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稻每亩的进款比老玉米多不止4倍。[21](P70-71、98、155)综上,西郊的水田,其发端是为供给城市需求。由于对环境和基础设施有较高的要求,若要开发新的水田需要较多的人力和财力投入,经营起来也较普通旱田需要更多的劳力和肥料。但是,水田防灾抗灾能力强,是高投入高回报的农业类型。
总之,受城区大市场影响,北平郊区形成了种植菜蔬、水稻等商品化较高的农业类型,并非如华北其他农村一般以出售小麦或棉花等作物为主。[19](P296-305),[22](P50-51)这种农业经营模式是一种劳动、资本、技术密集型的集约农业,是农民创收的途径之一,在人多地少的郊区还能解决人地矛盾。
二、土地所有情况:以半自耕农为农业发展中坚
对于农业,土地的数量、肥瘠直接影响到其他生产要素的运用和农产品的种类、数量,因而考察京郊农户土地所有情况、租佃关系很有必要。所谓自耕农,即农户耕种自有土地,没有租佃行为。半自耕农指的是农民除了耕种自有土地外,还租种其他人的土地。就市郊总体而论,自耕农占了绝对多数。[23](P26)若按照农村距离城市的远近不同进行细分,则离城越近半自耕农越多。根据李树青对距北京城40里以内的农村所作的调查,"各村农家,以半自耕农为最多,占46%,为平郊农村特点之一。佃户次之,30%.自耕农较少,19.6%……地主亦以距北平稍远的地方为多,如东小口,回龙观,东北旺,太舟坞及白家疃等村。可见,近郊地主,均居在北平城内也".[17](P22)"城里的地主即使卖地,也一总转移到另外一个城里的人".[16](P99)因此,地主离乡的情况不会因个别家庭的变化而改变。其他调查中的西郊水磨[20]、炸货屋子[17](P48)、挂甲屯[24](第一部P29-30、第二部P104),[25](P91)等村也是由于地主的离乡导致半自耕农、佃农较多,这些村均距离北京城十里左右。这一特殊性的形成与北京的城乡交流有莫大的关系。费孝通认为:"只有当城乡金融关系密切的时候才出现不在村地主。"[26](P28)明清时期江南就已有不在村地主,这是商业化与城市化不断发展的表征。[27]
在商业化发展相对迟缓的北方,不在村地主尚不多见。这一现象与中国人的土地观念密切相关。在一个自给自足的农村,农人们对农田工作有明显的喜好,不到万不得已不会放弃农耕。[28](P28-29)但是,商业带来的都市浮华浸染着郊区农村。土地在郊区农人心中是资产,并非亲自耕种不可。"能下地而不下地不但表示有钱,更表示有闲".[16](P69)有闲之人可以出外谋仕进,谋商业利益。更何况北京是中国的政治、文化中心,在清朝时京郊就有公田,民国之后很多土地又被军阀、政客、商人所占,因此不在村地主更多。
就小自耕农而言,一方面市郊多实行小家庭制,每户人口不多,[29](P479-483)析产分家必然导致土地分割得零碎,专靠自有土地的产出无法维持日用。另一方面,郊区人多地少,地价较高,不易购置地产。郊区的地租也高,民间地租大抵是一季收获量的一半左右,获利不易。[30]
城市又为京郊民众提供了就业机会。所以京郊农人并不像一般华北农村一样将生活完全寄托在土地上,[31]为保证生计,学得一种技能在手才有安全感。若能到京城经商,脱离农田劳动,在他们看来是"孩子们最大的成就".[32](P20)因此,小自耕农家庭若遇上红白喜事,家中金钱不敷应用时,往往出卖土地。有能力购买土地的也只有大地主和大半自耕农。[16](P99-100)拥有一定财富和地位的农民才能成为半自耕农,因为"第一要交际广人缘好,和城里地主保持密切联系。非如此便租不到耕地。第二是要具备种大量田地的经济条件,即是需有充裕的资本去支付工资和成本".[16](P98)华北农村的经营性农场主是有100到200亩土地的地主,[33](P67-81)但是在北平市郊拥有100亩以上土地的在村地主极为少见,村里的最大农户往往是以耕种租进土地为主的半自耕农。例如北郊前八家村的两户大农的农场,租进地居其大部,"计甲户之租进地占89.5亩,自有地只有4亩";"乙户之租进地占63亩,自有地只有20亩".[34](P19)半自耕农是京郊发展农业的中坚力量,他们采用雇工经营,需要较大的资金和技术投入,农产品商品化程度较高,其经营也较容易受市场和政策的影响。
三、时代制约:天灾人祸
从京郊农业的特征可以看出现代农业雏形,但是民国时期,郊区型农业的发展相当有限。在1934年水田和菜园仅分别占京郊农业用地的3.2%和7.9%,四郊仍然是以普通旱地为主。[23](P26)究其开发不足的原因。首先,菜园和水田的经营成本高,北平郊区乡民相对贫困,无力预支经营成本。其次,城市中的工商业者除了对买田置地感兴趣外,很少投资农业。最重要的影响因素是政局动荡,主要表现在三个方面。
其一,军队对农村强取豪夺,一次劫掠需要很久才能恢复,特别是北伐战争前后和日伪统治时期。从1926年到1930年,物价上涨,农产品价格的增速快于农工工资的上涨。仅就市场环境而言,农业的雇工经营应有利可图,但这一时期是短暂的,又是极其危险的,农人始终在极不安全的环境下从事耕作,军阀的掠夺常使得农人倾家荡产。北平近郊难逃被抢的命运,比如西郊冉村,"民国十五年李景林与奉军战,步兵在村中奸淫掳掠,无所不用其极,当时村民逃之一空".[11](P62)这种现象不是个案,农人根本没有安全的耕种环境。
日本对沦陷区的掠夺更是变本加厉。为达侵略目的,日本采取了一系列涸泽而渔的措施。首先,农民选择所耕作之农作物品种的权利受到限制。日本为了"以战养战",在其统治初期,通过新民会管理各郊农村合作事务,以满足日本本国需求。例如以种植蔬菜为主的冉村,被要求从1939年开始种植棉花,以迎合日本本国纺织业的发展需求。[8](P60)为了所谓"治安","公路附近不得种高杆植物,农民主要作物之玉蜀黍及高粱之供给发生问题,是亦灾害之一种也".[33](P14)其次,强征土地。为了落实1938年提出的《北京都市计划大纲》,在东西郊新建城区,日伪政府强征土地近20平方公里,农民流离失所。[11](P80),[35][36](P310)再次,强征劳力。为了修建和维护各项设施,日伪通过保甲制度控制民众,要求每家出一个劳力,"没有人的每日出钱四角",两年间已有三次。[11](P43)农业劳动力紧缩。随着太平洋战争的爆发,日本战事吃紧,合作社、保甲成为经济统制政策的工具,农民的农产品被大量搜刮,"有市无粮".
其二,当时中国国际地位低,政府无力保护国内经济,郊区型农业也是受到国际经济危机波及的重灾区。受1929-1933年西方经济危机的影响,从1931年开始西方廉价的农产品大量涌入中国市场,[37]导致国内粮食价格在30年代上半叶一直呈下跌态势。正如当时一位观察者所言:"我国自民二十以来,国内农产物已属减收,而外国米麦棉豆等项,尽量输入,以致物过于求,粮食价格惨跌不起,本市米价每石自十八元跌至九元,麦自八九元跌至四五元,豆自七八元跌至三四元,谷贱伤农,殊堪忧虑。"[38]1934年粮价下跌到低谷。因此,农工的工资虽然变动不大,实质上工资购买力上扬,雇工务农的成本相对提高。低廉的粮价和高昂的工资,使得30年代上半期的农业经济处于"谷贱伤农"的状态。由于工厂工资较高,弃农改业者不少。那些依然留在地亩上的均是缺乏非农职业技能之人,他们不得不感叹:"你看我们种庄稼的人能做什么?"[17](P31)当时的国民政府无力保护中国经济不受国际市场冲击,农民成为经济危机的被动接受者,特别是郊区型农业,商品化程度高,受市场冲击更大。
其三,政府无暇顾及环境治理,导致生态恶化,甚至出现严重粮荒。"从清朝末叶,一直到解放前夕,先后数十年间,城郊内外河道淤垫,闸坝废毁,堤岸坍塌,湖泊淤浅".[39](P94、121、395、396)1927、1928年连续两年玉泉河水一度枯竭,位于玉泉河上游的六郎庄都只能新打五处洋井以供灌溉。[16](P29)30年代,沙河和清河"这二小河水量无多,河床淤塞",已难以泄洪。[40]
民国时期北京地区水旱灾害日益频繁,几乎年年有灾,且水旱灾先后发生的"花灾"较为常见,正是"年来水旱灾害,无年无之,农业收成,既不老稳".[41]北平地区农作环境不稳定,农民缺乏改良耕作环境的资金,北京城又能提供非农就业机会,因此农民往往选择工商业而不愿改进农业生产,形成恶性循环。
民国时期北京地区还遭受了严重的天灾,其中影响最大的是1939-1945年的旱灾。[42](P1015-1066)天灾伴着人祸形成了包括北平市在内的华北地区粮荒。在平常年份,华北粮食本就难以自给自足,每年都得从海外输入一亿元以上粮食。[43]日本全面侵华以来,南米难以北运。从1940年开始,华北北部的粮荒不断升级。[44](P780-782)太平洋战争爆发后,海外的粮食也难以输入华北。恰在兵荒马乱之际,席卷黄河中下游地区的特大旱灾汹涌而来,河南、河北、山西、山东等省份在1942年、1943年几乎颗粒无收。[45](P325-340)到1944年,平津粮荒已非常严重,"北平特别市在三、四月、五月上半月因灾荒而致路毙、淹毙、自缢等死亡市民总数达2544人……树叶、稻糠等平时为废弃之物,不足以饲牛羊,华北灾民都以此为珍贵食物".[42](P1063)粮荒是物价暴涨的主要原因,农产品成为民命攸关的稀缺资源,农业成为嗷嗷待哺民众的归所。从1939年开始,北京的农业人口从往年维持在70000人左右的水平不断上升,1941年飙升到146462人,到1946年暴涨至184716人,1948年涨至206918人,达到30年代农业人口的2.74倍。[28](P458表7-9)仅就京郊农业人口而言,1932年占全部北平市郊人口的13%,1948年占到了34%.[46](P461)挂甲屯、[47]清河镇[47]等地都新开发了许多农田。但是为防止贬值,农民不敢出售农产品,"有价无市"而已,更何况大多数农产品已被日本搜刮殆尽。40年代农田的开发是粮荒的表现,并不是农业发展。此时的北平市郊农业不再是商品化的郊区型农业占主导,而是力图粮食自给的生存型农业,是基于粮食供给小于需求时民众对谋生的渴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