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德》與《黄帝四經》對比研究札記(一)(2)
作者:佚名; 更新时间:2014-12-11
的“天”的禮數。《經法》對“外内”、“男女”問題論述甚多,關于“外内”,四度篇説 “順治其内,逆用於外,功成而傷。逆治其内,順用其外,功成而亡。内外皆逆,是謂重殃,身危爲戮,國危破亡。外内皆順,命曰天當,功成而不廢,後不逢殃。”“極陽殺於外,極陰生於内,已逆陰陽,又逆其位。大則國亡,小則身受其殃。”“〔動靜〕之位,外内之處,天之稽也。”論篇説“不處外内之位,不應動靜之化,則事窘於内,而擧窘於〔外〕。……〔處〕外〔内之位,應動靜之化,則事〕得於内,而得擧得於外。”名理篇説“亂積於内而稱失於外者伐。亡形成於内而擧失於外者滅。”關于“男女”,道法篇説“萬民之恒事,男農、女工。”六分篇説“主兩則失其明,男女爭威,國有亂兵,此謂亡國。”又説“主兩,男女分威,命曰大迷。” 

3、“時”

《三德》多次提到“時”,如簡1説“卉木須時而後奮”。認為統治者的一個重要職責就是謹守天時,不誤民時。如“驟奪民時,天饑必來”(簡15),“奪民時以土攻,是謂……。奪民時以水事,是謂……。奪民時以兵事,是謂……”(簡16),“〔不〕懈于時”(附簡)[ii]。《黄帝四經》認為“天”最重要的運行規則,簡單地説就是“四時”,所以要重“時”守“時”、依“時”而動,《黄帝四經》不厭其煩地論述這一点。當然,如果説《三德》的“時”主要和“民時”相關,那麼,“時”的概念在《黄帝四經》中要更複雑些,渉及到依據“時”之循環往復,來安排農事、征伐、刑罰等一切政治活動。將“時”與“時運”、“機運”關聯起来。將“時”之“反”上昇到哲學高度來考察。這個問題也將另文闡述。 

生必動,動有害,曰不時,曰時而□。《經法·道法》

天地之恒常,四時、晦明、生殺、柔剛。《經法·道法》

天地无私,四時不息。天地位,聖人故載。《經法·國次》

動之靜之,民无不聽,時也。《經法·君正》

天有死生之時,國有死生之政。《經法·君正》

人之本在地,地之本在宜,宜之生在時,時之用在民,民之用在力,力之用在節。知地宜,須時而樹,節民力以使,則財生。《經法·君正》

苛事,節賦斂,毋奪民時,治之安。《經法·君正》

動靜不時,謂之逆。……逆則失本。……誅〔禁〕時當,謂之武。……武則強。《經法·四度》

日月星辰之期,四時之度,〔動靜〕之位,外内之處,天之稽也。《經法·四度》

因天時,伐天毀,謂之武。《經法·四度》

不順〔四時之度〕而民疾。……順四〔時之度〕□□□而民□□疾。《經法·論》

動靜不時,種樹失地之宜,〔則天〕地之道逆矣。《經法·論》

四時有度,天地之理也。……三時成功,一時刑殺,天地之道也。四時時而定,不爽不忒,常有法式,□□□□□。一立一廢,一生一殺,四時代正,冬(終)而復始。〔人〕事之理也,逆順是守。《經法·論約》

逆順无紀,德虐无刑,靜作无時,先後無名。《十六經·觀》

是故爲人主者,時扌/室三樂,毋亂民功,毋逆天時。《十六經·觀》

夫並時以養民功,先德後刑,順於天。《十六經·觀》

時贏而事絀,陰節復次,地尤復收。……其時絀而事贏,陽節復次,地尤不收。《十六經·觀》

聖人不巧,時反是守。……當天時,與之皆斷。當斷不斷,反受其亂。《十六經・觀》(兵容篇也有類似表述)

反義逆時,其刑視蚩尤。《十六經·五正》(正亂篇也有類似表述)

明明至微,時反以爲機。《十六經·姓爭》

靜作得時,天地與之。爭不衰,時靜不靜,國家不定。……靜作得時,天地與之。靜作失時,天地奪之。《十六經·姓爭》

聖人之功,時爲之庸,因時秉□,是必有成功。《十六經·兵容》

是故君子卑身以從道,……柔身以待之時。《十六經·前道》

故王者……,上知天時,下知地利,中知人事。《十六經·前道》

天開以時,地成以財。《十六經·順道》

見地奪力,天逆其時,因而飭之,事還克之。若此者,戰勝不報,取地不反。《十六經·順道》

時若可行,亟應勿言。〔時〕若未可,塗其門,毋見其端。《稱》

毋先天成,毋非時而榮。先天成則毀,非時而榮則不果。《稱》

寒時而獨暑,暑時而獨寒,其生危,以其逆也。 

4、“高陽”、“皇后”、“后帝”、“上帝”

《三德》中“某某曰”祇出現兩次,一次是“高陽曰”、一次是“皇后曰”,可見這兩位都是備受尊敬的人。《黄帝四經》也見高陽。首先出現于《十六經·正亂》,這里的“高陽”是輔佐黄帝剿滅蚩尤的人。開頭部分所見高陽,因前後缺字太多,難作判斷。中間有“戰數盈六十而高陽未夫”,是説高陽與蚩尤已交戰六十次,但還未成年。《十六經·姓爭》有“高陽問力黑曰,天地〔已〕成,黔首乃生。莫循天德,謀相覆傾。吾甚患之,爲之若何。力黑對曰,……” 這里的高陽已是統治者的形象。從《三德》“高陽曰,毋凶服以享祀,毋錦衣交袒”(簡9)看,似與征戰者無關,但顯然是統治者的形象。後面的“皇后曰”雖然也取“毋……毋……”的形式,但要長得多,渉及的内容也更廣氾,與政治作為有着更密切關係。顯然“皇后”的地位要高于“高陽”。從《黄帝四經》中的高陽與黄帝同時出現看,筆者以為《三德》中的“皇后”很可能也就是“黄帝”。《十六經·雌雄節》中有“皇后屯歴吉凶之常,以辨雌雄之節,乃分禍福之向。” 學者多以為這指的就是“黄帝”,因為《十六經·五正》中有“黄帝問閹冉曰,‘吾欲布施五正,焉止焉始’。對曰,……黄帝曰,……對曰,‘后中實而外正、何〔患〕不定。’”可見“后”指的就是“黄帝”。因此,我們可以説《三德》中的“后帝”也就是“黄帝”。簡19有“皇天之所棄,而后帝之所憎”,這里“皇天”代表的是“天”,“后帝”代表的是人。

在《三德》中“上帝”使用頻率很高。如“上帝將憎之”(簡2)、“上帝是祐”(簡6)、“上帝乃怡”(簡6)、“上帝弗諒”(簡8)、 “上帝喜之”(附簡)。“上帝”不象“高陽”、“皇后”那樣,用言語,即用“毋……毋……”來禁止、勸導人們做什麼,祇是用他的“喜怒”即各種好的或壞的自然現象來表示他至高的權威,所以他其實是“天”的化身。地位要高于“高陽”、“皇后”。 “上帝”應該和“天”、“皇天”、“上天”(簡19)處于相同的位置。

値得注意的是《十六經·正亂》中,“上帝”、“黄帝”、“高陽”也是同時出現,“上帝”的位置同樣在“黄帝”、“高陽”之上。《十六經·正亂》中有“上帝以禁,帝曰,‘乏禁,流醢,亂民,絶道,反義逆時,非而行之,過極失當,擅制更爽,心欲是行,其上帝未先而擅興兵,視蚩尤共工。’” [iii]在“帝曰”中出現了“上帝”,可見“帝曰”之“帝”指的是“黄帝”,而上帝是不言的。 

5、“幽、陽”

《三德》並無特別顯著之陰陽刑德相輔相養的思想,這一点與《黄帝四經》有很大差異。可以與陰陽相對照的用詞是“幽、陽”。簡3有“陽而幽,是謂大戚。幽而陽,是謂不詳。齊齊節節,外内有辨、男女有別,是謂天禮”,看來這里“陽”指的是“外”、“男”,“幽”指的是“内”、“女”。 就是説“幽、陽”兩者不可顛倒,顛倒則必有大禍。這方面,《黄帝四經》也有類似表述。

極陽以殺,極陰以生,是謂逆陰陽之命。極陽殺於外,極陰生於内,已逆陰陽,又逆其位。《經法·四度》

當然,這里的陰陽和生殺相關,還是刑德思想之表現,外内也未必指的是家内、家外,宮内、宮外。

陽親而陰惡,謂外其膚而内其勮。不有内亂,必有外客。膚既爲膚,勮既爲勮。内亂不至,外客乃却。《稱》

這里的意境與《三德》顯然不同,但將“陰陽”、“外内”相聯的語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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