有超出汉代象数易学的樊篱,更不可能克服象数易学自身所存在的种种弊端和矛盾,推动其进一步的发展,因此,在新兴的、强大的玄学冲击下,他们从根本上改变不了象数易学灭绝的命运。台湾学者简博贤于此论述得极为精辟:“洎乎子雍王氏,操郑氏之戈,裨郑之阙;既排爻辰,复剥礼象,易象之学,于是一厄。何晏宗无入有,背爻象而任心胸,易象之学,于是再厄。钟会神尽《周易》,尝论《易》无互体,易象之学,于是又厄。……王弼崛起,扫象讥互,既标揭《略例》之篇,复畅之于《易》卦之注,易象之学,于是大厄矣。”(《今存三国两晋经学遗迹考》第403页台湾三民书局1986年)自此,象数易学日薄西山,奄奄一息,渐为玄学易所取代。至南北朝,除了郑易其它皆失传,“永嘉之乱,施氏、梁丘之《易》亡,孟、京、费之《易》人无传者。”(陆德明《经典解释文》)“至隋代,王注盛行,郑学寝微,今殆绝矣。”(《隋书.经籍志》)
一种思想取代另一种思想,并不意味着彻底的摈弃,而是一种有保留的否定。象数易学至隋已绝迹,然其影响并未也不可能彻底根除,其中一些被认为合理的成分已融合在新的易学体系中,为易学家自觉不自觉地运用,即以反象数易为旗帜的王弼等人仍然没有完全摆脱象数易学的影子。按照宋儒、清儒研究,王弼虽然尽扫汉儒之象理,但其易注暗含汉儒之象。宋儒王应麟云:“王弼尚名理,讥互体,然注《睽》六二曰:‘始虽受困,终获刚助。’《睽》自初至五成困,此用互体也。”(《周易郑康成注序》)其实此处是互体兼两象易。朱震云:“王弼言卦变不足,推致五行。然释《中孚》六三曰:三四居阴,金木异性,木金云者五行也。”(《汉上易传.丛说》)王弼注《涣.彖》云:“二以刚来居内而不穷于险,四以柔得位乎外而与上同。内刚而无险困之难,外顺而无违逆之乖,是以亨。”(引自《周易注疏》卷十)清儒焦循云:“循按王氏此注,亦用卦变《否》四之二之例,而讳言自《否》来。”(《周易补疏》)。王弼注《观》六二云:“犹有应焉,不为全蒙,所见者狭,故曰窥观。”(引自《周易正义》卷三)注《观》九五云:“上之化下,犹风之靡草,故观民之俗,以察己之,百姓有罪在于一个人,君子风著,已乃无咎。”(同上)焦循云:“《观》本《蒙》二升五之卦。《蒙》已成《观》,故不为全蒙。此荀爽二五升降之义,王氏阴用之。”(《周易补疏》《皇清经解》卷一千一百四十七)
王氏后学韩康伯在注《系辞传》时,也取象数易学的蓍数观。如陆绩注《系辞》“是故四营而成易”时云:“分而为二以象两,一营也;挂一以象三,二营也;揲之以四,以象四时,三营也;归奇于仂以象闰,四营也。四度营为方成易之一爻者也。”(引自李氏《周易集解》)这一思想完全为韩氏所采纳。韩氏云:“分而为二以象两,一营也;挂一以象三,二营也;揲之以四,三营也;归奇于仂,四营也。”(《周易正义》卷七)由此,我们可以看到,由汉代易学家经过精心构制出的象数易学虽然从形式上已佚散,但其影响力而言,还是较强大的。就是说,一旦条件成熟,它还可以重整旗鼓,东山再起。易学史的发展证明了这一点。
其实,玄学易真正取代象数易是唐代。唐朝统治者为了进一步加强和巩固已取得政权,在思想领域内,采取了一系列措施,如开设文学馆,优选学术名士,尊崇经术,大兴教化。但由于唐以前有南北学之分,“南人约简,得其英华;北学深芜,穷其枝叶”。(《北史.儒林传序》)唐初根据实际需要重南轻北,定从南学。唐太宗命孔颖达等人撰修《五经正义》,多资取南学,其中在易学方面更为突出,《周易正义》力排汉儒象数,专取王弼注和韩康伯注,而为之疏,正像孔颖达自己所言:“奉敕删定,考察其事,必以仲尼为宗,义理可诠,先以辅嗣为本,去其华而取其实,欲使信而有征。”(《周易正义序》)很明显,孔氏的《周易》“正义”,从政治上说,力图编出一本统一易学注释的书作为范本,使士子学《易》有所宗,科举取士有一个统一的依据;而从易学上说,无非是想以重义理的王学取代其汉代象数易学,并使其合法化。由于政治上需要及功利所使,学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