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贬与低俗化:鲁迅杂文讽刺修辞的诗学分析(2)
作者:佚名; 更新时间:2014-12-11
相对的,他先将当时某些人所崇奉的崇高价值进行极化处理——“白刃在前,烈火在后,还是钉住书桌,非写不可”、“艺术之宫”等等,在这个参照系之下,他对自己进行贬低化处理。我们看到,这种贬低首先表现为一种低俗化、琐碎化与非诗意化描述:“被一个朋友怒视了两眼”、“脸上的温度”、“装在玻璃瓶里”,甚而将自己的写作贬称为“打胎”、“狸猫充太子”等等,并且,刻意强调自己对微小的经济利益的在意与追求——“卖几文钱”。

  可以说,对写作与文化行为的经济目标的强调与大肆“鼓吹”是鲁迅文章中常见的论调,他正是用这种充分现实与凡俗化的有意的价值偏斜去瓦解知识界中某些人的伪崇高论说。他在《为半农题记《何典》后,作》中,替刘半农为《何典》做的广告辨护说:“大学教授做一个滑稽的,或者甚而至于夸张的广告何足为奇?就是做一个满嘴‘他妈的’的广告也何足为奇?”因为即使按照某些人的清高论调,“有时也觉得教授最相宜的也还是上讲台。……然而必须有够活的薪水,兼差倒可以。”并尖锐地指出“这主张在教育界大概现在已经有一致赞成之望,去年在什么公理会上一致攻击兼差的公理维持家,今年也颇有一声不响地去兼差的了,不过‘大报’上决不会登出来,自己自然更未必做广告。”而对于刘半农而言,虽然正业是讲授音韵学,“可是北京大学快要关门大吉了;他兼差又没有。那么,即使我是怎样的十足上等人,也不能反对他印卖书。既要印卖,自然想多销,既想多销,自然要做广告,既做广告,自然要说好。难道有自己印了书,却发广告说这书很无聊,请列位不必看的么?说我的杂感无一读之价值的广告,那是西滢(即陈源)做的。”随后,鲁迅以一种近乎巴赫金所谓的广场狂欢的叫卖语调戏谑地写道:“顺便在此给自己登一个广告罢:陈源何以给我登这样的反广告的呢,只要一看我的《华盖集》就明白。主顾诸公,看呀!快看呀!每本大洋六角,北新书局发行。 ”  


 正是由于对伪崇高的嫉恶与蔑视,鲁迅宁愿偏向低俗,走向对现实的俗世利益的光明正大的肯定与追求,因为,无论如何,这种基本的现实生存需求是真实的——因为它“俗”,故而它“真”。除了道德层面上的伪崇高,鲁迅对于审美层面的“伪”也同样充满了一种不信任与破解的冲动,他常常针对的就是为许多知识界人士所标榜的“雅”:

  小心谨慎的人,偶然遇见仁人君子或雅人学者时,倘不会帮闲凑趣,就须远远避开,愈远愈妙。假如不然,即不免要碰着和他们口头大不相同的脸孔和手段。晦气的时候,还会弄到卢布学说的老套,大吃其亏。只给你“口里含一枝苏俄香烟,手里夹一本什么斯基的译本”,倒还不打紧,——然而险矣。

    最后他讥讽地写道:“大家都知道‘贤者避世’,我以为现在的俗人却要避雅,这也是一种‘明哲保身’。”
  鲁迅显然是以“俗人”自居的了,但他却并不“避雅”,而是怀着“偏要在庄严高尚的假面上拨它一拨”的心态,去揭穿雅人的外衣:

  所谓“雅人”,原不是一天雅到晚的,即使睡的是珠罗帐,吃的是香稻米,但那根本的睡觉和吃饭,和俗人究竟也没有什么大不同;就是肚子里盘算些挣钱固位之法,自然也不能绝无其事。但他的出众之处,是在有时又忽然能够“雅”。倘使揭穿了这谜底,便是所谓“杀风景”,也就是俗人,而且带累了雅人,使他雅不下去,“未能免俗”了。

  鲁迅似乎对“杀风景”总是怀有浓厚的兴致。而其常用手段则是以自己的“俗”与“庸”来破解冲击所谓的“雅”,例如,对于向来被人目为“风雅之宗”而加以摸拟的的魏晋风度,鲁迅有意地要依据自己在现代都市中的现实生活来计算它的可能成本:

  寻到了久不见面的《世说新语》之类一大堆,躺着来看,轻飘飘的毫不费力了,魏晋人的豪放潇洒的风姿,也仿佛在眼前浮动。……“采菊东篱下,悠然见南山”是渊明的好句,但我们在上海学起来可就难了。没有南山,我们还可以改作“悠然见洋房”或“悠然见烟囱”的,然而要租一所院子里有点竹篱,可以种菊的房子,租钱就每月总得一百两,水电在外;巡捕捐按房租百分之十四,每月十四两。单是这两项,每月就是一百十四两,每两作一元四角算,等于一百五十九元六。近来的文稿又不值钱,每千字最低的只有四五角,因为是学陶渊明的雅人的稿子,现在算他每千字三大元罢,但标点,洋文,空白除外。那么,单单为了采菊,他就得每月译作净五万三千二百字。吃饭呢?要另外想法子生发,否则,他只好“饥来驱我去,不知竟何之”了。

  最后,当然是琐碎的俗世需求以笑谑包围与放逐了“雅”:“所以我恐怕只好自己承认‘俗’,因为随手翻了一通《世说新语》,看过‘娵隅跃清池’的时候,千不该万不该的竟从‘养病’想到‘养病费’上去了,于是一骨碌爬起来,写信讨版税,催稿费。写完之后,觉得和魏晋人有点隔膜,自己想,假使此刻有阮嗣宗或陶渊明在面前出现,我们也一定谈不来的。”  

  以“俗”破“雅”、避“雅”——即以琐屑的俗世存在去干扰与打断审美化与诗意性的话语抒写,似乎是鲁迅心中时常会不由自主地冒出来的一种冲动,这并不是说他没有诗意的体验与抒写能力,但是他似乎在努力与这种诗意性的审美追求相对抗,他似乎更愿意自己的自我形象是反诗意的与反审美的。所以在他的文章中才时常出其不意地闪现出那些俗世化的细节与描述。例如在厦大图书馆楼上,他感受到一种浓重的孤寂与悲凉,这无疑是一段抒情化、诗意化的“夜色独白”:

  我沉静下去了。寂静浓到如酒,令人微醺。望后窗外骨立的乱山中许多白点,是丛冢;一粒深黄色火,是南普陀寺的琉璃灯。前面则海天微茫,黑絮一般的夜色简直似乎要扑到心坎里。我靠了石栏远眺,听得自己的心音,四远还仿佛有无量悲哀,苦恼,零落,死灭,都杂入这寂静中,使它变成药酒,加色,加味,加香。……莫非这就是一点“世界苦恼”么?我有时想。然而大约又不是的,这不过是淡淡的哀愁,中间还带些愉快。我想接近它,但我愈想,它却愈渺茫了,几乎就要发见仅只我独自倚着石栏,此外一无所有。必须待到我忘了努力,才又感到淡淡的哀愁。

然而鲁迅却迅速中断了这一诗意抒写:

  那结果却大抵不很高明。腿上钢针似的一刺,我便不假思索地用手掌向痛处直拍下去,同时只知道蚊子在咬我。什么哀愁,什么夜色,都飞到九霄云外去了,连靠过的石栏也不再放在心里。而且这还是现在的话,那时呢,回想起来,是连不将石栏放在心里的事也没有想到的。仍是不假思索地走进房里去,坐在一把唯一的半躺椅——躺不直的藤椅子——上,抚摩着蚊喙的伤,直到它由痛转痒,渐渐肿成一个小疙瘩。我也就从抚摩转成搔,掐,直到它由痒转痛,比较地能够打熬。  

  此后的结果就更不高明了,往往是坐在电灯下吃柚子。

  蚊子叮也罢,吃柚子也罢,用这些琐屑的日常生活细节来包围自己,正体现了一种自我贬低与自嘲的意图,这种意图与当时文坛上惯常的崇高化、感伤化与诗意化的自我形象叙述形成了强烈的反差。与此类似,鲁迅在《扣丝杂感》中写自己参与印书时曾提倡“毛边”,但“不久我便有条件的降伏了。与李老板约:别的不管,只是我的译著,必须坚持毛边到底!但是,今竟如何?老板送给我的五部或十部,至今还确是毛边。不过在书铺里,我却发见了毫无‘毛’气,四面光滑的《彷徨》之类。归根结蒂,他们都将彻底的胜利。所以说我想改革社会,或者和改革社会有关,那是完全冤枉的,我早已瘟头瘟脑,躺在板床上吸烟卷——彩凤牌——了。” 这里几乎是突兀地特意提到香烟的牌子,无疑是有意地要突出凡俗日常生活的细节,以与“改革社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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