把握适度原则,这一点,古今中外的哲人智者都有深刻的认识。孔子说:“过犹不及”;亚里士多德说:“中道在过度和不及之间,在两种恶之间”;黑格尔说:“举凡一切人世间的事物---财富、荣誉、权力、甚至快乐痛苦等---皆有其一定的尺度,超越这尺度就会招致沉沦和毁灭。”在马克思主义哲学中,适度原则是质量互变规律的必然结论,它要求人们在实践中把握好保持事物质的数量界限。翻译是哲学世界中的一类具象,因此成功的翻译同样需要遵循哲学的适度原则,才能为人所接受。笔者认为,传统意义上的“直译”属于“度”中的不及,“改写”则属于“度”中的过,而“创造性叛逆”这一颇受争议的主题,则恰到好处地遵循了适度原则,属于不同于传统翻译学的另类的忠实。对于创造性叛逆这一命题的定义,国内不同学者持有不同的分类。谢天振教授将创造性叛逆分为两种类型:有意识型和无意识型。具体表现为以下四种:个性化翻译;误译与漏译;节译与编译;转译与改编。[1]孙致礼教授则将翻译中的叛逆行为分为五种表现形式:无意性叛逆、权益性叛逆、策略性叛逆、关照性叛逆、创造性叛逆。[2]我们这里所说的“创造性叛逆”,主要指译者在语言层面对译文所做的“脱胎换骨”性的转化处理。这样的转化处理,常见的有两种情况:一是在语言差异较大,不便直译的情况下,要敢于冲破源语的束缚,译出意义最切近而又符合译语规范的译文,也就是说,要善于将“规范自然的原文”转换为“规范自然的译文”.[2]为统一范围,便于理解,本文采用孙致礼教授的创造性叛逆定义范围。
传统翻译学中的不同翻译策略,以直译和改写为例,一个太拘谨,一个太灵活。从文化接受的角度来说,都是不忠实的,而创造性叛逆是翻译生态系统理论中各因素均衡的结果,恰恰是另类的忠实。
一、“直译”---适度中的“不及”
自有翻译实践活动以来,“直译”的拥护者并不少见。我国佛经翻译从公元148年安世高译《安般守意经》开始,到前秦为止,基本上都是采用直译法(《翻译论集》).然而这种译法使译文生涩难懂。鸠摩罗什则为南北朝时佛经翻译的意译派开了风气。《莲社高贤传》记载了这样一件事:
鸠摩罗什译《法华经》时,拿竺法护的旧译本来对照,其中有两句“天见人,人见天”,是照原文直译的。罗什认为这种译文太“质”了。他的弟子僧睿提出,是不是改译为“天人两接,两得相见”.罗什大喜,采用了僧睿的译文。
五四运动时期,中国翻译事业蓬勃发展,关于翻译原则之说,各大家们也是各抒己见,提倡直译的当属鲁迅先生。鲁迅先生主张过“宁信而不顺”的硬译,开宗明义地提出“坚持着硬译”,但他也根据自己的翻译实践提出了“易解”和“丰姿”的翻译标准。他虽然说“我是至今主张‘宁信而不顺’的”,而又在关于《翻译的通信》里说到:“自然,这所谓‘不顺’决不是说‘跪下’要译作‘跪在膝上',’天河‘要译作’牛奶路‘的意思,乃是说,不妨不像吃茶淘饭一样几口可以咽完,却必须费牙来嚼一嚼”.可见,鲁迅先生对直译之法也不是完全拥护,试看鲁迅和瞿秋白之间的一次通信。瞿秋白提出鲁迅《毁灭》的译文之中的几个问题,其中之一如下:
“这些受尽磨难的忠实的人,对于他是亲近的,比一切其他的东西都更加亲近,甚至于比他自己还要亲近。”
“……甚至于比他自己还要亲近。”这句话的每一个字都和俄文是相同的。同时,这在口头上说起来的时候,原文的口气和精神完全传达的出。而你的译文:“较之自己,较之别人,还要亲近的人们”是有错误的。
鲁迅的回信:
这是直译德日两种译本的说法的,这恐怕因为他们的语法中,没有像“甚至于”这样能够简单而确切地表现这口气的字眼的缘故,转几个弯,就成为这么笨拙了。
鲁迅虽提出“宁信而不顺”,但由此可见,他对直译也并不是绝对支持的。从读者角度来说,直译的可接受性如何?从一些译作中便可分晓。试看以下四例:
(1)莎剧《李尔王》中的一句话:Iwilltreadthisundoult-edvillainintomortar,anddaubthewallsofajakewithhim.
梁实秋把这句话译为“我就把这没有筛过的恶奴踏成泥灰,拿他修补厕所的墙”.梁实秋先生此处采用了直译法,相信大部分读者读完之后都是一头雾水。而如果真正把握其内涵意“下流的”或“肮脏的”效果应该就大不相同了。由此,直译译文的生涩难懂可见一斑。
(2)WhenJohnwastalkingabouthislovingaffairs,wesmelledarat.
词句直译为“当约翰讲着关于他的恋爱情事时,我们嗅到了一只老鼠”.讲恋爱故事与嗅到老鼠是风马牛不相及的,直译过来读者弄不明白什么意思,译作也就失去了价值。此处“smellarat”只能意译为“感到有问题”“产生怀疑”.这样读者读后便豁然开朗了。
(3)以“天高云淡”为例。
以汉语为母语的读者看到这寥寥四字,在汉语这一特定大的语言环境中,能想象出“海阔天空,壮志满怀”,或“秋高气爽、秋风肃杀”等等的诗的意境,产生许多丰富的联想。但是当译者把这四个字照搬到另一种语言环境中时,如直译成英语“theskyishigh,thecloudsarethin”,英语读者恐怕就无法产生相似的联想,更别说去体验那种自然的大美了。
(4)Youarealuckydog.
词句如若直译成“你是一条幸运的狗”.读后不禁让人勃然大怒,似被羞辱一番。殊不知,在英语国家中,“狗”并不是我们的文化所赋予的内涵,在英语国家,“狗”是“忠诚”的代表,是褒义词,译为“你真幸运”应该就不会引起纷争了。
以上短短几例,不难看出,直译译文晦涩难懂,容易造成文化冲突,不利于文化的交流与传播。翻译活动中,反对之声也是不绝于耳的。当代德国著名思想家、哲学家海德格尔在20世纪30年代的著述中“述行”(perform)了自己颠覆性的“翻译”观念。他在有名的《阿那克西曼德之箴言》的开篇中通过品评尼采和第尔斯阿那克西曼德之箴言的译文直面主题:“第尔斯的译文有几处在字面上更严格些。但只要一个译文仅仅只是按字面直译的,那么他就未必是忠实的。只有当译文的词语是话语,是从事情(sache)本身的语言来说话的,译文才是忠实的”.“一本词典既不能把握也不能保持使诸多词语(Worter)达乎词语而表达出来的那个词语。”
查普曼(Chapman)在原则上,他反对过于严格,也不赞成过于自由,他说:“我鄙视译者陷入逐词对译的泥坑,丧失本族语的活的灵魂,用生硬的语言给原作者抹黑,同时我也憎恨不求简练,使用繁文缛语以表达原意。”
西塞罗(Cicero)曾就“解释员”式的翻译,即“直译”做出过评述,他说“我不是作为解释员,而是作为演说家来进行翻译的,保留相同的思想和形式,但却使用符合我们表达习惯的语言。在这一过程中,我认为没有必要在翻译时字当句对,而是保留了语言的总的风格和力量,因为,我认为不应当像数钱币一样把原文词语一个个’数‘给读者,而是应当把原文’重量‘称给读者”.西塞罗反对字对字的直译,“数”给读者的译文往往造成差额翻译。
从以上具体事例及各翻译大家中的经验之谈,不难发现,直译者注重的是内容和句式上的忠实原作,其欧化句式或洋味也就多一些;直译应属哲学中的“不及”,在全球化文化大背景下这种做法很难被人们接受,不利于文化的传播与交流,还容易引起不同文化之间的冲突。笔者认为在翻译过程中,特别是涉及到文化方面的翻译,应及时摒弃这种做法。
二、“改写”---适度中的“过”
就度中“过”的形式而言,有“改写”“节译”“编译”“转译”等各种不同形式,本部分以“改写”为例,来分析此类范式的翻译当属“过度”.所谓翻译,应当是原作作者思想的最大程度的再现。如果译者按照自己的意图翻译,或出于政治的考虑,掺入自己的观点,从严格意义上的翻译来看,则属于“过度”.试看我国翻译家中采用改写的典型代表。
梁启超是西方社科翻译走向文学翻译的典型代表,在他后期的翻译实践中,一改往日循规蹈矩的做法,打破翻译上忠实于原文的金科玉律,推翻前面所说的“翻译最重要的是使人知道原文作者的意思”的看法。出于政治上的考虑,开始对原文进行大幅度的但绝非随意的删节、改动,王宏志就指出梁启超对《佳人奇遇》进行了大量改动。
我国早期翻译家伍光建在翻译法国大仲马的《侠隐记》(现译《三个火枪手》)时,压缩或节略景物描写,凡与结构与人物没有多大关系的语句、段落、议论、典故等统统删去,把原作差不多删掉三分之一。中国近现代时期,许多节译作品存在,如林纾译作《茶花女》、马君武译作《复活》、曾朴译作《九三年》,均有不同程度的删节,原作的丰富性、复杂性没有了,原作的民族文学特性(景物描写与心理刻画)也没有了,于是给读者造成一种错觉:“西洋小说太单调了。”对有些作品的改编,幅度之大,甚至于随意增删。譬如早期翻译家苏曼殊在翻译雨果的《悲惨世界》时,起先几章是照原作翻译的,但从第七章起便越来越偏离原作而随意发挥了,他为了批判孔子的话,竟自己杜撰了一则故事,并增加了一个人物男德,借此人之口,吐自己之言:“那支那国孔子的奴隶教训,只有那班支那贱种奉作金科玉律,难道我们法兰西贵重的国民,也要听那些狗屁吗?”这种话原著里显然不可能有。