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2—2004年徽学研究综述
作者:佚名; 更新时间:2014-12-11

2002至2004年这三年间,对于徽学研究来说是一个收获的季节,多部研究专著相继问世,史料的发掘与整理也不断扩大,一些传统的研究领域继续深化,而徽学研究也开始出现新的研究动向。

 

一、重要的学术专著

 

    2002年2月,多年来从事徽学研究的日本学者中岛乐章的著作《明代乡村的纷争和秩序——以徽州文书史料为中心》由日本汲古书院出版,这是日本学术界第一本徽学研究的专著。在此书中,作者以明代徽州文书,特别是诉讼文书为主要史料,参之以族谱、地方志、文集等文献史料,以诉讼个案分析为线索,对于明初“老人制”在徽州的实施背景,里甲体制下民间纷争的解决方式,明代中期以后宗族的结合和扩大,以及徽州的佃仆制与主仆纷争等方面的内容都有详尽的论述。作者认为明初以来,“老人”作为县以下诉讼程序中重要的一环,接受民间词状,处理纷争。15世纪后半期开始,老人与里长除继续接受“乡里之状”外,在诉讼调停、实地勘证以及判决的执行等方面开始发挥着更大的作用,他们在乡村纷争中所扮演的角色有所变化。16世纪以降,乡约、保甲以及亲族、中间人等成为乡村纷争的重要调节力量,但里长仍然存在,并发挥着作用。这些内容不仅对于理解徽州的历史,而且对于了解宋明以来中国社会诸多方面的变化有着十分重要的意义。2003年,熊远报的《清代徽州地域社会史研究——境域·集团·网络和社会秩序》(汲古书院)一书出版,该书利用明清时代徽州地区的村落地图、日记、文集、家庭收支帐、家产登记簿、书信、族谱、诉讼档案等文书与文献史料,动态、立体地描述了徽州村落的外在景观和内在的社会结构,通过由村落到县城,在不同的社会、地理空间层次中发生的各种纠纷与社会冲突的具体事例的研究,考察了传统中国乡村社会的秩序体制和特征。在作者看来,徽州商人的商业利润回流大大地改善了徽州村落的居住和生活环境,对于徽州地区的社会组织、村落景物以及具有独特形态的社会生活的形成产生了很大影响。而乡村社会的各种纠纷主要通过调停,亦即各秩序体制的合力和各体制之间的微妙的相互作用,达成让步和妥协。

    同时,徽学研究前辈学者陈学文、赵华富等人也将其多年研究成果整理成书出版,陈学文的《徽商与徽学》(方志出版社,2003年)一书涉及徽州手工业、徽州历史、徽州社会与宗族制、徽州土地契约文书、徽州民俗、徽州商业书、徽州人物诸领域,揭示出徽商对明清社会经济发展所起的重要作用,并以专章讨论了徽学的定义。赵华富《徽州宗族研究》(安徽大学出版社,2004年)是第一部有关徽州宗族研究的专著。在书中,作者对于徽州宗族的兴起、宗族的组织结构、宗族祠堂的建设与规制、谱牒的编纂与收藏、族产的管理、族规家法的作用都有详细的阐述。本书还讨论了徽州宗族对于文化教育的重视,徽州宗族与徽州商人的关系。书中包含了大量的田野调查与个案研究内容,使结论更具有说服力。

此外,辽宁人民出版社《中华文化遗珍·安徽卷》丛书收入多部关于徽州文化的书籍,卞利《通向世界的路:徽州古桥》(辽宁人民出版社,2002年)便是其中一部。李琳琦《徽商与明清徽州教育》(安徽师范大学出版社,2003年)则是其多年来研究成果的总结,既是中国教育史研究的学术力作,又是徽商研究的创新之作。

 

二、史料情况与“徽学”的概念

 

与上个世纪末大规模的徽州文书资料集出版相对应,近年来,徽州文书史料的公布大多是个别研究者的搜集与整理。其中王振忠在《徽州社会文化史探微:新发现的16—20世纪民间档案文书研究》(上海社会科学院出版社,2002年)一书中将多年来收集、整理的反映徽州民众日常生活的文书加以系统介绍,为学术界提供了一系列新发现的徽州文书。文献史料的整理出版也有较大的进展。《新安名族志》(朱万曙、王平等整理,黄山书社,2004年)、《太函集》(胡益民、余国庆整理,黄山书社,2004年)先后点校出版,这有助于推动徽学研究的史料建设。

同时一些研究者继续从多个角度介绍徽州文书与文献史料的留存情况与史料价值。刘尚恒《徽州文献、文书繁富原因探析》(《大学图书情报学刊》2002年第2期)将徽州史料能够大量流存归因于徽州特殊的自然地理环境和社会人文环境。王国键《明代徽州经济类档案发现始末》(《上海档案》2003年第3期)介绍了安徽省档案馆保存的一批明代徽州土地产权变动和管理文书的收藏经过。马仁杰《关于徽州历史档案的若干问题》(《档案学通讯》2002年第3期)揭示了徽州历史档案所蕴含着重大的学术价值、收藏价值、史料价值和经济价值。刘伯山《徽州文书的遗存及特点》(《历史档案》2004年第1期)重新估算了已藏徽州文书的数量,并强调徽州文书真实性、唯一性等特点。

关于徽学的概念与研究对象,学者们继续展开讨论。栾成显《徽学的界定与构建》(《探索与争鸣》2004年第7期)将徽学定义为:以徽州文书档案、徽州典籍文献、徽州文物遗存为基本资料,以徽州历史文化为对象,进而研究中国传统文化的一门综合性学科。徽学体系的构建重视徽州文书档案研究,又包括徽州典籍文化和文物遗存,还有对理念、观念和学说的运用。赵华富《论当代徽学》(《安徽大学学报》2004年第5期)阐述了当代徽学的定义、特点,以及形成的社会基础和徽州文书发现所产生的决定性因素。卞利《唯物史观与徽学研究的发展》(《合肥学院学报》2004年第3期)认为徽学主要是以徽州社会经济史特别是明清社会经济史研究为主体,信捷职称论文写作发表网,综合研究徽州整体历史文化以及徽人在外地活动的一门新兴学科。就学科性质和归属而言,徽学应当属于历史学中的专门史或历史文献学研究的范畴。王振忠《新发现的徽州文书与徽学的新进展》(《探索与争鸣》2004年第12期)介绍了徽州文书的发现情况。刘伯山《徽学研究的多学科价值》(《探索与争鸣》2004年第9期)认为徽学是集哲学、伦理学、美学、法学、人类文化学等多学科为一体的综合性学科。

 

三、徽州文书与明清经济史研究

 

    利用徽州文书进行经济史研究,是传统徽学研究的一个重要方面。地权研究仍然得到许多学者的关注。陈学文《明清徽州土地契约文书选辑及考释》(《中国农史》2002年第3期)选释了有代表性的20余张土地契约文书。赵赞、满志敏、葛全胜《徽州地区土地利用变化驱动力分析(1500—1900)》(《复旦学报》2002年第5期)探讨了明中叶以后徽州地区土地利用发生剧烈变化的原因。赵赟《纳税单位“真实”的一面——以徽州府土地数据考释为中心》(《安徽史学》2003年第5期)认为徽州特定时期的纳税单位能够反映“真实”的耕地面积。鲁艳《明清时期徽州商业资本对徽州地权的影响探析》(《池州师专学报》2003年第2期)指出徽商的商业资本部分投入到土地上,转化为地权,从而加速了地权集中。林枫、陈支平《论明末清初民间户粮推收之虚实——以休宁程氏<置产簿>为中心的分析》(《厦门大学学报》2004年第3期)利用休宁程氏《置产簿》分析了明末清初户粮推收的具体情况,指出明中后期政府的田地户籍统计失实,民间隐瞒田土交易的情况较为普遍。汪庆元《从徽州文书看明代税契制度的演变》(《明清论丛》2004年第5辑)以文书史料为中心,对于明代的土地税契制度进行了梳理,认为明初政府税契关心的重点是田地粮差不失原额,明代中期开始契税成为政府的财源之一,明末则税率大增。

    林业经济是徽州地方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陈瑞的《明清徽州林业生产发展兴盛原因探论》(《中国农史》2003年第4期)从六个方面考察了明清时期徽州地区林业生产获得长足发展的原因,包括风水学说的影响、解决急剧增长的需要、木材商业的刺激、维护山区生态环境、林业养护技术措施及管理制度的制定与完善以及徽州地方官府、宗族、乡约、会社等基层组织的重视等。中岛乐章《明代徽州的小规模同族和山林经营》(载日本《明代史研究会创立三十五年记念论集》,汲古书院,2003年)重点考证了中国社会科学院历史研究所收藏的《凌氏抄契簿》,认为明代徽州乡村小规模宗族一般采取“股份”的方式共同经营众存山林。该文还讨论了凌氏买卖山林中的货币使用情况,特别分析了15世纪30—40年代,凌氏在山林交易中更多使用实物货币的历史背景,认为这与15世纪前半叶明帝国白银短缺的情况有着密切的关系。涉谷裕子《关于安徽省休宁县龙田乡浯田村山林经营方式的特征——以清嘉庆年间和现在为中心》(日本《史学》71卷4号,2002年号)则分析了清代中期的山林经营形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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