印第安人与欧洲人的毛皮贸易及其种族衰落
作者:佚名; 更新时间:2017-01-29

  毛皮贸易(FurTrade)曾一直以欧洲人与印第安人一起开发北美边境的形式被给予正面的意义,因为西方人不仅充分利用了当地丰富的野生动物资源,而且还将许多先进的科学技术传播到了年轻的美洲大陆。海狸作为毛皮贸易中重要的毛皮提供者曾广泛分布于北美地区,而毛皮贸易却使得繁盛的海狸种群趋于灭绝。印第安人在同欧洲人的毛皮贸易中成为了捕杀海狸等毛皮动物的帮凶,在毛皮贸易兴盛的三个多世纪中,北美东海岸印第安人不得不接受西方人的物品和文化,最终导致了自己社会的崩溃;而北美内陆大平原地区的印第安人则是在新殖民者和美国当局的西进运动过程中,不断遭受挤压,在失去了土地、食物、尊严和信仰的前提下逐渐由盛到衰的。

  一、海狸与毛皮贸易

  广义的毛皮贸易除了交换优质的海狸皮外,还交换其他一些动物的毛皮,这些动物包括北美东南部的白尾鹿、西北地区的驯鹿、麋鹿和大草原上的野牛等。不过,海狸皮贸易是整个毛皮贸易的核心。

  海狸皮在最初的毛皮贸易中占了相当大的比重,因此在交换的过程中,其他动物的毛皮和交换的商品也都要换算成海狸皮来计算,海狸毛皮的贸易在毛皮贸易中具有代表性。

  由于欧洲市场对作为铸币材料的黄金和白银的渴求,早在16世纪便有西班牙和葡萄牙殖民者在南美大陆上建立了殖民地。北美大陆不像南美大陆一样拥有黄金和白银之类的贵金属,却与欧洲相隔更近,其东海岸有丰富的渔业资源,特别是纽芬兰渔场,早在维京人强盛时期欧洲人便来此捕鱼。后起的英法两国在此长期渔捕鳕鱼,起初居住在渔场附近的印第安人用自己的海狸毛皮交换欧洲渔民随身携带的镜子、小珠子和一些铁器———这些在印第安人眼里都是些稀奇的东西,于是这些渔民便成了最早的毛皮贸易商。可以说在哥伦布发现美洲新大陆不久的16世纪初,小规模的毛皮贸易便开始在北美东海岸兴起了,以后随着贸易量的不断加大逐渐向内陆延伸,使得毛皮贸易成为北美历史上最具传奇色彩的行业。引起北美毛皮贸易如此发达的原因主要有以下几点:

  第一,欧洲市场对毛皮的大量需求。随着人类经济的发展,越来越多的棉和毛纺织品满足了人们日常生活的需要,毛皮早已失去了它最初的保暖遮羞功能,而演化为一种重要的社会地位象征,成为欧洲贵族奢华生活的必需品,这一点在当今的“皮草”和贵妇的通感联想中可见一斑。在人们对毛皮日益增加的巨大需求中,欧洲原有的毛皮动物被捕杀殆尽,早在1424年苏格兰国王便被迫下令禁止貂鼠皮的出口。

  第二,优质毛皮资源在北美蕴藏丰富。在欧洲人到达北美之前,北美大陆大概分布有1000万到4000万只的海狸,另外还有数量众多的狐狸、狼、熊、貂等毛皮动物的广泛分布,且这些动物繁殖速度很快。

  第三,海狸皮自身具备许多优点。平均每张只有0.7千克左右重的海狸毛皮,不仅分量轻,而且体积较小便于包装,十分便于运输。此外,由于原材料便宜,贸易者不需要直接参与捕杀海狸,从事毛皮贸易投入的初期资本和人力也很少。于是北美毛皮贸易成了暴利行业。从16世纪后期开始,海狸皮制作的毡帽成为欧洲上流社会追逐的时尚,更使得毛皮贸易的利润每年成倍增长。

  为了抢占更多优质的毛皮资源,在毛皮贸易过程中英、法、荷等国的贸易者可谓无所不用其极,英法先后于1608年和1620年在圣劳伦斯和普利茅斯建立了殖民点,并以此为据点向北美大陆南北扩展。

  1673年,传教士雅克·马尔凯特和毛皮商人路易·约里奥顺密西西比河而下到达阿肯色河,1682年,拉萨尔又顺流而下到达了密西西比河口,宣布密西西比河所流经的所有地区都是法王路易十四的土地,并将其命名为路易斯安那。

  可以说最早的北美大陆探索和殖民史是从毛皮贸易开始的,而对巨额利润的追求成了早期“开发”北美大陆的目的和动力。

  在毛皮贸易中土着的印第安人是主要的参与者,如果没有印第安人的帮助,北美的毛皮贸易至少不会如此大规模和顺利地进行。资本总是利用人们对最低成本的追求,首先开发最容易获取的资源。

  毛皮贸易对北美的开发不同于其他的开发形式,它看重的是印第安人手中的兽皮和印第安人本身廉价的劳动力,而不是他们的矿产和土地,所以这种贸易使得印第安人和西方人至少在贸易初期是互利共赢的。西方贸易者从印第安人这里得到能使他们发大财的海狸毛皮,而印第安人则能从西方贸易者那里得到能使他们变得强大的枪支和能使他们快乐的酒。而恰恰就是由海狸毛皮换来的枪支、美酒以及随殖民者而来的病毒使得北美东海岸的印第安社会走向了崩溃。

  首先是枪支的贸易,这种新型的武器能大大增加印第安人的军事实力和杀戮欲望。印第安人用从西方人那里换来的枪支弹药对付与其敌对的部落,既是对传统仇恨的反应(以表明自身部落的强大,占领更多的土地和资源以及吓退入侵者),也是为了维持自己部落在其他边缘部落和白人毛皮商人之间的中间商地位,从而保持自己的这种优势。而对白人而言,印第安部落的内部分裂及部落之间的相互仇视极具利用价值,白人经常利用“亲己”的印第安人对付“仇己”的印第安人来赢得战争。印第安人与西方人毛皮和枪支之间的贸易,与古代非洲达何美人与西方人(主要是法国人)之间黑奴和枪支的贸易极其相似,都是为了体现自己部落的强大和维持自己部落在其他边缘部落和白人商人之间的中间商地位。唯一的不同是达何美人在与英法商人交易中所使用的计算单位和价值尺度是“奴隶”,而印第安人使用的是“海狸皮”。二者的例子似乎都在证明这样的道理,即“一个社会的经济,总是在一种总体性的结构范围内运转。经济的普遍性功能,是在向社会提供其获取物质的手段的同时,使自身与外部环境相适应。”

  这种适应却使得印第安人对枪支的依赖度越来越大,枪支的广泛使用不仅加快了猎杀动物的速度,使珍贵的毛皮动物加速消亡,而且还大大加强了土着冲突中的杀伤力。西方毛皮商看着不同部落的印第安人为了争夺中间商地位而相互残杀,自己却可以以更低的价格坐收渔翁之利。

  酒精和疾病则是西方殖民者对印第安人最“恶毒”的馈赠,二者对印第安民族从肉体到精神都构成了毁灭性的危害。印第安人常常被称为“威士忌印第安人”,说明了印第安人对酒的极度依赖。初期印第安人喜欢酒是因为酒味道独特和据说有能治百病的功能,到了后期则完全是因为酒带来的迷醉状态可以使印第安人暂时忘却失败的屈辱和挫折感。而西方人故意培养印第安人对酒精的依赖,为的是能以更低的成本换取更多的海狸皮,同时损害印第安人的身体,萎靡他们的意志。由于长期与欧亚大陆隔绝,印第安人从基因上就对酒精缺乏抵抗力,过度的饮酒不仅导致了印第安人身体素质的恶化、人口出生率的下降和死亡率的上升,而且导致他们思想消沉,斗志丧失,逐渐沦为西方人眼中终日无所事事,游手好闲的醉汉;如果说酒精能使印第安人变得虚弱,那么白人所带来的传染病则可怕得多,它能导致缺少免疫力的印第安人大规模高比例的死亡,这些传染病包括流感、霍乱、天花、肺炎、斑疹伤寒和痢疾等,其中以天花对土着人的危害最为深重。

  1738年的一次流行病使切诺基印第安人人口减少一半。1831-1832年间普拉特河一带的波尼人因疾病而大量死亡。1840年达科他的阿西尼博恩族因天花流行死了超过四分之三的人。

  而比起人口数的下降,外来疾病对印第安伦理信仰和社会秩序的破坏更为致命。原来在印第安文化中享用很高地位的巫医和祭师不仅对突如其来的疾病无从下手,甚至自己也因染病而死,这使得印第安人开始怀疑自己成为了大自然的弃儿,整个印第安社会的宗教和精神基础就这样被动摇了。另一方面,印第安人在疾病面前无能为力的大批量死亡,使白人更加相信印第安人是注定被淘汰的低等人种,是上帝派他们来“消灭”印第安人的,这进一步促使殖民者加大了对印第安民族的残杀。

  于是,原本被认为是善待同胞的北美印第安人,在与西方人的毛皮贸易中变得狭隘和残忍,对同胞进行了变本加厉的残害。为了能从西方人那里交换到更多的东西,完全忘记了对动物持同情而非征服的这一态度,对海狸进行了灭绝式的捕杀,最终沦为西方殖民者的工具,把自己和海狸一起葬送。

  二、野牛与平原印第安人

  对海狸的捕杀,从16世纪初随着毛皮贸易的兴起而开始,到19世纪中期由于欧洲毛皮服饰流行热潮的减退和海狸的大规模灭绝而终止,短短三百多年的毛皮贸易使得北美的海狸等毛皮动物由兴盛走向灭绝。然而海狸的灭绝并不能阻止西方殖民者对北美大陆的进一步更大规模的“开发”,随着美国内战的结束,白人移居者终于可以腾出手来对广袤的美国西部进行开拓。在开发大平原的过程中,随着横贯北美大陆的铁路的修建和采矿业、畜牧业以及农业的发展,不仅被白人移居者视为障碍的野牛群遭到了毁灭性的大屠杀,白人和印第安人之间的种族冲突也在日益加剧。

  北美野牛(Bison)是北美大平原地区特有的动物,也是一种高大的群居性动物。在西方人到达美洲之前,北美大平原上的野牛大约有1500-5000万头,美国内战结束后,仍有1200-1300万头野牛栖息漫游在大平原上。可是到1903年,整个北美就只剩下34头野牛了。野牛寿命较长,一头野牛大概能活20年左右,迁徙性是野牛最大的特点,它们会随着季节和草场的变化每年在大平原上南北迁徙。野牛视力很差,行动迟缓而笨拙,又不惧怕声响,再加上每年的迁徙移动使得它对行驶的火车构成了巨大的安全隐患。另一方面,由于数量巨大,肉质鲜美,野牛群便成了当时筑路工人取之不尽的鲜肉工厂。

  各铁路公司为了保证筑路员工的野牛肉供应而雇用专门的枪手组成打猎队专门射杀野牛。铁路的修建不仅切断了野牛迁徙的路线,将野牛群人为地分割,而且使得野牛猎手更方便地深入内陆猎杀更大规模的野牛。“为了赢利,铁路公司还招揽业余打猎爱好者,以捕杀野牛作为‘娱乐’项目,到1868年,铁路的短途客车把来自欧洲和美国东部的打猎爱好者载到野牛的故乡,于是车厢变成了在轮子上的室内射击场”。

  再后来,当人们发现野牛骨可以做成优质的出口肥料时,对野牛的屠杀也就不仅仅局限在保护铁路安全和娱乐方面了。野牛骨贸易开始在某些城市兴起,铁路公司通过收集以前被枪杀在铁路边的野牛白骨又大大的赚了一笔,由于野牛骨实在太多,一些初到德克萨斯等地的穷苦移居者就靠捡拾牛骨,进行牛骨贸易得以生存,而野牛骨贸易又加剧了野牛的灭绝。1872年,当宾夕法尼亚的两个制革工人成功地把野牛皮制成可以利用的皮革,并且发现野牛皮革比饲养的小公牛皮革更坚韧和富有弹性后,野牛皮又多了一项重要的用途,人们对野牛的枪杀达到了高潮。此时,北美大陆的海狸毛皮贸易由于海狸的绝迹已经衰落,而美国由于自身经济社会的发展使其对皮革的需求在不断增加,野牛皮刚好满足了人们的需要(野牛皮不仅能被制作成皮鞋、皮带等生活用品,还可以制成传送带、雪橇、车厢等生产用品)。于是大规模枪杀野牛成了美国早期西部开发史中最为壮观的生产现象。与此同时,由于捕杀野牛需要大量的枪支弹药,野牛贸易的发展也大大带动了枪支贸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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