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四伦理革命与儒家德性传统(4)
作者:佚名; 更新时间:2014-12-11
但他在安身立命方面则仍是一个传统的中国人。
陈独秀的思想流变,则代表了另一种新凡圣合一的价值范式。陈在五四前期与胡适相似,亦兼取西方式个人主义思想和中国式大我主义信仰。但至五四后期,陈思想深层的群体意识渐以压倒个人主义,而其「自我扩大」的人文宗教精神,则成为其疏离个人主义而归宗社会主义的思想媒介。马克思主义对于五四激进知识分子的诱惑力,在于其思想体系兼备内学与外学、现实与理想的功能。陈的思想演变,表征着启蒙运动后期道德理想主义的复兴和市民文化的衰微。
道德理想主义作为儒家德性传统的精神价值内核,其「大我」人格和「大同」社会之理想的现代复兴,无疑是理解五四启蒙运动疏离现代性之蜕变的一个关键。诚如墨子刻( Thomas A. Metzger )所言,儒家式道德理想主义传统,是二十世纪中国知识分子一再拒斥作为现代性基础的经济、政治、思想的多元主义,而亲和乌托邦的深刻思想原因。同时,我们从「大公无私」、「克己奉公」的中国式共产主义道德中,不难看出儒家德性传统在中国之深刻的连续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