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公元464年,南朝宋孝武帝死,嫡长子刘子业即位,历史上称前废帝。他是中国古代一个有名的昏暴君主。其罪行被认为“武王数殷纣之衅,不能絓其万一;霍光书昌邑之过,未足举其毫厘”[1]。这话虽然有些夸张,但在他统治下,“苛罚酷令,终无纪极,……阖朝业业,人不自保,百姓遑遑,手足靡厝”[2],以史料来印证,大体是不错的。
对待这样的君主,地主阶级统治集团采取什么态度?这就是力图“废昏立明”。《宋书·蔡兴宗传》提供了范例[3]。
蔡兴宗出身济阳考城(当今河南民权东北)蔡氏,为著名高级士族,时任吏部尚书。史称他原来以为前废帝即位时年纪尚小,有些失德处,慢慢自会改正。谁知后来越看越感到已不可救药,于是为了整个封建统治阶级利益,积极投入“废昏立明”活动。
他首先鼓动太尉沈庆之发动政变,说:“公威名素著,天下所服,……(如果起兵)指麾之日,谁不景从,……若一人唱首,则俯仰可定。”沈庆之不敢,但回答“深感君无已”,证明内心是倾向废昏立明的。
蔡兴宗于是又鼓动领军将军王玄谟发动政变,说:“今以领军威名,率此为朝廷唱始,事例立。”王玄谟也不敢,派人通知兴宗:“期当不泄君言。”实际上也表明,对别人搞政变并不反对。
后来,蔡兴宗又鼓动“专统禁兵”之右卫将军刘道隆带头起事。不过,这次表达意思极含蓄。他在道上遇到刘道隆,意味深长地说:“刘公,比日思一闲写!”胡三省注:“闲写者,谓欲清闲写(倾吐)其所怀也。”[4]意即要找时间商量起兵之事。刘道隆“深达此旨”,但也不敢,“掐兴宗手曰:蔡公,勿多言”。刘道隆是前废帝所宠信的人,看来也无意于揭发暗中酝酿的政变活动。
一个大臣,一而再、再而三地鼓动别的大臣搞政变,在中国古代史上实属罕见。《资治通鉴》胡三省注说:“废昏立明,非常之谋也。蔡兴宗建非常之谋,既以告沈庆之,又以告王玄谟,又以擿发刘道隆,而人不敢泄其言,何也?昏暴之朝,人不自保,‘时日曷丧,予及汝皆亡’,盖人心之所同然也。”
事实正是如此。在蔡兴宗以前和以后,都另有一些政变活动在暗中策划着。终于,湘东王刘彧及其部下阮佃夫等一支势力,政变成功,杀前废帝,立刘彧,是为宋明帝。
(二)
从《蔡兴宗传》和以上事实,可以看出什么规律性的东西呢?
第一,突出反映了封建皇位父死子继制度、君主专制制度和封建经济基础之间存在的矛盾。
如所周知,封建皇位父死子继,特别嫡长继承制度,具有防止、减少皇位争夺,稳定统治秩序之作用。王国维说得好:“盖天下之大利莫如定,其大害莫如争。任天(指立子、立嫡)者定,任人(指立贤)者争。定之以天,争乃不生。故天子、诸侯之传世也,继统法之立子与立嫡也,……皆任天而不参以人,所以求定而息争也。”[5]这是剥削阶级长期经验之积累。然而这样一来,皇位继承定则定矣,却不能避免合法继承者可能是个昏暴君主,最后仍会导致统治秩序的不稳定。中国古代这种例子颇不少,此处前废帝又提供了突出的一个。他早在当太子时已“狷戾日甚”,“多过失”,遭父亲孝武帝谴责,甚至有可能被废掉[6],但因是嫡长子,自有人出于各种动机替他说好话,太子之位终于保存了下来。等孝武帝一死,他便合法地登上皇帝宝座。类似这种根本不配充当地主阶级最高政治代理人,而根据继承制度却成了君主的例子,南朝绝非个别。赵翼曾专门写了《宋齐多荒主》一文[7],记述其事。结果如何呢?这些荒主一旦继位,按照君主专制制度,他们又享有至高无上的权力,丑恶本性便进一步迸发,暴戾恣睢,胡作非为,周围有政治头脑的臣子明知这严重危害着皇室、各级官吏及整个统治阶级的利益,但谁也无法、无权阻拦。前废帝时,太尉沈庆之功高望重,想通过苦口婆心劝谏,让他回心转意,不但不起作用,后来反被赐死。王玄谟是宿将,有威名,“屡表谏诤,又流涕请缓刑去杀,以安元元”[8],废帝大怒,虽未受罚,但对挽救统治危机丝毫无济于事。太宰刘义恭、尚书令柳元景、仆射颜师伯“密谋废帝”,被告发,全部处死;而且断绝义恭肢体,分裂肠胃,挑取眼睛,以蜜渍之,谓之鬼目粽。徐州刺史晋熙王刘昶为废帝所忌,被迫于彭城举兵,想用地方兵力推翻暴君。然“移檄统内诸郡,并不受命,斩昶使”,连州内“将佐文武,悉怀异心”,刘昶只得弃州逃往北魏。所有这些,反过来又助长了前废帝的嚣张气焰,给封建统治进一步带来危害。
由此可见,封建皇位父死子继制度和君主专制制度,在当时虽然基本适合封建经济基础的需要,然而一定条件下,制度本身又存在着无法防止昏暴君主继位,以及无法阻拦他继位后利用手中大权危害整个封建统治阶级利益的致命弱点,而与封建经济基础发生矛盾。宋齐诸荒主接连不断地出现,使封建统治集团付出了高昂代价,便集中暴露了这一矛盾。后来的封建政治家、思想家大概总结了包括宋齐诸荒主在内的历史教训,不断想出一些弥补措施。有的是进一步加强对太子、皇子的教育,想防患于未然。唐太宗说:“古来帝子生于深宫,及其成人,无不骄逸,是以倾覆相踵,少能自济,我今严教子弟,欲皆得安全。”[9]有的是建立制度,在太子继位为帝后,还要他接受封建德才的教育。赵宋以后甚至在中国历史上第一次设立“经筵讲读官”,定期向皇帝讲授“先王之道”和历代统治经验教训[10],旨在把他培养成合乎规格的地主阶级最高政治代表。有的则是在皇位继承制度上进行改革。如清代为防太子“立非其人,关系匪轻”(康熙语),决定不行嫡长继承制,不预立太子,一直到临死前方择诸子中贤者定为继位人[11]。可是所有这些措施,只不过能在某种程度上缓和、减少上述矛盾,而无法彻底排除这一矛盾。因为在封建经济基础上既然只能实行家天下,并把至高无上的大权交给一个人,则君主掌大权后,如不按阶级意志行事,地主阶级和各级官吏按合法程序,是无奈他何的。
第二,在这种情况下,解决的办法只有一个,就是乘这种昏暴统治尚未导致农民大起义爆发之前,统治集团自己先用暴力推翻他。由于昏暴君主握有生杀予夺大权,这样做,风险极大,代价极高。但只要整个统治集团基本上尚未转化为反动势力,迟早是会达到目的的。为什么?因为按照历史唯物主义,封建皇帝是地主阶级的最高政治代表。他之所以能当皇帝,握有至高无上权力,不是天神或个人意志决定,归根结蒂,是阶级赋予的,目的就是要他保护整个地主阶级的利益。正如东汉刘陶所说:“帝非人(实质是地主阶级)不立,人非帝不宁”[12]。因而他的意志、行为必然要受整个阶级利益的制约。如果他恣意妄为,挣脱了这种制约,不但不保护,而且走向危害整个阶级的利益,他的阶级便会逐渐抛弃他,那末他早晚便得垮台。宋前废帝及其他荒主的情况正是如此。具体说来,是在以下两个条件具备后被推翻的:
1. 地主阶级通过各级官吏的大多数,已经认定设法推翻这些荒主是正义行动,而不是对抗天意,犯上作乱。这是思想基础。
我们知道,围绕对待皇帝的态度,我国地主阶级思想家经过长期摸索,提出了两个似乎互相矛盾实际上是互相补充的观点。一个观点是将皇帝谎称为“天子”,宣扬谁反抗皇帝,谁就是对抗天意,犯上作乱,谁就注定将遭天罚,身败名裂。目的是使皇帝代表地主阶级所进行的统治,多一重意识形态的保障。可是地主阶级思想家明白,这只适用于一般情况。如果遇到特殊情况,出现了昏暴君主,这一观点便会成为他们的护身符,因此便又概括出另一观点来代替它,或者说补充它,即认为昏暴君主与一般“天子”不同,已成为独夫民贼,反抗他,不但不是对抗天意,犯上作乱,相反,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