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代语境中女性主体意识的构建
作者:佚名; 更新时间:2017-01-29

  18世纪末,《女权辩护》的诞生标志女性主体意识的觉醒。从女性的批判性阅读、自我书写到女性主义批评的诞生,女性意识逐渐得到加强,女性主义作为批评话语开始活跃于意识形态领域。在现代性语境中,女性主体问题逐渐获得学界关注。如果说个体是通过“身体与主体性的实践活动”被绘制为主体,那么,女性主体迄今为止仍是处于阅读、写作与批评中的“诗性”主体。在以菲勒斯为中心的文化空间,女性被绘制成另一性别的附属品,“以男性的眼光设计出的她们”被封锁在菲勒斯文化框架内,从属于男性且符合男性价值标准,“不仅认同镜中之像,且努力与之保持某种同一性”。从自在自然、自知自觉到自我质疑,穿梭于幻象与真实之间的女性能否建构自身的主体意识与主体性,这仍是当前女性主义学术实践不得不面对的问题。

  一、女性意识的觉醒:走出“幻象”

  步入现代社会以来,人类的个体意识受到极大关注,女性意识也备受关注。在进入象征秩序之前,女性如处于镜像阶段之婴儿,缺乏对自我的辨认,自我意识尚处于沉睡状态。如果说婴儿最初并没有意识到镜中之像就是其自身,但女性从一开始便把镜中之像“误认”为自己。在菲勒斯文化的“幻象”之城,女性几乎不可能辨识镜中之“我”。希拉·柔伯赞姆认为女性觉醒的第一步就是必须意识到,其在所看到的自己虽然很清楚,但只是“男性世界的镜子”的反射,并非“真正的自我”。在层层叠叠的菲勒斯文化之镜,女性将“幻象”确认为现实之物,并努力自己符合“幻象”。在菲勒斯文化之镜,女性不但“误认”自己,而且将破碎的“自我”拼凑成看似统一的整体。这一系列的活动均在想象中完成,其所辨认的自我亦只是“幻象”的一部分。

  在拉康看来,女性与自然、社会、男性的关系,甚至与自我的关系亦为虚幻的想象性关系,这种想象性关系“由于其基于自恋认同的侵略性而总是一场与他人的永久战争”。这正好也暗示了女性主体性身份建构之筚路蓝缕。

  在西方启蒙运动后,菲勒斯文化对女性的规范有所松动,女性获得部分主体性,开始作为主体阅读、写作、批评。在这一阶段,女性尤其关注自我的镜像,且深深认同于菲勒斯文化所虚构的女性神话。显然,唯有穿越“幻象”与“误认”所编织的迷雾,进入象征秩序之内,女性才有可能呈现出新的面目,将主体意识从“幻象”中召回,追寻相对独立的自我意识。当然,女性意识的觉醒不可能一蹴而至,“身份意识和它的政治要求只有在特定的社会和意识形态条件下才能形成”。直到19世纪,女性的自我仍被埋藏在地表深处,女性往往需要借助妻子、母亲等社会性角色以及妓女、圣女的幻象性角色才能浮出历史地表。在女性意识尚未充分觉醒之时,作为读者的女性阅读的只能是菲勒斯文化主导的文本,作为作者的女性书写的则是菲勒斯阴影下的“幻象”。女性在未获得普遍的教育权之前,女性意识不可能完全觉醒,主要表现在其不可能作为“共同体”参与阅读、写作、批评等文学活动。

  在第一次妇女解放运动浪潮中,亦只有极少数女性的主体意识被唤醒。

  20世纪以降,女性逐渐获得包括教育权在内的广泛权力,至此,女性意识仍然是幽暗的、微弱的。“女权主义者摧毁了旧式的女性形象,但是她们却无法消除仍然存在的偏见、歧视和敌对态度。”

  在菲勒斯话语体系中,女性意识的觉醒并不意味着女性主体性的生长。以美国为例,20世纪20年代以后出生的女性主动放弃了前辈为之奋斗终生才赢得的权利,自愿自觉地从“事业型”妇女转变为“幸福的”家庭妇女。这与20世纪50年代中期美国的女性教育目标一致:理想的女性被认为是温顺的、有知识的贤妻良母。女性“被禁锢在家里”,成为“自己的孩子们中的一员”,与公共世界的联系再次被隔断,因为“她们只能靠讨好男人才能生存下去”。女性被迫放弃自己的独立意识与主体性,再度沦为男人的附属品。

  20世纪60年代,美国妇女解放运动运动掀起第二次浪潮,女性主义批评应运而生,女性意识进一步加强,自此女性开始走出“幻象”之城。

  无论在西方还是在中国,女性意识的觉醒均与现代性密切相关。随着资本主义经济的萌芽与发展,晚明时期各种张扬个性、肯定人欲的思潮开始涌动。在这一主体性林立的时期,中国女性仍处于依附地位,不过其个体意识在《杜十娘怒沉百宝箱》等文学作品中亦偶有呈现。五四时期,冯沅君、庐隐、冰心、凌叔华等女性作家在文学舞台上的集体亮相,才标志着中国女性意识的空前高涨。不过,女性意识的觉醒并非自发或自觉,而是在菲勒斯文化的主导下实现的。因此,中国女性意识的觉醒并非完全意义上的觉醒,正如袁曦临所言:“中国女性的思想观念一直游移在新与旧、传统与现代之间,表面上已很现代了,骨子里仍不免缠着小脚。即使被解放了,到底还是残留着许多旧观念的痕迹”。在宏大叙事话语中,中国的妇女解放运动是民主革命运动的组成部分,妇女解放则是民族革命的副产品。“被”解放的妇女表面上拥有话语权,但在心理上尚未获得主体性。与此同时,女性写作也因女性意识的匮乏而长期附着于政治话语,难以再现女性自我。以丁玲为例,其在《沙菲女士的日记》中表现的女性意识如昙花一现,在被宏大叙事话语所否定后开始“回归”主流叙事话语。毋庸置疑,女性意识的觉醒开启了女性主体的建构之门,女性开始将自我与男性区别开来。不过,此时的女性作为言说主体仍然是虚弱的。“女性主体意识是激发女性追求独立自主、发挥主动性、创造性的内在动机。”

  直到20世纪80年代,女性意识才真正走向觉醒,女性写作与女性批评蔚然成风,孟悦、戴锦华的《浮出历史地表》就是这一时期女性意识的结晶。此时女性主体尚未形成,但女性作为心理化的个体已然浮出历史地表,这就意味着女性开始走出混沌的想象秩序。

  二、进入象征秩序:分裂的女性主体

  从蒙田、笛卡尔到帕斯卡尔,女性在现代主体性场域的构架中并不存在。随着对自我经验的关注与书写,女性越来越迫切地提出女性的主体性问题,寻找其“被埋没的踪迹”。现代以来,女性开始说话并谈论自己。目前,虽不能假设在菲勒斯文化之外还存在另一种主体性,但现代主体上的“性别”烙印亦不容小觑。按照拉康的理论,主体虽然在镜像阶段初步形成,但其形成的真正入口是在俄狄浦斯阶段。如此,只有进入象征秩序,女性才能浮出历史地表,确定自身的主体位置,而女性自我书写所构建的主体性碎片在对男性主体的抵抗中亦获得政治意义。然而,进入象征秩序仅仅意味着获得了成为主体的资格,女性要成为主体,首先必须接受“符号性”阉割,才能进入具有“父亲之名”的象征秩序。在以男性为中心的象征秩序内用男性语言所表达的女性经验必定是破碎的,其所建构的女性主体亦注定是分裂的、虚假的。究其实质,女性主体生成的过程正是女性自我分裂的过程,女性的主体性与自我同一性不过是正在形成的虚构之物。换言之,女性主体是女性不断认知自我的产物。

  对女性来说,语言是认识自我的开端,是抵达象征秩序的必经之路。如果说语言、语法结构、象征秩序先于女性存在,如何才能将真实的女性从虚构的“幻象”剥离出来,走出菲勒斯中心主义?按照拉康的观点,象征是对话的场所,显然,女性必须与自我强行分离,接受语言的形塑,才能进入以菲勒斯为中心的象征秩序。在象征秩序内,女性声音是必要的,甚至,对菲勒斯文化的认同也是必要的。

  女性往往被视为“种族繁衍的工具或象征秩序中的一个空洞的符号”或“一个欲望的被动客体”,一旦打破缄默,就会挑战先在的象征秩序,使自己成为具有自我意识的主体。正是在男性符号编织的意义之林,女性进入语言重新发现自己,召唤并书写女性自身的经验。历史中为什么没有妇女形象?

  男性写作的条件是什么?“通过已经沉淀在历史中的妇女形象,以及男人作品赖以产生的各种条件”,女性开始发现自己。直到18世纪,西方女性尚不被允许自由地表达自己的思想和经验,玛丽·沃斯通克拉夫特的《女权辩护》猛烈批判了菲勒斯中心主义,为女性作为主体进入象征秩序敲开了大门。正如莫尼克·威蒂格所说:“当我们发现女人是压迫或赞美的对象时,就在我们能够感觉到这种压迫和赞美的一瞬间,我们就通过抽象概括的过程,成为认知意义上的主体。”

  直到19世纪,西方女作家始以群体形象活跃于文坛,着手开创女性写作的传统。如《傲慢与偏见》、《呼啸山庄》等女性作品并不是孤立地、凭空地产生的,它们是“漫长岁月里共同思维的产物”,是“广大民众思维的产物”,是“众多人的经验汇集成的一个独立的声音”。

  20世纪初,女性经验虽然开始受到关注,但女性意识还封存于历史地表之下,并没有得到彰显。伍尔夫指出,女性应该“像女人一样写作”,但又得“忘记自己身为女人”。换言之,女性意识只能存在于潜意识层面,且不让人察觉其存在。在此,伍尔夫忽视了另一个重要事实:潜意识同样具有语言的结构,女性意识与女性经验均受菲勒斯文化结构宰制。

  1968年以前,女性主义者尚未走出启蒙主义的迷思,亦未对象征秩序提出质疑,因此坚信女性能成为与男人一样的主体。以克里斯蒂娃为代表女性主义者对“女性主体”提出了质疑:“如果女性主体置身于‘男性’价值的构建之中,那么,就某一时间概念来说,女性主体就成了问题”。那么,用“男性”符号来表达的“女性”经验是否可靠?在象征秩序内所建构的女性主体是否完整?如何才能走出男性语言的樊篱呢?直至女性主义批评的诞生,女性主义者仍未停止拷问。

  1968年以后,新一代女性主义者则“试图赋予那种过去文化充耳不闻的内在主观性的、有形的经验以一种语言”。英美女性主义批评即为典型的经验主义批评,尤其强调女性经验的重要性。不过,经验主义女性主义批评亦令人堪忧,正如肖瓦尔特所言:“迄至最近,女权主义批评始终没有理论根基,在理论的风雨中它一向是个经验主义的孤儿。”

  女性经验并未获得菲勒斯文化与象征秩序的认可,凭借经验在象征秩序中建构起来的女性主体亦备受质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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